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皇妃:仙履心路作者:未知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11部分阅读
锦书瞪着手机,真恨不得沿着信号过去把那人揪出来问问他到底想干什么,手机却一直不屈不挠的震动。她叹了口气,按下接听键。“……您好。”
沈斯晔愉快的说:“锦书,是我。”
锦书说:“殿下。”
“我真没想到你会在这里,实在是太巧了!”
“是啊。”
“要不是亲眼看见你,我都不敢相信。我这是第一次来大使馆,居然就能遇见你,我以为你还在德国呢。”
“哦。”
“有时间的话,我们一起出来吃顿饭怎样?我知道一家很不错的中餐馆!”
“谢谢,不过我大概没时间。”锦书说,“我明天就要开始参加会议。”
“还有谢谢你上次发给我的照片,嘉音的演出我没能去参加,多亏你的照片,我才知道那时候是什么样的——”
“不客气。”
声音里的亢奋低下去了。他默然片刻,才低声问:“你是不是生气了?”
锦书淡淡地回答:“没有,您多心了。”
“我知道那时候失态了。”沈斯晔有点沮丧,“可我不是故意的,只是太高兴了……”
“哦。”
沈斯晔忽然说:“何锦书,你是不是讨厌我?”
锦书反倒一怔:“呃……”
“你对别人都那么和气,我和嘉音还不是一样,你对她那么照顾,为什么就对我一个人不假辞色?”沈斯晔控诉道,“你这是对我的歧视!身份歧视!”
“我哪有……”
“总之,你要是不讨厌我,我们就一起出去走走。我就在剑桥,这么近的距离,你有时间随时都可以。”
“喂,那个……”
“就这么定了,晚上我再联系你!”
啪的一声,电话挂了。
锦书到最后也没明白自己到底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那人以退为进,反倒把她心理防线击倒了。她心思恍惚的回了牛津,回到自己的房间门口,却发现门是虚掩着的。暗自叹了口气,锦书收拾了一下心情和表情,推开门。
“你好,年轻的小姐,我是世卫组织的工作人员。很高兴能够与你共住一个房间。”
一位头发花白、戴金丝边眼镜的女士从沙发上起身,微笑着向锦书伸出手,用流利的英音问候。锦书对前辈们向来都很尊敬,连忙含笑说:“您好,我来自哈佛大学医学院。您叫我劳拉就好。”
“好的,劳拉,”女士微微一笑,“你可以叫我克拉莉斯,这是我的名片。”
锦书礼貌地双手接过来,低头看时,那张素净的名片上只印了这么一行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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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像是我爸的初恋,好像都想要结婚了,后来不知怎的又没成……”
兰迪在去年感恩节时随口说的话,电光石火般炸响在锦书耳边!
锦书被这个事实炸的惊骇不已,颤抖着抬起头看着对面这位女士。她大概六十岁上下,短发整齐的梳在耳后,一双眼睛里是阅尽风波的从容宁和,气质优雅淡泊,衣着却十分朴素。忽然意识到这样盯人十分失礼,锦书连忙收回目光。“我还是在读的研究生,所以没有名片,真不好意思……”
克拉莉斯宽容的笑笑:“没关系,我在六十年代读博士时也没有名片。啊,我与你还是校友呢,我也是在哈佛读的博士,只不过当时学习的是生理学。”
年龄对,经历对。锦书默默想,一天之内两次遇到意料之外的人,也算小概率事件了,她要不要去买彩票?
“劳拉,你是代替你的导师过来的?”克拉莉斯微笑着问。
菜鸟身份果然被识破了,锦书很惭愧。“是的,我的导师没有空闲时间,所以就派我过来替他向会议提交论文。”然后她才看见,克拉莉斯的左手小指上戴着一枚素金戒指,心里又是一抖。
克拉莉斯颔首表示理解,她沉吟一会,问锦书:“你的导师是谁?”
锦书几乎是战战兢兢的尽力保持着表面平静,“是埃德加·约瑟夫教授。”
克拉莉斯沉静的眼里果然掀起一丝波澜!锦书这时只恨不得立即变身鸵鸟。但她很快就恢复了沉着,只是微微一笑:“我在哈佛读书时,曾经和他在同一个实验小组工作,还一起去过忻都。他是一个研究学问很认真的人,你跟着他,想必能学到不少书本以外的东西。”
锦书只能点头。这时沈斯晔打电话过来,锦书宛如抓住了浮木,连忙出门去接电话,得以逃离这让她尴尬不已的语境。沈斯晔约她到牛津校园里某家小店喝咖啡。她回房间拿包,克拉莉斯看她对镜穿衣梳头发,一笑:“你男朋友来了?”
