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凌霄。!!
啊!你们要不是不怕我当个败家子,把沈氏给败光,那你们就让我去上班吧!他猛的站起来,大声的喊道。
沈凌夷:没关系,你要是不怕以后只能去天桥底下乞讨,那你就去败吧,反正沈氏也有你的一份。
沈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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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不愿意,第二天沈凌霄还是被自家大哥逮着去公司上班了。
沈母则是拉着池晚去了商场,带她去了一家珠宝店,拿着珠宝首饰就往她身上比划着,表情看起来兴致勃勃的,瞧着颇有几分把池晚当洋娃娃打扮的架势。
池晚突然想起沈凌夷曾经对自己说过的一段话,说沈母有一颗想要女儿的心,可惜连生两个孩子都是儿子。
自己的出现,似乎真的让沈母找到了养女儿的心情?
真好看啊!沈母将一条项链给池晚戴上,忍不住感叹了一句,说:还是你们年轻姑娘适合这个,晚晚你皮肤白,气质也好,穿戴什么都不会喧宾夺主,被首饰抢去你的风采。
池晚的容貌说起来并不算太过美丽,但是她胜在皮肤白,冷白的皮肤,加上高挑的个子,还有空谷幽兰般的气质,这让她站在那里就足够引人注目,让人觉得十分的赏心悦目。
沈母看着她实在是喜欢。
池晚看她一套套的首饰往自己身上比划,像是要将它们都买下来的架势,开口道:我不爱戴首饰这些东西,买给我怕是会浪费。
沈母却笑着说:我要是真买给你的话,就凭你的性子,你才不会浪费我的心意了,肯定会天天都戴的!
池晚:突然就被拿捏住了。
沈母笑:放心吧,我们买基础一点的款式,这样你平日也能戴你看这个怎么样?我觉得挺好看的,百搭,穿什么应该都能配上。
池晚:您看着买就行,我对这些没什么研究。
沈母:那我就按照我的想法来了对了,忘记跟你说了,这家首饰店是我创立的品牌,我是老板!所以你不用有负担。
池晚意外:是您创立的吗?
沈母:对啊,我年轻时候是学珠宝设计的,家里条件还不错,所以毕业之后,就开始尝试自己创立品牌,虽然过程有些波折,好歹还算成功。
她可不是真吃白饭的。
两人正挑选着首饰,一声惊呼声突然从门口传来:咦,舒媛?
池晚转头,便看见几个满身贵气的夫人站在首饰店门口,她们瞅着池晚和沈母的方向,突然快步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