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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的报纸你看了吗?你老公旗下的一个公司开业,影后郑晶晶,就是那个扮演阮玲玉的大美人,甘愿当一个小小的嘉宾,在一边为你老公托着盘子,后来还全程陪伴在你老公身边……我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有啊!”高群芳用筷子敲打叶贝贝面前的盘子,以引起她的注意。

“听着呢,听着呢!这里的蜂蜜厚多士和冰火澳洲虾很好吃的!”叶贝贝边说边把服务员刚刚端上来的大虾往高群芳盘里夹。

“报纸上都在说郑晶晶和你老公关系暧昧,你老公为了她一掷千金,如果不是怕你伤心,我早就想问你了?”

“现在说你就不怕我伤心了?那都是花边记者走擦边球哗众取宠!”叶贝贝把自己面前蜂蜜多士又叉给高群芳,高群芳才哼哼唧唧的嘟囔,“你这个贤妻可真伟大!要是在古代,你肯定主动给你老公纳一群小妾!”

叶贝贝笑了一下,可想到高群芳说的那件绯闻,心里又灰暗了下来。那个新闻她看过,郑晶晶是谁?现在影视一姐,红透亚洲的天后,她的一举一动都是有人关注的,更何况这次还挂上了很少在公众面前露面社会名流。

这样的新闻自然是头版头条,如火如荼。

图片上的郑晶晶柔若无骨的靠在江越舟身上,其实叶贝贝当时除了有些泛酸,还是很得意的。要知道郑晶晶现在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有人想要见一见这位影后,都势必登天,有人开了一百万请她吃一顿饭的价码,她都不屑一顾。

可是她竟然肯“屈尊降贵”的为自己老公充当端盘子小姐,证明自己的老公还是很有魅力和实力的。

让叶贝贝心里灰暗的是,这件事情闹的满城风雨,江越舟在自己面前自始至终的一副没事人的样子,她自然不敢开口寻问,怕他说自己无理取闹。

从他们结婚后,江越舟这样的绯闻已经闹过不止一次,每次他都不解释,一副清者自清的理直气壮,而她也真的没有抓到什么证据。见他没打算动摇婚姻,她就更没必要大吵大闹在事态不明的阶段捕风捉影地推他一把。

第五章装聋作哑

高群芳见叶贝贝低头不语,再次有些怒其不争,“贝贝,我这么说只是替你不值,你为了江越舟放弃了理想,放弃了蒸蒸日上的学业,甘愿做个家庭主妇;为了他你去学礼仪,学厨艺,学美容化妆,学跳舞交际,学插花,这些他都知道吗?最重要的是,你为了他,跟家里闹翻了,从决定结婚到现在,两年零七个月了都没有回过家,他真的值得你这么付出吗?

贝贝,你这么聪明难道不知道吗?恋爱或者婚姻的女人都要有自己的底线,决不能因为爱他,就放弃自己的原则,好的感情,婚姻一定是双赢,而不是单方面的一味付出!”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再说,我也没单方面的一味付出啊,他对我好着呢!我现在过得幸福着呢!”叶贝贝送个高群芳一个大大的笑脸。

“但愿如此。还有,你老公这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姑你也要注意了!”

“哎呦,八婆!你别疑神疑鬼的了,我老公就算再有魅力,你也不用把所有年轻的异性当做假想敌?哪怕这个年轻的异性还是他的小姑姑。”叶贝贝嘲笑高群芳。

“小姑姑怎么了,现在就时兴这个乱。伦禁忌的恋,据说这样刺激!”

叶贝贝听了高群芳的话,忽然有个念头一闪而过,她瞪了高群芳一眼,“变态,没人理你,我去卫生间。”

转身拐到走廊,她快的闪身到大片的植物盆景后面,掏出手机给江越舟发了个短信,“晚上回来吃饭吗?”

