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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时衣第3部分阅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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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对着亲生儿子,圣慈太后也是淡淡的。她脸上敷着一层薄粉,没上胭脂,显得略微苍白。头上也只戴着素饰玉簪,与寻常人家守寡的妇人妆扮无异。长春宫名叫长春,可是这里清冷孤寂,连宫女宦官也显得比别处要少言寡语。相比圣德太后那里的花团锦簇笑语喧哗,这里简直……象间庵堂一样。

“留下来——用了午膳再走吧。”

圣慈太后这句话说得没有半点热乎劲儿,干巴巴的,听起来十分勉强。

安王说:“多谢母后,只是前朝事忙,山南数城大雪成灾……”

言下之意是这饭就不吃了。

圣慈太后也没勉强,从头到尾她连点笑模样都没给,除了开始时问了小冬一句冷不冷累不累,也就找不出话来说了。

“那……便早些回去吧,路上当心。”

安王应了一声,说:“母后也要多多保重身体。”

母子,祖孙,就这么无言告别。

小冬越想越不对劲,这亲生母子,怎么彼此间这么生疏冷漠?要是她不知道,肯定觉得圣德太后才是皇帝和安王的亲娘呢。

出了东宁门上了轿子,小冬觉得两只脚累的都不是自己的了。安王将她揽在怀里,轿子抬了起来,走得又快又稳。

“饿了吧?”

小冬摇了摇头:“不饿。”

在侧殿的时候吃了不少东西。

安王抱着她,掀起轿帘看了一眼,低声说:“我象你这么大的时候,整天都吃不饱——那时候我和皇兄都是养在皇后跟前的……与母亲数日见不上一面,即使见着了,也说不上话。时间一长,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他说的象是自言自语,小冬还小,虽然是说给她听,却不指望她懂,更象是说给他自己听的。

安王摸了下她的头发,却从她发间摘了枚碎的松子壳下来:“这是什么?”

小冬看了一眼:“松子。”

安王拈着那片碎壳儿笑了:“怪不得不饿,原来偷吃过了。嗯,下次再偷吃了,记得要把嘴擦干净喽。”

小冬不知道他又想起了什么事,那笑意如此温柔——

温柔里头,却透着几分惆怅。

第十四章烤肉

赵吕回来得比平日晚得多,却兴致勃勃,衣裳都没来及换就跑了来。

“妹妹,妹妹!”

小冬正看着沈蔷沈芳做针线,沈芳还好,沈蔷却不够耐心,一排针脚粗疏得好象虫子爬的印子——那虫子还是多脚的。小冬自信要是给自己一根针,都比她缝得整齐。

“哥哥?”

小冬爬起来朝赵吕跑,被赵吕张开手抱了个满怀。

小冬乐颠颠的被转了个圈,才看到沈静在他身后,叫了一声:“静哥哥。”

这么一喊,旁人没感觉,小冬自己先哆嗦一个。

静哥哥?靖哥哥?

这又不是武侠世界,哪来的郭靖黄蓉啊。

“你和父亲今天进宫了?”

小冬点头。

“见着皇上了吗?”

沈蔷趁乱把手里的绣布绣线团一团往桌下一塞,听小冬说:“见着了。”

沈芳放下手里的活计,与沈蔷一起站起来,朝赵吕和沈静盈盈一福。

“都是自己人,天天这么礼来礼去的多累。”赵吕放下小冬还礼,又说:“表姐不用太客气了。”沈蔷问:“你们今天怎么回来的比平日晚?”

赵吕眉飞色舞:“今天和他们赛诗来着,表哥夺了诗魁!”

沈芳来了兴致,笑着问:“哦?和什么人赛的?怎么夺的魁?”

