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陌笑,再底吻上她的唇瓣,他的懒懒太甜,怎么舍得放开她。
“亲亲相公,你偷袭我。”蓝齐儿嘟着小嘴,指责道。
“呵呵,我不介懒懒偷回来。”轩辕陌笑得得意,如偷了腥的猫儿。
“坏蛋。”别过脸去,红云浮了面颊,什么叫做不介意她偷回去,她才不要亲他,自恋的男人。
“呵呵,好了,咱不闹了,饿了没有,外面挺凉快的,下马去吃东西还是就呆在马车上吃。”知道蓝齐儿懒,能躺着她是绝不会选择坐着的,马车似乎是她最有可能选的,因为在这里,她可以赖在他的身上。
“那就把帘子挑起来,咱们在马车上吃。”摸着小肚子,蓝齐儿说道,这样风也能吹得到,下了马车要她坐在地上吃东西,还不如躺在轩辕陌的怀里吃,伸着懒腰,打着哈欠,怎么还想睡。
也许上辈子,她真的就是那个啥投的胎,呵呵。
“是,都听你的。”轩辕陌一边回话一边行动,将青怜准备好的洗脸水端到蓝齐儿的面前,让她洗脸,而他则是准备食物。
“不听我的,你想听谁的。”不知道老婆最大这句话么,什么男人是天,她不屑,有她在的地方,她就是天。
“就听你的。”轩辕陌道,除了他的小妻子,他不会听别人的,谁叫她是他的一切呢?有了她,他便有了一切。
打理好自己的小脸,又听到轩辕陌的话,蓝齐儿笑得那叫一个得瑟,看来她的亲亲相公被她调教得不错,“我要吃这个。”待轩辕陌才坐下,软得像没有骨头的身子便趴进他的怀里窝着,真舒服。
“好。”伸手将她指名要的点心拿到她的手里,在外面可不如在王府里,吃的都是干粮,想讲究也是讲究不起来。
正当蓝齐儿的点心刚放进小嘴里,还没来得及咬得下去,便听到一声大喊:“此路是我开,要从此路过,留下买命财。”
声音之洪亮,差点儿没将蓝齐儿给噎到。
轩辕陌本是看着蓝齐儿小脸的头微抬,冰冷的视线射向马车前站着的一群山贼,活像要将他们一个个给活剥了一样,连他的劫也敢打,活得不耐烦了。
温暖的大掌轻拍着蓝齐儿的胸口,心中更是对外面的山贼不满,他们差点儿害得他的懒懒噎到,不可原谅。
半天没有看到马车里两人的反应,唯有马车外的丫鬟吓得软软的坐在地上,为什么他们觉得四周空气骤冷,明明太阳很大,怎么感觉像寒冬一样。
纵使感觉身体在不由自主的发抖,马程还是壮着胆子道:“此路是我开,要从此路过,留…留下买命财。”
蓝齐儿额上那个黑线啊,有山贼做成这样,也忒丢人了,连话都说得没有杀伤力,还怎么打劫啊。
原本以为她刚出天都城就遇上一群山贼,上天对她真是不薄,结果发现居然是盗版的,心里不爽起来,太不敬业了,要做也做得有水平一点儿嘛。
想着想着,蓝齐儿笑出了声,“呵呵……”
轩辕陌低下头,觉得他的懒王妃笑得好恐怖,有人要倒大霉了,他是静静的观战呢?还是利落的解决外面碍眼的贼呢?
“你…你笑…笑什么?”瘦子伸出手指颤颤巍巍的指着蓝齐儿,语气结结巴巴的,倒有几分可爱。
蓝齐儿的笑脸,迷人众人眼,那是怎样一上美丽出尘,空灵飘逸的女子,她就那样躺在那个如冰一样的男人怀里,两个人如神一样,美得不真实。
“懒懒…”轩辕陌轻唤,那些人他一只手就可以解决掉,她又何必要动手。
“亲亲相公,感觉他们挺好玩的,送我当玩具如何?”眨巴眨巴大眼,蓝齐儿可怜兮兮的撒娇,我见犹怜的俏模样。
叹了一口气,轩辕陌哪还能说出一个‘不’字,只得点头。
蓝齐儿从里面走出来,站在马车之上,双眸含笑的看着前面的山贼,笑道:“要不要本小姐教教你们怎么做山贼?”挑了挑眉,眼里多了几分痞气,如一个邪恶的精灵,美丽的,也是致命的。
“王爷——”凌风取水回来之后,看到山贼,又见轩辕陌没有动作,便出声询问。
“让她玩。”轩辕陌冷冷的说,没有人能在他的眼前伤他的女人,这群小贼,他还不放在眼里。
“是。”凌风与忠伯退到一旁,看蓝齐儿的神情,凌风有预感,这伙山贼会很惨。
“什…什么?”这个女人在说什么,教教他们怎么做山贼,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山贼吗?黑头一脸茫的望着大哥马程,又瞧了瞧他们身后的兄弟,为毛真的觉得他们不怎么像是山贼呢?
