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拉斐尔等人虽没有被关押起来,但一直被软禁在伊列使馆中不得随意外出,这次随团回去,其实是驱逐出境。
二王子已经在他们之前回去,他向皇上保证,会全力保住文士光等人的性命,会力谏父王,不对大晋用兵。
没有哪个皇上尚在位的时候,希望自己的继任者插手打理政务,暗自结交权臣,削弱自己的势力,所以,皇上通过二王子挑拨离间,应该是正中伊列王的心思。
随行的文臣武将,都是昭云公主亲自挑选的,以此展示大晋的实力,也好让他们收起别的心思,不要时时想着侵犯大晋。
福娘的大学士官服,是皇后命宫中的针工局赶制而成的,自古以来,除了武则天的大周朝,还没有女子成为正式的官员。
福娘个子高,穿上官服,英气逼人,丝毫不逊于男子。
因为队伍庞大,所以,行进十分缓慢,三天走了不过一百多里地,到驿馆以后,装装卸卸,实在是劳民伤财。
福娘对昭云公主道:“公主,若是这样的走法,我们到伊列起码半年之久,更遑论其他国家,不如收起仪仗队,轻装前进,到了伊列之后,再摆这些阵仗也来得及。”
唐弘毅也道:“是啊,我们所到之处,官员要提前黄土垫道,净水泼街,的确是劳民伤财,没有必要,福娘说的有道理。”
昭云公生看向二人,“你们如此一效,我怎么敢不听,传令下去,以后各地官员不必提前准备,也不必特意来觐见。”
福娘吐出一口气,“天天官服在身,还要跟那些官员见礼问好的,实在麻烦,等我们从伊列回来,一定会禀明皇上,脱去这身官服,我现在才明白,何为无官一身轻。”
昭云公主大笑,“福娘,你以为这身衣服是你想穿就穿,想脱就脱的吗?”
彼时,大家正在吃饭,只有姚之麟一声不吭,闷头吃饭,福娘对他视而不见,加上有皇上的旨意,公主的照拂,姚之麟纵然有一千个一万个想法,也只能埋在心底。
他给了姚广政五千两根子,让他把自家的宅子先赎回来,带著孩子先好生过活,一切等他回到大晋再说。
得知儿子的身份,姚广政哪敢造次,他这个父亲,委实做的失败,现如今,儿子说什么,他焉敢不从。
皇族出身的唐弘毅和昭云公主,向来是食不言寝不语,福娘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这个规矩,尤其是这一路上,福娘和昭云公主怕晒坐在马丰里,颠簸了大半天,好不容易落地,自然有说不完的话。
昭云公生看姚之麟一言不发,问道:“姚之麟,饭菜不合胃口吗?”
姚之麟赶紧解释,“公主,不是的,驿馆的饭菜,很不错。”
福娘敛起了笑容,低头吃饭。
昭云公主唯有暗自叹息,父皇本打算安排姚之麟进入户部任职,以期查出隐藏在户部的卧底,不知为何政变了主意,让姚之麟以使节的身份,跟随他们一起到伊列等国出访,深究其原因,不外是姚之麟现在通晓伊列语言风情,另外,是想让他们大唱妇随吧?
未知这一路上,姚之麟有没有本事夺回福娘的一颗芳心,现在,唐弘毅把功夫都做到表面上来了,人人都看得出,华阳郡王是喜欢文小姐的。
吃过午饭,稍事休息,他们就要继使赶路,天气一天天变暖,白昼变长,春意浓浓,一路上草长莺飞,花团锦簇,处处是风景,这个时节,最适合外出。
福娘坐在马车里,手中捧着一本书,清风徐徐,甚是惬意。
昭云公生低声叹息道:“福娘,你是有心还是无意?”
福娘只好合上书,“公主,您是指姚之麟的事情?公主,其实,我一直都不是很明白,为什么皇上还有公主,对姚之麟好像格外的恩宠,满朝文武,比姚之麟能干的,比他忠心的,比比皆是。”
“因为他曾经拼死救过父皇的性命,若不是他,父皇早就……姚之麟对父皇忠心耿耿,为了大晋江山,立功无数,而且,牺牲颇多,所以,父皇才会在姚家出事以后,饶恕他的家人,并极力促成你们团圆,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福娘淡淡到:“公主,姚之麟的确是一个忠君爱国的人才,但是,他不是我的良人,人的一生,何其短暂,我不想面对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夫妻之间,处处心机,那还有何意义。”
此话好像是说中了昭云公主的心事,她神色一黯,垂头不语。
福娘这才想起,昭云公主比她还要大一岁,早就到了嫁为人凄的年龄,却一直不曾婚配,实在令人费解。
昭云公生何其聪明,看向福娘苦笑一下,低声道:“福娘,我也曾经有过意中人,只可惜,他……”
“皇上不同意?”
