那人眉头一皱,粗声道:“我是谁就是我的名字。”
“哦哦,原来是我兄,在下有礼了,敢问我兄有没有见过唐门三少路过此地?”
我是谁白了风莫里一眼:“谁告诉你我姓我了?”
风莫里咦了一声道:“兄台不是叫我是谁吗?”
我是谁额头隐隐爆出青筋,再也不想搭理此人。
风莫里锲而不舍追问:“我是谁兄。”
“没看到。”我是谁开始有些烦躁了。
“哦,那敢问……”
“你有完没完?我走了,让路。”
天下第一盗我是谁吃饱了没事干居然在这里陪个烦人蘑菇。
以上是后文的一小片段
下面是本章番外。
天共九层,名九界。天之神界,佛界,仙界,圣界,幻界,灵界,冥界,兽界,花界。
神界无主,天上相安。
忽有一日,有个凡人意外地闯入了花界,多年后,她被花界奉为了新的主人。
这件事轰动了整个九界,就像一粒小石子投入平静的湖中,却引起了巨大的涟漪。
九界的千年之乱因此拉开序幕,一场前所未有的天之战爆发……
除花界外的各界首领欲占领最高层的神界,从而一统九界。然而,这场天之战要比想象得还要惨烈、持久。灵、冥、兽三界竟然先后催动了各自的界元神——界元神是各界的元魂、神力集中点,它又被称之为界之终端武器,可想其威力如何。然而,界元神极有可能引发魔乱,且若被摧毁,整界都将毁于一旦,从九界之中消失。
佛、仙、圣、幻四界的首领——南,寒,容,凤见此情形,便连成战盟,共同抵御下面的三界。
天战的结果便是失云了灵、冥、兽三界,而佛、仙、圣、幻四界的首领共同占领了神界,各踞一方。
然而,战争虽已停息,占领神界的四个首领却各自不服。俗话说,一山不能容二虎,更何况是四个法力无边的大神。于是四神明斗暗杠,不得消停。
某日,四神不约而同游至花界,他们想起那个闯入花界的凡人,如今花界的主人。她的名字叫风颜,九界中笑容最美丽的人。
于是,他们打了一个赌,赌注是神界主人的位置,赌法是——谁能让花界的主人流泪。
南给风颜讲了一个凄美的故事。
一只喜欢趴在窗台上晒太阳的黑猫,发现主人带回一条漂亮的鱼,将它放在桌上透明的水缸里。黑猫看着它,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发出低沉的叫声。鱼在水里看着窗台上黑猫,有些害怕地游来游去,甚至想逃出水缸,远离那可怕的东西。
黑猫经常用冷漠的眼睛打量着鱼,鱼有些绝望地猜想,如果它饿了,一定会吃了自己。
有一天,黑猫突然从窗台上站了起来,并且跳到了桌上,绕着鱼缸优雅地迈步。鱼在水中大口喘息,看着黑猫的爪子与尖牙浑身打颤。
黑猫对着鱼冷笑,它觉得这条漂亮的鱼不过是个胆小鬼,于是无声无息地走了。
鱼松了口气,因为可怕的猫终于离开了它的视线。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鱼如愿以偿没有再见到那只黑猫,可是它发现一件更糟糕的事,那就是无尽的孤独。鱼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便是朝窗台看去,直到阳光从那里消失,它也没有再看到黑猫的身影。鱼暗自叹息,它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居然会渴望看到那可怕的东西。
就在鱼黯然地沉到水底时,它突然看到了那只黑猫,就像很久前那样,跳上窗台,懒洋洋地趴在阳光下,冷冷地看着自己。
