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军旅生涯说长却又不是很长,因为在我身为一名军人的大多数时间里,
都只能算是一名兵痞,混吃混喝、混嫖混色的时间多,真正上战场的时间少之又
少。
虽说在我那极短的上阵时间里,缔造出极辉煌的武勋,短短几个月,先破伊
斯塔,后败索蓝西亚,威风八面,比很多人打了一辈子的仗还要辉煌,更被国人
视为名将,但其实……我的军事才能没有那么高,每次出征获胜都带很大的运气
成分,而若仔细审视我作战的过程,就会发现我很倒霉,几乎是每次才出发就碰
壁。
对上伊斯塔的那次,巡逻队伍莫名其妙撞上伊斯塔的大部队,要不是我够机
警,临阵应变,早就全军覆没了,还说什么大胜;后来攻略马丁列斯要塞,又碰
上约伯希恩这个硬手。从来就没有软柿子吃,也从没有敌人看到我,便被我的王
霸之气吓得倒撞下马;和很多英雄故事中的主角相比,我的运气糟透了。
这次的情形也是一样,想要来玩奇袭,结果却是被人奇袭,我们这支实力精
强的小队,一踏进敌人势力范围,中结界的中结界,被诅咒的被诅咒,完全失去
战力,若非我对这种场面早习以为常,现在可能已经吓得尿湿裤子了。
我之所以能够维持镇定,还有一个主要理由,那就是故乡遇故知。在这个剑
拔弩虽然我们之间,没有友好到见了面便想互相拥抱,倒是有点一见面就想踹对
方的脸,可是,考虑到敌人的威胁性,我还是很高兴能在这里碰上阿巫,再怎么
说,一个武艺低微、魔法极差,满肚子坏水的奸人,总比智勇双全、强到不像人
的怪物敌手要好对付,更重要的是……这个敌人……他有得商量。
两军对垒,最怕就是不死不休这种情形,除了你死我亡之外,就没有别的选
择,如果可以边打边谈,情形不妙就握手谈条件,谈不拢再开战,这种仗就轻松
得多,虽然也有可能一不留神,谈条件谈成挖坑埋了自己,不过,多个选择总不
是坏事。
从现场情形来看,阿巫其实挺不愿与我兵戎相见,不但花费偌大工夫,摆出
欢迎阵仗,还搞了一支萝莉仪队来迎接我,被我揭穿真面目后,他一直放低身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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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和,就是不愿意喊开战,谋求和平的诚意十足,只可惜……从头到尾,我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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