昭云公主摇摇头,“不是,是他……他是鹰卫,已经身亡了。”昭云公主已经泪盈于睫,“父皇本来已经同意我们在一起,谁知,他福薄,在一次任务中不幸身亡,从那以后,我无心嫁人,父皇也从来没有迫过我,福娘,你的心思,我懂。”
福娘很想劝她,但昭云公主已经失去了泪水,强颜笑道:“这件事,我已经快忘了,若不是今天说起姚之麟,我真的以为自己忘记了,你不知道,姚之麟曾经和他是最好的朋友,他们是师兄弟。”
福娘渐渐明白,所以,这父女二人因着各自的情怀,都在极力撮合他们二人,只是,他心里没有姚之麟,就算再怎么撮合,也无济于事。
“福娘,难不成你真打算孤老终身吗?抑或是……你心中另有他人?”
“公主说笑了,我心中没有别人,可是,也不代表我心中有姚之麟,公生也不要做其他的猜测了,更不要撮合我和姚之麟,难道说,我文福娘嫁不出去了,只能嫁给姚之麟?”
一时间,公主有些讪然,两人转移了话题,再不说姚之麟的事情,从这天起,公主再也没有有意无意的提及姚之麟,五月初,一行人顺利进入伊列国境。
还没有进入伊列国境的时候,周边的景致就已经发生了变化,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尤其是现在草原刚刚进入初夏时节,鲜花盛开在草原上,如仙女织就的天毯,铺在大地之上,其间,一条玉带似的河流穿梭在草原上,清澈的河水汩汩流淌着,如云团一样的绵羊在河岸两边静静的享受着蓝天,白云,绿草下安逸的环境。
福娘和昭云公主早就换上坐骑,一同驰骋在辽阔的草原上,清风徐徐下的草原,一望无际,令人心胸豁然开朗。
福娘不禁感叹到:“若是人心都如这草原一般宽广,该有多好。”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战争,而且,永远不会停止。”公主笑她想得太过天真。
福娘也知道自己想的天真,不要说这个还停留在铁制兵器的时代,即便是她之前所处的世界,纵然科技发达,也与和平二字离得很远,人心都是贪婪的,得到的越多,越不知足,越想要更多的东西。
看着二人的飒爽英姿,远处的唐弘毅和姚之麟一时有些呆滞,唐弘毅看了一眼姚之麟,淡淡道:“姚之麟,还不想放手吗?”这一路上,二人明争暗斗,众人都看在眼里,只是,谁也不能说,更何况,福娘也从未对二人有所表示。
“姚之麟,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何必呢?”
“郡王不也和我一样吗?只要福娘一日不曾嫁与他人为妻,我就不会放手。”姚之麟一双犀利的眸子坚定的看向福娘。
“我也不会放手。”唐弘毅斩钉截铁的沉声道。
极恶嫡妇春在溪头荠菜花第四十二章【出使2】
福娘没有想到,前来迎接他们的,竟然是大王子伊勒德。
双方由姚之麟作了介绍,伊勒德对姚之麟一如往昔,看举止,很是热络,似乎一点都不记恨他是大晋派来的细作。
伊勒德的目光,最后落在了福娘身上,他优雅的一笑,“其实,我最想见的,就是文小姐,想一睹大晋女学士的风采,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伊勒德的头发随意披散在肩上,只是在两鬓个梳起一股辫子,辫稍上只是绑了两颗硕大的珍珠。
和煦的阳光下,他清澈的眉宇间,带着淡淡的温柔笑意,让人顿时产生亲近之意。
福娘谦逊的笑道:“让大王子见笑了。”
大王子打个响指,身后有人牵过来一匹马,姚之麟一见这匹马,脸色剧变,挡在福娘身前说到:“大王子,使不得?”
