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之痛:中国农村留守儿童调查作者:肉书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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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春以来,我们这儿的农民快跑光了,连续二十多天来,‘东风’大卡车(坐不起客车)没日没夜地满载着外出打工的农民奔向祖国四面八方的城市。我们乡40000人,其中劳力18000人。现在外出25000人,其中劳力15000人。”这是原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2000年3月10日在写给总理的信中谈到“盲流似‘洪水’”时写下的一段话。
“少壮打工去,剩下童与孤。”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生产力水平大幅提升,人民生活加快改善。但是与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不相适应的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局限在农村城镇化实现之前仍然十分突出;农村与城镇人均收入的差距,甚至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于是,“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日益突显出来。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党和政府为解决“三农”问题,先后发过近二十个中央文件,其中九个一号文件。特别是近几年来,中央政府接连出台增加农民收入、减免农业税、免除农村小学学生学杂费等政策,不断加强新农村建设,取得许多深得民心的实效。亿万农民切身感受到中央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力度。但“三农”问题的形成非“一日之寒”:中国人口总量众多,国情复杂,发展很不平衡,解决“三农”问题的难度很大。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参与国际竞争之后,“三农”问题尤显突出,农业人口走向城市,加快农业人口向城镇集中的步伐,成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降低农业风险的必然选择。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农业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势在必行。于是,在这体制转轨、户籍制度改革滞后的特殊历史时期,农民工的生存状态问题,以及农民工背后庞大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就不可避免地尖锐地摆在了我们面前。
何为“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十四周岁及以下的儿童。
留守儿童一走进我们的视野,就带有巨大的冲击力。
首先是数字上的庞大惊人。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段成荣、博士研究生周福林利用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抽样数据,推算出当年十四岁及以下留守儿童的数量约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达到1981万人。留守儿童集中分布在四川、江西、安徽、湖南、广东、海南等省。2005年5月23日,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主办的首届“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援行动研讨会”在郑州召开,这次会议公布的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是近2000万人。据近年相关媒体报道,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仍有不断增长之势,留守儿童集中分布的省份也在增加。2005年起,我以湖南、河南、安徽、四川、湖北这五个劳务输出大省为考察对象,对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进行调查,据我了解的情况,湖南省近年来由于大批农村劳动力向东部沿海地区转移,2004年全省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达到万人,其中跨省劳务输出700多万人。该省打工收入已经占到农民人均收入的。河南、安徽、四川、湖北等省份情况基本相同,各省常年外出务工人员都在1000万人以上,夫妇共同外出打工的均占到了1/3。以此可以推算出各省留守儿童应在300至500余万人。