锦书说,“……不是,只是一个认识的人。”
26剑锋
五月初的英格兰气候温和。锦书把外套抱在胳膊上,慢悠悠走在这所有七百年历史的校园里。
她父亲曾在这里做过访问学者,对这座悠久而美丽的校园念念不忘,只可惜一双儿女都没有来这里读大学。何江天在德国学民商法,两大法系之间的鸿沟即使近年逐渐浅了,也不是能轻易跨越的,更何况还有执业资格的限制;而锦书在美国念完高中,更是顺理成章的留在那里。
但她爸对牛津的执念依然很深,甚至连听说锦书要到这里参加会议,都会十分高兴。锦书从小就听父亲讲述这里的建筑风情,这时把记忆与现实一一对照,也有不少乐趣,因此不自觉的走了就慢了些。等她找到目的地,天色已经半暗。
进门就有浓郁的咖啡香,沈斯晔微笑着站起来,为锦书拉出椅子。他的表情十分诚挚,倒让锦书无可奈何。她本以为自己会觉得拘谨,但是经过白天的崩坏,她很难以对待储君的态度去看眼前的人。饮料很快就送了上来,锦书用麦管吸着水,看沈斯晔毫不手软的向他自己的咖啡里加糖,忍不住职业精神发作,皱眉说:“你这样会得龋齿的。”
“没关系,”沈斯晔咧嘴一笑,向锦书展示他雪白锋利的牙齿,“我刷牙很认真。记得吧?”
锦书只好无语。
店里已经亮起了并不十分明亮的灯光。周围座位上的人们聊得十分投机,让这所不大的咖啡馆充满了学术沙龙的气氛。锦书在这样的环境里,竟然也就不由自主的放松了警惕,看着窗外的暮色之城,心情有一点飘忽,但却绝非不快。
“……锦书?”
锦书没有听见,仍然含着麦管望着窗外。一缕黑发从她耳畔垂下来落在脸侧,平添了一份柔弱清丽。沈斯晔看的心旷神怡,但想起自己来此的目的,只好恋恋不舍的亲手打破这一刻和谐气氛。“锦书?小锦?”
听到自己的||乳|名,锦书终于回过神。沈斯晔不待她说话,抢先举起一本书:“我有几个医学上的问题需要请教你!”
……
一个半小时后。
锦书连连咳嗽,喝了几大口水还是觉得口干舌燥。沈斯晔若无其事,笑眯眯的说:“再帮你点一杯水?”他招手叫侍者过来,又点了一杯苏打水,顺便点了两客松饼。
“我饿了。”他笑。等到松饼上来,沈斯晔亲手抹上果酱递给她。锦书接过来咬了口,脸顿时皱了起来:“……好甜。你果酱抹太多了。”
沈斯晔却吃的很开心:“我觉得很好啊。”他对甜食的接受度一向很高。锦书没有浪费的习惯,可这点心委实糟糕。她勉强咬了一口就不得不放在了一边碟子里。看见沈斯晔露出吃饱的满意神情,才委婉但没好气地问:“你怎么想知道这些?”
“因为我最近对法医学忽然很感兴趣,想做一点研究。”沈斯晔愉快的一推眼镜,“但我对医学了解实在不够,所以就来请教你。”
锦书暗中翻了个白眼,假笑道:“你太谦虚了,我觉得你对解剖学的了解不比我少。”
“我读过几本中文的教材。”他笑着承认,“读了很久。”
“那也不容易。你没有实践经验,有些东西不是靠图片就能明白的,单纯看书就能了解到这个程度,真的已经很不容易了。”
沈斯晔笑:“我没有实践的机会啊。你读本科的时候是不是解剖过很多尸体?你们医科生对什么血腥暴力场面都不在乎吧?”
“怎么可能!”锦书一哂。“你没有亲自解剖过尸体,根本不能想象一开始那种可怕的体验……当然后来已经没感觉了,我可以坐在解剖台边吃夜宵,还是浇了番茄酱那种。”
沈斯晔大笑!“我朋友曾经干过考古。”他笑完了才说,“据他说一开始挖掘古墓也非常紧张,摸什么都要带上手套,可是到最后已经淡定到能直接用手拿棺材里的骨头。”
“可见世事相通。”锦书也笑起来。于是气氛变得轻松了许多。锦书喝着水瞎猜,“我好像一直不知道你在学什么,大宪章?权利法案?”
