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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珠)团子皇后第14部分阅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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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觉得,有些事情若是不想记得了,便长长久久的不去念起,那便能忘了。

而事实确实是如此的,她估摸着自己将将要把那些个琐碎的事情给淡忘的一干二净了。

只是在某些极安静的午后,她才会恍惚的抬起头来,好似一场睡梦未醒一般,窗外的光线依旧很美好,是自己熟知的一切,耳蜗里响起了那人的声音。

那个极为聒噪的人的声音。

他说,喂喂,唱首歌呗~

闭上眼睛,似乎还能瞧见那人一身白衬衫黑西裤站在自己面前的一副痞子相,他有着一张极好看的脸,却总是挂着一丝流里流气的笑。

他第一次见到她,他称呼她是小姐,于是被她一个扫腿踩了脸。他吃痛,一步步的后退,直到靠上了身后的那辆玛莎拉蒂才捂着鼻子大声嚷嚷着,我妈说谁踩了我的脸就要给我当媳妇的!

她嗤之以鼻,歪着脑袋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笑着回敬,我妈说谁要是被我踩了脸还要说他妈说谁踩了他的脸就要给他当媳妇的这种话就千万不能嫁给他。

他放下手,鼻子是一片通红,万幸的是没流鼻血,他笑嘻嘻的凑过来对她说,我开玩笑的,你不能这么较真啊。

她慢悠悠蹲下去,慢悠悠的扯开他运动鞋上的鞋带,然后手指优美的系了个非常好看的蝴蝶结,也是笑眯眯的对他说,好啊,你下个礼拜来见我的时候你鞋子如果还是这个样子的我就不较真了。

他的脸顿时青了,耷拉着嘴角做出一个非常衰的表情来,很是幽怨的看着她扭着腰叼着棒棒糖进了a大校门。

她转头第二天就把这个人从脑袋里给抽出来丢了出去,还抹的一干二净了。她知道他的身家背景,但是她觉得这位恰巧在自己考入这所学校的时候毕业出了校门的学长再怎么有钱有势有长相有背景对自己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的。

她觉得这个随便调戏小学妹的人渣与她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而,第二个礼拜,他又出现在了她面前。

他嘿嘿的笑着凑过来,嘴里没有烟味,牙齿洁白,胡渣刮的很干净,但是还是一副流氓像,他说,美人,唱首歌呗~

话末的语气是轻快上扬的,让人感觉是那么的轻浮不稳重。{shukeju}看小说就去……书%客)居

她没理他。

他嘴里也叼了跟棒棒糖,然后给她看了自己的鞋子,依旧是那个样子的,好看的蝴蝶结,是她特殊的系法。

他特意苦着一张脸跟她诉苦,为了不解开这鞋带他受了多少多少的苦,每天不能走路只能靠蹦跶的。

她站起来,把书随便收一收,夹着走了。

他连忙追过来,却忘了脚上的鞋子还系着蝴蝶结,冷不丁的摔了下去,额头险些砸到了桌角。

她才转过来,抱着手冷眼看着他,像是看一个小丑,她说,你这一个礼拜来都在穿另外一双鞋,或者是另外的好几双鞋,你根本就没穿你脚上的这双。

她说完就走了。

他才发现,这个整日整日叼着棒棒糖,分不清榴莲和黄莲的区别的女孩子,其实很聪明。

后来的日子里,她总是一抬头就能看见他那张迷惑众生的脸,死皮赖脸的凑过来对她说,喂喂,唱首歌呗~

话末的尾音轻轻上扬,好似只是在开一个玩笑。

她从没正眼瞧过他。

对于这一点的解释便是台言中的女主忽视男主美貌的必然性,她从不觉得他好看。

其实她很想告诉他,她的嗓子在十三岁那一年破音了,此后的日子里,她从不唱歌。

只是后来,她也未能给他唱上一首歌。

她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世界里,莫名其妙的丢了自己的身体又捡到了这副身体然后莫名其妙的遇见了那个和他长的一模一样的。

三贝勒。

她淡忘了自己从前的模样,她天天凝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却绞尽脑汁也想不起从前的自己长的是一副什么样子了。

遗忘是一种病,是一种一旦开始就再也无法倒退的病。

她记得从前午后的自习室里,一抬头,便能看见那人眼眸中清亮的自己。她变得越来越喜欢往三贝勒府跑,她总是无声无息的坐在他床边,撑着脑袋看着他的眼睛,可是怎么看,看到的都只是景娴。

