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只是因为力量强大,不需要计谋,而不是不会计谋。李耳自己也曾经担任过狗头军师的职位,虽然……死的也很快就是了。“小看了天下人呢!”这大概是穿越者的通病吧?不是自负的过分,就是自卑的过分,偏偏,在他身上两者都体现了出来。
不过,也不算什么吧?李耳感觉的到,自己已经可以摸到“道”的门槛了。他要成圣可能不需要斩三尸,也是,鸿钧自己都说成圣的方法三千万,归结而言有三条:功德成圣,斩三尸成圣,以力证道。
那么什么叫做斩三尸呢?借鉴现代修真小说的说法,就是修习元神分|身之法,不过切过去的不是元神而是执念。可是这样子的话,本身的灵魂就会有缺憾了。因为他不是没有执念,只是放到了一边而已。其实是一种逃避的做法。李耳也不想面对着一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
所以啊,他真的是不适合做起点穿越文的男主角呢,因为他对于力量没有非要不可的执着心。可正是没有执着这一点比原本的老子更切合“无为”这个心思,李耳也因此在没有传承记忆的情况下依旧在力量上位于三清之首。这里面就不仅仅是天道的缘故了。
李耳很清楚,所谓命运的不可抗性就是不管它是怎么掰的总会让它顺着所谓的历史流传下去。原始被算计了,那份因果会不会落到他身上还真不好说。因果,这东西也就对修仙的人比较有用,因为他们比较介意这个。
像是大劫来临的时候,因果缠身的人比较容易应劫。而实际上呢?无非就是你和那些被炮灰的人关系比较好,于是顺便就一起被炮灰了。而若是能够找一处地方猫着不动,便也就没有什么事了。李耳一直认为之所以会存在因果,还一定要对方也活着才算存在因果,只不过是因为你自己心里已经默认了它。你觉得亏欠了对方,或是便宜了对方。
大概就是心不够坚定的缘故吧,所谓“不为外物所动”的境界非得要圣人才可以做到,于是圣人便不沾因果。接引之所以后来都不和原始正面冲突,甚至在封神时助原始破阵,不会就是因为这个吧?李耳古怪的想到。好吧,凡是没有不可能。
“吾等修士不仅要修道,修法力,还应当修心。”李耳这么说道,他可以看见通天正站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他们,他也是说给他听的。
原始赞同的点了点头:“只是兄长,鸿钧为什么要设那几个位子呢?”
李耳笑了起来,其实也是挺好笑的,整个大殿就丢了六个蒲团,剩下的人都得坐在地板上。那就只是说明了:“被鸿钧看在眼里的就只有这几个人罢了。其余的人,不是客人,也不好赶走。于是就不招待了。”看上去真的是无礼之极,不过谁叫鸿钧已经是圣人了呢?他不愿意把你看在眼里是他的自由。
“那么……圣人为何物呢?”
“……修炼到比我们高,自以为超脱了,但还是人的人。”李耳想了想,给出了这么个答案。他知道所谓圣人元神寄托虚空,体悟天道,不死不灭,号称可度过无量量劫。可其实……你看到过无量量劫之前的鸿钧或是圣人吗?
不死,也不过只是一个说法罢了。真的都死了,又有谁来追究呢?
原始想了想,脸色变得有些古怪:“那么为什么是鸿钧比我们先成圣呢?”
为什么呢?李耳闭上了眼,没有回答。
原始也没有再问,他的脸色只是越发的难看了,最终也只是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坐到了李耳的旁边。李耳反而是勾起了嘴角,淡淡的笑了。
为什么是鸿钧比我们先成圣呢?通天听到原始问了这个问题,他也想要知道答案。可是李耳没有说,原始又似乎已经有了结果,他很不解。真的是他太笨了吗?他坐在茅屋里和孔雀大眼瞪小眼,半晌,他问:“蛋孔啊,你说二哥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孔雀翻了个白眼,伸出一只漂亮的翅膀:“你答应我一个要求,我就告诉你。”
通天疑惑的看着他:“什么要求?你难道还知道不成?”孔雀点了点头:“我是知道啊,我可是开天来的第一只孔雀呢,是凤凰的儿子,为什么我会不知道呢?你要不要答应?”
“说说看,是什么条件?”通天也来了兴致,他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丢脸的,反正这只孔雀是他徒弟嘛!
孔雀一字一顿,很严肃的说道:“帮我改名字,我不要叫蛋孔,我的名字叫孔宣!”
通天愣了:“蛋孔这个名字不好吗?二哥都说很言简意赅哎!”
