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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笑一个第17部分阅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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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样也是经过这三年,我对他的那份爱情也被现实打磨的千疮百孔。是的,我依旧爱他。只是已经不像三年前那样一往无前,那样热情的仿佛连整个自己都可以燃烧,我确实累了。而这个孩子的到来,让我的情绪跌入了前所未有的低谷。我对所有的人事都抱有消极的情绪和看法,甚至连徐梓溪都慢慢疏远,没有了跟他斗嘴的兴致,也提不起享受美食美酒的热情。

在出事前的那几个月,我比之前更加频繁的跟在他的身边。但我已经不像最开始那样,会在前一晚激动的整宿睡不着觉,会在站在他身边的时候战战兢兢的手脚打颤,更不会因为他的一个眼神一勾嘴角而魂荡心驰。我会在他不留意的时候十分认真的看一眼这个男人,悄悄的告诉自己,也告诉肚子里那个可怜的宝贝,眼前这个男人,就是让我一生不得安宁的魔咒。

最后,在孩子大概有三个多月的时候,我终于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我已经认清了现实,徐梓溪说得对,我和他,就像两条并行的铁轨,可以彼此陪伴着前行,但终其一生也不会有交汇的一天。真能在哪天奇迹的交汇了,那肯定是一场以悲剧收尾的重大事故。

既然不可能跟他有未来,我又想留下这个孩子,唯一的办法,就是我主

59、番外之那三年(下)

动请辞。

我在私底下曾经跟金子姐打听过,在绿纱坊这边工作过的人里,曾经有过主动请辞离开的例子,似乎晏王并没有怎么为难过他们。

我自认也为他立下不少功劳,而我的年龄,按照古代的风俗来算,应该算挺大了的。要是说我想找个人家嫁了然后安安稳稳的过后半生,他也应该不会起疑。

主意就这么打定了,但没想到的是,我却永远失去了实施它的机会。而我的那个孩子,也因为我的愚蠢和犹豫永远的离开了。

我记得那天很冷,天下了很大的雪,酒肆的生意因为临近年关而有些冷清,即便有客人来,也多是买了成坛的酒、或者自己从家里拿了器皿过来,盛好了直接拎走。

那个人一进来,我就觉得古怪,但他很快朝金子姐走了过去,并且直接报上性命,说想跟酒肆的老板谈一笔生意。态度泰然自若,衣着打扮和手里拎的两样东西也都符合经商者的习惯,这样仔细打量下来,又似乎没什么问题。

冬日天黑的早,外头又下着大雪,那个人就留下来,在大厅里,跟我们一起用晚饭。

饭吃了多一半,他便开始说生意上的事,但是话越说越怪,很快大家都发现了不对。金子姐最先动的手,旁边又有两个身手不错的侍卫在,酒肆里其他人都退到一边,而男人也在与他们过了几十招之后很快被制伏,跪倒在地。

我当时被他拉住手腕,跟他站到了一起。那个男人跪在那里,抬起眼看着我们,嘴角露出一个非常诡异的微笑。也就是在此时,站在他身后的其中一个侍卫突然拔刀扎向他的背心。

他脸上笑容未变,眼中却精光大盛,嘴一张,就朝过喷出一大口红中透黑的血液,而那个侍卫则在同时又拔刀出来,单手一推刀把,就将沾满黑红血液的弯刀朝我们这边掷了过来。

整个过程的发生,从他跪下直到那把刀甩过来,不超过一分钟,我的身体却先于意识,一个旋身挡在身边人的前面。

刀没有扎在我的身上,而是被我双手握住刀刃,又一把甩了出去。那个人喷出的那口黑血,则直接溅在我的身上。

金子姐将那个一边呕血一边大笑的男人一脚踢了出去,他后头的那个突然倒戈的侍卫也跟另外一个侍卫缠斗起来。

后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眼前一片黑蒙蒙的颜色,好像谁把屋里的灯吹灭了。耳边嗡嗡作响,有没有人说什么话,我也不知道。手上不觉得有多痛,反而是小腹那里闹腾的厉害,我伸出手想要摸一摸那里,又想起那个男人的血有剧毒,那我的手沾了刀上的血,肯定也不干净,所以不能碰……

我想跟他说孩子,转念一想,又

59、番外之那三年(下)

觉得实在没什么必要,转而赠他一句三生三世,心里却想,这样一个男人,下辈子谁愿意要谁去要吧,我就是再被雷劈上三天三夜,也不想再爱上这样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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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第七章跑路了

