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这样,不如让她永远没有这样一个娘亲的印象。
舞殇在旁边听得怔怔的,见他们夫妻还能这么冷静地商量,她简直要发疯了,眼眶有点酸涩,可是语气却异常生硬,“我觉得,还是让小郡主见见王妃好了。”
他们正说话呢,只听见一个怯怯的声音在路的那头响起。
“爹爹。”
“娘亲?”
四人都往那边望过去,也不知道远方何时已经醒来了,此时,正揉着眼睛,睡意惺忪地站在他们面前,她穿着一件宽宽松松的睡袍,扎着两个总角,极精致的五官,看上去可爱得紧。
云出呼吸一滞,松开南司月,走到远方面前,蹲下来,拉着远方的手,愣了半天,才微嗔道,“外面风大,怎么这样子就出来了?回头生病了,会很难受的。”
远方歪着头,看着云出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小嘴一瘪,又甜甜地唤了一声,“娘亲”,这一次,已经是肯定的语气了。
看得出来,远方很高兴。
想想也是,当初那个只是躺着不能动的娘亲,现在变得和舞殇阿姨一样的,远方还是喜欢这个活着的娘。
云出眼泪哗地流了下来,她将远方抱了起来,笑着亲她的小脸蛋。
南司月站在旁边静静地看着,唇角含笑,神色淡得出奇。
阿堵还有点呆愣,倒是舞殇反应快,一把扯过阿堵,扬声道,“既然小郡主也起床了,我去准备早餐。”
还是把时间,留给这一家三口吧。
※※※
不得不承认,远方绝对是个乖巧的孩子,而且,还不认生,她与云出很快混熟了,到了中午的时候,就黏在云出的膝盖上不肯下来。
云出虽然是第一次做母亲,但并不是第一次带小孩,她和远方相处得很好,好到舞殇在旁边摇头感叹:到底是亲妈,一个上午,就把我养了三年的小鬼给勾搭跑了。
阿堵在旁边笑,“那你自己也生个去好了。”
舞殇一个锅铲盖到了他头上,“哼,这世上哪里还有王爷那么好的男人,算了,与其将就,不如不嫁了。”
阿堵直接无语。
那是这些年来,他们最快乐的一天。
一家人坐在一起,和和美美,热热闹闹地吃顿饭。远方的嘴巴又很甜,一会儿叔叔,一会儿阿姨,爹爹娘亲更是唤不绝口。
孩子确实是个开心果,任何时候,都能赶走大家心底的乌云。
这个一忽悠,便到了晚上,远方早晨起得早,到了挨晚的时候,便困了,她揉着眼睛嚷嚷着要睡觉,云出于是带着她,一起躺在床上,拍着她的背,场那些已经忘记许久的歌谣。
就像从前母亲唱给她听的那样。
远方很快就睡熟了。
屋里很安静。
祥和的气息,幽静而绵长。
桌上的油灯,在几经摇曳后,终于熄灭。
远方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境似乎很美,可是,一觉醒来,却又什么都不记得了。她翻身找昨天拍自己睡觉的娘亲,却只看见了两眼红彤彤的舞殇,远方困惑地眨眨眼,还未起身,便听见阿堵叔叔说:
“小郡主,我们去唐宫找你的唐三叔叔好不好?”
远方其实不记得谁是唐三了,可是她爱玩,所以,她使劲地点了点头。
※※※
关于南司月与云出的下落,外界有许多传说,但其中最靠谱的是,南司月殉情了。
在云出停止呼吸的时候,他抱着她,从万丈深渊上跳了下去。
安静而从容。
甚至还有声称自己是目击者的人,在茶馆里绘声绘色地描述:“我记得那天刚好是满月,阳朔清辉遍洒,到处都是明晃晃的一片,南王抱着他的妻子,从夜雾里缓缓地走了出来,你们真该去看看南王的样子,所谓神仙姿容神仙姿容,差不多也是这个样子,穿着紫袍,头发梳在肩侧,用紫色的发带系着,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哀伤,不过,真的好看,我都挪不开眼睛了,然后,就看着他踏着月色一步一步,爬到那最高的山崖上,风呼呼地吹,把他的头发衣摆,全部吹到了身后,可是,他的脚步却很稳,那天的月亮特别大,一整轮,全挂在他的身后,好像要走进月里似的。后来,他低头对他妻子说了一句什么,不过,他妻子那时候应该已经死了吧,手都垂了下来——后来,他就跳了。抱着他的妻子,一起殉情了!”
