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小树的生活环境,于他相比,不啻于云泥之别。
可为什么,他总觉得,小树比他更有贵公子的范儿呢?
“诺,这件衣服给你,你换吧,我在外面等你。”唐三正想着,小树已经扔来一件灰白的衫子。唐三反射般将衫子捞进手里,匆忙地道了声,“多谢。”
(七十一)签文(2)
衣服并不合身,针脚粗糙的厚布摩擦得有点难受,好在他唐三玉树临风,穿什么都不影响形象。
等他换好了走出门,小树瞟了一眼,淡淡地说了一声,“不准弄脏弄破,否则赔十件。”
然后,他理也不理唐三,扭头便走。
唐三早已习惯了他的做派,也懒得生气计较,稍微拉了拉衣摆,非常优雅地追了上去。
“哎,问你呢,云出为什么不能下水?她在这里长大,没理由不会水啊。”待追上已走到楼梯上的小树,唐三巴巴地问。
“有一个小孩曾在海里淹死过。”小树看也不看他,只是径直走着,“是她抱回来的。从那以后,她就很怕水了。”
唐三恍然,随即又觉得心疼了。
两人这说话间,已经走到了二楼那个大房间,包子正掩门出来,见到他两,包子赶紧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低低地说:“云出姐已经睡下了,你们有事,明儿再说吧。”然后,他打量了一番唐三,笑嘻嘻道,“三哥穿这身衣服也挺好看的。”
唐三得意了,“那是,也不想想我是谁。”
他唐三啊,就是了也好看!
小树闻言白了他一眼,齿缝里挤出两个字来,“白痴。”
唐三心想:我不和小孩子计较。
脸上笑容不减。
包子则一味地嘻嘻笑。
一夜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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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唐三起了一个大早——这些日子以来,还是第一次在起床时感觉如此的神清气爽。推开窗户,眺望远方的海景,深吸一口咸咸的、蕴满水意的空气。
心里很静很静,像回到儿时的午夜、几度梦回的老家。
楼下传来一阵孩子的喧闹声,原来大家都起床了。
唐三住在三楼,和小树毗邻。隔壁也没有动静,看来小树也不在房里了。
果不其然,唐三的念头刚转完,底下便冒出云出惊天动地地喊声,“唐三!快下来!吃早餐了!”
他低头一看:云出捋起袖子,冲着他拼命挥舞,一身灰白色的短衫短裤,头发用天蓝色的布带高高地扎在头顶,非常利落有活力,让她看起来像没有发育完全的假小子。
小树则站在云出身后,仍然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目光却总是不离云出左右。
“这小子……”唐三看在眼里,笑了笑,突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自己难道真的老了。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啊沙滩上。
等唐三终于收拾妥当、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地从楼上下来时,一楼大厅里的大原木桌子上已经满满停停地坐上了人。都是昨晚在房里见过的,云出挨个介绍给他,名字是一个比一个古怪,什么‘小花’啊、‘海带’啊、‘小鱼’啊、‘油条’啊、‘萝卜’啊……总而言之,除了田里长的、水里游的,就是市场上卖的。
这家伙起的名字,真是不敢恭维。
唐三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正要走到云出旁边那个空位上坐下来,袖子突然被一个水灵灵的可爱女孩拉了拉。
唐三低下头,露出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小萝卜,什么事吗?”
他记忆力超群,哪怕只听过一遍的东西,也能记得很清楚。
小萝卜眨巴着大眼睛,仰头笑眯眯道,“哥哥是要来娶云出姐的吗?哥哥长得真好看。”
唐三立刻得意了,正想谦逊几句,小萝卜又甜甜地说道,“只比小树哥差一点点。”她说着,抬起两只手指头,在面前比划了一下,“就差一点点,一点点哦。”
唐三再次涌出‘江山辈有才人出’的怅惘。
(七十二)签文(3)
待大家坐好,云出很淡定地将面前一个盘子推到了唐三面前,“喏,黄金糕,今早买的。吃吧。”
唐三瞧了瞧面前金橙橙、油光光的糕点,心中顿时一动,随即软得发涩。
昨天那么义正言辞地不给买,原来,还是放在心里的。
“云出。”他并不拿黄金糕,只是凑近一点,微笑地建议道,“跟我去一个地方吧,带上小萝卜他们,一起去。在那里,你们永远不会再吃苦了,好吃好穿,还可以学武。”
云出歪着头看他,想了想,问,“你家?”
“是。”唐三点头,“你好像一直没有问,我家是什么样子吧?”