这匹马,叫做纳美,是大王子的坐骑马格的后代,马格,是伊列最优秀的品种,真正的千里良驹,大王子曾经说过,若是马格有了后代,他的后代的主人,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他的王妃。
别人或许不知,但姚之麟跟随大王子有一段时日,这其中的典故,自然十分清楚,大王子一露面,就给姚之麟来了一个下马威,姚之麟怎么能不急伊勒德笑道:“索雷姆,不,姚大人,本王子只是倾慕文学士,所以送她一匹马,这有何不妥?”
福娘的目光,已经转到了纳美身上,纳美只有两岁不到,一双深深的大眼睛,带着一种草原上才有的灿烂的笑容,那是一种自由的快乐,福娘一下子被它的目光和它一身如水缎一般的枣红色毛皮吸引住了。
“姚之麟,我为什么不能收下这匹马?”
“福娘,这匹马,是大王子准备送给心爱之人的,你不能收。”
“错,姚大人,本王子只是说,纳美是我心爱之马,希望送给有缘人,这匹马是否与文学士有缘,还未可知,若是纳美接受了文学士,那就证明,文学士也是喜欢我们草原的,正如姚大人一样,对草原也是眷眷深情。”
姚之麟颓然的闪到一旁,大王子把疆绳递给文福娘,文福娘一步步走过去,纳美突然低下头碰了碰福娘的脸颊,福娘伸手接住它的脸,纳美乖顺的一动不动,任她抚摸。
“福娘,不如你骑上试一试?”唐弘毅也十分喜欢这匹马,一看就知是千里良驹,再加上这是一匹母马,若是真能带回大晋,对于改良大晋的马匹质量,可是大功一件。
不仅是他,就是昭云公主,以及在场的所有晋人,都是这种想法。
福娘或许是唯一一个真心喜欢这匹马,而且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战争离她太远了,她所接触到的战争,至多不过是电视,网络上一些画面而已。
众人的鼓励,让福娘跃跃欲试,大王子笑道:“文学士,纳美对不熟悉的人,十分抵触,你是第一个接触它的陌生人,我想,它一定不会反对你骑上它跑一圈。”
福娘纵身上马,她优美的身型,令在场所有人都为之一颤,这样的女子,怎能不令人着迷。
纳美慢慢的跺了几步,步伐变快,福娘拉住缰绳,纳美却驰骋起来,碧草下,一抹绯色的身影,如一道彩虹,隐没在草原之中。
众人赶紧上马追了过去,大王子笑道:“不必着急,有马格在,纳美不会跑远。”
福娘脱离了人群,纵马驰骋间,仿佛天地只剩下她一个人,所有的顾恼,忧愁,都统统抛诸脑后,福娘忍不住仰天大吼出声,压抑太久的情绪,此时完全得到了释放。
以前,工作上压力大的时候,她会去爬山,爬到山顶以后,对着远方大喊一通,远山回音后,将她所有的郁闷一起带走。
来到这个世界,一切都要循规蹈矩,每一步,都是战战兢兢,若非遇到欧阳先生,她几乎可以肯定,自己现在仍然是姚之麟的妻子,毫无人身自由的女人,一辈子水波不兴的过日子,每一天,都如行尸走肉般了无生趣。
大王子的马最快,第一个追上福娘,此时,福娘已经勒住了疆绳,任纳美悠闲的低头吃草。
大王子跳下马,来到福娘身边,纳美看到马格过来,打个响鼻,又继续吃草。
福娘急忙道谢。
大王子笑道:“文学士客气了,看来,纳美找到了它真正的主人。”
福娘抚摸纳美的马背,记得姚之麟曾经说过,草原上的人,从来不会把牛马当做畜生看待,他们之间,就像是家人,所以,草原上的人,看到爱护牛马的人,也会非常的尊重。
这一路上,姚之麟都在跟他们讲述草原上各种的禁忌,习俗,礼仪,还有一些简单的用语,福娘很有语言的天分,她是这些人中,学的最多最快的。
可能这归功于以前学英语的基础吧,想起以前学英语的时候,福娘总是一阵心寒,在她原来的世界,英语大行其道,在学校和杜会上,英语的影响程度之深,大大超过了母语,无论是幼童,还是已经工作的成|人,都在为了英语拼搏,似乎英语已经成为了人生向上行进的台阶。
福娘不喜欢这种现象,几千年的文化积淀,竟然被外来的语种,文化所替代,那是一种悲哀,所以,福娘发誓,在大晋,一定不要这种事情出现,在这个文明得以顺利传承的世界里,那些遗失的美好,一一展现在福娘面前的时候,没有人了解福娘内心是多么的激动。
每个人都是自私的,每个人心底都有一个强大梦,每个人都希望,无论是小家,还是大家,都是最强大的,每一个家庭成员走出去,都是令人羡慕敬仰的。
她已经很了解这个世界,也知道西方文明开始逐步发展起来,知道迟早有一天,西方的工业化进程会飞速发展起来,她阻止不了别人的发展,但是,她希望这个世界的国人,足够强大,不致被人欺凌,不会经历鞭子时代后期那一切令人不堪回首的过去。
福娘微笑著道谢。
大王子笑到:“文学士,看来你很喜欢我们草原,可惜,你的兄嫂……”说到这里,他顿住了。
福娘平静地看著他,等待他说下去。
大王子愕然的看著她,忍不住问道:“难道?你不关心自己兄嫂的安危吗?”
