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车夫略带沉重地低声说道,嗓音里难掩一抹哽咽。他永远也无法忘记,第一次见到那个女子时,一身褴褛的装束和明亮的星眸,这便是他们大冥的公主,放弃自己所有光华的女子,为了父亲,为了百姓,走到漫天飞沙的大漠里,不断地北上,几次与死亡擦身而过,终于统一了漠北。
“嗯?”
“明日将这衣服供奉起来……”
北风袭来,将白衣吹起,素雅的淡绸飘到了半空之中,二丫那幼稚的童音在天空中徘徊荡漾,大声朗诵着……
西北望,黄沙漫卷苍茫,狼烟急,虏骑猖,
人臣安可坐消亡?
东南望,万里河山雄壮,天欲倾,国有殇,
断头相见又何妨?
朝霞出来了,沙漠上白茫茫的雾色逐渐变成红色,太阳像硕大的玛瑙,泛着光彩迷人的光泽。
据史书记载,因为鬼面受尽嘲讽的丑女公主冥念玉,用其短暂却缤纷灿烂的一生铸造了一段沙漠里的传奇。那些爱恨情仇,那些金戈铁马,那些浴血厮杀,那些篝火庆功,那些战勋赫赫……还有那段烽火岁月,都成为民间的传说,被世人代代传颂。
番外长相守的爱情(为儒术与行文的需要,以下改用以念玉为第一人称的叙述)
赤城城主欧阳焰的府邸门前十分冷清,老管家似乎已是恭候多时。我停下脚步,仰头环视,年初的记忆涌上心头,秦朴赠与的手帕上深浅淡然的花色,如同九月这金色的秋菊般耀眼夺目。时过境迁,那个雨夜中翘首企盼着她的男子不知身在何方,一双深邃的紫眸落印在我的心上,渐渐成疤,每次碰触,都会引起轻微的疼痛,我始终是给不起秦朴真正想要的东西。
“殿下,您总算回来了……”老者卑微向前,十分恭敬。
“嗯。欧阳大人倒是长了不少胆子,生生让人把我押回来了。”
“殿下息怒……实在是……实在是……”
“是什么?”我捂着嘴,忍不住笑出了声音。
“带我去见他吧……”
“是。”
入秋后,天色渐寒,古朴的小路被散落的枯叶铺得满满的,我踩在上面,嘎吱嘎吱,迷茫的双眼紧紧地凝视不远处的红色漆门,所有的一切,所追求的,所怀念的,以为忘却的,以为不会再遇到的那个人,就在那扇门的背面。我曾以为,一个女人最切肤的悲痛,就是你所爱的人并不爱你,然而现在,我却知道了,相爱不难,相守才是关键。我差点错过他,他却努力地找回我。爱情于我们,是长相守,是两个人永远在一起!
厅堂的外面骄阳似火,屋内却静得出奇,众人退下,轻轻掩上房门。我顺着低沉的气息向床帏走去……
我一直还记得,火海里最后的画面是他那张熟悉的容颜,明亮柔和的蓝眸深情地凝望着我,嘴型一张一合着,说,活下去。是的,活下去,但是当我清醒之后,疲惫的身躯,疼痛的皮肤,干燥的喉咙,背后是烧成一片虚无的府邸。那一刻,我仿佛整个人被掏空一般,默默痛苦流涕,直到后来阡陌告诉我,冥念尘没有死,只是……再也不能站起来了。
数十天,我从废墟的北面走到南部,脚下被磨破了都没有感觉,只是凭借着仅存的意识寻找着大哥的气息,那个喜欢用一双粗糙的手掌保护我的大哥,那个被自己赶走却依然没有放弃、要带我回家的大哥,那个被我伤得体无完肤的男子……
“念玉……”
我身子僵住,一切仿佛静止在了稀薄的空气之中。淡然的小脸爬上了激动的笑容,大哥没有死,大哥,跟我一样,还好好活着。
“三妹,你站在那里做什么?”
我抬手抹了下眼睛,我不能哭,我应该笑,整整五年了,我总算又见到了最爱的大哥。灯光昏暗,我走到窗前,轻怪道:“怎么不开窗通风……”
“不要……”
“嗯?”
“我怕吓到妹妹。”
“……”
“大哥,是我错了,如果我不执著着于此,也不会搞得大家如此狼狈……”
“不,念玉,是我错了,我本应帮你撑起一片天,但是我却一边说着爱你,一边做着注定会伤害你的事情……如今报应来了,但是你还活着,便已经足够了……”
“嗯,我们都活着……我们都活着……”
我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阳光透过窗纱洒向床沿,落到了他的身上。他撇开的脑袋被我摆正,那张曾经俊秀的容颜此时此刻隆起许多烧伤,像是一条条蜈蚣趴在疲倦的脸庞上。
我的心口很疼很疼,仿佛有无数针尖刺了一下又一下,反复不停,两行清泪缓缓流下:我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肩膀,伏在上面放声地哭泣。
“大哥……”
“可是吓到了?”他的声音始终是清清冷冷,带着一丝淡淡的落寞。
“不会……只是恨那火怎么不是烧在了我的身上……”
“念玉……”他颤抖的手掌抚过我的背脊,嘴唇附在我的耳边,熟悉的气息徘徊在我的四周,竟是觉得如此亲切,温暖。
还好,我没有错过他,否则,又该情何以堪!