赵吕连说带比还笑着,把事情讲了个大概。

原来沈静素有河东第一才子之称,进了宫学读了这么些天的书,隐隐然又有要拔京城第一才子风头之势,能进宫学的少年子弟,哪有这么容易就心服的,自然三五不时的要寻点由头想将他踩压下去,结果事与愿违,反而更令沈静名声鹊起,今天这个赛诗会又让他夺了魁首。

赵吕讲得高兴,沈芳说:“不知道夺魁诗是什么?也念出来给我们听听吧,沾沾文曲星的才气。”

沈静俊脸微微发红,低声说:“自家人还拿我来取笑。”

赵吕推他一把:“怎么是取笑?这是与有荣焉。”一面吆喝人:“拿纸笔来。”

沈蔷忙把案上的针线篮子绣样什么的一古脑儿推开,腾出空来。笔墨齐备,纸也铺展开,赵吕笑着说:“我记得清楚,我来写。”

他虽然整天笑呵呵的爱玩闹,但是一笔字却写的颇有骨架章法,显然是下苦功习练过。小冬看了第一句——可开头三个字她都不认得。

沈蔷托着腮看着,转头问:“夺了魁,有彩头没有?”

赵吕凝神写字,沈静不答,倒是赵吕的书僮小唐答了句:“有彩头的,赛诗是在东园赛的,刚开场,几位公主带着她们的侍读都来了,在一旁看了好半天的热闹,五公主还拿出了一条亲手绣的锦带当彩头的。”

沈芳一怔:“公主亲绣的?”

“正是。”赵吕答了一句:“这可把那几个挑衅的家伙嘴都气歪了。”

沈蔷兴奋地问:“喂,公主是不是看上哥哥了?”

沈静摇头:“蔷妹不要胡说。”

“怎么胡说了。”沈蔷脸儿红红的,眼睛发亮:“才子配佳人嘛。听说五公主生得十分美貌,冠绝京师。哥哥又是首屈一指的才子,这不是……”

沈芳也转过头来:“不许胡说。事关公主的清誉,你以为是闹着玩儿的。”

沈芳开了口,沈蔷才老实了,可还是不甘心,嘀咕:“肯定不止我这么想,旁人一准儿也会这么说的。”

小冬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

呃,这个,事情要说起来,倒算得一段佳话。

就是,佳话的男女主角,是不是年纪都小了点儿?

五公主和沈静的岁数,要放到现代,都只是初中生呢!

早恋!

小冬有点悻悻的,自己今天明明也在宫里,却没能看得见这场热闹。

赵吕已经把字写好,吹了吹干,悬着提了起来。

沈芳赞道:“字可是越写越好了。”

赵吕这点自知之明是有的:“不成不成,看诗,别看字。”

府里人人高兴,赵吕喊着:“加菜加菜,晚上咱们喝酒。”

胡氏在一旁说:“加菜自然是要的,酒可不成。”

赵吕说:“不妨事,就喝一点。唔,我去和父亲说,他必是许的。”

安王不是个拘泥古板的人,赵吕去说,他果然便应了,还送了一块砚,一盒六块的金鳞墨给沈静,贺他得了诗魁。赵吕捧着盒子啧啧称赞:“这个砚还算了,墨可是有一百多年的来历,制法早已经失传,据说宫中也没得多少了,用一块少一块,平时父亲自己都舍不得用。”

沈静有些不安:“王爷的礼太厚了。”

“啧,宝剑赠英雄。这个送你正好。这个墨是个好彩头,祝你将来金榜题名鲤跃龙门。”赵吕不是个小气的,替沈静高兴了一回,才交人好生替他收起来。

晚上在赵吕后院的阁子里摆了宴,安王没来,说是怕他们拘束,只有沈静赵吕沈家姐妹两个和小冬,五张席桌摆了个圈儿,圈中是个炭炉,炉上架着铁蓖,切薄的肉片儿刷着各种调料香料油脂,在火上滋滋作响,香气浓郁扑鼻。

小冬被裹的象个棉球儿一样,因为烤肉的关系,阁子四面窗子都敞着散烟,胡氏怕她着凉,恨不得把她从头到脚用棉被捆上才放心。

酒斟进杯里,清冽如泉。小冬闻到一股淡淡的酒香,酒香里还透着一股清冷的花香。

“是菊花酒?”