其次是极端个案的群体亮相。监护人的缺失,导致留守儿童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许多留守儿童患病不能及时得到医治,溺水、触电、车祸等意外伤亡事件屡见不鲜,许多留守儿童还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目标,绑架、拐卖、qg、诱j案件时有发生。
再次是暴露的问题触目惊心。大量的留守儿童与父母处在一种天各一方的极不人道的亲子关系模式里,由于缺乏来自父母的亲情呵护与家庭教育和监管,许多儿童过早地承受着成人社会的各种压力,在思想道德、心理健康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不少儿童有害羞、不善于表达的自闭倾向,一半以上的孩子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家庭监管的严重缺位,还导致诸多留守孩子出现行为失范,成为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老大难”。亲情的缺失还严重地影响了孩子与别人的社会交往,导致孩子对周围环境和人缺乏安全感和信任感,有的出现攻击型性格趋向,自控力差,好冲动,动辄吵闹打架,从而极易被社会上不法分子引诱参与打架斗殴、吸毒、贩毒,甚至被骗去参与买凶杀人,走上犯罪道路。曾有权威媒体在公开的消息中说,全国的刑事犯罪中,有20%的青少年犯罪来自留守家庭。
如果说最初关注留守儿童,还是间接地感触于这一组组数据和媒体上的个案报道,那么,这次历时三年跨越五省的走访调查,让我切身感受到,无数农村留守儿童正有意或无意地成为一个家庭、一个地方、一个时代的经济发展的牺牲品。在整个走访调查过程中;透过许多孩子一双双于苦苦渴盼中渐渐黯淡了的眼神,看着孩子们荒草样被刈去的花样年华,我一直在深思:我们是否有必要以一大批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代价,去换取城市的发展?面对着数以千万计孩子被忽略的人生春天,我好想问,我们的经济发展是否漏算了一代农村儿童的代价?如果孩子的留守是历史的必然,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发展必须做出的牺牲,那么,在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浮出水面且日趋严重的今天,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家庭,甚至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我们应该以怎样的努力来缀补他们那已经破损的成长天空,还孩子们一片充满爱和温暖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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诞生在新时代的“孤儿”(1)
毋庸讳言,打工大潮给中国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无限的活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的付出功不可没。但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外出也给农村的社会结构和家庭,带来了几千年来从未有过的冲击,中国农村正遭遇着前所未有的问题。
最大的问题首先是“家”的解构
几千年来中国农民对家的理解是什么?“老婆孩子热炕头”这句俗语,给了我们最通俗、最生动的答案。然而在打工大潮的冲击下,在非年节的日子里;农村几乎找不到父母子女厮守在一块儿的温馨场景了。一般的家庭,在一年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夫妻或一方外出,一方在家带孩子、务农,或夫妻双双外出(往往亦分赴两地),而将孩子留给年迈的爷爷乃乃、外公外婆一起生活,或干脆把孩子托给邻居或朋友照顾,与孩子团聚的时间少之
又少。
这种变化,对于成人来说,是使夫妻关系危机四伏。夫妻天各一方;缺乏正常的、必要的沟通,情感长期处于疏离状态,没有寄托,自然会给婚变埋下祸根;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和社会制度对来到城市务工的农民又是一个绝对的诱惑,外出的一方来到城市眼界大开,接受了新生活、新观念,或通过努力改变了地位,跟留守一方有了不协调不融合,冲突在所难免,走向离婚,便成了一个必然。