这一路行来山青水碧、云影团团,间或可听到不知名的鸟儿犀利的鸣叫声,以及湍急的河流冲击在两岸山石上的锵鸣之声。李大叔在接下来的路途上几乎没怎么说过话,也不知道是划桨太过耗费体力,还是眼前的景色触动了他什么心事。

不过他不说话的样子,倒更让人心生好感。我盯着他端详了好一阵子,突然发觉他沉默不语的模样与那个人愈加肖似,不禁心中一沉,连忙转了脸过去,就连后半段的旅程也觉得提不起兴致。

这种沉重之中又暗藏愤懑的情绪在我们临近靠岸的时候达到了极点,以至于我头一次跟这个始终待我不错的男子发了脾气。

无视他伸过来想要帮忙的手,我面无表情的一脚踩上船舷,提了口气在胸腔,略施轻功便安稳落在岸边的青草地上。

李临恪也随后跟了上来,站在我身后笑着道:“这小子倒是贼,把你派来跟着!”

一早等在岸边的正是徐梓溪,我瞅了眼他身旁的白色马驹,又用眼角瞟了眼他此时忐忑不安的面色,冷笑着道:“倒是和你的踏雪一般模样,般配的很。”

徐梓溪一听这话,反应却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惊喜,他几步冲到我跟前,也不像之前那样害怕我生气了,一把拉起我的手,双眼也浮起可疑的水光,上下打量着我道:“七七,你都想起来了?”

还没轮到我开口,旁边李临恪已经先动手拎着他的袖子将人扯开,又拉过我护在身后,似笑非笑的道:“你家王爷遣你过来,应该不是要你一上来就抱着我侄媳妇儿不放的吧?”

徐梓溪脸色一僵,反唇相讥道:“临王殿下将七七一路护送过来,着实辛苦,接下来的交给小人便好。”

李临恪也来劲儿了,原本只是将我护在身后,听了这话,突然伸手往后一捞,拽着我的胳膊将我弄到他怀里护着,接着特别幼稚的一抬下巴挑衅道:“走之前我已经跟我侄儿打过招呼的,丫头我带着,其他的事儿等你们将那血灵芝弄到手了再说。“

“人你也看到了,赶紧回去报信得了。那个小子是啥脾气我比你清楚,届时等不到人……”

“出来之前殿下叮嘱过了,说让梓溪好好跟着二位,也好有个照应,若是七七随时想要回去,都可以。”

他特别加重了“随时”二字的咬字,看着我的眼神也别有深意似的,我只觉得既荒谬又好笑。事情发展到今天这步田地,他竟以为我不过是一时闹别扭,散散心看看景玩累了就会乖乖回去然后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跟他玩甜蜜蜜?眼前这位也是脑子进

60、第七章跑路了

水了,我就是真的要走,也绝不会是跟他徐梓溪,不光是为了不想连累他,是我现在压根就不想与任何跟他沾边、跟我的过去沾边的人混在一起。就是走,我也要自己走!

拳头越握越紧,脸色也绷得凝重,心里却偷偷漏了口气,那个……要不还是把身后这位大叔带上吧?

虽然他跟那个人有亲戚关系,至少两人并不算亲近,而且他功夫好、人也老,经验足,最重要的是,他有跟这些人叫板的心思,更有这个分量和本事。怎么看怎么是居家旅行、携款跑路的最佳保镖人选!

反正我现在是明白了,这群人,没一个好鸟,我要是不拉帮结派搭伙犯罪,就这么单枪匹马的跟那个人叫阵,估计还没走出三步远就得被摁倒在地然后跟煎饼似的卷吧卷吧给捎回去。

想到这儿,我悄悄松开了原本打算偷袭掐人的罪恶小黑手,转而搭上大叔坚如磐石的胳膊腕子,笑得特别谄媚的看着他说:“大叔,咱们不跟他们玩,咱们去城里,去杭州,去大理,去各种好玩的地方,我给你做导游!”

眼角瞥着小徐子一脸惨白,我心里却没有多大的愉悦。其实他对我一直不错,可我现在最需要做的事就是跟那个人划清界限,只要是他的人我都不理,只要是他的东西我都不碰,只要是他的主意我都要反其道而行之!坚决奉行“三不四要”原则,不看不听不搭理,要坚决要冷酷要无情要死皮赖脸,咳咳,最后一点单独针对李大叔!为了顺利完成我的人生新起点,我必须对眼前这座硬邦邦的大靠山谄媚一点、没脸没皮一点,榨取他的剩余价值狠一点,对自己好一点,再好一点!

大叔呵呵一笑,吊着眼梢瞄我:“丫头,变精了啊!”

我立刻双手捧脸颊做娇羞状,掐着嗓子学习萝莉音:“哪有!大叔不要冤枉人!”