“嗯,三年前酿的,枫露白。今天这是头一次开坛。”赵吕俨然一个小酒鬼模样,端起来深深闻了一记酒香:“明天学里休息,今晚多喝点也不怕。”

沈芳有酒,连沈蔷也有,唯独小冬面前是烫热的果子露。

烤肉火候到了,从火上移开,小冬示意要吃,红绫怕她烫着,在肉片拿小银刀划下小小一点,吹了又吹,才送进她嘴里。

一股热辣辣的香味在口中弥漫开来,小冬没提防,一下子就憋出了眼泪。

“哎呀,那上头放了辛辣粉料了。”赵吕忙说:“快快,喝水。”

小冬喝了好几口果子露,也没把嘴里的辣味儿盖下去,只觉得象火烧一样,舌尖生疼,眼睛鼻头都红红的,活象只小兔子般。赵吕又心疼,又好笑,板起脸来对红绫说:“你也忒粗心了。”

小冬知道不怪红绫,平时饭食中都没有这个味儿,烤肉片儿红艳艳的,上头洒没洒那辛辣的调料也看不出来。

沈蔷刮脸羞她:“小馋猫,辣到了吧?你还是吃果子吧,烤肉就都归我了。”

沈静笑着说:“烤些不辣的,抹些蜂蜜,她应该能吃。不过这东西不易克化,小冬妹妹还小,尝尝也就行了。”

小冬捂着嘴,泪汪汪地看着这几个坏人。

年纪大了不起啊!

欺负人!

第十五章月钱

他们玩得高兴,吃着现烤的肉,喝着浅浅的带着花香味儿的酒。沈蔷还缠着沈静让他再做一首诗。

赵吕说:“哎呀,这会儿别说诗不诗的,高兴才好。一股酒肉气,掺进诗气里头,岂不都坏了。”

小冬瞅着他们不注意,实在太好奇,拿筷子尖蘸了一点赵吕杯子里的酒吮了吮。

有点辣,有点甜,还有点酸酸的回甘。

菊花香气好浓,仿佛从呼吸间,从每个毛孔里呼出来,又再透进去。

大家的脸都粉扑扑的,也许是因为酒意,也许是因为围炉烤肉,被热气熏蒸出来的。

沈静不象平时看起来一副稳重模样,袖子卷了起来,头发有些散乱,眼睛显得格外亮——象是比阁子外面,天幕上悬的星子还亮。

大概是因为实在太高兴。赛诗夺了魁,得了公主的手织的锦带,现在又和至亲好友在一起高高兴兴的宴饮。

说是要高兴,也没折腾多晚,小冬的生物钟准准的,到点儿就困得开始瞌头打盹儿,胡氏也不唤她,直接和赵吕说了一声,便把人给抱走了。剩下四个人也没有再玩,盛了热汤喝了,也就各自散了。

沈芳和沈蔷住的院子离玉芳阁不远,也很宽敞。沈芳坐在妆台前,拆了头发,又卸簪环。铜镜磨得光洁明亮,里头映出来她的绮年玉貌,豆蔻芳华。沈芳怔了一下,才取了||乳|膏卸唇上的胭脂。

胭脂不是她们在家常用的,而是到了京城,进了王府才有的。不象家里用的那种,虽然已经算是好的,可是总觉得上头带着股泥腥味儿。这个却不一样,

沈蔷从她那屋跑了过来,屋里暖和,她只穿着小衣小裤,赤脚穿着一双绣花踏。

“姐姐,你看。”她捧着个匣子,献宝般放在沈芳面前:“你猜这里是什么?”

沈芳又好气又好笑:“你说是什么?你得了我也得了,还让我猜什么?”