她和江越舟的联系一般都是短信方式,江越舟是个利落果决的人,能够三言两语说清的事,绝不去费指间的功夫。但他唯独对叶贝贝不同,在公司里所有事情都由秘书转达给她,在外面就用短信代替语音传达讯息,也许他觉得和她进行字的交流比交谈省劲。

江越舟从来都是行动派,一分钟后,信息传回,“在陪一个客户,不回去吃饭,晚上会迟些回家,自己先睡。”

叶贝贝看着手机呆愣了半晌;她现在应该怎么做,冲上楼去,对着江越舟那张暗沉冷漠的脸打上两耳光,因为他陪伴的人根本不是他的各户,而是他的小姑姑。

这时她想起高群芳以前说过的话,如果一个男人对你说忙,大多情况下他并不是真的忙,只是你在他心里,没有重要到他要为你花费时间。

如果他不爱你,有时间也会变得没时间,如果他爱你,再忙也能抽时间陪你。

江越舟一直都是个大忙人,但并非真的忙得一点空余时间没有。只不过,他抽出来的时间不是为了陪她而已。

叶贝贝自然是没有胆量冲上楼的,她用力的怕打了两下脸,挤了个笑容回到座位上,高群芳放着美食不吃,正伸长着脖子看外面,“咦,我刚才好像看见咱们院子里的那个妖孽了?”

“高群芳!”叶贝贝生气的抬起头,“你是存心让我不痛快,是吧?”

“你别不信,真好像是他!我刚才看得挺清楚的,你还不知道他的那个长相,走到哪里都惹眼!”

叶贝贝看着刚端上来的咖喱蟹香气四溢,一下胃口全无,丈夫跟他的小姑姑吃饭还要对自己撒谎;多年前的妖孽阴魂不散的重新出现,她这日子,没法过了!

她招呼侍应生过来结账,高群芳有些不解的看着她,她也不去跟她解释。

她并不想遇见江越舟,在这里,在此时,还是给彼此留点脸面吧!

两人分手的时候,叶贝贝照旧买了一些东西,让高群芳给父母带回去,她们两家上下楼,平常互通声息,关系极其好,她妈妈拿高群芳当自己的女儿一样。

高群芳大学毕业找到工作后,就租了房子出来独住,但是周末的时候还是会回家的。

叶贝贝看着高群芳上了车,一直跟着那辆车后面走出很远,好像可以跟着她一起走回家一样。

她在外面磨磨蹭蹭的回到家里,还不到八点,偌大的房间只自己一个人,空荡荡,安静的让人心发慌。她将音响开到最大的声音,然后去楼上取了衣服,拿回来机械的熨烫着。

叶贝贝其实是个心思单纯的人,在没和江越舟结婚之前,她一直生活在校园里,同学之间的交往都是凭着本能的直觉,喜欢谁,她就真心的对待人家,看着不顺眼的她就离得远远的。

但是江越舟对她来说是特别的,她爱他,一见钟情的爱,不顾一切的爱。爱上一个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无需太复杂的因由,爱了便爱了。

而当江越舟说要娶她时,她觉得全世界的花都开了。

叶贝贝虽然被幸福冲昏了头脑,但她自小聪明,对自己的感情和所爱的人有着正确的分析。她知道自己和江越舟之间的差距,她知道江越舟和自己结婚最大的原因是安抚家人,她也知道江越舟并没有把她和他放在同一个高度。

但是她只是爱着江越舟,那种爱疯狂又卑微,她知道能把自己和最爱的人固定在一起的,只有这个婚姻,只有夫妻关系,才是最亲密无间的,只有丈夫和妻子才是真正能名正言顺牵手走过一生的人。

“。。。。。。情像雨点,似断难断,愈是去想,更是凌乱,我已经不想跟你痴缠,我有我的尊严,不想再受损,无奈我心,要辨难辨,道别再等,也未如愿,永远在爱与痛的边缘,应该怎麽决定挑选。。。。。。〃

