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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欢:误惹神秘右相第38部分阅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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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忙着抬头,想看看这人模样,可惜,那人早已转过身,只留下一抹白色背影。

此时已入秋,到了夜里,温度便下降得厉害。

她的衣服早已被下午的一场大火烧没,如今身上就只有一件下人的衣服。

下午那场火究竟是怎么起的,她至今没明白,她记得是一只蓝色的蝴蝶飞快朝自己飞来,然后瞬间,衣服就点燃了。

整个皮肤都是焦灼的痛,熊熊火中,她根本看不见池塘在哪里,她在原地疯狂飞奔,然后,她被人一脚踢下了池子,紧接着,她听见岸上的人好像说了一句什么话,并不分明。

火灭了,她很快被人捞了上来,整个身上寸缕不着,她第一次被这么多男人看,天知道当时的她有多想死。

曾经洁白的皮肤已变成焦黄,或者干脆是黑,双目能见的地方满是皱褶。

周围的男人的眼光,除了厌恶,再无其他,她很快被人丢进柴房。也不知道是谁,临走的时候给她丢下件衣服,好歹让她遮住女性的部位。

她觉得冷,从前冷的时候,她可以裹紧衣服,可以用手摩擦皮肤,如今,她什么也不能做,全身上下,除了脚底,没有一处的皮肤碰着不痛。

夜里,当柴房们再次被人推开时,她抬头,然后看见一床大被子被人抱着朝她走来,被子没有叠,看不见抱被子的人的究竟是谁。

那人将被子直接丢到她身上,冷冷的说了句:“公子叫我给你送床被子。”

她听出来了,正是下午喊“公子公子”的那个丫鬟的声音。

原来是他……

她的心里涌起一阵暖意。

在她的印象中,自从父亲被发配边疆,再没人这样关心过她。从前排着队想娶她的人,一看见她就忙着躲,从前跟前跟后哈腰鞠躬的人,一看见她就别过脸去。

她也还记得,她在海滨小镇遇见的第一个让她心动的男人。

那个人,是她父亲的劫,亦是她的劫。

她吃力的拨弄着刚才被那丫头压在自己身上的被子,每动一下,皮肤的疼痛都会让她觉得整个肉皮都快拨拉下来。她也没法不动,这床被子明显太厚重了些,整个压在她身上,非但痛,还压得她透不过气来。

正如第一眼见到那人的感觉,端木康。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端木康是在自家花厅,那人温润的笑,与父亲谈笑风生,见自己走进来,亦是微微颔首。那一刻,她便跌了下去。

她对父亲说,她要嫁给他。

父亲笑,夸自家女儿有志气,有眼光。这一位,是轩国除了太子外,最有可能登上皇位的王爷。

然而,她还没来得及布置一系列偶遇,当她第二次见到他,就已经是他带着兵,抄了她们整个家,随即父亲流放。

她不恨他,真的。

在其位,谋其政。这个道理,她懂。

至于父亲……她在滨江生活了十几年,家里什么境况,外面百姓什么境况,家里那些被抄出来的金银珠宝银票究竟从何而来,她不是傻子,她知道。

她只是固执的,想嫁给他。

于是,她带着唯一没有离开她的丫鬟,一路往京城去。到京城后,也许还有一线机会,可留在滨江,则永远没有机会。

到了京城,她才知道,萧景煜,那个多年前傻不拉唧送自己玉牌,以为自己是救命恩人的笨蛋居然是尚书府二少爷。

而尚书府大小姐,居然是端木康的热门人选。

她毫不犹豫的去了尚书府。

寄人篱下,最需要的便是看人脸色,她很快认清尚书府的当家主母。萧景煜废柴一枚,她自然毫无兴趣。

对于尚书夫人,她早晚请安,果然很快,尚书夫人对她刮目相看,对她极好,却没想到这么个动作居然引得萧浮云的不爽,那个野蛮的大小姐,居然直接打了她。

不过,那不要紧,在尚书府那几日,她居然发现了一个事实,端木康真正有兴趣,且喜欢的人,居然是夏可乐。借的萧浮云打她,她很快与夏可乐成为朋友。

也不知道老天究竟是戏弄她还是戏弄夏可乐,几经周折,端木康居然娶了太傅家的千金,而第二个赐婚给端木康的,居然是萧浮云。

她发誓,她一定要嫁给端木康,若她永远只是住在尚书府的一个客人,那她永远没有机会。于是,她用尽方法,赔上自尊,终于取得萧浮云的信任,最终以陪嫁丫鬟的身份,一起进了康王府。

陪嫁丫鬟,那可是可以通房的丫鬟,她觉得自己离端木康又近了一步。只要能爬上端木康的床,就一定能分到他一点点心。

可是,可是,她做梦也没有想到,那个男人,不光没有碰过萧浮云,就连正王妃卓君都没有碰过!