“你不说,我干嘛要问?”云出翻翻眼,郁闷道,“再说了,你家是什么样子,关我什么事?”
嘴里虽然说得洒脱,两只耳朵去支了起来,等着唐三自己坦白。
唐三看着她小老鼠一样耸着的耳朵,又是一笑,“好,不关你事,是我自己要告诉你的。你听说过唐宫没有?”
云出仔细地想了想,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关于唐宫,她是有所耳闻的,只知道是天下第一宫,无论在江湖还是在朝堂,都拥有超凡脱俗的地位,而唐宫在哪里?有哪些人?具体是干嘛的?
云出却并不清楚。
“你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就好了。”唐三微笑着继续,“那里就是我的家,我想带你们一起去那里。别的不敢保证,但去到那里后,肯定不会有人欺负你们的。”
“你能做主么?”云出并没有一口否决,而是眨巴着眼,很认真地问。
“能的。”唐三回答道,“在那里,我还能说上一些话。”
云出默然。
不是不心动的。
她不是什么特别有骨气的正义之士,也不是那种自尊过敏的人。在这个世上混迹了那麽久,云出比任何人都明白地位的含义。
她已经在底层受够了被欺凌被命运摆布的感觉,所以,如果能给小树他们一个更高的地位或者更优渥的生存环境。她是愿意付出很多的。
更何况,唐宫真的是一个很出名的地方。
“考虑得如何?”见她不说话,唐三不紧不慢地催促道。
“就算真的要去那里,也要过完这个冬至节吧。”云出一时半刻也得不出一个结论,索性先不想它,她伸手将几个正在调皮打闹的孩子往怀里一捞,暂且避开话题,“在粤州,冬至可是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节日呢。”
冬至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节日,能够和南方的春节相媲美了。
唐三懂得分寸,他没有再逼问她,又问了几句刘红裳的情况:刘红裳从水里被救出来后,便一直躺在床上不肯起来,但是能吃能喝,应该没什么大恙。
一家人和和气气、热热闹闹地吃完早餐。云出让大伙儿穿上平日最好的衣服,一起出去赶集了。
一行十几人,又多是叽叽喳喳的小孩,看上去蔚为壮观。
唐三自然跟了去,在经过一家当铺的时候,他故意落下几步,从怀里掏出一枚晶莹璀璨的玉佩,施施然地走进当铺大门。
(七十三)签文(4)
当铺是老字号,装修古朴,紫檀木的柜台和桌椅,散发着沉沉的、褐色的暗泽。
趴在柜台后的伙计抬头看了看唐三的装束,脸上已现出了鄙夷之色,只是目光移到他的脸时,略滞了滞——
如果当铺不是收物,而是收人的,那这一桩买卖,倒是好生意。
正想着,唐三已经走到了柜台前。
一张迷死人不偿命的笑脸灿灿地在他眼前绽开,“请问,掌柜在吗?”
按照平常,那伙计应该拿起扫帚吧这个不自量力的寒酸穷儒赶出去,可今天不知道撞了什么邪,他鬼使神差地‘嗯’了一声,掀开后堂的帘子,憋着劲儿吼了一声,“掌柜的,有贵客找!”
喊完后,伙计就呆了:自己是哪个神经搭错了?
唐三还是笑眯眯的,望着伙计和气温雅地谢了一声,“麻烦小哥了。”
伙计摸了摸头。
掌柜的已经闻声从后堂走了出来,扫了店堂一眼,满目的穷苦人物。他于是一掌拍在店小二的脑后,吆喝着问,“你小子说的贵客呢?在哪里?老子早就告诉你了,除非城东的谭大爷,其它人都不用惊动老子!”
掌柜是个长相粗犷的四十多岁的关东大汉,与粤州普遍矮小玲珑的体格大相径庭。
那伙计被他蒲扇般的巴掌拍了一个踉跄,忍不住委屈地指了指唐三,嗫嚅道,“就是这个人……”
掌柜三角眼一溜,先从唐三简陋的粗布衣裤打量起,在一点点挪到他没有任何装饰的腰,挪到他的手臂,挪到——他举起的手,以及,以及他手里的玉佩。
掌柜的表情立刻变得很端庄——如果男人可以用端庄来形容的话。
“快滚去沏茶!”他推了推伙计,然后恭敬地弯了弯腰,手臂一引,“大人请往这边请。”
唐三也不客气,撩撩衣摆,仪态万方地朝后堂走了去。
伙计又摸了摸头。
这还是第一次看见火爆脾气的掌柜如此尊崇地对待一客人,今天果然怪事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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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在后堂的太师椅上落座,又慢条斯理地喝完掌柜孝敬的铁观音,这才抬眼,淡淡道,“也没甚大事,不过是途径此地,缺点盘缠。”
“二十万两够不够?”他忙问。
见唐三沉吟不决,掌柜低头盘算了一下,咬咬牙,改口道,“三十万两!”