叶贝贝听着王菲空灵的歌声,生性豁达的她,再发挥自己的阿q精神,她不去想江越舟传的那些绯闻,也不去想他和姑姑之间的亲密,只认定一点,自己只要守住自己的婚姻,守住自己的这个家就好。她不想去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下定决心装聋作哑,做自己的大旗永远迎风招展。

叶贝贝知道江越舟今天一定不会早回来的,自己随便的弄了些吃的,洗过澡出来,坐到沙发里,随时打开了电视机,电视机里面放着《天龙八部》,很久以前黄日华的拍的版本,叶贝贝只是随便的瞟了一眼,就再也不敢看下去,换了台,看着没头没尾又不太伤感情的韩剧。

她在小学的时候就开始看金庸的小说,但那时候只是囫囵吞枣,看个热闹。后来长大了又重新看过,年少的感情竟然毫无变化,在那么的男主人公了,她依然最喜欢萧峰。

喜欢他的侠气盖天,情深意长,每当看他伤心的一遍一遍想起阿朱,在漫天大雪想着阿朱,都掉下泪来,一直到现在,她都不敢看这部小说或者电视剧。

原来对萧峰感情的理解是以为他人在江湖,有无数迫不得已的原因让相爱的人分开,变成一生的遗憾。后来才慢慢领悟,那明明是因为爱得不够。如果没有东西比爱更重要,那他们不能活着在一起,总还可以一起死。

生活里哪有什么不可替代的爱,真正爱的密不可分,却仍然无法在一起,那总是因为有比爱更重要的东西,金钱,名誉,亲情,仇恨……

第六章最亲密的陌生人

叶贝贝看着韩剧,慢慢的熬到十一点多,起身去了卫生间,打算回来就睡觉。

她从卫生间出来时,刚进卧室便闻见一缕淡淡的烟味和酒气,往沙发上一看,在温暖的橙色灯光下,江越舟慵懒地斜倚在沙发里,醉意熏然,想来是喝的不少,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向叶贝贝的方向伸了出来。

叶贝贝很佩服江越舟的这点,他无论喝得怎样多,仍会衣冠楚楚的,完全不像有些男人,一喝多了便借酒装疯,邋遢失态。

但是现在见他穿着笔挺的西装,如此随便的瘫坐在沙发里,还真的是有些不协调。她走到他的面前,柔声的说:“我先去给你到杯蜂蜜水,然后去给你热醒酒汤。”

“过来!”江越舟不容拒绝,夹烟的指伸到茶几上,无声将烟头熄灭。

叶贝贝刚站到江越舟的面前,他一伸手就把叶贝贝搂进怀里,插进她发间的手将她的头抬了起来,他离她的脸只有几寸距离的黑眸里依然闪着暗沉的光,带着一丝挣扎过后的疲倦,以及一点她无法明白的慈悲悯怜,他的生音暗哑低沉:“叶贝贝,你让我拿你怎么办才好?”

随后将她紧抱在怀,轻缓地抚摩着她的后背,半响,唇瓣微蹭在她耳际。叶贝贝将头靠着他的肩上,闻着熟悉的阳刚男人味道,那是只属他才有能让她依恋的独特气息。

无论她怎么心性豁达,无论她怎么善于自我安慰,但她终归是个女人,一个深爱着江越舟的女人,在没有看见江越舟之前,她的潜意识也是盼望的,希冀着他回来给她个合理的解释。

可是当她看见他,当他拥抱她,亲吻她,她还是没用的弃械投降。所有的疑问似乎都显得微不足道庸人自扰。

叶贝贝知道自己是因为爱,变的卑微,变得迁就,她的想法越来越隐忍,婚姻的过程里他有没有别的想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一直留在她身边,至少,目前为止他的妻子是她。

江越舟伸出长臂将她拦腰揽起,他的身躯异常炽热,叶贝贝的双手似自有意识般悄悄爬上他的脊背,轻轻把他抱住。

他火热的手指抚上叶贝贝的耳垂,顺着脖子、锁骨一路摸下。叶贝贝因为洗过澡打算睡了,身上只穿了一件睡袍,被他一拉扯便滑下大半,歪下身子的江越舟把她半压到沙发里,动弹不得。

