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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13部分阅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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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西山上,白云间

沈斯晔来不及阻止,锦书就已经下线了。他一边好笑一边无奈,又想入非非的想能否开发一种强制对方不得下线程序,还在想着编程上的具体操作,胸口又是一阵憋闷。他皱着眉灌下半杯冷茶才压下那股乱窜的气流,起身推门,溜到庭院里。

槛外就是云海青山。山间凌晨清寒,他刚出门就打了个大喷嚏。正在庭中散步的谢皇后见状无声一叹,让侍女去拿出一件外套给他披上。

为儿子擦了擦额上虚汗,谢皇后语带薄责:“真要不舒服就回去躺着。叫你上山是为了养病,你总是四处乱窜,这病要养到几时才好?”

“……别啊妈。”沈斯晔赶紧求饶,“您要我乖乖躺着养病,还不如拿一大锤直接把我敲晕来的方便呢。”

谢皇后被他逗得展颜一笑,随即啐道:“都多大了还淘气。昨晚几点钟睡的?”

沈斯晔扶着母亲的胳膊慢慢走出檐下,沿着爬满藤萝的彩绘长廊缓缓而行:“……两点左右?还有半年多就该答辩了,年底事又多,我可不想延期毕业。”

谢皇后微微一笑,旋即道:“养病第一要务还是休息,痊愈之前不准再熬夜了。”

沈斯晔只好答应,寻思着怎么去阳奉阴违。

他此前倒霉催的得了肺炎,开始还没在意,不料这病来势汹汹,一度几乎要进危重病房插管。好在病情很快得以控制,但病根却不易去净,不得已住进西山行宫,借着山间天地灵气养养他脆弱的肺。看着儿子病恹恹的模样,谢皇后放不下心,遂也来照顾他。她似乎对于自己的离婚压根不在意,倒让沈斯晔放下了心。

这处避暑行宫建于百五十年前,位于西山一麓,周围青山环抱,秋红叶冬晴雪,景致极好。沈斯晔幼时暑假没少被扔到这来“修身养性”,早就对这周围熟悉的如数家珍。如今借养病故地重游,乐在其中自不必提。比起京内的钩心斗角揖礼如仪,这里简直近乎世外桃源了。陪着母亲用完清淡的早餐,沈斯晔正欲告退,谢皇后忽然把他叫住:

“前几日有人来向我介绍几位闺秀,你有没有兴趣去见一见?”

“半点都没有。”沈斯晔断然回绝,随即稍感不快的皱起眉头:“怎么都找到您这儿来了?”

谢皇后不疾不徐道:“谁让你没有女友也没订婚?先到先得,也怨不得人家。”

这时侍女端来茶点,她端起常用的钧瓷盅儿浅浅啜饮,仪态优雅自然,像是颇为享受;沈斯晔没有风雅的心情,只想叹气:“可我真没兴趣,您想办法推了罢。我回去了啊。”言罢立刻就起身。可他一只脚刚迈出门槛,母亲却在背后悠然说道:“你这么排斥相亲,难道是性取向上有问题?”

“……母后!!!”

沈斯晔险些被这道从天而降的雷劈死,满脸通红的绕回来:“您瞎说什么?!”

谢皇后笑而不语,待他喘了口粗气方款款道:“可你再不找女友,外界只怕真的会这么猜了,其实我对hoosexuality并没有偏见的。——别急,我也只是说说,坐下。”她固然是微笑着,语气却是毋庸置疑,毫无回绝的余地。

沈斯晔悻悻的坐下去,抓起一枚香油果子恨恨的咬碎。

“那几家都有适龄的女儿,几位小姐的条件我都看过。”谢皇后捧杯饮茶,秀丽眉头端的是风雨不动安如山。“我知道你不喜欢卢小姐那样骄矜的女孩子,俞家姑娘倒是文静,你也没看中。但吴家两位小姐都是你舅母介绍来的,你四表哥的媳妇又是两位吴小姐的堂姐,你总得去见一见才是。”

沈斯晔苦恼的皱起脸,觉得早饭都郁结在了胃里。“怎么还是两个?”