没关系,卓君可以等,她一样,可以等!

直到某一天,端木康忽然不告而别,再回来的时候,却是和夏可乐一起,他把她送回尚书府。从那天起,端木康来看萧浮云的时间一下就多了,每次只一个主题,陪她回娘家。

对于萧浮云来说,这一定是世界上最可笑的事情。一个从不在她房里过夜的男人,居然“宠她宠到”三天两头陪她回娘家。

到尚书府,端木康从来不陪萧浮云和家里人唠家常,他从来都只有一个目的地——夏可乐住的“瑶雪院”。

她不知道这个已经结了婚的女人究竟有什么魅力,她每次看见端木康急冲冲的来,忧心忡忡的走,她的心里亦是疼痛一片。

听说,萧景煜不会回来了,她知道端木康在等什么。

那个男人,心烦的时候会转动手上的碧绿扳指,焦急的时候会转动手上那个碧绿扳指,紧张的时候会转动那个碧绿扳指,就连安宁的时候也会不自觉的转动那个碧玉扳指。

那东西,听说他就连洗澡时,也不会放下,那东西,听说整个京城半数人都知道是谁送给他的。

每次看见他从尚书府出来,她都会觉得那个身影分外孤寂。为了他,她是希望夏可乐能接受端木康的,那样,他就不会那么苦了。

直到一个月后,忽然有一天,萧景煜来找她……

她想,如果,萧景煜不再要夏可乐,是不是,端木康就能有机会?

然而,她很快发现,她错了。

萧景煜对夏可乐的感情,好像并没有因失忆而消失,而更可怕的是,她没有帮端木康得到夏可乐,而自己,也永远回不去康王府了!

她还记得,就在端木康和萧景煜打架那晚,端木康朝自己投来的,厌恶的眼神。

她想了一夜,所有的源头,都在夏可乐!杀了夏可乐,端木康可能会难过一阵子,但很快,就一定会忘了她!忘了她,他就能幸福了!

于是,那天,她以辞行为借口,动手。

第二日上午,那个有着好听声音的白衣公子真的来了,

他说,萧景煜已经答应要放了她,也答应让他将她带走,他说,他会治好她。

她依然没看见他的脸。

那天,马车在经过康王府时,她撩开帘子一角,便看见端木康正带着萧浮云出门,他一脸焦急,不用想也知道是为了谁。

她忽然觉得,原来自己这段所谓的感情,竟是如此可笑。

在他的眼里,便只有那一个女人。

她生,她死,对他而言,都与他无关。

她被安置在京城一个院落。

这个地方,她从未来过,看上去是那么奢华。

对于她的伤,公子专门派了人来给她治疗。那位公子偶尔也会来看她,陪她说一小会儿话。

郎中说,烧坏的皮肤需要划开,敷上药粉,当伤口重新长好,新皮肤就能取代旧皮肤。

关于治疗,她一直很配合。

她希望拥有从前美貌,她希望能重新爱一次。

于是,她的皮肤被一道道划开,她的身上被缠满白布,甚至连眼睛,也蒙了起来。

郎中说,伤口处也许会有一点痒,那是在长伤口,千万别碰。

于是,即便浑身痒得再厉害,她也绝不挠挠一下。

终于,某一天,公子和郎中一起来了。

他说,按照时间,今天应该是验收成果的时候。他说,希望能给她一个惊喜。

她觉得,公子的声音依然是那么好听。

她想,能拥有这种声音的男子,该是如何的绝代风华。

她盼望着,自己相貌能得以恢复……

从脚踝的地方开始,白布一层层退去,她很奇怪,为什么皮肤上还是那么痒?

当白布除却到大腿,公子忽然笑道:“真是唐突美人!我刚才竟忘了,姑娘如今没穿衣服。依我看,还是姑娘自己除下白布,待会穿好衣服后再叫我。”

说着,公子便与郎中走了出去。

她拉着白布,满心期待的,一层层褪去。

良久,当光线进入眼睛,她稍稍低头,忽然一声尖叫——

房间外,白衣公子与郎中已渐行渐远。

“公子,那位姑娘,一定会疯吧?”