叶贝贝闭上眼睛,却半天等不到江越舟的进一步行动,听着他的呼吸渐渐沉稳,原来竟是睡着了。

她看着睡着在自己身上的江越舟,心底变的软软的,他极少在她面前露出这样疲惫的一面,此时脸上的神情安宁得近乎有点儿不真实。

将近三年的婚姻关系,她还是次有机会肆无忌惮的打量他,闭上眼睛的江越舟没有了平时的严肃冷漠,少了心机,没有防备,像副画像和雕塑一样,漂亮而无害。

叶贝贝费劲地将自己从江越舟身下挣脱出来,没有再去惊动,从卧室里拿出枕头和被子,替他脱掉外衣,裤子和袜子,又用温水湿了毛巾替他擦过脸和露在外面的四肢,把手机替他掏出来放到他身边。

安顿好江越舟后,她才躺倒床上。她一向入眠慢,经过江越舟这么一闹,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想起今天高群芳说起的江越宁,如果没有江越宁,她现在也许不会是江越舟的老婆,不会是他最亲密的陌生人!

叶贝贝的出身绝对是书香门第,爷爷是晚清世宦名门,家族显赫无比,到了民国开始担任b大的校董,后来到了父母这里,也都是b大的教授。

也许是受家庭的熏陶,她自小就特别爱读书,十六岁就以货真价实的成绩考上了b大,二十岁那年已经开始准备考研究生。

学校里的同学都称她为天才美少女,其实她知道,这跟天才不天才的没有关系,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她学习比别人好一些也是正常的。

其实认识江越宁的那个黄昏,跟平日里也没有什么两样。

下了课;叶贝贝快骑着自行车往教职工宿舍区而去,头发被风吹乱,她单手握着车把,另一只手伸出把吹散的头发压倒耳后。

b大的教职工家属楼都不高,清一色的六层,因此没有电梯,她一路小跑的上了楼。冲进四楼的家里,她件是两只脚互相一搓,然后用力一摔,将鞋踢下,光脚跑到临近的饮水机旁,接了一大杯凉水,大口大口的喝下,然后用手抹了一把前额上亮晶晶的汗珠,大喊着:“爸,妈我回来了!”

在她抬头看向爸爸或者妈妈会出现的地方——书房门口时,不禁愣住了,下午的阳光明亮温暖,照耀得书房门边如被金沙覆盖,一个白衣长裤,面如冠玉,身段修长匀称宛如模特的年轻男人站在那里,金色的阳光那俊美的轮廓仿佛老电影里的一幅静默的剪影,有着迷人而致命的吸引力。

男子清亮的眸子定定的看着叶贝贝,然后慢慢勾起嘴角,微笑起来,看着他的笑容,叶贝贝感觉有耀阳的七彩光晕从他周围散发出来,动人心魄。

b大一直是出美男的地方,从小生长在这个地方的叶贝贝,对帅哥其实是有免疫力的,但再怎么习以为常,惊艳之色还是不受控制地流露出来。当她发现自己居然一眨不眨的看着眼前的人这么久,真是太不礼貌了,急忙低下头。

“贝贝,说你多少次,你又这么没规矩!”带着眼镜,风度儒雅的叶之初教授从书房里面走出来,看见自己的宝贝女儿光着脚,嘴边还有没来得及擦去的水迹,以及横躺竖卧在门口的两只球鞋,女儿每天回家都会上演的动作,如同在他眼前重现。

书香门第的叶之初教授自然最是讲究家教和礼仪的,但是他对这个宝贝小女儿难免纵容些。

叶之初有两个孩子,老大是儿子,比女儿大五岁,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出国读书了,现在仍然留在国外。他们夫妻身边只有这个聪明活泼的小女儿,因为叶贝贝相貌好,人又上进,在这个教职工家属区的孩子堆里,很给他们提气,平日自然要宠爱娇惯一些。