“都对。”沈斯晔颔首,“主要是行政权与议会之间的权力分配,当然我也在研究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毕业论文就是这个方向。下周马上就要开题了。”
“你为什么要提醒我?”锦书顿时郁闷了,“真是想起来就抑郁……”
“我以为你这种学术达人不会愁论文。”他笑。“你将来是准备留校?”
锦书微微叹了口气。“我总得先通过答辩。不过如果没有意外,应该会回国做研究。”
沈斯晔若有所思地颔首。
“虽然有时候累得像条死狗,不过我还是很爱医学的。”不顾他半好笑半惊讶的目光,锦书把空杯子里的冰块倒进盘子开始摆弄。“你猜这是什么?”
沈斯晔凝神看了片刻:“dna双链螺旋结构?”
锦书嘀咕道:“让我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沈斯晔是个罪案剧迷,据他自称收藏了几乎所有的相关剧集dvd。似乎一旦对某一领域有了兴趣,他就会锲而不舍地认真研究下去。唯一让锦书稍稍平衡的是,他的艺术造诣固然很高,却对西方音乐美术都兴趣平平。据他自陈,他宁可听京戏。
锦书大感兴趣,撺掇他唱一段;沈斯晔似乎从不知脸皮薄是何物,于是也不推辞。
“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凭阴阳如反掌保定乾坤。先帝爷下南阳御驾三请,算就了汉家的业鼎足三分。”
他唱的是《失空斩》。修长的手指轻轻在桌面打着拍子,因是清唱,他的声音不高,在些微嘈杂的人声里却是清楚如洗。“封到武乡侯执掌帅印,东西战南北剿博古通今。周文王访姜尚周室大振,俺诸葛怎比得前辈的先生!”
抬起头,沈斯晔眼底似乎隐约闪过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意。
“——闲无事在敌楼我亮一亮琴音,我面前缺少个知音的人。”
不待锦书有何反应,沈斯晔已笑着起身:“我去隔壁买点东西。”过了几分钟,他拎着个纸盒回来,低头含笑看进锦书的眼:“吃吧,黑森林蛋糕。我总不能就请你喝点水。”
那天他们聊得很晚。锦书回去的时候已经超过了十点,是沈斯晔把她送到了楼下。锦书走进大厅,回头时还能看见沈斯晔站在原地看着她。路灯下,他的挺拔身姿堪比楼下的雪杉树,她看见他的眸子里映照着清澈悠远的一点光。
……这是什么感觉?
锦书躺在黑暗里,默默地扪心自问。沈斯晔绝非纨绔,他们的交谈天南海北,但不可否认非常愉快。都是广泛阅读知识广博的人,就某个话题聊起来,往往能有“知己”的心有灵犀。抛去他的身份不提,他会是一个很好的朋友,很好的聊天对象。
“你目前的追求是什么?”她记得沈斯晔如此问。而她也坦诚相告:“格物奖。”
格物奖是皇室出资设立的自然科学奖项,获奖者须在三十五岁以下。已经有三百年历史的奖项既有丰厚奖金又是至高荣誉,锦书自然觊觎已久。“你呢?”