茶馆里一阵唏嘘声。
坐在茶馆最里侧的绿衫少女没好气地将筷子往桌面上重重一放,瞪目道,“简直胡说八道!”
“目击者”正要反唇相讥回去,一抬头,却发现这个少女美得出奇,黝黑里染着异彩的眼珠,柳叶眉,鼻子高挺立体,脸庞圆润而有轮廓,唇微微嘟起,透着娇憨,看模样不过十四五岁,但绝对称得上倾国倾城级别了。
看在是美女的份上,那人也懒得和她计较,慢悠悠地喝了口茶,随意道,“这种事情,大家爱信不信,没必要争论吧。”
少女郁闷地哼了一声,扭头便往外面走,才走到路中间,便见阿堵匆匆地跑了来,见到她,当即舒了口气,“小郡主,你怎么又从圣山跑下来了?唐宫主可发话了,如果你再这样擅自离宫,他就要和你解除师徒关系。”
“解除便解除呗,谁稀罕。”远方将头一抬,没甚好气道,“我也不爱在那个地方呆着。看着唐三吹叶子摆酷,就烦得要命。”
“你怎么能直呼你师父的名讳呢?他还是你干爹。”阿堵忙忙地劝住。
“舞殇阿姨让我叫名字的,她说,不能让唐三捡个便宜干爹当。”远方吐吐舌,做了个鬼脸,又自顾自地往前走,说,“听说临平出了一个很有名的算命先生,我想去看看。夜泉叔叔不是常常说让我去临平玩吗?现在这位置,正好离临平很近,我们去见识一下。”一面说,人已经走出了老远。
阿堵没法子,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远方身后,心中默默地腹诽:这小郡主的性子到底像谁啊,和王爷是没得比了,比起王妃也差远了,根本就是被舞殇给带坏了,又刁钻又任性,让人操心得紧。
好容易到了临平,果然在人群围堵中,见到了那个算命先生,却是一个眉目清秀,长相极其俊俏的少年,眸黑唇艳,远远地看,如一幅赏心悦目的画。
远方捋起袖子,从人群里挤了进去,她将一锭银子“啪”地一声摔在桌上,一手支颐,半趴在桌面上,笑吟吟地望着他,“听说你收一锭银子,回答客人的一个问题,现在,你收了我的银子,就得回答我的问题。”
少年波澜不惊地瞧了她一眼,淡淡问,“姑娘想问什么?姻缘?前途?天下?”
“呵呵,你连天下的事情都能算出来,难不成还能算出这十几个诸侯国,哪个能当霸主不成?”远方笑着调侃道。
“这是姑娘的问题吗?”少年却不上当,一本正经地指出来问。
一人一次一锭银子,且只能问一个问题。
远方本想蒙混过关多问几个的,见被少年拆穿了,不由得嘟起嘴,讪讪道,“不是,我的问题是——你的本名叫什么?”
所有人都叫他小先生,却没有人知道他的本名。
远方一向对别人都不在乎的那些东西好奇,譬如,植物名字啊,哪些动物是天敌,哪些又是好友啊,哪个诸侯国制的旗帜最威风最漂亮啊……当然,其中也有御珏荼毒的痕迹。
少年怔了怔,似乎没料到远方会问这样一个与自己毫无干系的问题,他犹豫了一会,终于答道,“安宁,我叫夜安宁。”
“和夜泉叔叔一个姓啊。”远方很惊喜,还想搭几句,可少年回答完毕,也懒得和她继续侃白,又接待下一名顾客了。
远方只得挤了出来,正要走,反而是阿堵站在原地,远远地看着夜安宁,不肯动了。
“阿堵叔叔,怎么了?”远方奇问。
阿堵摇了摇头,若有所思道,“不知为何,我觉得那个少年的仪态风姿,好像二公子。”
二公子南之闲。
说穿了,也是一个算命的。
远方不明所以地眨眨眼。
阿堵则很快回神,笑道,“算了,没事,你不是还要去南王府,拜会你的夜泉叔叔吗?”