谢皇后轻轻颔首:“堂姐妹,大的二十三,小的二十一。按说不该姐妹一起备选的,多不合适?可你舅母说那两位吴小姐都是一时闺秀,条件不相上下,才一并介绍了来。”

没有回应母亲的话,沈斯晔不冷不热道:“您好像很看重吴家啊。”

“谢吴两家算是世交,吴家虽然这几十年式微了,高华门第还在。”放下钧窑盖碗,谢皇后拿手绢轻轻拭了拭唇角,淡淡道,“我少时在金陵,还随祖母去吴家拜访过几次。他家长房有位小姐曾与我颇为交好,可惜已多年没再联系。但家风想必一直如此,他家的孩子至少配得上你。”

沈斯晔恍若未闻的咯吱咯吱咬着佛门点心,顾左右而不言。

“妈妈不会逼着你怎样。”谢皇后安抚的拍拍他的手背,放软了语气。“觉得不合适就说出来,但也许合适呢?去见一见总没有坏处。”

沈斯晔苦笑:“可也没什么好处。”

然后他转头就把这件事忘了。

在西山的另一个好处是这里地势高又远离市区,大大便利了沈斯晔的爱好。他在后院烽火台上架起一台望远镜,一到晴朗的夜晚就过来打地铺。他小时候经常夜里偷溜出来,趴在窗前露台上拿小望远镜看星星;如今鸟枪换炮还能光明正大,又是难得的偷得浮生几日闲,很过了一把瘾。

嘉音暑假回来,只在山上住了几日就嚷着无聊。谢皇后被她缠的头疼,只得把女儿打发到江南,让她去外祖母家找几位表姐妹玩。等到沈斯晔的肺炎养的差不多,谢皇后也下山回了霖泉宫,于是偌大的行宫只剩了他一人。他是习惯了独居的,这时没人管束,反倒更惬意了些,有时候索性就在烽火台上通宵给星星拍照。

沈斯煜自从新年时低调的迁居榄城,就一直没在公众露面过。他被降为“靖王”,祁令怡亦始终没有得到靖王妃的册封,出来也是尴尬。当然这只是外界猜测,实情是他忙着伺候怀孕的妻子压根懒得出来,两人还忙里偷闲去了趟马尔代夫,双宿双飞的好不恩爱,直把沈斯晔羡慕的冒泡。

七月二十四日深夜,祁令怡在榄城承天医院顺利诞下一个88磅的健康男婴,是为沈斯煜的长子,皇室的长房长孙,本来的皇位第二顺位继承人。

但此时,这已经与他们一家无关了。

沈斯晔得到消息时,是东八区的次日凌晨。尽管早就预备好了贺礼,他还是由衷的为兄长高兴。当即打了电话过去,不料竟打不通,只得托罗杰转接长兄助理的电话,好容易才把新任父亲找了过来。

“三弟?”刚当了爹的人语气里混着兴奋与疲倦。“怎么,回国了?”

沈斯晔斜倚烽火台女墙,望着连绵峰峦微笑:“我在西山。恭贺皇兄弄璋之喜。嫂子状况还好?”

“母子平安。”沈斯煜满足的喟叹一声,“我昨晚抱着孩子,竟然觉得人生圆满,再无所求,那会儿真是心满意足。现在宝宝睡了,要不你还能听到我儿子出生第一天的嚎啕大哭。”

“……以后还有机会。刚才你的手机怎么接不通?”