沈斯晔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嘴角一挑:“我?或许是试着学习成为好的统治者吧。”
……既然是谐谑,那她也开个玩笑好了。
“祝殿下成为一代明君,享六宫粉黛,拥无限江山。”她似乎隐约看见对面男人的嘴角微微一抽,倒是真心说出下面这句话:“如果我有幸获奖,希望那时颁奖者已经是你。”
格物奖的颁奖者是皇帝。沈斯晔挑挑眉,笑着举杯:“那么共勉。”
……诸如此类既扭曲又正经的话题。但也仅此而已。
锦书这样暗示着自己,慢慢睡着,并没有什么人来入梦。
会议议程果然安排的很满。即使锦书只是抱着笔记本在台下听,也觉得很累很累,一天下来,尾椎骨都好像要裂纹。加上她整个白天都在全神贯注的听报告,到了晚上,只觉得身心俱疲,因此婉拒了沈斯晔好几次邀约,不过倒是偶遇了几次。
有一次沈斯晔甚至想把午饭送到锦书听讲座的会场,气得锦书立即婉言谢绝。她对于被爆花边新闻可半分兴趣都没有。虽然失去聊天的机会有点可惜,不过还是算了。
反正在网上也不是不能聊。锦书自我安慰地想。
然不论如何,锦书很佩服克拉莉斯。她已交耳顺之年,在那样清瘦文弱的身体里却似乎隐藏着无比坚韧的力量,即使是疾风亦无法折磨其分毫清劲。
“只是坐着开会而已,”克拉莉斯神定气闲的一笑,轻轻推了推眼镜。“请原谅我提出这种无礼的建议,但是劳拉,你应该多锻炼身体。”
她似乎看穿了锦书的想法,莞尔一笑,“我像你这么年轻的时候,也不喜欢运动。觉得弄得自己一身汗十分粗野,每天都泡在实验室不想出来。后来我们去忻都研究当地病例,连生活用水都要自己走几公里去挑。我在那里中过好几次暑,有一次险些死掉。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天天健身,直到现在。”
锦书听得有些发怔。她忽然觉得有种淡淡的熟悉感萦绕在心间,却不知从何而来。
“劳拉,忻都的条件也并不好。”克拉莉斯很诚恳的建议,“而你的身体状况并没有达到最佳水平,你又是在最现代的条件下长大的,去那里可能会难以适应。”
“没关系。”发一会呆之后轻轻吁了口气,锦书露出浅浅笑容,目光清澈明亮。“那里总比三十年前要好,您不是说您那时也坚持住了么?那我应该也没问题。”
克拉莉斯一时无言,只嘱咐她开始实习后遇到问题可以联系自己。
等到四天后会议全部议程结束,锦书觉得自己的铁骨功也练到快臻于化境。坐到最后,大概是物极必反,她居然觉得那样的硬木椅子很舒服,舒服到坐上去就开始犯困。
她定了会议结束的次日回波士顿的机票。这期间她既没时间去跟沈斯晔参观剑桥,也没时间去程大使那里吃饭,不多的时间都被她用于整理白天的笔记以及粗粗翻阅会议论文集,免得次日抓瞎。不过沈斯晔还是抓住了最后的机会,邀请她去剑桥走一走。
沿着剑河一翼美丽的小花园,在春荫深深的校园里,他看来沉静安然,一双眸子里清朗澄澈,那些深陷流言时的提防戒备似乎从未存在过。这让锦书觉得,还是与这样的他交往来的轻松。
“看,那里就是三一学院。”
锦书奔过去上下左右拍照。沈斯晔神定气闲的站在一边。“帮你拍几张留念?”
“不要。”锦书忙着对焦,头也不回地拒绝。“我只喜欢拍风景,不喜欢拍人。”
沈斯晔微笑,也就没再坚持,亦不主动说话,只是在看到古迹的时候介绍一句。他把手随意的插在深灰色长裤口袋里,配上简约的polo衫,倒真有几分公子哥儿的潇洒不羁——不过锦书知道,在这种有几百年历史的老校,他但凡参加与学术沾点边的场合就要穿上全套包括白色衬衣、蝶形领结在内的黑色学术长袍……想到这个,她就想笑。
沈斯晔当然不知道她此刻正在庆幸自己只需要穿防护服。“这是牛顿那棵苹果树。”
看着她恨不得揪片树叶收藏的样子,稍稍有点无奈的摇了摇头。“你在英国住了八年,怎么可能没来过这里?”
“拜托,你怎么不说我走的时候也只有八岁!”锦书百忙之中回头抗议,“那时候就算来了,也不可能知道这些东西的意义好不好?”她不自觉的用上了更为熟稔的语气,并未察觉眼前人因此微弯的嘴角、眼底的笑意。
“啊,这里就是为纪念徐志摩而立的纪念石。”
沈斯晔在一块白色石头前驻足,锦书弯下腰仔细的看着上面的刻字。数码相机的效果实在差强人意。锦书遗憾地直起身来,揉了揉有些酸痛的颈椎。“可惜拍不清楚。反光严重,字迹又太浅。”
“哪天我们悄悄来做个拓印怎样。”某个置法令于罔顾的法学院研究生如此无耻的建议,但锦书居然真诚的觉得这建议不错:“我蛮喜欢他的诗的,那你记得到时候把拓本寄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