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婚80后的新结婚时代作者:肉书屋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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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话:是导火索,还是强心针(4)
我用大拇指和食指捻着刘易阳的手机:“能当着我的面儿接吗?”如果他敢说半个不字,我的手指就会那么不小心的一抖,而我手上那助长不道德行为的现代科技产物,则会啪嗒一声落地,结束它那罪恶的一生。
“当然能了。”刘易阳佯作人正不怕影子歪。
“喂,小娆。”“宋总说的?”“好,好,我本来也正打算去公司的。”“好,我这就到。”刘易阳四句话句句一本正经,与那天说“听话”的口吻判若两人。看来,我这当妻子的,多多少少还具备着震慑他的作用,至少目前,他还不好再我眼皮底下撒欢儿。
“这回是真的没法在这儿吃中午饭了,公司开会。”刘易阳在与小妖通过电话后,仍好意思把我圈在怀里。
“台前的通知你这台后的开会?”我大胆质疑,小心求证。
“我不是跟你说了吗?公司上了个新的节目,小娆是其中一个主持,今天宋总召我们所有跟这节目有关的人员开会,台前幕后全包括了。”
我无话可说,只好目送着刘易阳的背影渐行渐远。他的左肩比右肩略低,据他说,那是因为在高三那年,他一直用左肩背着我们两个人沉重的书包,而好用右手领着我的手。他说这话时,我曾建议他:“那以后你就用右肩替孩子背书包吧,早晚会平衡过来的。”然而如果我们离了婚,等到锦锦需要背书包的那天,刘易阳会在哪儿呢?大概早就把我们娘儿俩当作上辈子的往事了吧?
等我再步入家门时,锦锦正在她姥姥的怀里号啕大哭,而她姥爷正站在一边问她姥姥:“这孩子怎么了?哪不舒服啊?我怎么不记得佳倩小时候这么哭过啊?”于是她姥姥白了她姥爷一眼:“佳倩小的时候你不正满世界地外交呢吗?她哭不哭的,你哪里知道?”
我抱过锦锦,把我爸拱向门口:“她饿了,您出去,我好喂奶。”
家里地儿大的最大好处,就是令我可以免于在有除了我丈夫之外的男人在场的情况下大敞胸脯。我把我爸拱出他的卧室,他大可以去客厅看看电视,去餐厅泡泡茶,去客房躺一躺,去书房上上网,甚至去活动室挥挥他的高尔夫球杆,而不至于像我公公似的,只能站在厨房的窗边想想心事。在这个家里,我爸妈还特地给我和刘易阳留了一间房,给我们备好了床铺衣柜,电视电话,但可惜,为了照顾刘易阳的情绪,我们在这儿过夜的次数,用十根手指头数都绰绰有余。
锦锦面对我的茹头显得焦躁不安,她一会儿含,一会儿吐,并不像以往饥饿时那样大口吞咽。听着她的哭嚎,我也变得同样焦躁:“妈,她好像不饿啊。这是怎么回事啊?”
接下来,我和我妈齐上阵,将哄孩子的招式一样一样耍出来,举高高,唱歌谣,藏猫猫,我甚至还学了猪叫驴叫,无奈,锦锦对我们视而不见,自顾自哭得惊天地泣鬼神。我大汗淋漓地听着她的嗷嗷声,耳朵嗡嗡作响。然后,我听见我妈问我:“唉,佳倩,你听她是不是在喊乃乃?”