白衣公子点头:“或许。”

在一个四壁都是镜子的房间,任何一个女人,若看见自己身上纵横交错的全是伤疤,伤疤上还蠕动着白色的细小的蛆,想必都会疯吧……

房间里,她也终于想起,那个好听公子的声音,其实,她曾经听过。

就在她曾经落水的那一刻,那个人曾毫无感情的说,等下把她捞起来,别让她死了。

鸢尾:下个章节继续主角路线哈~主要是这个人需要交代一下下载本书请登录

☆、no226你到底要不要做爸爸

因得夏可乐的缘故,尚书府竟住了四位御医。。请记住本站有祈王请过来的,也有康王请过来的。

白渊亦住在尚书府。

根据御医的说法,白渊选择的办法,虽然冒险了点,但却应该是既能保大人又能保孩子的最好办法。

萧景煜的脸色依然一天比一天差。

用银针刺激|岤位的方式提升人体机能,表面上看起来夏可乐的身体似乎还不错,但萧景煜很清楚,一旦停止这种方法,她的身体将一泻千里。

如今,每隔3天就要给夏可乐施一次针,饶是如此,所有人依旧能感觉到她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

这段时间,别说钱鑫,就连祈王和康王,亦是不顾周围议论,天天往尚书府跑。一时之间,尚书府竟成了京城最热门的所在。

御医们向来保守,每日研究如何给夏可乐进补,如今,所有人盼着的,就是杜小怪究竟什么时候能到。

“景煜,如果我真有什么三长两短,你就重新……”

话没说完,萧景煜就直接捂了她的嘴巴:“没有这个意外。”

“我是说如果。”她推开他的手。

“没有这个如果!”萧景煜最烦听到这种。

夏可乐不管,只继续说:“到时你就重新娶个女人。”

“除了你,我不会娶任何人。”

如此对话进行了好几次,每次都由萧景煜强行打断,不让她说。整个瑶雪院愁云惨淡。

其实,夏可乐是真没信心,自那日在院子里看见两个鬼差后,她看见这两个鬼差的机率就越来越多。基本上每次都是在施针之前,也就是自己身体最为衰弱的时候。每次施针之后,自己的精神状态就会好很多,也便看不见那两只。

她也算是悟出来了,正如从前老人说的,人在临死的时候,是能看见鬼的。

大抵,那两个鬼差便是一直在等着索她的魂。

那两个鬼差显然也知道她能看见他们,偶尔还会歉意的朝她笑一下。

第三次施针之前,瞅着屋子里没有其他人,夏可乐忽然对那两个鬼开口了:“其实你们也不用觉得抱歉,你们也有你们职责。不过,我现在还不是很想死,你们能不能找阎罗商量下,让我多活几年。”说到这里,夏可乐开始拉关系,“说起来,我和你们阎罗还是老朋友,说不定,他就答应了呢!他上次说过让我做女主的,结果我也没做成女主,他总应该补偿我一下吧。”

两鬼差对视一眼,在地府,经常有投胎的鬼魂闹着要做男主或者女主,他家十四阎罗从来一应点头。为此,专门有鬼差问过,十四阎罗曾意味深长的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女主或者男主,区别只在于,自己的那出戏,究竟是宫斗,宅斗亦或种田。

见两鬼差没啥反应,夏可乐决定将话题投入到他们身上:“你们两个应该不是黑白无常吧?我猜是牛头马面?”

果然,涉及到自身的话题,那两个鬼开口了:“黑白无常是我们,牛头马面也是我们。”

“那你们为啥都穿的是黑衣服?”

“一次执行任务时,我的制服洗了没干,就穿了个便装,结果那天该死的人没死,又看见我们了,后来写了个文,之后我们就变成黑白无常。”其中一个鬼差说。

“喔,原来黑衣服是你们的制服啊!该死的人没死的情况多吗?”

“每千百年,就会有那么一两个。”

“喔~”也就是说,我若挣扎着不死,也不是完全不可能,“两位见多识广,那上个人是怎么逃过的呢?”