后来的日子里,她慢慢的开始不盯着他的眼睛看了。

她拉着他的手说,我们去看芦苇吧。

他说,好。

于是他们去看了芦苇,顺手从湖里捞了几条鱼出来,期间她落水两次,万幸的是每一次还未喝几口水便被他捞起来了。

他们在岸边烤鱼,然后吃鱼。

她说她最爱的是孜然粉,舌尖会有一点涩,但是很香。

他回京的第二日便骑马去了内蒙,他弄到了她最爱的那一味调料,回来之后,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她来了,跟他说她的口味改了,近来喜欢清淡的。

于是他将伸进怀里拿东西的手松了。

她对他说,我们一起去杭州吧,我们去西湖泛舟吧。

他说,好。

连日奔波,他脸色终于越发的难看了,苍白的瞧不见一丝血色。不知过了多久,他们终于到了杭州,可惜天公不作美,第一天是倾盆大雨,第二日是磅礴大雨,第三日是……雷阵雨。

她日日立在窗边去望着天,将天公的祖宗十八代全部问候了一边,然后与他闲聊上几句话,期间又爆粗口好几次,其含义便是天公的子子孙孙都是王八蛋,王八蛋无穷尽矣。

他躺在藤椅上,低声的笑着。

她跟他讲故事,她说,从前吧有一个仙女,名字叫做织女,是王母娘娘最疼爱的七公主,但是她觉得在天宫上很无聊,她就和一个叫做牛郎的随从下了凡间。她在湖里洗澡,不巧遇上了一个叫做白素贞的千年蛇妖,唔,你知道的,蛇妖都很美,这个叫做白素贞的公蛇妖就把织女给迷住了。织女回到天宫之后跟王母娘娘坦白了,但是王母娘娘曾经被蛇咬过,所以她坚决认为蛇都是坏东西。

他侧身躺着,嘴角含着一抹笑容瞧着她。

她又说,织女一心觉得自己心上人并不是王母娘娘想的那般龌龊,于是跟王母娘娘吵架了,一生气,就把火炉给打翻了。火炉掉下天去,烧死了好多人,可是那是天火,凡水根本就灭不掉,于是火越烧越大,那个地方就被人称为了火焰山。王母娘娘很生气,她把织女压在了五指山下,想叫她忏悔。

她顿了顿,端起一边的茶盏喝了口茶,又很是认真的与他道,那白素贞在人间等了织女很久,等了一千年。他遇上了一个凡间美人,那个女子叫许仙。

她对着他笑了笑,好似征求他同意的那一般问,许仙,仙仙,这个女子的名字很美吧。

弘时捂着嘴笑,点了点头。

她又安心了一般的继续开口道,白素贞与许仙一见钟情,他忘了被压在五指山下的织女。一年后许仙生下了一个孩子,取名字叫做白戬,因为孩子有三只眼睛,吓坏了许仙。许仙无法接受自己的孩子是这般畸形的事实,便抛弃了孩子和白素贞,去嫁给了法海。白素贞很伤心,便跟那孩子说,其实你的母亲是织女,她被困在了五指山下,等着你去救她。

弘时笑道,后来呢。

她道,后来,那个孩子打败了好多个小怪兽,推倒了好多个凹凸曼,终于劈开了五指山,把自己的母亲救了出来。

弘时呵呵的笑了几声,有些喘不上气的躺回到藤椅上去,缓和了许久,才笑着说,不亏是景娴,饱读诗书。

她双手撑着头满是期望的望着他,问道,你不觉得这个故事很凄美么?

弘时道,凄美,凄美。

她又说,后来,白素贞在太湖投湖自尽了,所以我才想来这边看看的。

他奇道,为什么白素贞投湖在太湖,你要来西湖?

她愣了,半晌半晌的不说话,面上是一片死灰。直到那晚临走之时,她才哭丧着一张脸转过来道,我弄错地方了,我们现在去看太湖吧。

他道:“……”

后来,她进了宫,日复一日的抬起头来都只能瞧见四四方方的宫墙。不知是哪个午后,她才拍着脑袋忽的想起来,那一日,她带着他去撑着伞游西湖,只是为了想在那明媚的风光前给他唱一首歌。

即便是那一日是在下雨,她也想给他唱一首歌。

她想说,她现在换了一个身体,她能唱歌了,她的声音虽然算不上好听,但是终究还是能给他唱一首歌的。

只是一直没能唱给他听。

此后的很多年里,景娴时常会想起那人的脸,他笑着对自己说:“喂喂,唱首歌呗~”

话末的尾音是轻轻上扬的,仿佛只是在开一个无关痛痒的玩笑。

可是她任然想说,喂喂喂,你的眼神能别那么认真么?