我整个人安静下来,聆听着锦锦的哭声,果然,她并不是在嗷嗷,而是在“呐呐呐”地叫嚷着,像极了“乃乃”的发音。
我一p股跌坐在床上,两眼发直。我妈见状,立马改了口:“哎呀,我可真是老糊涂了。这么小的孩子,哪懂得喊人啊?再说了,就算会喊,那不也得先喊妈妈吗?世上只有妈妈好啊。”
“不,在锦锦眼里,乃乃是比我这个妈妈亲的。”我自言自语道。
第二十二话:是导火索,还是强心针(5)
这时,我突然异常思念刘易阳,突然产生了马上给他打电话,让他马上来到我面前的冲动。我要让他看看,这个在我肚子里生长了二百八十天,曾让我呕吐不止,腰酸腿肿,行动笨拙,彻夜难眠,最后随着我的羊水血水汩汩而流,伴着我撕心裂肺的喊叫声而呱呱降生的小生命,是如何将我摈弃的,看看他那辛劳的妈妈,是如何令锦锦在除了饥饿以外的时间里,对我这个妈妈的怀抱和安抚无动于衷的。然后,我要扑在他的怀里大哭一场,跟他说:“如果我只能在你和锦锦中间选择一个,那么我选我的锦锦。”
终究,我也没把正在开会的刘易阳叫到我面前来,因为我用脚趾头想也想得出,如果他真来了,也准保会说我小题大做,甚至说我黑白不分,把婆婆的助人为乐,舍己为人臆想成拆人骨r。准的。更何况,这会儿的他,面前还是那一对桃花眼,一把杨柳腰的孙小娆,若我真的召他回来,岂不是太不人道?
锦锦终于哭累了,累得只剩下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她泪盈于睫的楚楚模样,令我整颗心揪得皱皱巴巴的。我把再无反抗力量的她搂在怀中,心中既酸又涩。我妈在一旁一口一口地叹气:“唉,你还是得多跟孩子近乎近乎,要不然,孩子跟你不亲,可就太让人寒心了。”
如此一来,我妈也终于跟我统一了立场:对于锦锦,我婆婆向我伸出的援手,是有利有弊,甚至是弊大于利的。
我的产假在锦锦将满四个月时到期了。在我重回工作岗位的前一天,我带着刘易阳参加了一场我的一位大学同学的婚礼。陈娇娇也参加了,不过,她带的男伴,竟不是那跟随了她四五年之久的崔彬。
新娘子是我和陈娇娇的同班同学,姓金名玉,听着就富丽堂皇。校园中的金玉默默无闻,成绩平平,体胖,脸圆,肤白,眉清目秀。而如今在社会上磨练了三年的金玉比陈娇娇更摩登,比童佳倩的一半更苗条,不说别的,光看她露肩礼服上的那一对锁骨窝儿,估计就能把她手里的那杯香槟全盛下了。
婚礼的场面空前盛大,不然,我和陈娇娇这等跟新娘子虽同窗四载,但说过的话却多不过四十句的泛泛之交也不会在此露面。婚车是一水儿的大奔,至于多少辆,我压根儿没数过来。酒席是设在了一家五星级饭店的广东菜馆里,诺大的宴会厅里,从这头儿看不见那头儿,桌子一张一张铺着金黄色的桌布,别的菜不说,光是主食鲍鱼捞饭就足以让我和刘易阳不枉此行。而我这个当妈的对刘易阳那个当爸的说:“咱一会儿马上回家,我也让锦锦尝尝鲍鱼味儿的奶。”
金玉没完没了地更换着礼服,中西交替,五颜六色,各式各样,我看得眼花缭乱,就是看不出这个金玉到底还保留了原先那个金玉的什么。
新郎官唐明清不是中国人,也不是黄种人,而是一位美籍非裔。唐明清是他的中文名字,跟金玉一样,古典味儿十足。据说,他是由美国一家知名医药制造商派驻中国工厂的科研人员,而金玉则是他手底下的科研助理。
金玉和唐明清形影不离,看上去就好像奶油离不开巧克力。
第二十三话:是导火索,还是强心针(6)
陈娇娇坐在我的右手边,盯着满桌子的菜干咽口水:“你说,我今天要不要暂停我的减肥行动呢?”