“我刚刚还在病房,屏蔽电磁信号。”沈斯煜简短的解释。他旋即一笑。“听——”

话筒似乎被按到了门上,婴儿中气十足的哇哇大哭隐约传过来。“孩子似乎都很容易惊醒?……我也就跟你才敢说,这小东西一晚上吵得我太阳|岤都快爆了。”他苦笑道。不过语气里却有七分是初为人父的自豪,三分是愉快的抱怨。沈斯晔大笑,笑完了才想起正事。

“我看新闻上说,忻都似乎不太安稳。而且祖母和父亲虽然嘴上不说,其实……”他顿了顿,心里有些五味杂陈,轻叹口气道:“他们大概还是很想抱抱长孙的。”

沈斯煜在电话那端沉默片刻,有些自失的笑笑:“等满月了再说罢,孩子太小也不好坐飞机。再说回去再想出来,只怕就不容易了。”收敛起有些复杂的心绪,他淡淡道:“至于这里的局势,也就是那样,十几年了也没有大事,不用担心。”

沈斯晔只好回头把这话委婉的禀报给太后和皇帝,当然不提什么回来就出不去的话。太后除了良久叹息,别无他言;皇帝一听脸就沉了下去,却又找不到出气的借口,只得黑着脸挥手把儿子赶走,一晚上辗转难以成眠。

皇室对长孙出生的反应不算高调。除了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婴儿的几张照片之外,再无其他庆祝活动。这让年长的人想起孩子爸出生时的焰火全城不夜天,不禁私下里感慨几句风水轮流转;但发布会是沈斯晔亲自主持,他坦然沉静的应对了种种诘问,倒是引得主流媒体一边倒的夸他们兄弟情深,“皇储担心侄男威胁继承权”之类的小报消息始终未成气候。

这就是媒体的力量。它能把一个人抬到云端,也能将其贬抑到泥里,至于是褒是贬,却不是金钱或权力所能完全控制。

不过沈斯晔并不关心这些。他告别了悠闲的山居生活,颇为不舍的搬回长安宫。燕京的七八月正值炎夏,在山上还有松涛,城里却只有刺耳蝉鸣,一并连望远镜都用不上了。他只好收了心思,除了参加必要公务,便窝起来写论文。

锦书已经在两周前抵达榄城。榄城与燕京时差三小时,沈斯晔又是一贯的夜猫子,所以几乎是同步作息时间,可比在波士顿的昼夜颠倒便利的多;但锦书工作时间很紧凑,每天也只有夜里才能上一会sn。他每天白天给她发短信总是得不到及时回复,不过锦书偶尔心情好,会主动发条信息过来。

今天她新换的签名是“阁下真不愧是人中赤兔,马中吕布!”沈斯晔看见时正抱着茶杯,一个没当心险些呛水身亡。他顾不得被喷屏的电脑,又好气又好笑的敲过去:“你挂这样的签名档,想害死人?”

锦书过了会才深沉的回复道:“这是我内心的真实写照。”

“……你怎么了?”

锦书叹气:“遇到了很讨厌的人,只好这样出气。”她的情绪似乎不高,不愿意就这个话题多言,“我看到你侄子的照片了,好可爱的宝宝。”

“我代我哥说谢谢。”沈斯晔沉吟一下,“不过,能否告诉我怎么了?”

锦书在那边沉默了一会,才和盘托出。

原来她本以为负责他们实习的是之前认识的世卫官员,没想到去了才发现实际管理人是当地医疗局的局长。这位大腹便便的先生深谙拖字诀,对他们提出的任何要求都不予处理,不管是申请去医院采样还是去社区志愿服务;甚至连购置一批药品的资金拨付申请都迟迟不肯批准,宁可让库存疫苗搁在仓库里积灰,也不愿用于儿童免费接种。

“我不是来这里写毕业论文的!”锦书越说越恼火,让他得以知道她生气的样子是如何。“到了这里我才明白为什么死亡率那么高!这帮人除了拿钱还会干什么?他们根本就不关心当地人的死活!——我去喝水。”