鱼激动地跃上水面,拼命地摆尾,连它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是害怕还是高兴。
黑猫轻轻地叫了一声,鱼立刻安静了下来,它知道,黑猫是在对它说话,虽然它并不能听懂猫的语言。
鱼在这个时候竟然希望自己是一只猫而非一条鱼,因为它们终究不是一国的。
黑猫再次来到鱼缸旁,看着水中的鱼不知想些什么。鱼摇了摇尾巴,小心翼翼地游向黑猫的方向,贴着透明的鱼缸,用鱼的语言向黑猫打着招呼,而鱼的声音,只有它自己听得到而已。
黑猫忽然抬起一只前爪,将它伸进了鱼缸中。鱼吓了一跳,以为它是来抓自己,连忙退得远远的,伤心而失望地看着黑猫,一动不动。
黑猫缩回了爪子,没人看到它嘴角渐渐隐去的哀伤。
那天后,黑猫又失踪了。这一次,鱼即使觉得孤独,也不再有那种不切实际的古怪想法了。
有几天,主人出门去了,于是屋子里更加安静起来。
一天夜里,鱼被一阵阵奇怪的声响惊醒,并且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鱼缸在震动,偏移。鱼发现自己正面临着危险,鱼缸已经接近了桌子的边缘,如果再这样下去,它一定会和鱼缸一起掉在地上,到时候,就算黑猫不吃了自己,自己也会变成一条鱼干。
鱼苦笑着,放弃了无谓的挣扎。早知道会有今天,还不如死在黑猫的嘴里。
至少,还有人陪着自己。
鱼一边绝望,一边听着更大的嘈杂声。它依旧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只能像个傻瓜一样,呆呆地看着鱼缸和自己移来移去。直到又一次移向桌面中间,桌子停止了晃动,它确定,自己捡回了一条小命。
日复一日,太阳升起又落下。即使生命可以停息,寂寞也不会终止。
鱼在沉睡时总会梦见那只黑猫,梦见它冷漠的眼睛,梦见它尖锐的爪子,梦见它低沉沙哑的叫声。
鱼看见阳光又一次照在窗台上时,它想,那只黑猫大概再也不会回来了吧。
不知为何,鱼总想哭,特别是看着阳光的时候,心里始终觉得少了些什么东西,让它觉得空荡荡的冷,又觉得像是多了些什么东西,压得它喘不过气来。
傍晚,细碎的金色暮光移向桌子的一脚。那条桌腿,被猖獗的老鼠咬断了一截,地面上还残留着许多木屑。一团黑色的东西沉寂地躺在断脚之下,如同化石一般。
依旧的,没人看得到黑猫半阖的眼中,一丝冰冷的柔情,嘴角淡淡的哀伤,在那抹光辉下,已呈僵硬。
南讲完了这个故事,满脸期待地看着风颜。
谁知她突然神秘地一笑,然后从身后掏出一只大鱼缸。
南睁大眼睛一看,差点没从天上栽下去。
只见缸中,两条猫头鱼身的东西欢快地游来游去。
她笑道:“我把它们变成了美猫鱼,既能上岸又能下水,这个灵感来自于美人鱼。”
南吐血而归。
相关背景
历史相关
风是寒十六岁被册封为太子,十七岁时成远帝驾崩,太子即位。
番外合集
莫晓风
另一个世界对我来说是荒唐而不真实的,就算一年过去了,我的感觉依旧如此。睡梦中,我经常会梦到原来那个世界里所发生的事,以及我思念的亲人,甚至是印象极浅的同学与儿时的伙伴。我突然发现,原来的我就已经是一片空白,亲情离开,爱情遥远,友情孤单。醒来,仍旧如同置身梦中,有时候会分不清,我到底是谁,而我又在哪个真实的世界里。
初见到四侍时,她们的风风火火的确让我目瞪口呆、不知所措,我甚至在想,以后的日子一定会相当难过,因为我与她们是那样的格格不入,是真正意义上的两个世界的人。相处久了,我便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人会让你又爱又怕又喜又愁,她们就是春去、夏日、秋来、冬月。