“不要,”我果断应答,筷子依旧挥舞:“这菜虽好,但量小,少你一张嘴,我们就能多吃一口。”
“喂,童佳倩,要我看,你可是比我更该减肥。”
“干吗要减肥?减成金玉那样皮包骨头,刮风就倒有什么好处?”
“你还没看见有什么好处呢?这不都明摆着呢吗?你看见她戒指上那钻石了吗?足足有我大拇指指甲盖儿那么大。你再看看外面那车阵,看看你这四周围,哦,还有你这盘子里盛的,嘴里嚼的,这不都是好处吗?”
“你的意思是,这女人一瘦,就能过上奢华的日子了?”
“嗯,从某种角度来看,的确是这样,你看金玉,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嘛。我就不信,她要是如今还保持着上学那会儿的蠢样儿,她能钓得上这个金龟婿?八成嫁得还不如你呢。”
陈娇娇的这篇话,在传入我耳朵的同时,也越过了我,传入了坐在我左边的刘易阳的耳朵。我用桌布作掩护,狠狠跺了陈娇娇一脚,她这才抿紧了双唇,如受惊的小鸟般紧张地瞄向了脊梁已僵直了的刘易阳:“刘易阳,你别多心啊,我可不是说你不好。你知道的,我这个人就是有口无心,你别板着脸嘛。”
“没事儿,”刘易阳挑了挑那道有着伤疤的左眉:“我早就习惯了。”
我见好就收,张嘴就换了个话题:“唉,娇娇,崔彬呢?”这话我说得极小声儿,小得绝不会越过陈娇娇,传到她那边的那个男伴耳朵里。之前陈娇娇已然给我介绍过他了:黄有为,做壁纸生意的。至于他们二人的关系,她却说得模棱两可:“我朋友。”
“又跑四川考察去了。”陈娇娇两眼一翻,总结道:“成天瞎跑。”
“废话,他一地质学家,不去考察难不成天天关家里研究大理石地板啊?”
“童佳倩,你可真给他长脸。地质学家?我看没个五六十岁,他绝叫不上这名号。截至目前,他就是个地质研究人员。唉?你说啊,人家唐明清研究药这么有钱,他研究石头怎么就那么寒酸呢?”
“行行行,你打住吧。我懒得听你废话了。快,拿上筷子吃菜。”
我这句话说得倒是大声,于是那黄有为谦卑地给陈娇娇挟了两筷子海参:“对,对,你都没吃什么呢。”陈娇娇不耐烦地一挥手:“行了,我自己挟。”
后来,等我和陈娇娇以及我们二人的男伴离席时,我才领悟到为什么今天陈娇娇会将她如此厌烦的黄有为带在身边。当我和刘易阳跨上摩托车时,黄有为为陈娇娇打开了一辆宝马的车门。再后来,陈娇娇还批评了我:“真有你的,有那么多老同学在,你还真好意思坐那快报废了的摩托。”
第二十四话:是导火索,还是强心针(7)
当锦锦喝上了鲍鱼味儿的奶时,我的公公又躲出了家门,我的婆婆又抓紧时间奔入了厕所,而刘易阳就那么一言不发,那么拘束地坐在我和锦锦的旁边。直到我用胳膊肘碰了碰他:“怎么了?”他才一鸣惊人:“佳倩,你是真的想跟我离婚吗?如果是,那我们就离吧。”
“你发什么神经?”我从未想过真有这么一天,刘易阳会主动跟我提出离婚二字,而今天他这么郑重其事一提,我竟不敢再接着往下想。离婚,离了婚以后我可怎么办?