过了一分钟她回来继续。“这里的官僚作风好像很严重,特别是在中下层。”她似乎消了消气,语气没那么激愤了。“说真的,要不是他们,殖民司的声誉还能好很多。”

沈斯晔默然。锦书不可谓不敏锐,但这个问题是帝国议会反复讨论过的,最后的结论也只能是继续任用当地人担任中下级公务人员。忻都仍是一个等级分明的社会,那些官僚多半出自原本的贵族土王等级,各姓氏间关系千丝万缕,一刀切下去只能坏事。

所以这也是他不看好忻都独立运动的原因之一。帝国至少还有成熟的治理模式和刚柔并济的手腕。即使江山易主,这些人一样动不了,最终也只能是换汤不换药。

他每年的生日许愿之一都有一个“愿世界和平”,但或许今生也实现不了。

沈斯晔望着窗外的仲夏夜,无声的叹了口气。

33四封信之一

“斯晔:

你一定来过榄城,那能不能告诉我你对这里的印象?

与破旧的旧城区不一样,新城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上周末我与几个同学雇了一辆车,在城里沿着主要街道转了一圈。你能理解当我们又热又累时,忽然看见豪华宾馆门前的喷泉那种欢欣吗?大家欢呼雀跃的扑向清凉的喷泉,但驾驶三轮摩托车的本地人却被拒绝进入庭院大门——被他的同胞严厉的拒绝在门外很远的地方。我想,你一定能体会到我当时的感受吧。

那时候,我甚至以为自己回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南方。这里有最豪华的饭店,据说就是以前王公们的宫殿,其中有几家直接命名为某某pace,绝不比任何其他城市逊色。我提到的那一家,据说就是当年藩王的行宫。但与此同时,旧城甚至会有人睡在路上。这个华美的或者贫穷的城市,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

很抱歉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或许是我受到的第一眼震撼太强烈了吧。

祝好。

锦书于榄城高师

合上笔记本电脑,锦书望着窗外的绿树深深,忍不住叹了口气。夏日的午后烈阳照得外头枝叶绿意盎然,但她莫名的觉得困倦。来榄城已经半个月有余,她几乎要打破二十年的习惯而开始午睡。总是提不起精神。

“锦书!”

工作间的门被咚咚敲响,一个娇小的短发女孩子探头进来,笑盈盈道:“顾老师要开会。”言毕不待锦书回答,已亲热地挽着她的胳膊,领她走了出去。女孩子名叫许清如,是燕京大学医学院的研究生,亦是顾院士的入室弟子。她与锦书一见如故,按照许清如的说法,她们很有缘分,连名字都是化诗句而来都一样。

到了餐厅才知道,原来是要发放一批花露水和风油精。

锦书在榄城时常觉得奇怪,因为明明有很多华人聚居,但一些特产却不太容易就近买到。前些天她被热的胃口不畅,想去商店买瓶玫瑰腐||乳|都没有。后来才被告知,想吃什么就去向顾院士写张纸条打报告,下个月他会从国内买来。至于腐||乳|,厨房就有一箱……

为了照顾绝大多数来自帝国本土同学的口味,在实验楼一楼有一个很不错的餐厅。里面备齐了油盐酱醋乃至蚝油胡椒,虽然许清如表示菜色其实很一般,但锦书已经吃的很开心了,天天跑到餐厅来解决一日三餐。实验室的通用语言是汉语,锦书很快和新同学相处的极融洽,在这里生活的如鱼得水宾至如归。

除了辛格。

他总是一个人闷头做实验,几乎不与其他帝国本土的同学来往,就连吃饭,也都是端着盘子沉默地坐在角落。热情的川妹子许清如开始还试着去与他说话,几次后终于气馁的放弃。于是辛格彻底沦为独行侠式的存在。

但锦书知道,其实那个人并不是真正的冷漠无情。

许清如他们住在学校本部,交换生们则住在榄城高师校园,距实验楼有不近的一段距离。榄城的生活作息颇为缓慢,学校办公区过了下午四点钟就人迹杳然。加之治安不好并非传闻,她来了才知道这一点仍是事实。