南来北往的人每天都有,有些遗憾也只能遗憾着。

作者有话要说:我错鸟

葡萄

时值夏至,庭院中的荷花也终于松开了些,不再似方入府的那般总是熙熙攘攘的挤成一团了。

燕雀欢鸣,虫鸣阵阵。

金锁端着面盆推门进屋之时,门外头路过的小丫鬟偷偷的将她喊了住,神秘兮兮的往她手里塞了个香囊便羞红了脸绞着袖子奔走了。

金锁站在门口瞅着手里的香囊半晌,掂了掂,觉得这绣花的样式不错,估摸着还是能卖几个小钱的,便嘿嘿笑了几声塞进腰兜里了。

手顺势将那木门轻轻推开,将面盆搁到桌子上,绞干了帕子,准备给自家小姐擦一擦身子的,一回身却惊的差点掉了帕子。

昨日离开时特地放下来的帘子已经被人挑了起来,窗户也开了半扇,自己那全身上下捆绑着绷带媲美木乃伊的纤纤弱质女流的小姐此刻正一手攀着窗,半倚着边上的架子,眉头紧缩,望着窗外的风景看的出神。

金锁甚纳闷的走过去,立在紫薇的身边顺着她的视线观望了半晌,没能观望到一些有观望价值的东西,便好奇道:“小姐,你在看什么?”

紫薇未回答,柔弱无骨的手轻轻的抬了抬,姿态优雅的指向外边的荷塘。其动作间顺势带起了一条未绑的结实的绷带,在风中飘飘欲仙。

金锁瞪大了眼睛狠狠的望了一眼外边的荷塘,除却望见了连绵的粉色荷花以及碧绿的荷叶之外,其他的还真没看见。

金锁只能感叹自己与小姐的境界着实是不相同,就譬如说自己只能从苹果猪肉涨价了观出自己的薪水是如此的低微,从而要估计以后要干多少的活才能换来一点打赏去买几个苹果吃以便于美容。而自家小姐则是能从猪肉苹果的涨价观出当前盛世的政治问题以及工商业现下是如此发达以至于农业无处可利并且导致无人种苹果养猪等等的问题,最后啃着苹果再总结出一点:这世道做人不容易。

金锁觉得像她与紫薇的这般两极分化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形成的,这样的两极分化势必是会愈加明显的,其主要原因便是她与紫薇的阶级所属不通,她只是个劳力阶级,而紫薇虽说是没落了,但是她任然是个资产阶级,属于剥削阶级。

金锁也深深的考虑过了自己为什么不离开紫薇另寻良主,其大吃大喝的考虑了三天三夜之后的出来的结论便是,由于跟随紫薇十多年了,导致自己的生存能力直线下降,如果这么贸然的离开紫薇,日后等待着自己的结局必定只有两个。一个是去码头扛大米,一个便是去出卖自己的。

有些事情,真的是莫可奈何的。

金锁小心的将紫薇扶到床边来,小心的搀扶着她做下去,一边用着手里干净的帕子帮她擦拭着唯一露在外头的半张脸,一边放柔了声音道:“小姐,你方才在看什么?竟然看得这般入神。”

紫薇秀眉依旧是紧缩的,听了金锁的话并不抬头,面上也未有什么表情,只是垂着头瞧着自己脚上的绣花鞋上的花案半晌,才叹了口气,幽幽道:“金锁,我现下是不是很丑?”

金锁道:“啊?”

紫薇抬起手来,晃了晃,那手上垂下来的几条绷带也跟着晃了晃,她极是忧愁道:“金锁,你走吧,别跟着我受苦了。我现在弄丢了我娘留给我的信物,也认不了爹了,你跟着我会吃苦的。”

金锁道:“啊?”

紫薇又兀自叹了口气,缓缓的抬起头来,一把抓住了金锁的手,道:“金锁,我那包袱里还有些钱,你拿了便走吧,你留在我身边会吃苦的。”

金锁面上浮上一层悲痛之色,颤抖的握住紫薇的手,颤抖着嗓子道:“小姐,你怎么不早说啊……那个包袱被福大爷当成垃圾丢出去了啊……”

紫薇道:“……”

是以,正当两人沉浸在一片悲痛的气氛中的时候,任何人的靠近都是不会被发现的。

福尔康被自家额娘教训了一顿,其言语中的意思便是,即便是你捡了俩粗使丫头回来,为娘也不会骂你的。但是你捡了这两个只能吃不能干活的回来,能派上什么用场!