那是这点当铺的全部家产了,还包括他自己的私人财产。
“十万两吧。”唐三见他的神情,知道这是一个清水衙门,也不想逼人太甚,所以大发慈悲地报了一个‘小数目’。
这个数目对他而言,真的很小很小了。
他觉得自己真是个好人。
南司月应该感谢自己啊。
掌柜也明显松了口气:十万两虽然搬走了库存的一半银子,但好歹给店子留了一条活路。
“奴才有很多年没见过王爷了,不知道王爷最近如何?”等签好银票,掌柜双手奉上时,又巴巴地问了一句。
“哦,”唐三随口应道,“很好啊,最近娶亲了,不过,新娘跑了。”
(七十四)签文(5)
“哦,”唐三随口应道,“很好啊,最近娶亲了,不过,新娘跑了。”
掌柜惊得长大了嘴,“王爷娶亲了?”
新娘还跑了?
他果然在粤州这个小地方呆得太久,以至于这世间的事情,竟让人越来越想不通了。
王爷会娶亲,已经是人咬狗的大新闻。新娘居然冒天下之大不韪,逃了王爷的婚!那简直是——狗被人咬了,回头又被耗子给调戏了。
“你补发一份贺文还来得及。”顿了顿,唐三又笑吟吟地加了一句,“贺文加慰问信。”
这一次,南司月该会被气得跳脚了吧。
其实唐宫一向与南王府无冤无仇,唐三虽然顺手弄了一块南王府作为信符的玉佩,但真的没有暗里阴过南王府——可就在刚才,唐三一想到南司月和云出那个丫头结过亲、拜过堂,立马觉得自己和他其实还是有点梁子的。
顺便刺激他一下,无伤大雅啊无伤大雅。
掌柜还是一副呆呆的模样,唐三已经拿起银票,想了想,又弯腰从掌柜腰中解下他的钱袋,理所当然地丢下一句,“银票不好兑现,拿些碎银子过渡一下。”
说完,他弹了弹衣衫,兀自转身走了。
掌柜也不好拦:毕竟,能拿上这块玉佩的,世上不超过五位。
大概是王爷的某位亲信吧……他想:他既然说要王爷发一份贺文加安慰函,是不是也应该依言而行呢?
剩下来的时间,他开始很认真、很认真地琢磨措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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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程很快,粤州的市区又不大,何况云出那一行实在很醒目,他三下两下便追上了大部队,伸手在云出的肩膀上拍了拍。
“你跑哪里去了,怎么突然就不见你了。”云出扭头见是他,面色一喜,语气却是酷酷的埋怨,“我告诉你啊,虽然是在我的地盘,你若是走丢了,我也是不负责的。”
“哪有你这么做东道主的?”唐三亲昵地摸了摸她的头顶,略带宠溺地说,“我肯定不会把你丢了的。”
云出撇撇嘴,头一偏,躲开他的魔爪。
孩子们已经在他们说话的当口跑到了前面人多热闹的地段,大一点的很自觉地照顾着年纪小的,倒不需要云出操什么心。
唐三当然不放过这个机会,他伸手拽住云出的手臂,然后眼疾手快地拿出钱袋,往一直徘徊在不远处的小树怀里一扔,“诺,拿去给他们一人置办一身新衣服,你的云出姐,借我用一会。”
说完,也不管小树作何表情,手中一使劲,已拉着踉踉跄跄、大呼小叫的云出,往人群里钻了。
云出是被唐三倒着拖行的,她四肢在空气中胡乱地抓了抓,消极反抗了一番,也就放弃了。
他们离孩子们越来越远,渐渐地脱离了最繁华的街区,随着一群挽着篮子、装着香纸的大婶们,往上山的坡道走去。
(七十五)签文(6)
因为冬至的原因,坡上的东华寺人声鼎沸、香火旺盛。
云出没料到唐三会带自己到庙里,他们在大殿前停住了脚,云出笑了,转头问,“干嘛?难道你今年的运势也忒背,所以要来拜拜庙?”