第七章人生若只如初见

好在叶贝贝并不是持宠生娇的孩子,在人前她的礼节教养都是无可挑剔,只有在他们夫妻面前时,才会表现出二十岁女孩子特有的跳脱与乖张。

叶贝贝没想到这个时候家里会有个美男,从未碰到此等糗事,一时大窘,低着头,微红着脸走到门边找拖鞋穿上,低头时不经意的用手背擦了一下嘴角。

“我这个女儿,真的被惯坏了!”叶之初虽然嘴上自责着,可是看着叶贝贝的眼神却是带着笑意的,“来,贝贝,这是江越宁,以后跟我读博,叫师兄。”

眼前的这个人原来就是江越宁,这几天弄得他们b大风云突变的人物!

江越宁的大名这些天不断的在叶贝贝耳边回响,简直可以称上如雷贯耳,就连自恃清高的高群芳也开始对江越宁津津乐道。

江越宁,本市江氏家族的二公子,一表人才,风度翩翩,才华横溢,毕业于美国常青藤,对东西方化有着深刻的研究,据说曾经以一个华人本科生的身份被常青藤校方破例特许,在高级别学术讨论会的大礼堂里作过东方学的专场学术报告会。

这样传奇般的人物,不但身家显赫,英俊优秀,还气死人的是个运动健将,刚刚率领着b大的篮球队夺得了b市大学生校级篮球赛的冠军,让b大男蓝终于扬眉吐气的甩掉了千年老二的帽子!

这样的男生,谁能阻止他成为全校风云人物的步伐!

叶贝贝没想到这个所有人都在议论的活人版的白马王子,会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

“江师兄好!”她此时死的心都有了,丢人就丢人吧,还在一个这样优雅高贵如王子般的人面前丢人,她窘迫之下,匆忙的跟江越宁打了个招呼,一转身,便低着头跑回了自己的屋子。

江越宁继续含着笑,站在那里,看着叶贝贝衣袂翩的跑走,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那美好的身影,仿佛发现稀世珍宝。

这个灵气逼人的女孩子,有一双如黑宝石般不含一丝瑕疵的眼睛,眼神散发出莹莹然的光华,而那窘迫的笑容又带着无比的纯净和率真,映着明媚灿烂的阳光,却比阳光还要明媚。

江越宁一直是天之骄子,围绕在他身边清纯的,靓丽的,妩媚的女孩子无数,向来眼光如炬在情感上极其挑剔的他,这么多年还真的没发现能打动他心的女人。借用亦舒的一句话,这些女人柔则柔矣,美则美矣,美得没有灵魂。

可是他对叶贝贝的感觉,是他有生以来的二十四年,从未有过的。

那是一种来自心灵最深处的悸动,她的人犹如一潭碧水,将他的灵魂,完全吸入。

从这天开始,素来眼高于顶的江越宁,开始频繁的出现在叶教授家里,目的只有一个,叶贝贝。

随着他频繁出入,叶教授家里彻底的热闹起来,无数桃李争相盛开。当然,这些求知若渴,热血沸腾的同学女生居多。

家里突然出现的这种空前高涨的热烈气氛,让叶贝贝都觉得可怕。在几次围观后,叶贝贝发现,每次江越宁那挺拔俊伟的身影进来,屋里面原本还在叽叽喳喳的女生们都会挺胸抬头,立刻婷婷玉立起来。

叶贝贝好笑之余,善解人意的躲了出去。

她并不在意江越宁,不是因为江越宁没有吸引力,而是像江越宁这样的男人她见惯了,俊美,博学,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她自己的哥哥就是这样的人物。儒雅英俊,她的父亲年轻时也是这样的人物,还有从小见到大的身边的这些叔伯辈们,此类先例身边有很多。