孔雀表示很无力,你就不知道“言简意赅”的意思就是“通俗易懂”,于是就是“俗”吗?你怎么不直接叫我凤凰子得了,更言简意赅,凤凰的儿子!但是对面这个虽然看上去很白,但是是他老师,这还不是最关键的,关键的是他有两个不白的哥哥,所以孔雀的语气很温柔,态度很诚恳:“老师啊,那是我母亲死之前给我取的啊!我舍不得呢!”
通天点了点头,表示可以理解,顺便送上一个同情夹杂着茫然的眼神。同情是因为他妈已经死了,茫然是因为通天自己都不是很了解“母亲”到底有什么存在的必要性。
孔雀,哦,现在正式更名为孔宣,清了清嗓子,用他不算很尖锐的喙在五彩缤纷的羽毛上磨了磨,说道:“老师,你知道龙凤初劫是因为什么开始的吗?”
通天想了想,又掐了掐手指,摆明在寻找场外支持:“因为罗睺,挑拨了三族之间的关系。”
“那你知道罗睺是什么人,和道祖鸿钧的关系是什么吗?”孔宣继续循循善诱。
通天翻了翻白眼:“罗睺不就是那个说开了魔道的人吗?鸿钧还专门跑去杀他了!谁让他挑起了龙凤大劫呢?”
“是啊。”孔宣点头,“那么既然罗睺挑起了龙凤大劫,天道有感,那么为什么鸿钧偏偏要在三族都死的差不多了才去找罗睺麻烦呢?若是为了化解劫难,不应该化解误会比较好吗?可见,龙凤初劫是天道想要的,三族的覆灭也是天道想要的。只不过在完了以后,要为这件事找个人负责而已。”
茅屋之外,李耳和原始相视而笑,联手扰乱了天机。啊呀呀,小孔雀你胆子未免太大了点,怎么就敢这么随随便便的说天道的是非呢?不过这样也就不是敢对圣人出手,圣人之下无人可拦,一度把准提搞的狼狈不堪的孔宣了。
通天皱着眉头,他感觉到了天机隐约的变化,虽然也还是不甚分明自己的两个哥哥为什么这么做,不过这会儿他想的是孔宣说的话。如果真如孔宣所说的话……但是天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三族的实力太强了呢……天道容不得。”孔宣闭上了眼,他有着母亲给他的记忆,记忆里,最初的三族的族长关系十分的要好,连带着下面的族人关系也很不错。虽然他也明白,把人祸推到天灾上很无稽,不过弱是老师可以不这么天真的话,让天道做替罪羊也没有什么问题呢。
第十五章
被拿来当挡箭牌,天道你介意吗?
天道说,我很介意。孔宣你不是我容不下吗?那么你就晚点化形吧,化形劫来个都天神雷怎么样?
都天神雷什么的都去死啊!那玩意下来还有孔雀吗?孔雀羽毛都没有了吧?
唔,孔宣,你要知道,你原本还要被到处追杀的来着。这回只是晚点化形,其实挺划算的不是?
这边厢,孔雀正在举例子从某个特殊角度努力的忽悠他家老师,争取让他家老师惶惶不可终日,啊,说错了,是争取让他家老师有一个比较好的危机感。让他知道,三清必须要有实力才能活下去,不然的话是会被天道弄死的!
话说,这个因果到底是怎么出来的啊?不应该是能力太强才会被天道算计吗?
不管怎么说,孔宣的大脑虽然没有通天的大,但是人家的脑壳里面都是大脑,通天脑袋里都是空气。孔宣觉得忽悠通天,无压力!
“孔宣这个家伙,很有趣。”李耳笑着和原始说道。正所谓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本洪荒小说里也有一千个孔宣。李耳压根就不知道真正的孔宣是什么样的,除了他能力比较强,胆子比较大,就不清楚了。也不知道是无赖多一点,无脑多一点,正气多一点,还是仁义多一点,嘛,不过他眼前的这只孔雀充分说明了八哥果然是只鸟——巧嘴都是遗传的。
“哼——”原始冷哼一声,“就知道和通天胡说一气,通天那个家伙是会怕的吗?搞不好他能直接找上天道。”
李耳摸了摸鼻子,不得不承认原始的话很适合通天的脾性:“那等他有实力了,让他去好了!”反正又死不了,封印嘛不就是关禁闭,多关关就知道厉害了不是?
“兄长!”原始有些哭笑不得,怎么就可以让通天去呢!
哎!李耳怜悯的看着原始,你怎么就这么关心通天么?你这么关心他,可是人家不能体会的话,你会很辛苦的啊!原始的脸皮越来越红,话也有些结巴了:“大……大哥,你在看什么?”