“大王子若真是把他们怎么样了,就不会这样平心静气的跟我说了,我们已经把阿里合,拉斐尔等人平安的交给大王子,大王子又岂会失信于我们,听说,大王子还等着我们大晋优良的种子来改善伊列的农作物收成,大王子断不会因为两个人因小失大,是不是?”
大王子怔了一下,大笑起来,文福娘的确与众不同。
当初,他们收到大晋送来的粮食,很是高兴,可是,在暖窖里育种的时候,却出现了问题,大晋送来的粮食,颗颗饱满,却始终不发芽,他们当地的种子都发芽了,大晋的种子却发霉了。
有经验的农人告诉他,大晋送来的粮食,都是煮熟了之后再晾干的,虽然颗粒饱满,却只能满足于温饱,不能作为替换的种子使用。
有心派人查,自然会查到出主意的人是谁,从那时候起,大王子就开始格外的注意文福娘,优秀的女子很多,但是,如文福娘一般饱读诗书,见识广博的女子,他只见过这一个。
这个身材高挑的女子,当真是令他人另眼相看,宠爱敬慕的绝世尤物,他已经许久不对女人动心了,这一次,他的心底,又冉冉升起了强烈的征服欲。
“你的兄嫂在京城受到礼遇,一切都很好,对了,这是你嫂嫂托我带给你的礼物。”大王子拿出一个荷包递给文福娘。
文福娘道声谢谢,接过荷包,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条坠着红宝石的金链子。
福娘看到红宝石的形状,心中一动,脸上却依然平静无波,未有丝毫的表露。
福娘细心的收起荷包,唐弘毅和姚之麟也先后赶到了,姚之麟箭步上前,打量福娘,“你没事吧。”
福娘淡淡道:“我很好。”
“姚大人,看来你是信不过本王了?文学士是本王敬仰之人,怎么会让文学士出意外。”
福娘那对拒姚之麟于千里之外的眸子越过他之后,落在唐弘毅身上,笑道:“郡王,纳美真是一匹千里良驹,刚才骑在马上,呼呼的风声,就好像飞起来一样。”
“你喜欢就好。”唐弘毅由衷的高兴,皇上的任务之一,就是多带几匹千里良驹回来,伊列对骏马一向看管的严厉,若想偷运骏马出境,实在是难上加难。
纵然是能够偷运出来的,和眼前的纳美相比,已经是差了千里万里。
众人骑上马回返,大王子故意放慢了速度,等待姚之麟。
两人平行的时候,大王子低声道:“我是叫你姚之麟呢,还是索雷姆,你们大晋的人,还真是厉害,竟然把人安插到了我的眼皮子底下。”
“大王子过奖了,大王子不是照样把阿里合安插到了户部?”
两人言语间针锋相对,如刀来剑往,不让对方分毫。
大王子压低声音,“姚之麟,你就不怕有去无回吗?”
“大王子的胸襟气度,还不至于做出这种事情,两国交兵不斩来使,我现在可是皇上派来帮助大王子上位的使节,在下知道,大王子想上位很久了。”
大王子阴恻恻的一笑,“可是我还不至于无能到惜助于他国的力量,姚之麟,我想,我已经知道了你最在意的是什么,文小姐的确很不错,如此才貌双全的女子,没有哪个男人看到不动心,就是本王子现在也是倾心不已。”
姚之麟几近低吼,“大王子,福娘是不可能会嫁给你的,别忘了,你已经有了王妃!”
“我可以再娶一个,你们大晋的男人不也是妻妾成群吗?”大王子笑得十分阴冷,他看着福?br/gt;
极恶嫡妇第5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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