夏可乐问得没水平,一听就知道是想套话,两人摇头,做高深状:“天机不可泄露……”

有了目标后,夏可乐精神状态顿时好了很多,不再说丧气话,偶尔还会逗其他人开心。她现在要做的,首先就是在精神上战胜死神。

当然,她和两个鬼差攀交情的时间一下也多了起来,甚至找不到单独相处的时候,她也会故意感慨一两句。

“唉,若这么死了,多可惜啊!”

“我还没活到一年呢!”

“为什么你们每天都守在我这里,没其他人可抓吗?”

“勾魂这种事,必须要人死了才能勾吗?”

……

开始的时候,下人们还以为夫人是在和他们说话,渐渐的,他们发现夫人说话时,都是对着虚无处,而且说的内容很奇怪。

有下人心里腹诽,难不成夫人疯了?可是也不像啊,除了偶尔一两句奇怪话,其他时候,她的神智还是清醒的。

夏可乐一日拖过一日,终于在第四次施针的第二日,杜小怪到了。

说来也怪,就在杜小怪进房的瞬间,两个鬼差忽然就走了。

传说中,鬼差的死对头就是神医,夏可乐笑:“小怪神医,我刚给你想了个杠杠的外号,你以后叫鬼见愁吧!”

“小姑娘可真有眼光!这个外号好,既有气势又诡异,就连鬼见了我都不敢索命。”杜小怪笑着,坐在床边给夏可乐把脉。

片刻,杜小怪倒是高度赞扬了白渊,给夏可乐吃了个现成药丸后,并没给她施针,直接开了个药方,叫人抓药。

萧景煜忙走到杜小怪身边,正准备问,杜小怪已抓起他的手腕,细细探寻一番后:“她没事,胎儿已8个月,我们尽量保,保不住就生。至于你,身体没有亏损,失忆是因为大脑里可能有淤血,这种事情急不得,说不定某个瞬间,就什么都想起来了。”

对于天下第一名医的方子,御医们自然不会错过学习的机会,几个人捧着杜小怪的方子,明明都只是普通药材,有的压根就不是保胎的,有的药性之间还是相冲的,他们琢磨了许久,依然不懂。

不懂归不懂,对面杜小怪,他们虽是御医,却没人敢质疑。几番讨论后,几位御医终于捧着药方子跑去请教,杜小怪倒不藏掖,直接讲解给他们听。

在杜小怪的精心调养下,胎儿渐渐稳固,夏可乐的身体也好了起来,御医们重新回宫。

蓝蝶自第一次被赶出去后,很快又飞了进来,依然和萧景煜不对盘,互看不顺眼。

大多时候,萧景煜眼里只有夏可乐,对于那个碍眼的东西,他通常是直接忽略,除了晚上睡觉必须把它赶出去,白天时间倒也不怎么管。

至于那只蓝蝶,为了充分展示自己的存在感,每当萧景煜在房间时,它就会在房间里绕一圈,专门在萧景煜眼前拖出个瑰丽弧线后,无比绚丽的落在夏可乐衣衫上,顺便高傲的斜睨萧景煜一眼:哼哼,看吧,我可以停在这里,你不行吧!

萧景煜无语,一把扇开蝴蝶,对着夏可乐的嘴亲了一口,用更高傲的眼神射向蓝蝶:丫的,我和你主人做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呢?跟我比亲昵度,自取其辱!

“你们两个,又在做什么?”瞧着床边那两个大眼瞪小眼的“动物”,夏可乐笑问。她认识萧景煜这么久,没发现萧景煜居然有这么童趣的一面啊。

“正在告诉它,究竟谁是主人!”萧景煜瞧着小蓝蝶。

蓝蝶立即飞到夏可乐肩上,一副不屑的模样。哼,谁要认你做主人,自作多情!

夏可乐瞧瞧萧景煜,又瞧瞧蓝蝶,朝小蓝蝶吹了口气:“小蓝,你以后要叫他爸爸。”开着着夏。

爸爸?!

萧景煜汗,他才不要一个蝴蝶认他做爸爸。他的儿子,在可乐的肚子里!

蓝蝶更不爽,直接将头转开,它可一直记得,它出生的时候,这个坏蛋拿着剑要杀它呢!

夏可乐低头,一副教育孩子的口吻,若不是蝴蝶太小,身上磷粉又不能沾染,她恨不得摸着蝴蝶脑袋。

“虽然你在我体内长大,却是吸食景煜武功长大,当然应该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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