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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甜美生活第1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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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甜美生活作者:未知

古代甜美生活第1部分阅读

《古代甜美生活》全集

作者:苹果嘟嘟

—本书由我爱电子书(shubao2)整理制作—

古代甜美生活

李羽馨番外——东风误我出生的时候,春guang明媚,桃花开的很艳。

可是我父亲和母亲却因为我的出生如坠冰窟。

我的祖父是定远侯,我的父亲虽然是他的嫡子,却因为生性愚钝,文不成,武不就,不为我祖父所喜,所以我的祖父,定远侯爷一直都没有请封世子。

府里边都传言,我祖父真正喜欢的是庶出的七叔,想等着他在边关立下军功,再向朝廷请封立七叔为世子,承袭定远侯的爵位。

父亲很是懊恼,却无计可施,正在他和母亲一筹莫展的时候,母亲怀孕了,因为这个孩子是祖父的第一个孙子,所以祖父相当重视,时常赏赐东西给母亲。

父亲和母亲都希望这一胎能一索得男,借此嫡孙来扭转乾坤。

听下人们讲,母亲怀着我的时候,每个大夫都说这一胎定是男孩儿,那些道士和尚们还说此子今后定然天赋异柄,聪明绝顶。母亲听后,十分高兴,对我百般的重视,虽然怀着我的时候,被折磨地吃不下,睡不香,形同枯槁,却还是甘之若怡。

母亲生产的时候,足足痛了三天三夜才把我生下来,其间还大出血,差点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我出生那日,传来七叔立功的消息,祖父大悦,说我乃是旺家之相。

而母亲则黑了脸,把我递到奶娘手里,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抱过我。

祖父虽然喜欢我,却因为公务繁忙,不能时常陪伴我。

童年对于我来说,除了院子里开得满满的鲜花外,再无一点亮色。

记得那日,是一个京城显贵成亲的日子,母亲在祖父的威逼下不情不愿地带着我去参加喜筵。

那是的我,只有四岁,懵懵懂懂,怯怯弱弱。

席间,我想去小解,母亲身边的丫鬟知道母亲素不喜我,都不愿带我去。

母亲很是厌恶地对我说道:“早知道就不带你出来了,人一丁点儿,事儿倒是不少,小如,你带她去吧。”

小如是母亲身边的大丫鬟,得了母亲的令,领着我就出了院子,寻茅厕而去。

“小如姐姐,痛,痛!”小如哪里是牵着我的手,完全是掐着我的手腕,涂了凤仙花汁的长指甲深深地嵌入了我的手腕里。

“我说小姐,你还真是难伺候啊,你若是不愿意我带你,那你自己去得了。”小如生气了,放开了我的手,瞧也不瞧我一眼,自顾自地走了。

我见小如生气地走了,也顾不得憋得慌,哭泣着追赶在她的身后。

“小如姐姐等等我,小如姐姐等等我!”

我人小,步子也小,才跟了几步路,就不见了小如的身影。

“哎呦!”因为没有注意脚下,所以在奔跑中被一个小石子给绊倒了。

我的一个小膝盖被硬硬的小石子给磕出了鲜血。

“呜呜……呜呜……”无计可施的我,坐在地上哭了起来。

“小妹妹,你怎么了?哦,原来是摔倒了。”就在我最无助的时候,耳边响起了一阵温柔的声音。

“来,大哥哥看看,原来是流血了,不怕,不怕,大哥哥这就给你包扎一下。”我擦了擦泪眼朦胧的双眼,看见一个很是温柔的年轻大哥哥,从怀里掏出了一方丝帕,帮我把流血的小膝盖包扎了起来。

我那颗幼小的心霎时觉得暖暖的。

“大哥哥,我想嘘嘘。”膝盖包扎好后,感觉自己快憋不住了,我这才红着脸,很不好意思地对那个大哥哥说道。

“小妹妹要嘘嘘啊,大哥哥这就带你去。”大哥哥望了一眼我的膝盖,二话不说就把我抱了起来。

“小妹妹,你的膝盖有伤,大哥哥抱你去嘘嘘吧。”

到了茅房门口,大哥哥这才放下了我,我进去嘘嘘完出来,原本以为大哥哥已经离开了,谁成想,他居然还等在门口。

“小妹妹,你的膝盖有伤,大哥哥把你抱回去吧。”大哥哥说完,抱着我就往院子里走。

快到院子门口的时候,突然后面有人喊:“六皇子,原来你在这儿,这酒才喝了一半,你可不许跑了。”

我心里暗暗记下了,原来他是六皇子。

六皇子无奈,只得放下了我,温柔地对我说道:“小妹妹,大哥哥有事儿要先走了,前面就是女眷饮宴的院子了,只有几步路,你小心点走也是无碍的。记得以后不要跑那么快,免得再受伤了。还有啊,你的膝盖受了伤,在结疤之前不要沾水啊!”