“佳倩,其实我一直挺骄傲的,从小到大,从来没觉得自己哪里不如别人。就算有人比我家世好,相貌好,比我有才能,比我幸运,我也从来没自卑过。”这么说着,刘易阳的眼睛里竟泛出泪光来。跟他好了七年了,我见他流泪的次数,大概比我看流星雨的次数还要少。“可最近,我真的挺自卑的。你是我最爱的妻子,锦锦是我最爱的女儿,可我却没法给你们你们所希望的日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我脚踏实地地认真工作,却还是支撑不住我们这个家。”
“所以你就要离开我们母女?你以为你抽身了,我和锦锦就能撑住了?”锦锦在我怀中扭动,冤屈而不安。她那颗纯净的,真挚的,易感的心,似乎已能领悟我们那混乱的,纷繁的,无奈的大人的世界了。
“我以为,是你希望我离开。”刘易阳埋着头,沮丧而顺从:“对不起,佳倩,我没能给你风光的婚礼,大颗的钻戒,也没能给你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好了好了,”我打断刘易阳的喋喋:“别参加完一个婚礼就发神经,我这儿还没羡慕别人的风光呢,你又何必自责上了。那么多大奔有什么用,谁不是就长一个p股?有个巴掌大的地儿坐不就得了。那么多鲍鱼又有什么用,还不是都下了别人的肚子?倒是钻戒和房子,还算是实惠。算了,钱我们慢慢挣,迟早会有的。”
刘易阳听得目瞪口呆:之前那个嚷嚷着要离婚的童佳倩上哪儿去了?闹了半天,全是虚张声势,等我一真说离,她又怂了。本来还以为今天这场婚礼将是个导火索,金玉的飞上枝头,以及陈娇娇的肺腑之言,本来是应给我和她的婚姻雪上加霜,火上浇油的,怎么结果反倒像是大雪灭了火?她童佳倩真是个不同凡响的奇女子。
而我也叫自己的那番话说怔了。我妈说,我从小就倔,最大的本事就是跟人对着干,照相的时候从来不笑,相机一收,马上就咯咯个没完没了。等我上了小学,全班人人考九十分以上的时候,我不及格,可等半数人不及格时,我又来了个满分。再等我上了中学,爸妈双双认为我出口成章,记忆力强,适合文科,但我偏偏投向了数理化的怀抱。再到后来,我明明考上了名牌大学的名牌计算机系,毕了业以后却又改行做了文案。等我未婚怀了锦锦,所有人都对我说:“你和刘易阳功未成名未就,这个孩子,还是别要了,免得日后生活水平低下。”我不听,执意入了他刘家门,一心打算迎接四世同堂的繁荣生活。到了如今,我终于萌生了离婚的念头,计划重活一遍,跟锦锦相依为命,自由自在,可偏不巧,我周遭的人个个说三道四上了,那好,我就偏不离了。
第二十五话:上梁不正下梁歪(1)
第一天上班时,我一大早就称了称体重,空腹,仍比怀孕前重了整整十五斤。我穿上新买的黑色西装裤,新买的黑色针织衫,站在镜子前擦粉儿。刘易阳从上到下打量我:“第一天重返社会,干吗穿这么素净?”