福尔康在紫薇门口踌躇了良久,思前想后,终于还是自家额娘的话占了上头。若是说为什么带这两丫头回来,那只不过是为了争一时之气罢了。而现在已经养了这俩丫头这么多日了,虽说那小丫鬟是长的挺水灵的,但是那脾气实在是太过暴躁了。食之不得的女人,他一直以来的主张就是丢掉。

终于,理智占了上风。

福尔康推开半掩着的门,大步踏了进去。

抬头却见到床边的两个女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一副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的模样,福尔康顿时一愣。

愣完了之后见这两人正沉浸在自己的悲痛气氛中不能自拔,便甚是无奈的轻轻咳了两声。

紫薇被咳嗽声惊了一惊,转过头来瞧见了门边站着的这个男人,一身华服在身,腰间悬了两块硕大的美玉,霎看便知不是贵族便是暴发户。

紫薇面上浮上了一丝俏红,连忙转过头去。

金锁本还沉浸在丢了银两的痛苦中不能自拔,被福尔康这番一打断,面上便摆出了一些不悦来,起身双手往腰间一倒插,竖了柳眉怒道:“你不是说你是大家公子么?你进门都不知道敲门的么?”

福尔康未能反应过来,道:“这个……”

金锁挑了挑眉,不满道:“你还是个男人么?这般扭扭捏捏的倒像是个女人!”

福尔康道:“那什么,在下是来对姑娘说……”

金锁这回是翻白眼了,甚不耐烦的狠狠的瞪了一眼福尔康,道:“说什么说?你这么大人了连句话都说不清楚还有什么好说的?”

福尔康道:“那个……”

金锁将帕子丢回到面盆里,拍了拍手之后端起面盆往外走去,其间还故意用力的撞了一下福尔康。

福尔康见金锁走了,呐呐的瞧了门半晌,又转过来将紫薇瞅着,凉声道:“姑娘,尔康今日前来只是想问候一句,姑娘现下的身体可有好些?”

紫薇见这陌生的男人这般问起自己的身体来,心中微微一顿,甚娇羞捂了捂脸,将脑袋转向一边去,柔声道:“紫薇觉得没什么大碍了,紫薇多谢公子的关心。”

且不说紫薇现下这般被绷带缠身的境况,且说说那日福尔康将她带回府之时,她的脸已经青肿的瞧不出任何的原来的样貌了,遂,福尔康对这般的丑女一点意思都没有。

而现下听见她的声音,娇滴滴,轻柔动听,好似山间清泉,。不由得心神一荡漾,朝着紫薇躬了躬身道:“姑娘好些便好了,尔康改日再来探望。”

说罢,便一步一步的退了出去。

他思忖着这女子已经昏睡了这么些时日了,这下醒来了身上的伤必定是将要好了些,若是到时候是个美人,到可以玩上一玩,若不是个美人,再驱除出府去也是可以的。

他这般想的时候,嘴角弯弯的扬起,露出了一个极得意的笑容。

却被一只鞋子砸了脑袋。

“你个傻子!你把我偷藏的葡萄还给我!你再跑!你再跑!你大爷的!”

屋顶上传来金锁中气十足的叫骂声,然后又是一阵噼里啪啦的掉屋瓦声,以及,隐隐的听见了自己弟弟的笑声。

作者有话要说:00由于没交电费果断的被停了两天的电,泪目啊泪目

于是我发现言情路太拥挤了,我应该去写变态恐怖文。

兄弟

福尔康讨厌福尔泰。{shukeju}看小说就去……书_客居!

这种讨厌可能很多人都有感受到过。本该是对着你一个人笑的母亲,本该是只将你一个人背在背上的父亲,忽然间的全部变了样子。

这个你一个人曾经呼风唤雨的家,突然有一个人插足进来,他分走了本该属于你的一切,他可能分走了你一半的东西,或者更多。

你喜欢的东西,他也喜欢。

可是你喜欢的东西,都必须分他一部分。

就像是一座山,忽然进来了另外一只老虎。

你是多么想把这个人驱逐出去,可是他血液里流着跟你一样的血液,他完全可以取代你。

这种被唤为兄弟的存在,曾被许多人在极年幼的时期里狠狠的厌恶过,更可能在父母的一句“他是你弟弟,他还小,你要让着他。”的话语里,将这种厌恶之情埋在骨子里,根深蒂固。

所以说,福尔康很讨厌福尔泰。

讨厌这个和自己同姓的人,他有着和自己差不多名字,却在极小的时候被人们誉为神童。

他讨厌这个小小的软软的跟个糯米团子似的小家伙,他粘着原本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他会念三字经,他会写很多字,但是更多时候,他则是跟在自己屁股后边嚷嚷着:“哥哥,哥哥。”

这样的称呼会让他越发的烦躁,就像是他预感自己永远都摆脱不掉这个粘人的小东西。

有时候,他和这个小东西走过后院的荷塘,他都想着将这个走路还摇摇晃晃的家伙丢进荷塘里去,看他还能不能活着出来去抢自己的东西。

可是那只是惊鸿一现的念头罢了,或许很多人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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