有媒体载,在有25万多农民外出的中部农业大县怀远,县法院近年受理的离婚案逐年增加,从2004年1月19日至2月9日的二十一天内,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达120人,2月9日一天受理三十一件,创下该院的历史纪录。新华社的一篇报道说,在河南省豫东商丘农村的离婚率已经超过了当地的城镇。据我从一个县法院所了解的情况,2005年度,该院受理离婚案件六百九十一起,起因为当事人外出打工;双方或一方有外遇的,占90%。一个新的情况是,在涉农的离婚案中,妇女的位置发生了变化,过去多扮演被“遗弃”角色的“秦香莲”们,在进城后,反而比男性更容易生根,也更容易通过各种途径改变地位,特别是一些从贫穷山区走出来的妇女们,一旦脱离原来的生活轨道,便从此再不回家乡,不认前夫、不认儿女,造成许多“事实离异”和子女被遗弃的悲剧。
在西部的重庆,一些基层法庭的法官对打工女诉夫离婚的情形已习以为常了,一个县的一个乡镇法庭2003年办理了一百六十四件离婚案件,2004年上半年受理九十八件。外出打工女起诉离婚案已成为一些律师的主要案源,其中八成以上是外出打工一方先行起诉。在我所调查的几个县市,当地离婚诉讼的原告也主要是外出打工女。
婚姻危机还是刑事犯罪的温床,在农村,一些婚姻纠葛,最终还有可能演变成为夫妇相互残杀的家庭悲剧。
对于孩子来说,孤寂的留守生活再遭遇父母离异,更如雪上加霜。
且不说由于父亲或母亲的外出,孩子实质上已经丧失了一半的天伦之爱,留在孩子身边的那个“单亲”,也往往由于留守压力,在自觉不自觉中使孩子得到的爱大打折扣。如大多数留守妇女,在家中不仅孤灯只影,一整年一整年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忍受着与丈夫长年两地分居的孤寂,还要耕种家里的承包地,赡养老人,照顾孩子,所有的粗活、重活都要一肩挑,即使是病了、累了,也找不到一个人来分担。劳动强度大还在其次,留守妇女最主要的,还是精神压力。大多数留守妇女在外都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怕招惹闲言碎语;而对在外打工的丈夫,既担心其安全,又对其能否经受城里的诱惑心存疑虑,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情绪化了的时候,对孩子的态度就可想而知。反之,由男方留守,也是同理。而随着“打工婚姻”离婚率的不断攀升,这种压力和恐惧还会在更多的留守家庭升温。
对于父母双双外出、被托给他人照管的孩子,父母更是已蜕变为一年两年才露个脸、见个面的符号和概念。
这些孩子孤单地留守乡村,少有依靠。内心的寂寞与忧伤,生活上的不便与环境的歧视,意外的人身伤害,无一不在困扰着这些孩子。由于缺乏亲情滋养,这些幼小心灵,有的走向消极、孤僻,有的变得任性、暴躁。父母在生活中的缺位,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这些孩子健全人格和良好心理的形成。电子书分享网站
诞生在新时代的“孤儿”(2)
最不幸的还是解体以至发生刑事案件的家庭的孩子。
离婚,对于成人来讲还可能是某种解脱,但带给孩子的,只会是留在他们心中无法消弭的痛。在笔者查阅的一些离婚案卷宗中,因顾虑带着孩子会对以后的工作和再婚有影响,还有相当比例的离异双方都拒绝将子女带在身边,这对孩子幼小的心灵是何等的打击!这样的孩子的前途也最为堪忧。调查中,笔者翻阅过一些少年犯罪的案卷发现,未成年人犯罪中一半以上的犯罪留守儿童,大多家庭破裂,或者父母长期不和。
父母之与子女,或言家之与孩子,真如皮之与毛,或巢之与卵,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对于一群群羽翼未丰,甚至仍在嗷嗷待哺就被放了单飞的留守儿童,其艰难困苦和将经受的磨难可以想见。
留守儿童问题,其实后面隐藏的是更为广泛的社会问题。难怪有专家称:“与西欧和美日等国家在不同年代出现的农村人口劳动力的外流及其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相比,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中国农村的状况都更加独特:一面是外出者无根飘零,遭遇着黑心老板的压榨、城管队员的驱赶以及城市市民的白眼,一面是留守者们同样的紧张、孤独、痛楚和无助。正如‘后院起火’这一中国式的语汇所包含的意蕴那样,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劳动力流动引发了如此迅猛、广泛和深刻的家庭解体,乃至于形成名副其实的人道主义危机。”
家庭结构形态的变化,各种矛盾的发生,自然还会
对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带来冲击
“我的孩子只要不吸毒,不杀人,干什么都没事!”