武功。
练天女散花第一式时,因为对打架这种事有心理障碍,所以怎么也练不起来,招式摆了半天却没有一点动静,四侍便合力使出排山倒海,想逼我使出天女散花,结果我就跟孙悟空遇到铁扇公主似的被轰上了天,然后在床上躺了足足十天。
真正学会天女散花第一式是在她们知道我害怕吃鳝鱼后。那天,她们在园子里摆了一桌全鳝宴,一人手里拿了双筷子,半刻喂我一次,其曰:吃到我使出天女散花为止,于是那天我以最快的速度学会了第一式,从此她们在府里养了一池的鳝鱼备用。这恐怕就是使用天女散花时,招式会乱窜的原因。
架式。
四侍说,做王爷要有王爷的架式,所以我得学会如何命令人。
我兴冲冲地命令四侍给我捶背,结果她们没将我捶扁,也让我在床上趴了二天二夜。所以说,定规矩和守规矩的绝对不能是同一人。
到了吃饭的时候,她们竟然乖乖地站在一旁服侍,我心中一喜,心想总算能吃顿饱饭了,可不管我将筷子伸向哪个菜盘,她们都会用黑白眼死死地瞪我,我不想噎死,只好端着碗躲角落啃去。最后,她们打着饱嗝剔牙,我是端着白米饭望盘欲穿。
腔调。
以前王爷很拽,拽到看人都是用藐视的,走路眼睛是长头顶的,四侍把他的这种腔调学得最像,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们让我学,结果有一阵子我看人眼花,走个路差点摔掉牙。于是她们不得不承认,有些东西是要讲天赋的。王爷的腔调除了体现在眼睛上,还有一张嘴上,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恐怕就是,喏,这银票是打赏你的。败家就是那么一回事,用四侍的话来说,信王府里的银票都是用来招虫的,金子都是用来垫桌角的。
信鸽。
王爷以前养了许多信鸽,然后一一送给情人。四侍说,他习惯了用下半身思考,偶尔也想换换地方,提高一下情趣。不过我觉得,几百只信鸽一起飞进王府还是太壮观了点。不过,四侍拔光了它们的毛,它们就不认得路了。
嗯,有点不明白。
乞丐。
信王爷门口常年有乞丐蹲点,所以每当王爷出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派发银票,但我觉得这么做只会让更多的人沦为乞丐,当我碰到这种事时,我往往会给他们出个题目,如果答得出我就给,答不出只能说我很遗憾,结果全城的乞丐都跑去书塾了。拜它所赐,四侍有一阵子对我崇拜的不得了。
情敌。
以前的王爷有三之最,最有钱,最自恋,还有一个就是情敌最多,也不知是什么爱好,他招惹的美人不是有夫之妇就是订过亲有过青梅竹马的,所以情敌多也就不那么稀奇了。俗话说,量多易出质,人一多难免会出一两个了不得的人物,所以王爷又成了最没安全感名人,几乎每几天就会出一次刺杀事件,想我没有真王爷的好功夫,恐怕不是被杀死就是被吓死,四侍提议在地上放老鼠夹,结果中招的基本上都是我,因此作罢。好在那些刺客通常过不了四侍那一关,所以我根本不用出手,直到遇上那个击碎我玉冠的黑衣人,我才第一次在外人面前使用了天女散花,尽管劣质了点,好歹也算赶跑了人。
当我意识到,自己不再是莫晓风,而是信王爷风莫里时,我便知道,人生已经走向另一条轨道,权力,财富乃至生命都不一定可以由自己掌握。