沈蔷一拍脑门:“对哦,你肯定也得了。”

她把匣子一开,里面是一封银饼,还有两串散钱。

“今天王府的管家着人送来的,说是给我的月钱。”

那银饼是五钱一个铸成,撕开封纸可以看见雪亮亮的,成色上佳。一封是二十个。两串散钱,一串是五百,匣子不大,可是捧着真是沉甸甸的压手。

沈蔷抠出一个来反正都看了看:“到底是王府,比咱们在家时多了十倍啊。”她把匣子推开,挤在沈芳身边坐下来:“那个妈妈还说,明后天挪出半天空来量尺寸好裁冬天的衣裳,里外四套。”她把那个银饼在手里抛了接,接了抛,头靠在沈芳肩膀上:“姐,王府真好。”

“嗯。”

沈芳把卸下来的簪环收进盒子里,再将盒子放进抽屉。

沈蔷小声说:“你看见郡主今天的脚上的鞋了吗?”

沈芳嗯了一声。

“上头镶的那个珠子真好看,我记得二姐有一副那个耳坠子,是吴太守夫人给的,她看得跟眼珠子似的……那珠子还不如这个鞋上的圆,也没有这个亮呢。”

沈芳说:“吴太守夫人原是全州商户人家的女儿,纵然有钱,又哪能跟京城,跟王府比呢。”

“嘿,要让二姐瞧见,肯定气坏了她。”

沈芳收拾好了东西,转过头来正色说:“你也稳重些,别把平日我和你说的都当耳旁风。毛毛燥燥的,连这府里的丫鬟都比你沉得住气。”

“诶,来时我娘跟我讲就是让我来陪郡主玩的嘛。我要是也呆呆的,她也就不想和我玩了。”沈蔷并不在意沈芳的话,她摆弄着手里的银饼子,小声说:“这里可真好,咱们好日子过惯了,将来回去了可怎么办哪。”

沈芳抿嘴一笑:“怎么说?”

沈蔷坐直身:“有好吃的,有好穿的,月钱多得用不完,不用学这学那,连晚上喝酒都没人训斥……简直是神仙过的日子嘛。”

沈芳点点她的脑门:“就知道吃吃玩玩。”

“姐,我今晚跟你睡吧。”

沈芳把被子掀开一角,沈蔷笑嘻嘻地钻进去躺下。

吹熄了灯,沈芳也躺了下来。

她想起来时母亲的嘱咐。

河东沈家,世代书香,说着是好听,可是只有名声是不够的。好不容易沈家出了个安王妃,可是这位姑姑却红颜命薄,生了赵吕便去世了,沈家与安王的关系也就不那么深厚。后来——安王又续娶了江南姚氏之女,沈家一度极为担心,生怕这位姚妃生下儿子,动摇了赵吕的的地位。幸而姚妃生的是个女儿,而安王又在两年之前奏请皇上,立了赵吕为世子,沈家的人才算安心。不算怎么说,赵吕身上流着一半沈家的血呢。

但是以后呢?

母亲说的那些话,想起来都让沈芳脸红。

赵吕和她之前只见过一两次面,还没有说过话。她比赵吕还大了好几岁呢,怎么就能……

“当年你堂姑姑,也比现在的安王爷大了三四岁呢。”母亲这么说。

她是很不以为然的,而且在来京城的路上,还打定主意,如非必要,绝不和这个世子表弟多说一句话,连多看一眼不会。

可是……

可是她现在变的不是那坚定了。

京城的一切,与河东是那样不同。王府的一切,与家中又是那么不一样。

赵吕也绝非她以前想象中那样,挂着鼻涕任事不懂的顽劣小孩儿。

可是……可是就算他很稳重,他很懂事,他很有王世子的样子,他也还是个小孩子啊——比自己还矮。

沈芳翻过来,又转过去,沈蔷早睡着了,她觉得也许是炕烧得热,总是静不下心来。

这一点又和家中不一样。

河东的冬天是阴冷的,哪怕住在楼上,生着火盆,那股冷嗖嗖的寒意还是无孔不入,棉袄皮袄都无法抵卸那股湿寒。京城不一样,京城的风又冷又硬,可是干脆爽辣,就象京城的人一样。屋里通着地龙,烧着暖炕,一点烟火气也没有,暖得让人只想在窗子下头晒太阳睡懒觉。