“显瘦。”我言简意赅。
“你都孩子她妈了,再瘦也没市场了吧?”刘易阳在我的p股上掴了一巴掌,声音之响足以证明我的r之厚。
我身手矫健,还了他一掌:“据说成熟少妇更流行。”
刘易阳捉住我的手,把我拽入他的怀中:“佳倩,你说的对,我们会有的,什么都会有的,相信我,给我时间。”
我在他的怀中忸怩:“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能了解我的心。”
在啵啵啵亲了锦锦三口之后,我蹬上新买的黑皮鞋出了门。真是奇怪,人要胖,连脚也跟着胖。之前的二十五年,我哪里穿过三十九号的鞋?冰箱中整整齐齐排列着六瓶我提前给锦锦攒好的奶水,它们将由我婆婆喂入锦锦的那软绵绵的腹中,而这也必将令她们祖孙二人的情意更上一层楼。而我这个“奶妈”,也几乎要退化成产奶的奶牛了。
刘易阳所在的“绿野传媒”在北京城的东边,繁华,现代化,而我所在的“硕元贸易”则在北京城的西边,相对幽静,也相对住宅化。“硕元贸易”是一间台湾公司,销售台湾制造的家居生活用品以及工艺品,最大的特色就是价高。而我这个做文案的,就是负责撰写广告,宣传单,以及网站上的介绍说明等,老板对我的唯一指示就是:让顾客不觉得价高。于是,我认为我的工作和那个把“萝卜开会”吹成“群英荟萃”的小品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的老板特蕾西方是女性,方是她的中文姓,特蕾西是她的英文名,四十好几的人了,非要冒充二十啷当,梳着一脑袋的笔直黑发,外加一脑门儿的跟尺子一边儿齐的留海儿,化妆从不姹紫嫣红,只崇尚粉粉嫩嫩。此外,在规定我们着正装的同时,她自己却天天穿着t恤和牛仔裤,并且无论冬暖夏凉,在室内她一律脚踩露脚趾的拖鞋,脚趾甲盖儿上的指甲油永远是粉色。
据魏国宁说,你别看特蕾西的拖鞋一双双的相貌普通,不显山不露水,其实,它们跟咱公司的货一样,两个字:价高。
我不服:“凭什么啊?”
魏国宁双手一抱拳,作佩服状:“就凭那牌子是台湾的皇室品牌,所有达官贵人及其家眷,都穿那牌子。”
魏国宁是我在“硕元”里最好的朋友,也是“硕元”的销售主管,来自天津一县城,考大学考出来的,毕业后就留在了北京。他身高将近一米九,体重将近一百九,小麦色皮肤,浓眉大眼,我早就说过他:“你这一看就是一把种庄稼的好手。”魏国宁骨子里很朴实,坐公交车让座,捡贵重物品交派出所,偶遇马路上发生争执,还上前去调解,总之,所有濒临灭绝的优秀品质,在他身上全有。同时,魏国宁在面子上也很油滑,我分析着:也许十九岁才真正置身于城市的他,以为不油滑就不叫城里人。
第二十六话:上梁不正下梁歪(2)
魏国宁跟我同岁,之所以我年纪轻轻仅是个文案,而他年纪轻轻就已是个主管,是因为他和特蕾西之间,有着不一般的关系。销售部的人员有二十上下,大约一半人的年纪资历要比魏国宁适合当这个主管,这就注定了魏国宁在“硕元”的日子并不好过。
今天这个说:“一个大老爷们儿,靠卖身赚钱,可真不要脸。”
明天那个说:“就他,还指挥我?也不想想自己是凭什么爬到今天这个位子的,老老实实待着不就得了,何必还装出一副实干家的派头来?”
这个那个的,说了半天其实也都是空口无凭,因为但凡他们真找到一丁丁点儿的凭证,“硕元”早该了。而我,我这个什么也不说的,却是真真正正见识过魏国宁和特蕾西的亲密接触。
那时,我和刘易阳还没结婚,那天约会约到了深夜,我一翻包,惊觉家里钥匙忘在了公司。为了不惊扰我那早睡的爸妈,刘易阳只好陪我回公司拿钥匙。等到了公司门口,还没等我掏出电子门卡,我就隔着玻璃大门窥见了里面两个晃动的身影。我刚要大叫“捉小偷啊”,刘易阳就捂住了我的嘴,把我拖到了门边的墙根儿底下:“嘘,那是你们老板。”对于刘易阳的视力,我是放一百个心,就算他只借着接送我的时机远观过我们老板三两次,我也还是放心。
我一听这话,忙偷偷摸摸再前去看个究竟,这一看,正好和面对着大门的魏国宁打了个照眼儿。而在魏国宁怀中的特蕾西背对着我,依旧在忘乎所以扭动着她那虽已太过成熟,但仍凹凸有致的身体。那时的魏国宁双眼中尽是尴尬,硕大的一个男人,竟如小白鼠一般惶惶。于是我拽上刘易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涌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