我走访的一个学校的男生,学习成绩不好,不遵守学校纪律,拿钱买动同学一起逃学去社会上闹事。班主任打电话给其远在外地打工的父母,要父母回家管一管孩子。谁知其父亲竟这样对班主任说。
“这样的家庭教育!我敢断定这个孩子今后很可能会吸毒,很可能会杀人!”在该校调查时,该校负责人说起这样的家长心中仍然怨愤难平。
“这个学校附近的一个组只有二十一户人家,几乎户户在外打工,除一跛脚妇女和一脸上有明显疤痕的妇女没有出去外,一户带一户,就这样带出去了。家里的楼房都竖起来了,但很多家长在外面干的都是违法的事情。男的帮人看店,当打手,‘提包’(意指偷窃有钱人钱财),女的‘跑广’(意为卖y)。”“攒了几块钱,对子女的教育也发生了变化。公开笑贫不笑娼。你说他们的子女变不变坏!”这是我在一个学校组织座谈时,学校所在县的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两位老同志提供的情况。
老人言辞激烈,听来令人心惊r跳。座谈会后,我到老人所说的那个组去走了走。远远看去,组里楼房林立,近看,则大多房舍紧闭,坪上杂草丛生,甚至连猫狗都少见。房舍对面的菜园,也看不到常见的时令蔬菜,大多是被租种的人家种上了经济作物,或没有托人管,就抛荒在那里。道路上可以看见的就是几位年迈的老人,但也要走三五户才能见到一位两位。但只要你停下来和他们提起儿子、孙子,老人便可以一个故事接一个故事地讲,孩子无法无天,调皮捣蛋不服管的事情,每个老人都能讲出几“皮箩”。
通过调查走访,笔者不得不相信,在许多村落,传统的是非观、价值观、伦理观,已被拜金风扫得荡然无存。知识无用论抬头,各种曾经在农村绝迹的不良风气重新大行其道。
比如赌博风。有的孩子本来就像是被爷爷乃乃喂着的一头猪、养着的一条狗似的代管着,可有的父母出门几年,有朝一日“衣锦还乡”,想的不是与子女的亲情陪伴,而是与牌友酒友的轮番酣战。难得与孩子共度的春节,就这样在打牌赌博中不知不觉耗过。更有甚者,牌局还开成了大人桌、小人桌,日夜不止。
再比如迷信风。我所调查的一所学校,有一个叫董浩的初二男孩,写信告诉父母:“你别不信哦!上个月乃乃在家里装了很多香,供了木菩萨,经常有人到家里来下跪,看病。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她装香用的东西绊倒了,她还大骂了我一顿,按着我的头,要我下跪。家里天天不得清静。听说现在有人在劝乃乃改信耶稣,乃乃又把香撤了,每逢星期六家里人来人往,写的写,折的折,又不得清静了。”据笔者调查,60%的留守老人有不同程度地参与迷信等不良活动。
另外,在农村外出打工者中,一些暧昧职业已然登场,如“代孕”、“陪聊”、“陪睡”等非法职业在求职场上已不为鲜见。甚至在某些落后山区的家庭中,还出现了一些非法职业被整个家庭默认的情况,嫂带姑、姑带嫂,整个家庭的女子就这样被逐一带出去从事非法职业。2006年11月22日,中新网就以《合肥出现陪睡保姆,单身男子要求保姆丰满健谈》为题,报道了记者暗访两天两夜的所见所闻。报道中,一中介工作人员告诉暗访记者,只要开价超过1000元,他们随时都能找到四五位同意陪睡的“保姆”,连二十来岁的女子都能找到。一妇女在面见暗访记者时也公然说:“只要处出感情,也就没有什么了……”社会不良环境的推波助澜,不法中介或城市独身老人的金钱诱惑,使一部分盲目进城、找不到理想工作的妇女误入歧途。
有的父母在外个人生活不检点,回来后还把大叠的黄碟放在家里看,过后扔在家里成为孩子的“娱乐”工具;有的丈夫在外刚刚有点起色,就嫌弃妻子,甚至当着孩子的面虐待妻子……有关专家称,中国每年有万名女性死于自杀。而我调查追访过的160多个农村妇女自杀个案中,有66%的自杀与家庭暴力、离婚有关。可以想象,这样的家庭悲剧,会对孩子的心灵造成怎样的伤害,而这样的孩子将来走向社会,又会给社会带来多少隐患。
“像这样一些家庭,父母仅在电话里说几句要孩子好好读书,这又有什么用呢?面对这样的家庭走出来的孩子,我们拿什么来净化他们的心灵?”谈起留守孩子的家庭教育环境问题,一老师痛心疾首。
“贫穷不是个简单的没有物质生活资料的问题。这里有愚昧、冥顽不灵等因素作怪,有恶劣的生活习惯问题。……你说仅仅提高了农产品价格青年农民就不外流了吗?你以为可以把千百万散布在各地的农村来的按摩女、妓女和在城市游荡的人们赶回农村吗?没有受教育,就更愚昧,因为愚昧,就更认为受教育没用,不如直接当大款。”在“南洋小筑的博客”上,这个署名方汀的人发的帖子虽言辞过激,但的确提出了发人深省的问题。
恶劣的家庭环境,不良的家教,更容易使孩子善恶不分,是非不明,孩子便极易做出反社会行为。
代管,一个沉甸甸的话题(1)
关于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y等行为。
但在农村,这些法律明文规定的父母的责任,实质上因父母的外出,自然而然地转移到“其他监护人”即代管家长的肩上。这些代管家长是谁?这么沉重而重要的担子他们担得起吗?“没管好”的责任与后果又由谁来承担呢?
代管,谁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