沈蔷说得对,这里太好了。

好到……她也不想离开了。

可她们在王府是客人,既然是客,那就总是要走的。

第十六章来客

天气一天冷似一天,小冬打从那次进宫后就再没出过门。不过她在家里过得也不闷,有沈家姐妹相陪,赵吕和沈静也一下了学就过来。而且,王府有一座大花房,虽然时已隆冬,里面却还是百花齐放,别说牡丹芍药茉莉海棠这些花都不同季,可偏偏却都能在花房里同时开花吐蕊。用||乳|娘胡氏的话来说:“王爷旁的又不爱,看着些花草也是怡情养性的。再说,三十个花匠分作三班看护,再养不好花,那要他们做什么用。”

红绫也笑着说:“旁人府上都养戏子歌伎,咱们府上养花,人家养了耳朵,咱们养了眼睛。”

胡氏摇头说:“你知道什么,人多了是非就多,纷纷杂杂扯不清。哪儿有花儿草儿的省心。”

对!小冬举双手双脚赞成。

那些家养的戏子也好,歌女也好,也就等同于家妓,生死买卖都掌握在家主手中,可是一家之中肯定不止一个男人,老老少少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一团烂糊纠葛不清,

幸而她老爹安王爷不好这口。

安王府里头人口简单,安王死了两任妻子,现在身边满打满算也就三个妾,一个是明夫人,另外两个都是婢女出身,一个姓程,和明夫人一样是宫中所赐,但是却没有夫人名份。一个是先头沈王妃的侍女,姓刘。这两个人在府里跟隐形人一样,小冬只在安王那里见过她们一回,还因为她们行了礼就退下了,连正脸儿都没看清楚。不过她们倒是送过东西过来,一套衣服和两双鞋,说都是亲手做的。不过胡氏笑着收下来,转脸儿就撂到一边儿去,还叮咛红绫红英说,外头人送的衣裳,饭食,甭管是谁做的谁送的,一概不能用。

小冬常见的,只有胡氏对她笑呵呵温柔爱怜的样子,乍一见她的冷脸,还真是不习惯。

不过胡氏一转过脸来,冷厉立刻不翼而飞,笑得又是一副护雏母鸡的样。

母亲去世,小冬也难过,可是并不是那么深刻。

因为对她来讲,这辈子实际上的母亲,应该是胡氏才对。而且,胡氏对她也没有半点保留,没有人的时候,胡氏都是小声喊她的名字,象所有母亲喊自己的孩子一样亲热。只在有旁人的时候,才称她郡主。

至于不吃别人给的东西,不穿别人经手的衣裳,小冬倒是可以理解。别说皇宫王府,就是寻常富户人家,后宅里的争斗手段也不少,她以前在小说里电视里可没少看。

不出门小冬也有消遣。

她可以写字。

对,就是写字。

赵吕教她的,从最简单的天地人开始教起,这些和后世的字差别不大,小冬当然一学就会。学生如此给面子,当老师的自然教起来倍儿有劲头,没教几天,赵吕赫然发现自家妹妹已经学会了上百字了,那叫一个意意洋洋。赵大世子认为,妹妹认识这么多字,一方面当然是自家妹妹是好胚子,聪明。另一方面当然是他教得好,教得妙,才能有这样的丰硕成果。

小冬认字是快,可是写字却不行了,套句话说,那是笔走龙蛇啊——

横是弯的,竖是曲的,嗯,要说有如龙蛇的话,倒有些委屈龙蛇了,好吧,那就笔走蚯蚓好了。不过谁都不在意。才这么丁点儿大的孩子,能识字就不错了,能写更是难得,至于好看难看,那有什么关系?一来她还小,刚学刚练。二来,她是女子,又不求考状元当才子,谁还来指摘她的字不成?

赵吕却是得意到不行:“妹妹就是聪明,象我。将来呀,肯定是个大大的才女。”

小冬只是笑。

就算她聪明,那也是象安王或是象她娘,赵吕就是排队也轮不上号。

不过小冬虽然字写不好,用得可是上品的纸墨。那纸是上等青竹纸,墨是宫坊制的松烟墨。小冬一开始还觉得自己这么烂的字糟蹋了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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