大叔嘴角抽了抽,抬手拍了拍我的后背,语重心长的道:“丫头,我知道你不容易,事情都想起来了,需要时间好好想想,我都知道……你,想哭就哭,别太压抑自己……”

旁边徐梓溪也搭腔道:“是啊,七七,你要是不想回去,我陪你一起,你过去不是总想骑马么?这匹马是踏雪的崽子,脾气温驯,你要想骑马玩的话,我现在就帮你……”

我缓缓放下捧脸颊的双手,噙着泪水哀怨望天,果然,啥人啥命,小时候都没长得可爱过,一把年纪了好容易碰上个美大叔,也玩不来萝莉配大叔那一套唯美梦幻少女漫画系!

还有徐梓溪,大叔以为我是受刺激了好心安慰我就算了,你怎么反过来把我当小孩子哄啊?我看上去像智商退化到跟成年萨

60、第七章跑路了

摩耶一样的程度了么!以为把踏雪的娃送给我玩就能把我骗回去,我有那么好糊弄么!

沧桑抹眼睛,又揉了揉鼻子,我瓮声瓮气的问了句:“谁有手帕借我……”

大叔面不改色从徐梓溪手里接过一方雪白得跟刚出锅的大馒头似的手绢,愈加淡定的塞进我手指和鼻子之间:“丫头身子不方便,没法子自己骑马。”

徐梓溪“啊”了一声,目光顺着我的脸瞬间下移到我的小肚子,脸色比刚才又惨白了几分:“七七你……”

我连瞪他都懒得瞪,这笨蛋又想到哪里去了啊!擤完鼻涕攥紧手绢看那匹马:“它自己留在这儿会被吃掉么?不会的话咱们走。”

徐梓溪看了眼我旁边的大叔,走到马匹旁取下两只包袱,掉转马头的方向,取过鞭子狠狠抽了下马屁股。小踏雪一边摇着脖子嚎一边撒开蹄子跑远了。李临恪从他手里接过其中一只包袱,我们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桐城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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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第一章小狼崽

原本我可没打算让姓徐的跟着一起,可是考虑到这家伙死心眼的性子,要是我当时真不让他跟着,比如让李临恪把他给点住什么的,这人估计能当场见血给我看。而且眼下同意让他跟着,不代表接下来他有这个本事一路跟下来,所以我也就没啥好纠结的了。

三个人搭乘11路走了大半天,眼看太阳都往西边偏了,估计得有下午四五点钟的样子。我还来着月经,肚子里又只有早上那点食儿,起先因为心里有事,这么一路走一路想的还不觉着,到后来渐渐就觉得身子发沉小腿肚子转筋,上了两趟厕所又喝了三回水,终于反应过来我这一天还没正经吃什么东西呢。立刻眉毛一竖拍大叔的胳膊:“怎么还不到城里啊,我都饿了!”

大叔翘起嘴角一笑,那笑容别提多俏皮了,可那眼神,怎么看怎么觉得阴险:“咱们这不光靠走么,今晚关城门之前肯定是走不到了。”

我一听就炸毛了,凶巴巴的瞪他:“那晚上住哪儿?”

徐梓溪此时插话道:“七七别急,马上就要到有人家的地方了。肯定不会让你在外头住的。”

其实他说话时的语气特别温柔,温柔到甚至有那么几分讨好的味道在。可他这么一说,我立刻就想起以前的事,脑子没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嘴巴就先把话秃噜出来了:“是啊,今时不同往日,肯定不能让我风餐露宿了。”

徐梓溪大概也猜到我是想起我们在沙漠中走了十几个日夜的那回,脸色一黯,眼睛却始终看着我:“七七……”

我猛地扭过脸,突然觉得自己现在这样真有点面目可憎。最恼最恨的那个人不想甚至是不敢去面对,却拿这个由始至终跟我关系不错的人开刀问责。认真说起来,他站在朋友和同侪的立场上,劝过我也安慰过我,那时我俩都在晏王手下做事,能做到这一步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这么想着,我也平息下几分怒气,清了清嗓子问:“天黑之前咱们到得了地方么?”

李临恪显然对这条路径并不陌生,单单说了一个字:“悬。”

我知道这是因为我们连轻功都不用,只靠两条腿走的缘故。就说:“那咱们趁着天亮,先找个地方把晚饭解决了。然后慢慢溜达着。”

大叔一挑眉头,看我:“累了?”

这半年多的日子,还真是把我给养娇惯了。我苦笑着点头,老实承认:“累了,也饿了。”

大叔爽快一点头,往远处望了望,平静的道:“前面有条小溪,不远有座丘陵,能捕到鱼和一些野味,咱们今晚吃烤物!”