再次遇见伏羲,我比想象中要平静得多,只是谁也没看出我的心虚,特别是他看着我眼睛的时候。所以,当他问我到底是什么人时,我以为他已经认出我就是当初那个躲在树后窥视,然后仓皇逃跑的人。我面对他时的紧张并非害怕,而是我不懂,不懂一个传说中嗜血神魔般的男人为何会有柔情的一面,不懂他的沉寂是因为洞悉了一切还是因为对每一个人的戒备与疏远。
伏羲的笑,是我觉得最意外的表情,那样的他像个单纯的少年,笑中没有任何的杂质,清朗得如同一洗的天空。我还发现了他一个小小的习惯,每当他沉思时,会不经意地抚摸手腕上的檀珠链,很轻的磨擦,就像在呵护心爱的人一样。
我不由地就想到了他那死去的爱人,莫名的希望,她还活在这个世上,有一天可以知道他对她的思念。
伏羲让我叫他子鱼,我在心中默念了两遍,连我自己也不相信,念一个人的名字时会有一种安稳的感觉,仿佛那个人一下子离得你很近,近在心头。
没有想到,春去当年喜欢的那个少年将军就是伏羲,我很吃惊,甚至有一点点难受。蹲在茅厕里,我觉得自己像一个窥听者。别人看不到我的表情,不知道我的想法,我躲在暗处,像个见不得光的人。
风是寒
凤要[秦昱]
加南
伏羲(相关)
伏羲的武器叫黯魂刀,长三尺,宽五寸。嘟血如魔,敌不尽,刀影不休。
伏羲的铠甲叫黑金战甲,长年被鲜血浸染,那血印已渗入黑金面,怎么洗都洗不去。
伏羲身上有一种味道,是真正的血气,所以他在战场上会越战越英勇,于是血气更盛。
伏羲是什么人?除了大乔,眼里就不曾装过第二个女人,换而言之,他是一个能把女人当兄弟,不把兄弟当女人的人。就算是小乔,跟着他战走沙场多年,也只换来了他一句:好样的。
莫晓风在秦游湖边遇到的就是小乔,釜国唯一的女副将。伏羲若是皇帝的右手,小乔便是伏羲的左手,但伏羲却是小乔的命,为了他,她可以单枪匹马冲进敌人营帐,大斩敌将,只为搏君一悦。在别人眼里,伏羲是战场上的神话与恶魔,但在她眼里,伏羲是天,所以要俯视苍生,而她愿作小小蝼蚁,仰望足够。她想如果不能和伏羲在一起,倒不如终身不嫁,永远都做他的手下。她甚至想,如果伏羲想做皇帝,她一定会为他在前方开路。
……
小乔认识伏羲时只有十五岁,少女情窦初开,一颗心都挂在了那个英姿勃发的年轻人身上,那时伏羲还爱笑,他一笑,连阳光都要失色三分。小乔那时很傻冒,大大咧咧地说要和他做兄弟,伏羲眼角一弯,不太放在心上地说:“小丫头怎么能做我的兄弟。”
别看小乔是个女娃,可力大如牛,一拳打在树杆上,那树抖了又抖,她得意地问:“怎样,还说我是小丫头?”伏羲从此真的没再当她是小丫头过,当然,也没当她是女人过。
大乔原来是不喜欢伏羲的,她好文厌武,相中的是墨尚书家的文书公子,但墨文书似乎天生是个冷情人,对大乔只有朋友之谊,而她也只能对月空相思。
大乔做了一个纸鸢,从样式到颜色都是墨文书在旁指点,她做坏了不知多少只,终于出了一只象样的,所以这天,大乔拉着小乔去秦游湖边放风,她以为墨文书会来,来的却是伏羲。
纸鸢的线突然线了,坠在了树枝上,小乔挽了袖子蹭蹭几下便爬到了树顶,正巧看到伏羲朝这边走过来。她是个鲁莽丫头,但偶尔也会耍耍小聪明,于是在树上磨磨蹭蹭半天,想等伏羲走近了,然后假装不小心栽下树去。人算不如天算,她往树下栽时,底下的大乔不自量力想要去接人,结果人没接着,自己被抱走了。原来是伏羲眼明手快,抢在小乔坠地那一刻,将大乔给挪开。小乔坐在地上呲牙咧嘴,一只手揉屁股,一只手指着伏羲问:“你干嘛抱她不抱我?”
伏羲笑得特无辜:“你骨头硬,摔下来可没什么事,大乔她被你压到,还不送半条小命?”