“手机不要在旧城拿出来用,钱包里只装零钱,遇到乞讨的人时尽量快步离开。”实验室的前辈们如此告诉她,“以及,女生无论如何都不要在六点之后一人上街,更绝对不要打车。实在没办法,就拨打殖民司警署的电话,请求他们派警车护送你回来。”说话的学长非常认真,完全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初来的那一天,锦书做实验忘了时间,夜里八点钟才出来。她望着毫无人迹、灯光黯淡的主干道,犹豫再三,还是没有勇气一人独自穿过林荫道。在这片土地上会得到优待是不争的事实,但她还没有积攒好“打电话请求警力出动”的心理准备。

正在不知所措间,辛格恰巧抱着一叠书从楼梯上下来。瞥她一眼,他淡淡的讽刺道:“在自己的殖民地,帝国的臣民竟然也会感到恐惧?”

言罢不待她反驳,辛格已推开玻璃大门,只留给她一个背影:“走吧。”

那之后锦书总是与辛格一起往来于学校和宿舍之间。有时候他出来的早了些,会在楼下等她。门厅挂着扁鹊华佗孙思邈张仲景们的写意派画像,还恶趣味的总是供着一炉香。锦书确信自己在辛格脸上看到过不以为然,但他并没对值得尊敬的前辈们加以批判。

除此之外,锦书与辛格再无交集。他们分属不同的实验小组,在工作上也走不到一起。有次许清如看到她和辛格在一处走,欲言又止了半天才偷偷问:“他不是你什么……吧?”

虽然她说的隐晦,锦书还是福至心灵的听明白了。听到无可奈何的否定回答,许清如轻轻松了口气,“我就说,你们两个半点都不一样,他怎么可能是你男朋友。”

锦书第一次觉得八卦之心真是可怕。

到了周末,许清如约她一起出去逛街。

“有师兄开车送我们去,不用担心。”许清如在电话里笑眯眯的说,“湖上王宫酒店有一家很好的茶餐厅,我们逛完去那里吃饭。”

听起来似乎很不错。许清如已经在榄城两年多,平日号称对这地方了如指掌;既然是她推荐,想必是不错的。锦书很愉快的答应下,又听许清如嘱咐道:“别穿着短裤就出来啊,你来这里带裙子没有?记得要打扮一下。”

锦书默默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拖鞋沙滩裤,“……知道了。”

可她来这里之前没想到还会有穿裙子需要,行李箱里只有长裤短裤七分裤。于是只好先去购物街。许清如忙着挑衣服,一回头却不见了锦书;等她把溜走的人找出来时,锦书正坐在一家意大利冰激凌店里,面前是一碟子三个浇着果酱的冰激凌球。

“你怎么吃都不胖,真讨厌!”许清如充满羡慕地叹了口气,“不像我,吃什么都得记着减肥。”然后她也去买了一杯巧克力口味。甜点对于女性的诱惑力之大,恐怕直到世界末日也不能削弱分毫。

锦书含着新鲜芒果出了会神,看看对面许清如一身新衣服,不由笑问:“都买好了?”

许清如咯吱咯吱咬碎手指饼。“难得的打折季嘛,平常又没机会穿。”她吸了一口奶昔,满足地叹息道,“所以别把榄城那么妖魔化,这里还是挺不错的,对吧?”

如果只说新城,的确很不错。锦书想。

新城足以与国际大都市相媲美了,她一路走过来看见了许多连名字都不认识的名品店,标价之昂令人讶然。可就在两街之隔的旧城甚至会有不少穷人露宿街头,其中还有不少孩童。就那样毫无遮蔽的暴露在低纬度的烈日之下……

在室内购物街清凉的棕榈喷泉边,柔滑的冰激凌忽然变得有些难以下咽。

锦书看着手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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