蓝齐儿摇了摇头,这些人哪里像是山贼了,说是种地的还差不多,“字面上的意思,听不懂吗?像你们刚才那么说,谁肯给你们银子了。”
“那要怎么说?”瘦子小声的问道,他们压根没有当过山贼,以前遇到也就是些小富人,他们见他们人多,自然是给钱了事,这次好像不一样。
“要这样说才有气势,听着:此路是爷开,此树是爷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命财。”蓝齐儿一条腿踩在一张小凳上,手肘放在膝盖上,手指托着下巴,倒真像那么回事,“怎么样,比你们说的有气势吧。”
马程一想,他说的是‘此路是我开,要从此路过,留下买命财’,而蓝齐儿说的是‘此路是爷开,此树是爷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命财’,果真要比他说的有气势许多,难道她也是山贼吗?
世上有长得这么漂亮的山贼吗?
“你们想劫财还是劫色呢?”当山贼不就是劫这两样么,她想知道这伙盗版山贼想要些什么。
劫财还是劫色?山贼们面面相觑,他们只是想要劫点儿小财,可以过日子,劫色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可是想得没有想过。
“我们只劫财。”马程道,摆出凶狠的眼神看着蓝齐儿,希望她会害怕,结果却还是在她清澈的大眼里看到浅浅的笑意。
“呵呵,我没财,要不你们劫色吧。”站起身,蓝齐儿耸耸肩,她是真的没钱,可她有姿色,还不错,这个选择绝对没错的。
山贼们一听,一个个差点儿没吓得倒地不起,他们遇到的是什么人,居然叫他们劫色,那一定是她的计谋,他们还是撤了吧,免得连小命都丢了。
“今日算你们走运,老子们还有事,放你们一马。”马程冲蓝齐儿狠狠的吼道,又回过头对身后的兄弟说道:“咱们撤。”
众山贼觉得大哥说的话有理,他们从来没有打劫到这样的人,还是撤吧。
“老子早就进土了,你们也想要进土吗?”老子都死了一两千年了,现在只怕连骨头渣都找不到了,还老子。
蓝齐儿不屑的道,她还没有玩够,这些人就想要跑,怎么可以。
马程苦着一张脸,他是招谁惹谁了,不打劫了,想跑都不成。进土,只有死人才进土,她是想要杀了他们吗?
“女侠,我们错了,你饶了我们吧。”他们都是穷苦人,如果还可以生活,谁会愿意出来做山贼啊,如果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这种事他们是断然不会做的。
蓝齐儿傻眼儿了,她还什么都没干呢,这样就跪地求饶,他们的膝盖是忒软了一点儿,真不是男人。
凌风与忠伯可是抖着身子看完这场戏的,他们家王妃也真是厉害,啥也不用干,几句话就让山贼自已求饶投降了,不废一兵一卒啊。
可一想起蓝齐儿那句‘我没财,要不你们劫色吧’,心里就冷汗直流,这伙山贼要真敢劫王妃的色,只怕他们连全尸都没有了。
看着蓝齐儿苦着一张脸瞅着他,轩辕陌也不得不从里面走出来,与蓝齐儿并排站着,她那委屈的小脸叫他心疼,想来这伙山贼还没有做她玩具的资格。
如此轻意就求饶了,她的心里定是不爽极了,啥还没玩到,就换来这样一句话,任谁都会不爽。
轩辕陌冷冷的扫过前面跪了一地的山贼,他们给他的印象根本就不是山贼,可他们为何在此打劫过往行人,他定要弄个清楚。
单单是被轩辕陌冷冷的扫过一眼,众山贼就觉得冷汗直流,膝盖打颤,这个男人好危险,他的眼神好可怕。
蓝齐儿再次看了一眼这些个没出息的山贼,顿觉没什么可玩的了,气呼呼的道:“不好玩,我不玩了。”
果然,见她嘟着嘴躲进马车里,轩辕陌失笑,那温柔宠溺的神色只是一瞬间便恢复冰冷,“你们是何人,为何到此为贼?”这里才出天都城不远,竟然就有近三十人的山贼,不得不起了疑心。
“大侠,我们都是青云镇柳和乡的村民,我们的地都被县里有钱的县老爷霸占了,强迫我们为他种地,根本不给我们活路,一家老小死的死,伤的伤,竟全是被饿的,为了活命我们才到此劫过往的路人,从他们身上拿些银两,但我们从来没有杀过人。”马程低着头说道,他脸上的伤也是县太爷那个独生儿子打的,能捡回一条命已是万幸。