从那时起,小乔就知道,伏羲的心永远都不会留在她的身上。但她仍旧意外,伏羲会将大乔爱得那么深,以致于五年了,他都不曾有过别的女人。
小乔难过,不仅仅因为伏羲不喜欢自己,而是因为大乔心思摇摆,从未放弃过墨文书,她看在眼里,却只能入在心里。
伏羲来找大乔的次数越来越多,大乔的心思也越来越重,她不允许自己移情别恋,却又无法忽视伏羲的存在,直到墨文书失踪,尚书府闹得沸沸腾腾,大乔从墨文书的侍婢那里得到了墨文书失踪前写下的两句话——
但识仙家少年侯,莫道人间黎子受1。
这两句话是说,只要见过那似仙般美丽的少年王侯,就不会再提当年的黎子受。
而这个少年侯,就是王爷风莫里。
那时的风莫里只是少年气盛,年不过十四的他哪懂得爱与不爱,更何况还是个男人来向他告白,他只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所以口不择言。墨文书也是心高之人,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来向少年说明心意,虽不指望小王爷有所回应,却也没料到他会说出如此令人伤心之话,那“去死”之前的一句“恶心”,才是让他最绝望的一句话。
墨文书究竟是死是活,除了王爷,没有人知道。秋来只看到他跳进了井里,死不见尸,便也说不清了。
大乔自然是不知道这些,她只知道墨文书之所以对她无情,是因为他是个断袖,而她却不知好歹,左右摇摆,一边辜负了伏羲,一边割舍不下爱恋,此情难堪,终不能释怀,积郁在心,引来一场大病。墨文书失踪的第二个月,大乔终于心交力瘁,病逝在榻前。
当时边关正有战事,伏羲率军出征,一去就是半年,等他回到皇城时,才知道了大乔已离逝的消息。那年,大乔小乔十八,伏羲二十岁。
伏羲逼问小乔方知墨文书。
尚书府查不到的人,他伏羲未必查不到,很快就有消息,说墨文书曾经去了信王府,然后就没再见过他。伏羲便明白了,那墨尚书并不是真的查不到,而是查到了也要当不知道,否则不但他的位置保不住,连老命也要陪儿子一起搭进去。因为对方是小王爷,先帝最喜欢的皇子,差点就没宠上天,这将来的天下是太子的还是小王爷的还说不定,尚书也是在皇帝眼皮底下混饭吃的人,怎敢向皇帝的儿子要人,于是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
之后,知道这件事的人都一一失踪。
这个世界上最希望王爷死的人,似乎一直都太平静。
注1:黎子受,百年前名噪一时的美男子,天下人称他——白衣素冠,风华绝代。黎子受是个断袖,爱上君王,不为世容,因此一生多桀,死于病患。
春去的老家在咸州边境,那里与釜国的敌国吴东仅隔一江,咸州饱受两国战事蹂躏,百姓穷困潦倒,很多人都逃到其它地方乞讨为生。春去那时还小,只有十一岁,平日里连吃都吃不饱,还要照顾卧病在床的爷爷。她没有劳动能力,便只能去偷。那时候,除了那些打仗的将士身上有点钱,平常百姓都穷得很。于是,她只能将手伸向那些驻扎在咸州的官兵。每次都是很老套的技两,在路上不小心晕倒,等路过的官兵看到来扶她的时候,她乘机下手,虽然冒险,却是屡试不爽。
那天,她以为自己又得逞了,刚想逃跑却被一只手给揪住了后领,她回过头去,看到一个身穿黑色铠甲的少年,那少年长得很好看,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士兵。
他说:“偷东西是不好的。”
如果对方是一个凶神恶煞的人,她也许会害怕,但对方不是,所以,她觉得自己是羞耻的。
少年的话不重,却字字清晰,连他的眼睛都似乎闪着明朗的光芒,说完话,他的嘴角微微向上翘起,骄傲展露无遗。
他从怀里掏出一包东西,塞进她手上,说:“你偷的那些钱,是士兵们用自己的命换来的,如果下次要偷,可以来找我。”
少年说着转身离开。
黑色的战甲在落日黄昏中展现最桀傲的一面,直至那个身影没入金色光芒,她才低下头,万分激动的打开那包东西。
两块松花糕……
春去下巴掉到地上。难道她看起来真像一个饿死鬼?
以后,她再没去偷过东西,因为每次上街都有人塞给她松花糕,有时候还会夹着一些铜钱。那些人说,是他们将军将自己的份留给她的,但她从此就没在咸州见过那个人。后来,她爷爷病逝,她便随着乡亲去了别的地方。
那个少年,就是伏羲。那年,他也才岁。如今,春去认出了他,他却不记得她就是当年那个偷了人家士兵命的小丫头,而她也不想道破,人生就是那么一回事,永远只会向前,不会后退。
剧透:
秦昱表面身份为西子郡太守秦树仁的义子。
翎儿秦昱带来的人,所以他叫秦昱为少爷。又因为其地位的特殊性,所以被称作为小公子。
风是寒什么时候发现了王爷的身份?澡堂洗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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