她倒是想拜拜了。
“不是,我听说东华寺后面有个月老祠。”唐三笑眯眯道,“那里面的签文很灵,我们去看看,怎样?”
云出听是‘月老祠’,脸略红了红,随即‘切’了一声,“多大的人了,还信这个。”
什么月老啊,签文啊,都是那些养在深闺中的无知少女才会信的,像她云出,早就风里雨里,见多了男人女人的嘴脸,什么姻缘前定,早就不放心上了。
唐三却不说话,只是拽着她的手,软来硬来地将她扯到月老祠里,然后很虔诚地拿起月老前面的签筒,摇了摇。
签筒里掉下了一枚竹签,云出赶着要去看,唐三赶紧将它拽在手里,又将竹筒塞给她,“你也摇一个。”
云出很不屑:没想到这个娘娘腔还如此之幼稚。
可心里虽然这样想着,手却不由自主地摇了起来,不一会,也有一只竹签落在了地上。云出还没来得及捡起来,又被唐三迅疾地抢到手里。
“你干嘛啊?”云出有点怒了,瞪着一脸笑容的唐三。唐三也不解释,依旧拽着她,把她拽到解签的书案前。
白头发道士装模作样地将两个竹签看了半晌,然后笑眯眯地向桌前的两位道,“此乃绝配,一个主良辰美景,一个主花好月圆,两位施主喜事将近了。”
云出的脸煞红了,一把夺过竹签,睁着眼睛看了半天:那签文上的诗,确实有良辰美景奈何天、花好月圆的字样。
“江湖骗子。”她研究了一会,虽然找不到什么纰漏,可到底不愿相信。脸也越发红了。云出索性跺跺脚、一扭身,丢下一句话,跑了。
唐三也不追,带着宠溺的笑看着她跑远,直到看不清了,才转过来,从怀里掏出另两根签,敛起笑容,一脸凝沉的递给解签的道士,“帮忙看看这两只。”
白发道士眯着眼睛,接了过来,却并不去看竹签,而是很认真地看着唐三,淡淡问,“宫主离宫已有数月,现在唐宫群龙无首,难道宫主打算长此隐居在这个小渔村?”
“自然不是,我明日便要回宫。”唐三坐了下来,一双总是不正经的桃花眼,此刻漆黑若星,浑身的气质也陡然一变,“不知道为什么,这几日我很不安,感觉有什么大事就要发生。还请先生指点迷津。”
正因为时间不多,所以,才玩了这么一个小花样,让那个又别扭又矜持的小丫头,赶紧跟自己私奔。
他不能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
“祭司局只为皇家做事,恕老朽不能帮忙。”白发道士摇了摇头,拒绝了。
“你们大祭司的生身母亲,现在在我这里。”唐三也不着急,唇角微勾,又露出他招牌的、雅痞的笑,“难道,你想让夜氏王朝重新变得动荡不安吗?”
(七十六)签文(7)
唐三的威胁果然见效了。
道士的脸抽搐了一下,随即不情不愿地将签文拿起来,掐着指,仔细地盘算了半日,解签之前,惯例地嘱咐了一番。
“天命并不是不能改变的,宫主只可借鉴,不可尽信。”
“我知道,你但说无妨。”唐三淡淡道。
“宫主的运势与那位姑娘的运势相辅相成,但宫主的主星光芒较弱,恐……近日将有大劫。躲过去了,宫主一生荣耀无双。若躲不过去……”后文未尽,唐三却已领会。他沉默了一会,问,“她呢?会不会被波及?”
“她和宫主是完全相反的。”道士沉吟道。
“怎么说?”唐三皱眉。
“宫主的劫,也会是她的劫。如果宫主躲过去了,她便过不去。如果宫主过不去,便能成就她的荣耀无双。”道士抬头,看着他,静静地说。
唐三呼地站起来,不信地反问道,“她不过是个普通的女孩儿……”
只是他的莽撞,才将她带入了王朝波谲的朝局里。
她的命运,是不该坎坷的。
“她不是普通女孩,宫主。”白发道士极认真的摇头,反驳,“她的命格,是夜后。”
唐三愣了愣,忽而双眸微敛,迸射出凛冽的杀机,“祭司局真的越来越虚设了,除了胡说八道、祸国殃民,竟没有一点用处。”
“宫主可以杀了老朽灭口,但老朽要提醒宫主:天命,并不能因为老朽而终结。它是千年机缘的因果,牵一发而动全身。宫主还请好自为之。”白胡子道士说完,根本就不等唐三动手,他从从容容地自怀中取出一枚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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