“六皇子,走吧,大家可都等着呢。”来人颇为不耐烦地拉着六皇子就走。

“大哥哥,谢谢你!”我对着六皇子的背影使劲挥着小手。

不久,母亲被查出再次怀孕,这次怀孕,母亲明显低调了很多,平日里深居简出,对我更是不闻不问,我常常是一个月都见不到母亲一面。

弟弟出生的时候传来七叔战死的消息,祖父一夜之间老了好几岁。

父亲和母亲却是开心不已,喜得嫡子,那块可恶的绊脚石又死了,承爵之路一片光明。

弟弟很可爱,祖父见过弟弟之后,发现弟弟的后背上跟七叔一样也长了一颗红痣,认定弟弟是七叔投胎转世而来,对弟弟百般地宠爱。

我第一次见到弟弟,他还未满月,尚在襁褓之中,他在奶娘的怀里哭泣不已。

弟弟好小,好可爱啊,我忍不住偷偷地跑到奶娘身边,冲着弟弟笑了起来。

奇怪的很,弟弟一见我笑,自己也止住了哭声,跟着我咯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弟弟满月的时候,六皇子来府中饮宴。

那个时候,我正拿着一本认字启蒙书在花园里认真地诵读,祖父虽是武将,却也喜欢摆弄文墨,我是女儿身,不能舞刀弄枪的,所以只能在读书上下点功夫,以便讨得祖父的欢心。虽然只是稚龄,可是侯门中的孩子向来早熟,父母对自己厌弃不喜,若是再失了祖父的欢心,自己虽贵为小姐,在这深宅大院里,也不过是让人随意践踏的草芥罢了。

“大哥哥!”我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在喜筵上帮助过我的六皇子。

虽然知道了他的身份,可是我仍然固执地叫他大哥哥。

六皇子也看见了我。

他露出了和煦的笑容,向我走了过来。

“小妹妹,咱们可真是有缘啊,又碰到你了。”六皇子不知道我就是这侯府里的小姐。

“小妹妹,在看书呢?”六皇子见我手中捧着一本书,来了兴致,翻看了一下书的封面。

“《千字文》?小妹妹这么小就能看这种书,长大了定然是个了不起的才女。”六皇子摸了摸我的头,很是慈爱地对我说道。

才女?我的心里默默地念着这两个字,我一定要成为一个才女,祖父喜欢有文采的人,大哥哥又希望我以后成为一个才女,我一定要加油努力。

就在这个时候,那边传来了脚步声,六皇子的神色紧张了起来,他在我耳边轻声说道:“小妹妹,一会儿有人问你,有没有人打这里经过,你就说没有,可以吗?”

我乖巧地点了点头。

六皇子向我投来感激的一笑,快步往花园深处走去。

果然,不一会儿,就有一个人向我走了过来。

“小姑娘,有没有人来过啊?”来人蹲下身子,轻声细语地问道。

我摇了摇头,继续埋头苦读。

来人见状,又往其他地方去了。

打这次以后,我就再没有见过六皇子,直到……

弟弟越来越黏我,母亲看在弟弟的面子上,不再当面呵斥辱骂我,母女俩留下了些许的余地。

因为我很用功地读书,祖父对我也上了心,府中的奴才们见我得了势耀,对我再不敢小觑,我终于成了真正的侯门小姐。

怜儿是买来的丫鬟,在府中没有依仗,一次她被其他小丫鬟欺负的时候,被我顺手救了下来,从此,怜儿便对我死心塌地,成了我的心腹。

那年我和弟弟随祖父回乡祭祖,在侯府的大门外,意外地遇到了一个小姑娘,小姑娘拽着我的轿子,拼命地叫救命,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动了那么一点儿恻隐之心,给她指点了一下。