“是啊,大侠,我们说的都是事实。”瘦子接着说道。
“如果大侠不相信,可以去青云镇看看。”黑头也跟着说,这个男人看起来气宇轩昂,定不是简单的人物,他身在散发出来的贵气,一看就是一个大人物,或许可以帮他们也说不定。
一时间,所有山贼都在诉说着自己的苦楚,若不是被逼无奈,他们也不会选择这条咱来走。
越听轩辕陌的脸色就越黑,他知道青云镇虽说就在天都城周边,不过那个地方一直以来都规规矩矩,没想表面上他们将一切做得贴切,背地里却是如此,当真可恶。
皇城就在如此近的地方,也敢如此放肆,他非得好好收拾一下才好,凤天王朝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亲亲相公,给他们一些银两,让他们各自安家去吧。”蓝齐儿闭着双眼,淡淡的说道,反抗不了强权,他们也只能如此活着。
听了蓝齐儿的话,山贼们心里这才松了一口气,那意味着他们不用死了,这个男人的都快要将他们给冻死了,好可怕。
不过,他们也没有说谎,他们的确是青云镇柳和乡的百姓。
“凌风,给他们些银两,起程去青云镇。”轩辕陌吩咐完,转身进了马车,顺手将帘子放下。
凌风眼一沉,他知道那里将会不太平了,天子脚下也敢如此,果真活得很不耐烦啊,“是。”
“你们先拿着这些银两回村里呆着,过几天你们就能重新生活了。”凌风将一袋碎银放到为首的山贼面前,冷言道。
王爷的眼里是容不得沙子的,凤天王朝不是表面太平的国家,要百姓能安居乐业是轩辕皇室世世代代要往下传承的。
“谢谢大侠,谢谢。”马程磕着头,心中燃起一丝希望。
眼见马车越行越远,看着手里白花花的银子,山贼才知道刚才的一切都不是做梦,他们打劫不成,反倒还得了如此多的银两,可以好好生活一两个月了。
并且他们还说,过几日他们便可以重新生活,那可是真是好。
他们世世代代都是老老实实种地的老百姓,做贼实在不适合他们。
快意江湖行第九十一章讨价还价真厉害
终于傍晚时刻,蓝齐儿他们到了青云镇,进入小镇,华灯初上,两旁酒楼商铺众多,街道上的百姓依旧忙忙碌碌着。
“王爷,前面就有几家客栈,咱们住哪家?”凌风轻声询问,语气一惯的冷淡,没有过多的表情,对于周围对他投来的注目眼光没有丝毫兴趣。
“住最好的。”马车内,轩辕陌应声。
“是。”询问路人之后,凌风直接让忠伯将马车驾驶到一家名为新悦客栈的酒楼门前,立马便有小厮出来相迎,为他们牵马。
忠伯没有让小厮牵马车,而是自己小心翼翼的牵着,直到停妥当之后才道:“公子夫人可以下马车了。”
出门在外,像改名字这样的小事他自然无需问轩辕陌要如何做,叫公子夫人是最合适的,毕竟他家王爷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是行走江湖的那些粗壮蟒夫,反而更像是做生意的富贵人家的公子哥,王妃自然就是夫人,身边又跟着贴身丫鬟,给人的感觉就是如此。
“懒懒,我们进去。”坐了一天的马车,他都觉得身子有些不爽,那就更别说是蓝齐儿,她本就不喜欢坐马车,如那一次他带她出城,最后还是骑的马。
“嗯。”她要好好泡上一个热水澡,否则真的要累死了,全身都泛疼,如果可以选择她一定不坐马车,可她又不喜欢走路,更不喜欢骑马在太阳底下奔驰,没办法,只有马车一个交通工具可以用,悲剧啊。
当轩辕陌跳下马车之后,不凡的尊贵气度立马引来众人围观,他们的小镇之上虽然也有长相俊秀的公子哥,可像他这样的还是第一次看到,怎不引起轰动,怎不叫人围着他看。
好看的眉微皱了起来,轩辕陌一个冷眼向周围扫去,很快便听到一声声倒吸气声,那眼神太有杀伤力,所有人不敢再造次,不再敢明目张胆的看他,而是小心的偷偷看他,实在是他太有魅力的。
那绝色的俊脸,健壮的体格,尊贵的气质,没有哪一样不是吸引着众人的眼球,无论是女人还是男人,都忍不住被他所吸引着,忘了自己该要做的事情。