远方“哦”了一声,拎起裙摆,快跑了几步,夜泉此时应该在审阅奏摺吧,包子叔叔也应该在,前段时间听说包子叔叔成亲了,也不知道新娘子长得什么样……
远方心里头有太多太多好奇,可是,当她真的冲进那座新建的南王府时,还是被惊得,忘掉了所有的问题,所有的语言。
院子里,突然多出了一棵树。
夜泉叔叔正站在树下面,仰面,望着树上那一簇簇,金灿灿,犹如阳光般的叶子。
而上面坠着的花瓣却是红色的,都朝天伸展,似上腾的火焰。
“哇,这是什么树?”远方驻足,惊叹地看着面前美轮美奂的场景,棕色的枝,金色的脉,火红色的花瓣。
“火树。”夜泉轻吟出两字,依旧英俊苍白的脸上,划过淡淡的欣慰与怅惘,“十二年了,它终于长出来了。”
远方不解地望着他。
夜泉并不解释,只是低下头,拍了拍远方的头顶,柔声道,“也许,你父母要回来了……”
十二年前消失的南司月和云出,火树已经长出来了,它竟然长出来了!
可是,你们在哪呢?
——渭水尽头,圣山山脚,在一个叫做山角村的地方,田野里,一大片一大片紫色的苜蓿,此时,正胜方得热烈而璀璨,一如生命本身。
奉我一生(大结局卷)尾声——觉醒
那年苜蓿花开的时候,她趴在他胸前,手里执着毛笔,用嘴巴舔了舔,润湿了细细地笔尖,然后,一点一点地描画他胸口的苜蓿,将轮廓加深,又任意地添加了几笔,然后,她得意地往后一退,笑眯眯道,“我发现自己画画越来越厉害了!”
一副洋洋得意的小人样。
南司月微笑,搂着她的腰,翻个身,将她压到苜蓿丛中,轻而易举地抢过她的笔,轻声道,“现在轮到我了,你先把眼睛闭上。”
云出眨巴眨巴了一会,但还是依言闭上了眼睛,南司月于是抬腕,在她的眉骨处细细地描花,和刚才云出的粗制滥造、投机取巧比起来,南司月这才叫创作。顺着眉骨的起伏,就着微微飘动的发丝,很快便勾出一朵清丽层叠的小花来,映着她小小的、清秀的脸,美丽绝伦。
待全部完工,南司月将笔往花丛中一掷,倚在她旁边看了很久,看得入神。
云出闭着眼,等啊等,等了好久,也不见南司月叫她睁眼,不免嘟起嘴,自个儿把眼睁开了,却刚好撞见了南司月专注的目光,她脸一红,嗔怪道,“干嘛这样看着人家?”
南司月被她这样直问,竟然有点羞赧的意思,他稍微将目光移开了一些,浅笑道,“因为怎么看都看不够。”
云出大窘,嘟哝了一声“没正经”,转身不看他,可是小小的身体却如毛毛虫一样,蠕动蠕动,一直缩到南司月温暖的怀里,才安静下来。
南司月微笑,手搭放在她的腰侧,松松地拥着她。
紫色的苜蓿,从他们的衣上发间,漫漫地延伸过去,延伸了整个山谷,而山谷,静谧得好像千年不灭的时光,没有喧哗,没有争乱,到了晚间,还有一轮很美很美的月,大而白,水晶盘一样,从地平线缓缓地升起来,悬挂在中天上。
这是他们来到山角村的第五年。
南司月每天起来,看着她熟睡的容颜,几乎都忍不住想感叹上苍的恩赐。
好像这里的每一天每一时刻,都是他们偷来,也正因为是偷来的,才格外珍惜,极致快乐。
外界关于殉情的传说,其实是真的。
当云出停止呼吸时,南司月只有一个念头,那便是同死。
他确实抱着她从万丈悬崖上跳了下去,无论舞殇和阿堵他们怎么阻止怎么哀求,甚至于,用远方做筹码,求他独自活下来,他却仿佛没听见似的。
一直以来的理智,原来,只是因为她还在。
她如果不在了,他的世界也无足轻重了。
甚至于远方,也没有留住他的力量。
那个月夜,他们落入了最冰冷的水中,水速很急,因为雨季的原因,江水澎湃不息。他们被冲到了岸上,看着也变得湿漉漉的云出,南司月忽而不舍起来,不舍得她在这样冰冷的江水里飘浮游荡,可是,同样不舍得她在土里腐朽灰化。
他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大概,只想带着她,到天下最干净的所在,作为她的归宿,再下去陪她,南司月想起许久以前,那个隔绝尘世的村落,在那里,有着世间最美的月亮,最美的山谷。
他还记得回去的路,虽然崎岖,让他不愿回首,可南司月还是带着云出回来了,在经过那条长长的隧道时,依然会产生许多烦乱的幻觉,依然看到了那些他不愿看到的尸骸,可是,大概已经生死淡然,他并没有经历第一次几欲轻生的痛楚,而是安然地踏进了山角村。