没想到就是这个小姑娘,成了我今生最亲的姐妹,改变了我的一生。

我是一个最无耻的强盗,我抢走了原本属于好姐妹的荣光和声名。

终于,我如愿以偿地靠着欺世盗名而来的“才气”得到了太后的青睐。

多年来的夙愿,曾经离自己那么近。

定远侯府家的孙小姐,被封为晋国公主,赐婚安南王。

多少人羡慕,多少人嫉妒,可是又有谁知道,对于我,这不是完美谢幕,而是繁华凋零。

坐在銮驾里,身上裹着厚厚的礼服,外面日头正当晒,怜儿轻轻地给我摇着扇子,我眯着眼睛,心里空空的,不敢去想任何事,怕一个不慎,牵动了心底最深处那根不能触动的情弦。

銮驾外,突然响起了洞箫之音。

是那首熟悉的《春江花月夜》,我轻轻笑了笑,其实我与他,倒真正同是天涯沦落人。

“公主,这桶里面的是安南王特地让人快马加鞭给你送来的冰块,放在銮驾里降温用的。”銮驾突然停了下来,安南王的内侍阿忠提着一小桶冰放进了銮驾里。

我轻声向阿忠道了谢,又眯起了眼睛。

怜儿的扇子摇得还是那样轻柔,我的心突然灌进了一丝的清凉,难道是因为那桶冰?

—————————————————————————————————————

安南王和晋国公主成亲后,安南王室按照惯例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王室发言人称:“国王与晋国公主已经在王宫举行完婚礼,正式结成夫妻。”

大周日报的记者写道:“这场政治联姻终于尘埃落定,大周在安南国的宗主国地位又多了一重的保障。”

安南日报的记者写道:“国王终于娶回了手握重兵大周定远侯的亲孙女,大周高宗皇帝的御妹,大周第一才女晋国公主,这是安南国外交史上一次重大的胜利。”

时尚八卦周刊的记者写道:“年轻英俊,文武双全的国王终于结束了自己的单身生涯,走入了婚姻的牢笼,万千安南少女今夜将彻底失眠!”

王室发言人又称:“国王和晋国公主已经为孕育下一代做好了全面准备。”

大周日报记者写道:“晋国公主准备用血缘来捍卫大周在安南的宗主地位。”

安南日报的记者写道:“国王大振雄风,晋国公主夫唱妇随,准备为皇室再添新成员。”

时尚八卦周刊的记者写道:“一入豪门深似海,尊贵如晋国公主一样的身份,也需要用儿子来巩固自己的地位。越国王后连生了五个女儿后才得了一个儿子,不知道这位远道而来的公主需要生几胎才能如愿以偿呢。我们拭目以待吧!”

定远侯番外——情深不寿我是定远侯的庶子,因为先天体弱多病,所以在我五岁那年便被送到了京郊的庄子上休养。

走出侯府大门的那一刻,我在心底里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会风风光光地回到这里,堂堂正正地做这座侯府的主人。

自被送到乡下,我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一般,一改往日在侯府里的懒惰,勤勉了起来。

听人说多练拳脚可以强生健体,来到庄子上,我便寻了拳脚师傅,教我练拳。

师傅说我身子弱,要练拳脚,得先练筋骨。

于是,每日天还没亮,我便起了床,从庄子里一直跑到对面的山上,然后又跑回来。

刚开始的时候,我只能跑到山脚下。

不是我不想爬上山顶,而是跑到山脚的时候,整个人便会晕过去,再无力气起身。

三年后,由于我每日坚持不懈,终于,能轻松地跑上山顶了。

而这个时候,师傅也终于同意教我拳脚。

扎马步,提水桶……

这些简单的基本功我又整整练习了两年。

一转眼,我从侯府里出来已经五年了,这五年里,我从未回过侯府,侯府也没人来庄子上看过我。

我生母早逝,父亲子女众多,在他眼里,我这个没用的儿子活在这个世上根本就是浪费米粮。

那日是我的生辰,我想,除了我之外,怕是再无人记得。

下午练完基本功,我溜出了庄子。

原来,出了庄子,沿着庄子门口的小溪一直走,便可看见一个小村庄。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是读书声啊。