女人为他的容貌而疯狂,男人则为他的容貌而愤恨,只怨为什么他们没有那样一张颠倒众生的脸孔。
白嫩的小手放进轩辕陌温暖的大掌里,被他轻轻的握住,暖暖的,蓝齐儿步出马车,外面果真如她所料,那些吸气声,她可是没有错过的,谁叫她家亲亲相公魅力无穷呢?无论男女老少都守着他瞧,不分年龄不分男女,妖孽就是妖孽,没有人可以抵挡他的魔力。
双手环住轩辕陌的脖子,感受到轩辕陌的双手环过她的腰,轻柔的将她放到地上,蓝齐儿眨了眨眼,白纱外的水眸满含笑意,俏皮又灵动,她这也是在宣示主权呢?告诉在场所有的人,这个男人她的,不想妄想。
只因,想了也是白想。
“懒懒,你真聪明。”轩辕陌贴着蓝齐儿小耳朵说道,他就是不喜欢这些人看到她的长相,本不想让她出马车的,没想到她倒是为自己戴上了张面纱,真懂他的心意。
“那当然。”她可不想被别人当猴看,有面纱挡着,他们有心思去猜测她生得何种模样,至少不会紧紧盯着她瞧。
挑衅的眼神扫了一眼客栈周围的女人,即使戴着面纱,蓝齐儿清新脱俗也是不容忽视的,她的美似在举手投足之间,动静皆是楚楚动人。
“呵呵,两位客官快些里面请。”酒楼掌柜朱大全堆起一脸的笑看着轩辕陌与蓝齐儿,一看就知道是两位顶级贵客,住在他的店里可以说是替他打招牌呢?明天定会有更多的人来他的酒店入住,真是高兴,定要好生招呼着。
轩辕陌揽着蓝齐儿的腰,看也不看掌柜一眼便自顾自的走进酒楼里,里面的装潢还算满意,一个小镇上的酒楼能如此,的确了不得。
碰了钉子,朱大全还是笑脸跟着进去,再次说道:“官客是住店还是用餐,本店三楼有豪华的客房。”他的酒楼在青云镇,不用说,绝对是最好的,没有哪家可以比得上。只是近来生意不怎么样,还是靠他找朋友来撑着场面的,能遇到如此有影响力的客官,不小心伺候怎么成。
“住店。”轩辕陌冷冷的说道,两个字将掌柜噎得死死的。
蓝齐儿站在一旁也想笑,实在是那个掌柜的表情太搞笑了,那张肥嘟嘟的脸一会儿青一会儿白,却还要陪笑脸,真是厉害。
“呵呵,好,住店。”朱大全心里那个冷汗,这位客人的眼神真的好冷,让他好想逃啊,不要看他,当他是隐形的吧。
“三楼有人住吗?”柔柔的如水一样的嗓音,如春风一样拂进酒楼众人的耳中,全都不由得寻着声音看去,想要看看声音的主人是谁。
“没有。”掌柜看向蓝齐儿,这位夫人的声音真是动听,可他仅是看了一眼,立马垂下了头,她身边那位会不会因为他多瞧了他夫人一眼就杀了他。
如果眼神可以杀死人,那他相信他死很多次了。
“五天包下三楼,多少银两?”双眸瞧了瞧这酒楼,看着还不错,将就能住,跟以前的总统套房比起来,实在差得太远。
掌柜一听这话成了,只要他们能住下来,他相信店里的生意绝对会非常好的,“单算住宿一千两,用餐另算。”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嘭嘭’响,他可要大赚一笔了。
就看这两人穿的衣裳也知道是大富之人,一千两可是小钱,他们定是不会放在眼里的,就连那两个仆人的穿着也很好,他要想办法多宰一些。
蓝齐儿微眯了眼,她可不喜欢被人当成肥羊来宰,“住宿加用餐,两百两。”
对于古代的银两是怎么算的她不知道,不过,听青怜说有些人家一年也花不到十两白银,她想两百两应该是非常多的了。
轩辕陌眼角一抽,他还没有穷到住店都需要讨价还价的地步,蓝齐儿又想要玩什么花招呢?
“客官,这话您说得,两百两怎么可能,本店的……”掌柜准备大大赞扬一下他的酒楼如何如何的好,可还没说到正题便被打断。
“我只出两百两,你再多说一句就少五十两,你的酒楼生意可不怎么好,不过外表光鲜罢了,还有我们今日住进你的店里,明天可指不定有多少公子千金来住店,你要怎么赚他们的钱我管?br/gt;
懒妃倾城加番外第4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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