“啊哈哈哈——”李耳尴尬的笑笑,挪开了眼。他怎么可以当着原始的面想这些有的没的呢?这不是打原始的脸吗?人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种事……呃,话说周瑜和黄盖之间没有什么吧?他们的年纪是差了二十还是三十?
不过原始好像紧张的时候就会叫他大哥哎!李耳突然发现到,平时的时候,原始就总似乎一本正经的叫着兄长,怎么都感觉没有“大哥”好听,是物以稀为贵吗?像通天那样叫的多了就没感觉了?
不过要是原始和通天那样的话……李耳打了个冷战,这种联想果然是不必要的,他发现他可以接受通天和原始一样严肃,却无法接受原始和通天一样活泼……太毁形象了!话说,通天在你印象里到底有形象没有啊?
“兄长,此番距离下次开讲不过千年,我等不若在洪荒走走,可好?”
李耳一想,也不错,千年而已,要是闭关不小心闭过头了,那玩笑就开大了,还不如到处逛逛呢!不过——“孔宣,要带着吗?”那么到底要不要准备鸟笼子啊?肩膀上站一只孔雀什么的……这里不是西方奇幻,也不是现代修真啊……三清的脸皮真的不是抹布啊!
原始抿了抿唇:“让通天带着!那是他徒弟!”
对哦!李耳恍然大悟,不需要他操心……的吧?我说通天你把孔宣抱怀里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为毛我好像看见了一个抱着母鸡去赶集的庄稼汉啊?李耳看着通天怀里的孔宣,半晌,微笑着,语调轻柔的问道:“孔宣啊,你老师的怀抱温暖吗?”
你丫的给我死出来啊!死孔雀!那是你老师,不是你老妈!
“啊,很温暖啊,师伯!”孔宣歪了歪头,不解的回答道。
李耳歪了歪嘴,他再一次告诉自己,除了比自己老的那些老不死的,和年轻人说话要注意修辞:“通天啊,你这是把孔宣当儿子养呢?!”
原始站在一边冷冷的接了口:“兄长莫不是以为凤凰会和通天结为道侣?去南边不死火山找找,兴许能找到凤凰的残魂?”
“……师父!”孔宣红了眼眶,可怜兮兮的看着通天。啊啊啊,原始师伯你太混蛋了啊!那是你师弟的徒弟,你的师侄我的亲娘哎!有你这样的吗?
原始,你真的够了,就算吃醋也别扯上我,谢谢!李耳很无辜,李耳很无奈。
很无辜且很无奈的李耳,只能够从通天怀里把孔宣捞了出来,抚摸着他美丽的羽毛说道:“我们走吧!”话说,太清的形象啊……真的还有么?抱着一只鸡,不,是一只孔雀……不过这羽毛还挺漂亮的,要不回头拔几根做个毽子?用人家屁股上的羽毛做扇子总是有心理障碍啊……话说,孔宣,你换不换毛的啊?
李耳转而又摸了摸下巴,他记得猫啊狗的在春天总是会有某方面的冲动,那么孔雀呢?孔宣该不会一年生一只小孔雀下来吧?也许不是孔雀?西游记里说,凤凰生孔雀,孔雀生大鹏。但是大鹏是孔雀的兄弟没有错吧?然后孔雀好像还生了一个……额,如来?是生的……吧?男男生子吗?
“兄长,让他自己走吧!哪有让你抱着他的道理!”原始和通天大眼瞪小眼瞪了一会,急忙跟上来,万分诚恳的说道。
通天脖子一拧:“二哥,你这是欺负我徒弟两只爪子又细又短,走不动路吗?看看,他羽毛上的毛都没长齐呢!”孔宣很哀怨,我说老师啊,就算那是事实,你有必要说出来吗?有必要吗?
原始一听,怒了:“你便就宠着这只孔雀好了,无人拦你,何必非得让兄长也得宠着他?!”
“二哥你这话就不对了。”通天也觉得自己很委屈,“孔宣是我徒弟,不就是你们徒弟吗?这孩子还没有化形,不照顾着点,等我们一回头,他都不知道丢哪去了。找起来很麻烦啊!”
原始张了张嘴,发现他居然说不出话来了。
李耳偏着头,继续抚摸孔雀,同时用眼睛挑剔着哪几根毛比较完美,漂亮。啊,你说原始和通天,他们怎么啦?吵架?打是亲骂是爱啦——人家小两口的事情不要管!
孔宣抖了抖身子,怯生生的看着李耳:“师伯,我们这是要去哪啊?”