虽然江越宁比他们都出众,都迷人,可是因为经常可以看见这样气质的人,她就觉得没什么新奇的了。

江越宁那么聪明的人,自然看出叶贝贝对自己的回避或者不在意,但他相信好事多磨,他愿意付出从没有的耐心和爱意,因为自己等了二十多年的。rgh终于出现了。

他开始想方设法的了解叶贝贝,接近贝贝。只不过,学的人,总是太浪漫了些,他只是想着慢工出细活,想着总有心到佛知的一天,并没有把自己的爱意明明白白的直接告诉叶贝贝。

江越宁的胸有成竹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他在追求叶贝贝的事情上,得到了叶贝贝父亲叶之初和母亲冯秋鸿的默许。冯秋鸿是b大理工学院的教授,年轻时也是校花级别的美人,只是身上有着学理工科人特有的严谨理智,给人的感觉总是有些清冷。

对于祖上出过几辈翰林的叶家,现在的一些亲戚也是要么在高校执教,要么在学术界担任要职,如此的世代礼仪之家,叶之初和冯秋鸿在女儿的婚事上自然是讲究门当户对的。只不过他们眼里的门当户对不是朱门对朱门,柴门对柴门,而是要跟他们一样的书香门第。

江越宁这个孩子虽然出生豪门,但是他们知道,江越宁家里的一切经济运作和涉外交往都由他那个名声赫赫、无所不能的大哥江越舟一肩挑。

叶之初和冯秋鸿虽然生活在象牙塔内,还是依然知道江越宁那个能力超长,精明练达的大哥的,江越舟不仅做生意厉害,做人更是厉害,是b市人大代表,经常上新闻的。叶之初也曾当选过人大代表,跟江越舟有过几面之缘。

江越宁因为有了一个这样独挡一面的哥哥,他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做他喜欢的事情,跟他的那个家庭几乎没有太大关系。

比较难得的是,江越宁并不依仗自己的家世,做哪些花花公子的行径,身上没有一点儿纨绔子弟的风流轻浮,为人谦和有礼,有才,却不恃才傲物,一派潇洒飘逸的人气度。

为人处事向来自命清高的夫妻俩,几乎是从一开始就喜欢上了这个有着儒雅的内涵,王子一般尊贵气度的年轻人,在看见他追寻着女儿的眼神里,透着没有一点儿掩饰的喜爱时,他们都能看得出江越宁的情意。

在叶之初和冯秋鸿的眼里,只有这样优秀的年轻人,才能配的上让他们引以为傲的宝贝女儿,以江越宁的才华相貌是他们当仁不让的东床之选。

对于父母和江越宁的这些想法叶贝贝一概不知,她还在专心致志的进行着她的考研准备。只是她慢慢的发现,在她和高群芳经常出现的大礼堂,图书馆,自修教室里总是能遇见江越宁。

第八章郎有意

江越宁每次都会彬彬有礼的跟叶贝贝和高群芳打招呼,然后和蔼可亲的跟她们聊天,说笑。叶贝贝在江越宁那张万人迷的脸前,偶尔也不免也要被逗得昏头转向,但是却没有心头鹿撞的感觉。

她看着身边笑的花枝乱颤的高群芳,想她如果跟江越宁在一起,也算是般配的。

可是高群芳每次都幸福不了太久,总会有无数美女巧好出现,围在江越宁身边讨教各种关于学方面的问题,一个个甜美大方,大方的媚眼横,爱慕之心丝毫不加掩饰,气的高群芳直翻白眼,冲着叶贝贝不满发泄:“春天终于来了!”