在他们进来后,南司月毁掉了这唯一的通路,将这条写满罪孽与秘密的地道,封闭在硕大的千斤石后。
从此,这里便是真正的与世隔绝了。
也是属于他与云出的地方。
可是云出并没有死,这么长的世间里,她的身体依旧微热而柔软,没有了心跳,也没有了脉搏,可并没有就此僵硬腐烂。也许是三年冰封的时间,让她所有的身体机能都变得无比缓慢,即便是死亡,也是一个长长的、抽丝剥茧的过程。
然后,他看到了火树。
山角村的火树。
在通往山谷之外的这条通道前,这片原属于山角村禁地的丛林里,不知何时,长满了一丛丛小小的、正在生长的树桠。枝干是漂亮的金色,连抽出的嫩芽,也带着一圈阳光的色彩。
艾棠说:其实每个时候,都有很多年轻人想离开这里,他们向往外面的世界,向往着另一个未知而精彩的生活,就像,向往希望本身。
这片茂密的丛林,埋骨了太多勇敢的年轻人,即便他们前赴后继、历经千辛万苦走到了隧道前,也过不了那条布满迷雾与幻觉的人间炼狱。
包括艾棠。
千年来,出去的人只有他与老师。
可是,太多热烈的鲜血洒在了这里,在这片停滞而充满秘密的土地上,传说中的神树终于悄然出现,从最幽暗的土地里,伸展出它们或许还太过稚嫩的枝芽。
南司月怔怔地望着面前灿如烟霞的美景,他曾经用尽心血去守候那粒种子,终究不可得。
却未想,希望,就在这个转角的地方,在你濒临最彻底的绝望时,踮着脚尖,轻描淡写地降临在你面前。
他将云出放在地上,笔直地跪在这如锦的繁华里,用全部身心去祈愿他今生唯一的愿望。
他要他们在一起。
——这世上最动人的情话,并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
金色的枝叶在和风里轻轻地摇动,寂夜里,萤火虫似的光芒,萦绕着南司月雕塑般虔诚的身躯,也萦绕着云出恬静微醺的睡颜。
她并没有醒来,可是身体依旧柔软,本苍白没有血色的脸颊,有一种月辉般的光洁。
南司月没有再往前走,他们留在这片无人的荒地里,他每晚都会祈愿,一晚接着一晚,从未中断。即便她始终没有醒来。
其余的时候,他用交叉的树枝,为她搭建遮风挡雨的木屋,他用盛夏盛开的最热烈的花束,为她装饰她的卧房,他在森林边境找到了一株孤单的苜蓿,南司月依稀记得,云出说,她最喜欢的花便是苜蓿。
于是,他小心翼翼地带回它,在住处旁边一个更空旷的无人区,将它种植在那里,来年播种,苜蓿于是生生不息。
待她醒来的时候,便看到了这接天连地的一片紫色花海。
只是,云出醒来的时候,晃眼,又已经过了匆匆五年时光。
这五年里,偌大的天地,只有南司月一人,在这片了无人烟的丛林里,守着一个可能永远也不会醒来的人,孤单地生活,可他本来就是一个安于寂寞的人,所以,也并不觉得什么,他会在下雨的时候,躺在云出身边倾听雨声,会在阳光和煦的时候,抱着她出去晒太阳,偶尔也会说话,他说,她听,当月亮升起的时候,月色里,始终会有一个笔直的、跪在天地间的绝美身影,虔诚而温柔。
然后,她醒了。
悠然的,像平时的任何一个早晨一样,他睁开眼,俯身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地一吻,“早,云出。”他说。
云出于是睁开眼,清透干净的眼眸,定定地望着他,就好像昨晚才刚刚睡去似的。
“早。”她回应了他,“司月。”
彼时,阳光透窗而入,薄薄的晨曦,照在他们的脸上,纯美安静,微笑从唇边绽放,像噙着一缕世上最璀璨的宝石的光芒,华彩流转,一瞬便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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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糊王妃冷王爷第69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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