徐梓溪则有些顾虑:“会不会有狼?”

大叔微微一笑,朝我眨了眨眼:“这谁知道呢,运

61、第一章小狼崽

气好的话,也不一定。”

我看着徐梓溪脸色微白却还勉强硬撑的样子,也觉得好笑。又想起他之前还笃定的说不远处一定有民舍,突然心头一沉,脸色也不由得沉了下来:“你刚才说前面一定有民宅,是不是他安排的人?”

徐梓溪连连摆手,急切解释道:“不是的,是我过来之前山谷里的人告诉我的,我这里还有他们送给我的地图。”

他说着就去怀里掏,我也觉得自己未免有点小题大做,不禁有点不好意思。可每每接触到与他有关的事,心里就好像梗着一根尖利的刺,既硌得慌,又疼得紧,让我想忽略都做不到。整个人就好像一只竖起皮甲的刺猬,随时做好了攻击敌人自我防御的准备。

徐梓溪却仿佛浑然未觉我的无礼和尖刻,从怀里拿出一张手绘的草图,一边指点着一边仔细给我解说桐城当地的风土人情。待讲到桐城近期会有品茶大会,突然一顿,瞄着我的眼神也显出几分不自在来。

我一听那个“茶”字,也想起了那个人。之前离开松远镇,我们到的第一个地方,就是专门去买那种名贵非常的茗茶,如今抵达位于桐城千金谷,他又提及桐城即将举行的品茶大会,我怎么能不记起这其中的曲折,以及自己之前的怀疑。

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自己不要去想那个人,可身边陪伴的这两个人,目所能及的风光景色,甚至我身上穿的衣裳头发上绑的系绳,无一不在提醒着我这个人曾经与我多么亲近多么甜蜜。

我猛地甩了甩头,眼眶也微微有些发酸,就听另一边李大叔突然“噫”了一声道:“我记得现今那位千金谷的传人十分喜爱各类茗茶,对江宁出产的雾团金丝尤为想往……”

我还没消化大叔话中所指,徐梓溪已经匆忙开口道:“晏王殿下已经准备妥当。”

大叔听了这话,显然十分满意:“还算这小子有点记性。”

我这才回忆起来,当日晏莲买下的那种茗茶,名字就叫做雾团金丝……

大叔若有似无的瞄了我一眼,道:“就是这里了。丫头在这等着,我先去打两只兔子回来。”

说着将手里的包袱打开,从中取了块薄毯子出来摊在草地上:“坐着。”放下手里的东西,又问徐梓溪:“会生火么?”

徐梓溪点头,大叔继续问:“叉鱼呢?”

徐梓溪这次则颇为惭愧的摇了摇头。

大叔也没做出什么表情来,依旧十分淡然的吩咐:“那就生火,多找些木柴,还有粗一些的树枝,穿兔子用的。”

大叔走后,我和徐梓溪就沿着河流旁的小树林溜达,一路捡些合用的柴禾什么的,另外还要再找一些比较粗壮并且笔直的树

61、第一章小狼崽

枝,用来待会儿穿兔肉以及叉鱼用。

一路上我都没有想要交谈的欲~望,另外确实也累了。不光是身体上的疲累,更深层次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倦怠。原本那个甜美到让人觉得不安的梦境已成过眼云烟,在那个人一步步从屋外朝我走来的时候,就已经被什么东西一挥而散了。过去的三年,现在回想起来,除了累,再没有第二字可以完整而简练的概括。而过去这半年,我过的又何尝轻松?

努力不去想自己为什么会遭受这么严重的创伤,会什么都不记得,不去想自己过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与身边这些人,尤其是他,有过怎样的纠葛。努力去适应眼下的生活,从最开始筷子都拿不起来,话也说不利索,到渐渐地能跟小贩讨价还价,以及后来能够运用逻辑思维思考和分析一些问题。就好像一个身体残缺了一块的人,用尽自己一切力气,想要与正常人没有区别的过活,并且不愿意让别人发觉我内心深处的恍然无措。所不同的是,那些人的残缺是躯体上的,而我的残缺是看不到也摸不着。

那些迷茫,那些不安和恐惧,对过去的一无所知,对未来的无从下手,记忆里的大段空白,内心深处的巨大残缺,只有我自己能够看得分明。想要找人分担,却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过去的自己会不会与这个人有过什么过节。害怕现在这个自己不招人待见,畏惧过去那个自己才是为人所珍视的,同时也担心过去的自己才真正被人厌弃。

这样矛盾?b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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