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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第12部分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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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见,可能去茅厕了吧?!”

“哦,好!”

接着,声音便渐渐远去。胜男从澡盆里出来,换了干净的衣物,又从柜子里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吃食。经过几年的运用,她发现宝葫芦真的非常神奇,有生命的东西可以在里面正常生长,没有生命的东西不腐不坏,简直就是一个纯天然、无污染、无耗能的大冰箱呀。

“……马老弟,吃饭了!”

她正吃着,却听到隔壁房间传来声音,貌似还是候刚:“这小五还挺懂规矩,居然自己掏腰包买酒菜,来,吃吧!”

“恩,李捕头家的家训差不到哪里去,唉,可惜我走错了一步呀!”

马六也一扫白天的颓废,声音里多了一些悔恨。

“呵呵,也行呀,你小子挺能折腾的,手里的银子不少吧,”说着,声音突然压得很低,“李头说了,让你小子放聪明点,别忘了你城中的老娘和弟弟!”

“……我知道,要不然我早就找杨知县了,”马六也长长叹了口气,“老哥,咱们也算是同事一场,如果你平安把我押解到辽东,兄弟我定有重谢!”

“……好!”

胜男心里一动,知道该从哪里入手了。

晚上,胜男来到候刚的房间转了转,客气了两句,什么也没有吃,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她看了看床上那几床散发着霉味的破棉被,准备还是会葫芦里睡。正当她打开葫芦塞的时候,窗外突然传来嘈杂的喊声:

“来人呀,抓刺客!”

“抓刺客,冯知县被人杀死啦!”

“大人,大人……”

胜男一惊,忙想出去看看,突然颈后一凉,一把明晃晃的宝剑横架在她的脖子上……

第二十五章装一回高人

“你是谁?”

房间外的东跨院里。顿时灯火通明,而胜男的屋里却冷汗直冒。

“……”

身后的人喘着粗气,颈上的剑也似乎在微微颤抖,胜男连忙从宝葫芦里抽出腰刀,用刀磕掉颈上的宝剑,然后一个转身,躲开来人的进攻。

就着朦胧的月色,胜男小心的打量闯入(或者躲入)自己房间的不速之客。只见眼前的人穿着一身深青色的道士服,个头不高,比自己略高一点点,身形也很消瘦,脸上点点血迹,没有拿剑的手扶着胸口,似乎受了很重的伤。

“道姑,窗外可是来抓你的?你杀了那个知县?!”

胜男退后几步,手里的刀横在胸前,低声的问道。

“……贪官,人人得而诛之!”

说着,她便捂着胸口的伤华丽丽的倒在地上。

“刺客受了伤,他跑不远,给我搜。多点一些火把,给我一间一间的搜!”

门外已经开始有人躁动着,要搜查整个驿馆,胜男低头看了看,想到道姑眼中的一抹清明和嫉恶如仇的口吻,她应该是个好人吧,就是手段极端了一些?!

“张三,你去西跨院搜,李四,你去后院搜,王五,你去柴房、厨房搜!”

“遵命!”

话音刚落,窗外便有好几把火把晃动着光柱。胜男发觉已经有人搜到了西跨院,她没有多想,就先把昏厥的道姑收进了宝葫芦里,然后又找来几块破布,把地上的血迹和门口的血迹擦完,等擦完血迹便把破布也丢进了宝葫芦,这时,搜查的人开始“咚咚”的砸门。

“开门,开门!”

“……谁呀,这么晚了,呵~~~”

“快开门,啰嗦什么废话!”

胜男装作刚刚起床的样子,衣服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又在头上抓了两下把头发弄得乱糟糟的。她大声地打着呵欠,点亮屋里的油灯。然后打开房门。

门外三四个家丁装扮的壮汉,见门开了,忙一哄而入,又是挑被子,又是翻柜子,有的还拿着火把在头顶晃动,察看房梁是否有人。

“侯大哥,这是怎么啦?”

胜男被人挤出屋门,她见候刚和马六也一副刚刚被揪起的样子,便疑惑的问道。

“嘘,”候刚伸出一指挡在嘴边,然后悄悄的对胜男咬耳朵:“听说好像是住在东跨院的知县被刺客杀死了,他的管家和随从正在满院子搜查呢!”

“阿?不会吧,谁这么大胆敢刺杀朝廷命官,这可是杀头的大罪呀!”