好久没听到读书声了。

我顺着读书声传来的方向慢慢走去。

这么个小村子居然有一间私塾。

刚才的读书声就是从这座私塾里传出来的。

不知怎的,我趴在窗户沿上,听着听着便听入了迷。

“小哥哥,小哥哥,你很喜欢读书吗?”我正听得入迷呢,冷不防背后有人拉了拉我的衣服。

我回过头,只见一个身着浅蓝色衣服莫约七八岁的小姑娘正拉着我的衣服,笑眯眯地望着我。

我被人当场逮住,不由地脸一红,飞快地逃走了。

“小哥哥,你别跑啊……”我在前面跑,小姑娘在后面追。

“哎呦!”我一个不留神,摔倒在了地上,地上的小石子划伤了我的手掌。

“小哥哥,你怎么了?”小姑娘见我跌倒了,忙跑了过来,关切地问我道。

“没事。”我低着头,觉得自己在一个小女孩面前跌倒,实在很丢人。

“呀,你流血了。”小姑娘望着我流血的手掌,突然大叫了起来。

“没什么。”我脸上一热,忙把手藏到了身后。

“我家就在前面,不如你跟我回家,让我娘帮你包扎一下吧。”小姑娘说完,不由分说地拉住了我的衣角。

望着小姑娘一双真挚的眼睛,我含笑点了点头,跟着小姑娘去了她家。

原来小姑娘的家就在私塾隔壁,而小姑娘的爹爹便是私塾的教书先生。

“哟,我看看,流血了,来,大婶这里有止血的药,给你擦一点儿就没事了。”小姑娘的母亲是个很好看的年轻夫人,她笑起来嘴角弯弯的,温柔可亲。

“娘,小哥哥喜欢读书,你跟爹爹说,让小哥哥来私塾读书好不好?”小姑娘缠着美人大婶,撒娇道。

“好好好,絮儿乖,不要闹了,娘要跟小哥哥包扎伤口。”美人大嫂笑着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发,然后找来了白布给我包扎了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啊?住哪里?怎么一个人到柳家村来了?”给我包扎完,美人大嫂便随口问起我来。

我想了想,回答道:“我叫李敢,是定远侯别庄里的下人,今天是我的生辰,我得了假,出庄子来逛逛,不想,走着走着便走到这里来了。”

因为要练功,所以我的身上穿的是粗布的短打衣服,再加上这些年我都在做锻炼,所以皮肤黝黑,手脚粗糙,说是下人,倒也贴切。

美人大嫂点了点头,道:“原来你叫李敢,今天是你生辰啊。既然你到了我们家,便是和我们有缘,那,今日就让我们一家子跟你过生辰吧。”

“絮儿,你不是一直嚷着要吃鸡腿嘛,娘这就去把家里那只芦花鸡杀了,待会儿你和李敢一人一只鸡腿。”美人大嫂说完,转身就进院子抓鸡去了。

就这样,我在柳家村柳先生家过了难忘的十岁生辰。

打那以后,我便成了柳先生家的常客。

小姑娘原来叫柳絮儿,别看她年纪小,可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那是样样精通,她的学问,很多京城的闺阁千金都比不上。

受到她的影响,我也开始文武兼修。

自结识柳絮儿后,别庄的生活不再单调苦闷,我甚至有了一种错觉,就是让我一辈子都留在这里,我也愿意。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又一个五年弹指而过。

我十五了,不知道是因为锻炼地好,还是因为心情好,这五年里,我脱胎换骨,从原来孱弱的小豆芽,长成了一棵威猛的参天大树。

而柳絮儿也越长越漂亮,成了柳家村一朵人见人爱的小花儿。

“李大哥,昨日,隔壁村的张财主来我家向我爹爹提亲了。”那日,秋风送爽,柳絮儿和我并肩坐在小溪边,她面带羞涩,轻声对我说道。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反问她道:“那你爹爹答应他了吗?”

柳絮儿伸手打了我一下,道:“若是答应了,我还会和你坐在这里吹风吗?”

我听完,傻傻地笑了起来。

“李大哥,你,你可不可以跟庄子上的管事说说,我爹希望你能赎身。”柳絮儿这话再明白不过了。

我却呆住了,李敢是我的假名,我并不是庄子里的下人,我骗了柳先生一家整整五年,我虽然在庄子里呆了整整十年,可是,我的亲事却不是自己能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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