要去哪啊?!李耳古怪的看着孔宣,这丫的表现的是很害羞很怕生的是不是,明明前两天还在那里评论天道怎么怎么的,太会装了。赶明儿,通天不会被这家伙给卖了吧?“孔宣啊,你说我们去哪里比较好呢?洪荒你应该知道的不比我们少吧?”
“唔,去不死火山吧!”
“哎?”李耳眨眨眼睛,“孔宣你想要通天当你后爹吗?”
通天的耳朵立刻把这句话给听了进去,大跨步走上前:“大哥,我没想要当孔宣后爹。”
“那么你想要当他亲爹吗?”原始接口道。
孔宣一张鸟脸,李耳看不出具体有什么变化,不过那两颗本来就很圆的眼珠子好像往外凸了凸。“通天,你不喜欢孔宣吗?其实凤凰的话,好像也不错呢,凤凰好像是可以浴火重生的吧?也不一定就救不回来。”
“我没有不喜欢孔宣,不,我没有喜欢这家伙!”
“通天你……”
“师伯,我只是……我只是想我弟弟了。”孔宣的声音好像是从喉咙里面挤出来的一样,艰涩的可以。
李耳的手顿住了,啊哈哈哈,好尴尬啊!不过如果真有孔宣这样的儿子的话,貌似也不错吧!他继续摸啊摸啊:“那么就去不死火山走一趟吧!那地界想来和洪荒一般的景致大不相同呢。”李耳这么说了,原始和通天当然没有意见,孔宣的要求被满足了,就更没有意见了。于是,一行三人一鸟就往南去了。
为什么是往南?李耳说,东青龙,西白虎,南朱雀,北玄武。凤凰当然是在南面啊!可是,李耳,谁告诉你朱雀就是凤凰,还就是生孔宣的那只凤凰啊?不死火山根本就不在南面啊混蛋!
于是,李耳看着眼前的这座山有些发愣。你说为什么?哦,它上面有三个大字,三个李耳三兄弟外加一只孔雀都认识的字,三个李耳曾经和人提起过的字——万寿山。
既然都到人家的地面了,不去拜访一下真说不过去哈。李耳完全不管他们是走错路走到这边来的,和原始通天一起上去叫门了。没有传说中的清风明月,那两个道童还没有出生呢!门紧闭着,你敲吧!随便你敲,反正没有人在。你说李耳为什么知道没有人在,上面写着呢!
“吾近日出门访友,归期不定,寻吾者有缘可期。镇元子。”看看这字迹模糊的,这时间肯定是在鸿钧讲道前了的,镇元子,你只是下了课以后就没有回来吧?你不会是直接跟着红云跑了吧镇元子?
“镇元子不在。”通天摸了摸下巴,说道,“他和那红云的关系倒是好的紧。”
“怎的,羡慕人家了?”原始的话依旧是冷飕飕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好像原始就开始喜欢和通天唱对台戏了啊!李耳摸摸孔宣身上的羽毛,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参合进去了,小命要紧!
第十六章
在一行人不小心的看到了大海的时候,李耳悟了。
他们根本就是走错路了。
可是,他们不是有三个人一只鸟吗?再怎么一人计短,三人还计长呢!但是——来扭头,看看,原始,他根本就不在乎去哪里,反正都没有去过,只要三清一起洪荒大陆自是哪里都去得的。通天?在他看来,大哥知道的最多,跟着大哥走总是没有错的。至于孔宣?鸟类的翅膀还不支持他掐算,你们知道的。
于是……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啊?东海?李耳看着那一望无垠的海平面,非常的茫然。好吧,有问题,找天道!天道无所不能,信天道……得……信天道,把什么都送给天道,得永生。
百度完毕,这里是北海!
我说,到底是要怎么走,才可以往南走到北海的啊?李耳干笑着,再次确定了自己和太极相当的有缘,天生的方向感就是拐弯的不是?好吧,能够从大方向南拐弯到小方向北,其实也是种能力不是?
北海有什么?北海很冷,据说苦寒来着。不过到李耳他们这段数,这点苦寒自然是不放在眼里的。而需要放在眼里的那位这会正在李耳的手里抱着呢。来北海有两样不得不见的景观,一是洪荒里鼎鼎大名,堪称生物发展史上一大进展证物的水陆两栖鸟鱼类生物——鲲鹏;第二个嘛就是传说里很无辜很无辜,明明什么都没有干就被女娲给剁了四只脚去顶着天空的那只老乌龟。
喂喂,李耳,北俱芦洲和北海真的是一个地吗?
不过,原来洪荒的时候,乌龟的脚是
老子是太清第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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