胜男装作惊讶的问道。

“切,谁知道呀,青州?青州!”候刚似乎想到了什么,眉头皱得紧紧的,“唉,估计这位县官在任的时候,贪得有点多。呵呵,当年益都(即青州)出了个唐赛儿,弄得山东大乱,这才平息了几十年呢,又有人开始找死了!”

说道后面,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当年的唐赛儿起义,算是给永乐大帝一记重锤,此后朝廷的赋税有所减免,父母官们也收敛了许多。

“侯大哥,你说什么?”

胜男只听到了一个唐赛儿,其他的什么也没有听到。可唐赛儿是谁呀,对明史至今糊里糊涂的她有点晕。

“没什么,”候刚似乎也不想多说,他虽然是官差,可也是贫苦人家出身,对民间的一些传奇人物也非常敬仰,他看了看屋里乱糟糟的情况,便叹口气,“唉,今天这么一折腾,估计夜里也别想睡觉了。明天的行程也可能会耽搁……”

也是,驿馆发生命案,知县虽然品级低,可也是堂堂朝廷命官呀,却在驿馆里被人杀死,这对当地的府衙是一种蔑视,更是对朝廷的挑衅。

“哦!”

胜男见他不想多说,自己也沉默起来。

屋里的人搜了一刻钟,什么都没有搜到。便又冲出来,去别的角落搜查。胜男回到屋里,关上房门,然后又凑在窗边听了听,发现院子里的人走远之后,才把宝葫芦放在炕面的一角,然后自己闪进宝葫芦。

“喵呜!”

主人,那个人是谁呀,她流了好多血!

馒头见胜男进来,忙凑在她身边,有点怕怕的问道。

“呵呵,我也不知道,走,咱们去看看!”

胜男打了一盆温泉水,把女道士脸上和手上的血迹擦掉,露出本来的面目,恩,还挺年轻的,估计有个三十岁左右吧,长得还蛮清秀的。道姑的伤口在左胸,胜男把衣服解开,倒了一些生命水在伤口上。

“……恩……”

躺在竹榻上的道姑,呻吟了一声。人继续昏迷着。

胜男把伤口清洗干净,用干净的棉布包扎起来,然后扶起她,给她灌了一些生命水。但她的伤势太重了,根本就张不开嘴,灌下去的水大多数都流了出来。

“唉,该做的我都做了,就看你的生命力是否旺盛啦!”

胜男小心的把她放回床榻上,又把屋子里收拾了收拾,然后开始翻看她身上的包袱。

那个,她也不想侵犯人家的隐私。只是想确定下来人的身份罢了。

胜男拼命的劝慰着自己,手下的动作却没有停,打开半旧的青色包袱,里面是一套道服,恩,应该是换洗用的;几个小瓷瓶,她拔开瓶塞闻了闻,恩,是外伤药;还有一个灰布口袋,她抽掉上面的绳子,把手伸进布包里摸了摸,恩,是几块干粮和一个小瓷碗……

胜男把人家的包袱和腰间的荷包翻了一个遍,这位道姑身上居然只有十来个铜板,难道她刚才只杀人,没有顺手劫富?!

“喵呜!”主人,你要偷人家的钱?

馒头看主人盯着那几枚可怜的铜板发呆,便不屑的张口问道。

“扣!”胜男给了它一个暴栗,“去,我是这种人吗?再说了,就算是收医药费,这点儿哪够?”

说着,胜男把铜板放回道姑的荷包。看她的呼吸比刚才平缓了许多,左胸的刀伤也止住了血,貌似已经脱离危险了。于是,胜男对馒头交代了一番,让它看好病人,否则明天的红烧肉取消。

安顿完道姑,胜男又回到屋里,这时院子里还是人仰马翻的四处搜查着。呵~~胜男打了个哈欠,强忍着不去闻被子的霉味,穿着衣服裹着破被子窝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驿馆后院的鸡开始打鸣,胜男习惯性的起了床,她凑在窗边打开窗子看了看,恩,没人。外面似乎安静了许多。估计待会儿当地的知县便会来,她决定先去看看那个道姑,便进入宝葫芦,迎面遇上刚爬起来的馒头。

“喵呜!”主人,人醒了!

“哦,真的,我去看看!”

胜男高兴的来到屋里,床榻上的女道士正挣扎着要坐起来。

“嗳,小心,你的伤口刚刚包扎好,不要太用力!”

说着,胜男把人扶住,然后开始看她的伤势恢复如何。

“这位高人,是你救了我吗?”