叶贝贝看着江越宁,此时的他就如同会发光一样,熠熠生辉,在女孩唧唧喳喳地围绕下,江越宁旁征博引,侃侃而谈,一点儿没辜负才子之名。

江越宁在对叶贝贝进行一段时间的围追堵截后,发现自己不但没有靠近叶贝贝一步,反而被随时会出现的层出不穷的女生们给隔开了。

苦恼的他终于发现跟叶贝贝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高群芳,堪称一支很具潜力的绩优股,只要善加利用,她自然会在自己追求叶贝贝的路上提供最大的帮助。

江越宁在某些方面,还是很具有江家人机智地潜质的。

他利用自己的人脉,给下面的师兄师妹们拉了个赚钱的活,有些人想评高级职称,已经在出版公司搞到了书号,但是自己又没时间写,于是就请些学院笔出众的师生,给他们当枪手,而且薪酬可观。考虑到叶贝贝是外语专业的,他还特意为她量身定制了两本外书稿。

他把这个消息透漏给高群芳,她立刻踊跃报名,随后又自作主张的给叶贝贝抢了个名额

因为这个工作,江越宁经常要跟这几个枪手师弟师妹们聚在一起开会,每次他都会大方的请客,带着他们一起吃饭,聚会,参加各种活动,每次活跃的高群芳都会参加,而只要高群芳参加,她自然会把叶贝贝拉来。

一来二去,他们这些人形成了一个小圈子,只要是业余时间就会聚在一起。

这天去报告厅听金庸的讲座,江越宁利用自己搞到的贵宾票,给自己和叶贝贝弄了个相邻的座位,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坐在叶贝贝身边。

这还是他次这样近距离的靠近叶贝贝,闻着她身上少女特有的淡淡的清新气息,金庸先生的语言魅力如同对他失灵了一样,只是心神激荡的傻傻的坐在那里,如同次约会的惨绿少年。

他无数次用余光偷偷瞟着全部注意力都集在金庸身上的叶贝贝,看着她那近在眼前的粉嫩嫩的面颊,真想用手摸一摸,看看是不是轻轻一碰就会滴出水来。

那种从来没有过的心动感觉,超越了心跳。让他产生一种与她相守一生的渴望,他就这样像着了魔一样,难以自拔的迷恋着叶贝贝。

听过讲座出来后,江越宁又说请客,带着这群心情振奋的人一起去学校附近的茶餐厅吃饭。

大家都嘴里喊着要阔少放血,可轮到点菜的时候谁也不好意思下手了,尤其是那些小姑娘们,一个个静秀气的,点的除了水果沙拉就是青菜,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江越宁见此,很少豪爽的点了一桌子菜,叶贝贝看了心下大喜,水煮肉片,辣子鸡丁,香菇炒肉,沙锅羊肉,基本都是她爱吃的。大家一边吃喝,一边热火朝天的议论着刚刚结束的讲座,欢声笑语。

江越宁坐在叶贝贝的对面,不时的用他黑漆漆的眸子瞄着叶贝贝,叶贝贝吃饭的姿势很好看,不太说话吵嚷,一看就是家教很好。

江越宁的好朋友向子路笑着问:“你们女生都喜欢金老爷子笔下哪个男人?”

女生们有说喜欢郭靖的,做人憨厚,做事精明,最重要的是对妻子从无二心,嫁人就该嫁这样的男人。

也有人说喜欢杨过的,英俊倜傥玉树临风,对爱人生死相许、忠贞不渝。

“贝贝,你觉得金庸笔下哪个男人比较有魅力?”江越宁的语声低缓得悦耳,宛如大提琴在悠悠奏鸣。

低头吃菜的叶贝贝本来没想参加到这个活动的环节,听见江越宁问她,她抬起头,见桌上有好几位男士都在以一种期待的目光看着她。

叶贝贝人聪明,长的也不错,从小就有小男生喜欢她。但是拜身边那个阴魂不散的混世魔王所赐,从学到高,没有一个男同学敢追求她,见到她都低眉敛目的,如果多看她一眼,就会惹来天大的麻烦!

她上大学那年,魔王终于慈悲的给了她喘气的机会,去祸害外国人了。

在大学校园里,她这种模样清纯甜美,性格活泼开朗的女孩子简直就是老少通吃的对象,加之她是大名鼎鼎的叶教授的女儿,哪个男人能不喜欢青春可爱的小公主!

因为有人追,自己又不想太伤人,叶贝贝慢慢的学会了用装疯卖傻不动声色的将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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