高人?!难道我很高?胜男抬头看了看,又瞄了瞄自己不算高挑的身高,呃,貌似眼前的道姑就比自己高哦,难道是?她扫了一眼屋子和馒头,猛然发觉自己的房子很“高人”。恩恩,木屋、木水车、温水泉,还有一只超乎寻常的肥猫,再加上安静得近乎世外桃源的环境,简直就是一个典型的隐居世外的高人呀。

“呵呵,没错,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咦,不对,人家是道士,这句话好像是和尚说的吧。想装“高人”的胜男发现自己装错了方向,有点羞赧的问道,“道姑是哪里人呀,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呢?”

女道士显然没有认出眼前的“高人”,正是昨天她准备挟持的人质,刚才她就醒了,首先见到的便是一只肥得超出想象的怪猫。说它怪,不只因为它肥,而是这只猫居然能听懂她的话。

她原本想起身看看周围的环境,毕竟自己刚刚杀了那个贪官,眼前情况不明,她也不知救她的人又是何人,便挣扎着来到窗前,却发现这只猫虽然没有阻止她,却一直警戒的跟着,对,就是警戒,她在一只猫的眼睛里看到了人的表情。

她强忍着惊讶,来到窗边,只见一个精致古朴的水车立在窗前。水车下是一池清泉水,泉水里正冒着丝丝热气。更加奇特的是,这个水车连着几根粗壮的竹竿,把下面的水引到屋子里的浴盆里,太巧妙了,简直就是书里说的奇人义士呀。

还有院子里的驴,虽然她离得比较远,但是那头驴子却像是同灵性一般,居然能翘起前蹄趴在一棵奇怪的果树上,用嘴叼果子吃,吃完后还得意洋洋的打个响鼻——这还是驴吗?!

院子里种得果树她也没有见过,那种黑黑小小的果子就像黑玛瑙一般,自己也算是闯荡江湖多年,即使没有踏遍天下的土地,也见识过不少奇珍异果,可是这里种的果子她却不认识。

再加上身上的伤,自己的伤势自己明白,昨天她绝望的以为此命休矣,但没想到这么重的刀伤,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被人治好了,她除了腹内饥饿外,并无伤痛的感觉。

所有一切,让她只有一个念头——她被绝顶的世外高人救了!

而眼前这个年轻的小姑娘便是那位高人!

第二十六章巧得鲜番薯

(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可怜的订阅还是让某萨有些郁卒,呜呜,某萨真的会努力去写哦,码字不容易,请大家多多支持。谢谢云中看书,月儿兰兰,熟味亲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女道士已经在心里把胜男当做隐士高人,自然也不会在意她说的话,听到胜男的问题,忙把自己的身份和为何追杀那个贪官,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当然是对外的官方说法。

“……这个狗官,巧设名目欺压贫苦农民,我作为本教的‘莲女’,又怎么能坐视不管。哼,他以为他捞够调任了,我们就能放过他吗,做梦!”

女道士像倒豆子一样,说了一车又一车,胜男基本上明白了她的身份和故事。虽然女道士只是宣称自己在某某道观修行。不过,从她谈论朝廷的语气和敢于挑衅官府的做法看,这位道姑极有可能是民间某某教的中层管理人士,难道是白莲教?!

“恩,如今道姑杀了贪官,有何打算呀?”

既然已经推测出面前的人是个非常危险的人,胜男决定还是尽快把这个包袱甩掉。她只是一个小捕快,算起来也是底层的官员,救一个身负重伤的女人是做人的基本道义,可是这个女人如果是与朝廷为敌的某教头头儿,那自己最好还是敬而远之。

唉,小女子胸无大志,只想平平安安的过日子罢了,起义、那都是伟人干的,她就一小捕快,还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贫道手刃贪官,青州是不能回去了,”道姑也开始琢磨以后流浪的方向,她轻抚伤口说道:“如今贫道的伤势已无大碍,等天黑之后,贫道便离开山东,云游天下。”

胜男点点头,好呀,知道走就行。此刻,当地的县令已经带着大批的捕快来到驿馆,葫芦外也传来噪杂的人声。

听到声音,女道士眼中闪过寒光。她刚要起身拿剑,胜男按住她,“呵呵,道姑不要惊慌,我这房子四周设有迷魂阵,那些凡夫俗子是进不来的!”

咱既然是高人嘛,怎么也要摆个高人的派头,只见她风淡云轻的说道。

“哦?”道姑已经信了一半,她竖着耳朵听了半天,心里暗惊,据她推测,外面的官差离这里仅有十几丈,可是她只听到人声,却看不到一个人影,看向胜男的目光更加敬畏。

胜男点点头,笑着说道,“道姑刚刚醒来,我去给你做些早饭,不过,我这里机关甚多,还望道姑不要轻易走出屋门!”

走出去就露馅咯。她只收了十几亩田地进来,如果道姑想趁机四处溜达溜达,走到地边就能看出蹊跷。

“贫道明白!”

女道士忙点头答应,虽然很好奇高人的居所,但是安全更重要。

胜男给她端了一杯生命水,又拍拍馒头:“馒头,好好照顾道姑!”尤其不要让她乱跑,明白?!

“喵呜!”知道啦!还有我的红烧肉,人家不想吃水果啦!

“好,知道了,中午给你做!”

胜男又交代了馒头几句,然后笑着对女道士说:“道姑,稍等片刻。另外,官兵应该就在附近,如果有声音传来,你千万不要慌张,只要不出声就可以。有什么需要,你可以直接对馒头,哦,就是这只猫说!”

“……好”女道士已经有点傻眼,她就觉得这只猫怪,可是没想到会这么神奇,居然能和人对话,此刻,胜男在她心目中已经升到近乎“莲母”的程度,自然对她言听计从。

胜男见她一脸的崇拜,有点不好意思的走出屋外,来到地边,然后闪出葫芦。来到屋里。换好官服,挎上腰刀,这才推门出来。

院子里,已经聚集了十几名青衣捕快,他们正围着一个五十左右的胖老头,凝神屏气的听他训示。

“嗳,侯大哥,什么个情况,咱们能走吗?”

胜男在人群中找到候刚,凑在他的耳边问道。

候刚摇摇头,“够呛,现在驿馆已经被官差包围,许进不许出。”

“啊?那咱们怎么办呀?”

搜查倒不怕,可是如果老是呆在驿馆里,她也无法让那个女道士离开呀。宝葫芦里很安全,可那是自己的私人空间,她绝不能让一个危险分子久待。如今那位女道士被她这个“伪高人”暂时唬住了,时间一长,肯定得露馅儿。

“恩,再等等吧,现在仵作正在验尸,估计一会就有结果。”

候刚看着屋里的动向,无所谓的说道。

“哦。行,那我先去厨房弄点吃的吧!”

胜男看前院乱哄哄的,便先远离是非之地,省得葫芦里的道士听到后,心里一急再闯出屋子,到那时事情就麻烦了。

“恩,你去吧!”

候刚随意的摆摆手,比起早饭,他更关注那位逃逸的大侠士。

来到厨房,简陋的土坯屋里被搜查的乱七八糟,很多竹筐、面缸也被弄得东倒西歪。胜男转了一圈。勉强找到一袋子没有打翻的面粉和一把小白菜,她又翻了半天找出两个鸡蛋,于是,就拿这些东西做了一锅蛋花疙瘩汤。

做好饭汤,胜男给候刚和马六各自送去一碗,自己也盛了一碗回到房间。

宝葫芦里,女道士把胜男放在竹榻边的清水喝掉,感觉身体的力气恢复了不少,便站起来开始检查身上的行李。恩,包袱被翻过了,因为系的扣和自己的系法不同;荷包也被动过了,里面的钱倒是没有少。(胜男:切,就这么几个铜板,谁稀罕?!)

而馒头则守着门口,硕大的肚子几乎把屋门遮去了一半,它眯着眼不去看女道士,脑子里却开始憧憬红烧肉的美味。

胜男担心女道士仇视官府的人,先换了家常的衣服,端着饭碗进来,用脚踢踢馒头让它闪开大门,然后走到屋里。

这时,检查完行李的女道士已经坐回竹榻,仍然一副静心养伤的摸样。

“呵呵,道姑,这里条件比较简陋,只有一碗疙瘩汤——”

“高人的救命之恩,贫道还没有答谢,却又麻烦您亲下厨房做饭,”女道士闻到鸡蛋的清香,肚子里咕咕叫得更欢,这几日她忙着赶路,已经好几顿没有吃上热汤热饭,连忙伸手接过大海碗,一手端碗一手抓起筷子迅速的吃起来。

胜男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人,如风卷残云般把一大碗的面汤喝完。碗里的汤已经见了底,女道士还在用筷子扒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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