我懒洋洋地趴在他的身上,手指在他的胸膛上把玩,心中感慨万千。几十年的生命恍然如梦,我曾无数次询问苍天到底为何让我带着残破不堪的记忆转世投胎,如今,或许我已经抓住了某种答案,一切,为了他,我的爱人,钢铁般坚毅的男人。即便命运毁掉了我们的一切,却依旧无法改变我们彼此浓烈的依恋,是这份深沉的爱恋,支撑着我走到了他的面前。他的左腿在护我落地的时候摔折了,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但是在我的眼中,却是没有任何变化的,始终是那个雪夜里凝望我的大哥,我的心灵深处最依恋的归属。
“三妹……再等我一年……”
我点点头,知道他所言为何,心中的感动难以用语言表达,我们不是相忘,而是相守于江湖,即使衣衫褴褛,哪怕海角天涯,只要有他在的地方,便是我们的家……
景筹五年冬末,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里,冥国太子初婚,皇妃乃太医秦氏养女秦虞绸,据说此女容貌一般,但是性格安静,柔和端庄,还略懂医术,亦可就近照顾冥念尘的身体。
窗外,雪白色的花瓣纷纷扬扬地在空中飞舞,皎洁的月光照亮了银装素裹的庭院,冥念尘一袭红衣,轻轻地合上屋门,深情地凝望着床沿边,红盖头的女子。
良久,时间仿佛停止在这一刻,冥念尘看得仔细,许多年前的那个梦想总算实现了,他最爱的女子,他最亲的三妹,此时此刻,就坐在自己的眼前。父亲逝去的那些日子是他生命中最难熬的黑暗的日子,他以为,他将永远地失去她了……再多的悔恨也无法让时光倒退,他曾经想过放弃,却发现心底空空的,干什么都没有心思。得知念玉回到暗城,他第一时间就跑到了那里,却不曾想过,看到的是她被人挟持!
一切的对错已经不重要了,念玉的泪扎到了他的心上,那时,他才明白,念玉就是他的全部,如果念玉不在了,那么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家国天下已经不再是他的追求,他只希望,念玉好好活着,即使在没有他的日子里,也要好好活着……
“大哥……你再不掀可就要过了吉时了!”俏皮的声音缓缓响起,冥念尘微微一怔,挑起了那鲜红的盖头,一张熟悉的含笑的面容映入眼帘,巨大的满足感填补了心底的空虚,念玉的笑容,是他眼中最美丽的风景。
烛火熄灭,夜色渐深,两个走遍大江南北终于重逢的男女伴着夜歌,谱出了只属于他们二人的旋律,念玉红着脸,轻轻吻上了那张深刻思念的面容。
大哥,剩下的日子,让我来守护你吧……
景筹六年腊月,秦皇妃产下一子,名为玉嗣。
景筹六年入春,冥念尘弃位,带着皇妃云游四海,巴王改立玉嗣为太子,封曹阡陌、曼虎为顾命大臣,辅佐幼君!
景筹十年夏末,沛江河畔,一名五岁的锦衣男孩举着一根糖葫芦东张西望,黑溜溜的大眼睛泛着点点泪光,嘴巴边咬着糖葫芦,边喃喃自语,说:“娘亲……呜呜……爹爹……花姨姨……”
小男孩生得十分俊秀,白皙的皮肤,胖胖的肉手,矮矮的身子挤在人群之中。
灵夏一眼就望到了这个孩子,冷漠的容颜上忍不住染上了一丝笑意,说:“海富,去把那个孩子带上来,他八成是跟父母走散了……”
海富微微一怔,难得主子有这份闲心,居然发起慈悲来。如今的别具一格发展得十分巨大,几乎垄断了整个中原,据说当年秦丰城突然出现的莫名战船,便是出自别具一格的某位大人之手。只是他在晋州分店做了五年掌柜,却只是见过灵夏一人,还总是冷冰冰的……
男娃娃谨慎地看着眼前微胖的男子,小声道:“爷爷……你要带我去哪里……”
海富身子一僵,满脸黑线,他还没成家呢,呜呜呜……
灵夏跑着下楼,蹲下身子,仔细地看着男孩瓷娃娃似的容颜,莫名其妙的觉得很是亲切。
“你多大了,家在何处,是不是自己走丢了?”
男娃娃舔了一口糖葫芦,怯生生地说:“我叫玉宸,上面有一个哥哥,但是我没有见过他。娘说想坐船,可是她又老乱跑,看到什么都觉得新鲜,爹便要一直追着她,我闻到了糖葫芦的味道……然后就找不到他们了……”
灵夏浅浅一笑,捏了捏他肉肉的脸庞,男生女相,算是福气,面容又如此精致,爹娘该是什么样子的人?不过,他爹娘也真够马虎的……
“海福,让厨房准备些吃的……”
玉宸一听到吃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十分明亮,甜甜一笑,说:“姐姐,你真好看。”
灵夏一怔,忍不住笑出了声,好可爱的宝宝。
玉宸跳到了椅子上,耷拉着两只小脚丫,十分规矩地用兜兜里的棉布擦了擦手,又拿出了一个干净的白布兜,套在了脖子上,一小块小块地品尝,每种口味只尝一块,甚是讲究,还会皱眉,冲着海福说道:“爷爷,这道甜点的味道略微过了。”
灵夏微愣,嘴角上扬,轻轻的笑着,凝视着他小大人的模样,更觉得可爱万分,只怕他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吧,否则真想偷偷留下。看着看着,突然觉得这个孩子的黑眸令她十分熟悉,多少个日日夜夜里,她一直记得有那么一双清澈的像是月光般柔美的黑瞳,浅浅地看着她,说:“我会活着回来的”。但是那人,最后,却食言了。
冥念玉老早就看到了玉宸居然进了别具一格的店面,心中郁闷半天,她消失了这些年,如今已经不想去打扰任何人了……
“谁进去把玉宸这个臭小子给揪出来……”冥念尘声音微怒,这已经是冥玉宸自从会走路以来,第一百零八次走失了!平日里只要是遇到什么好吃的,这小子就是典型的认吃不认人,好吃的性子也不知道是随了谁了。
“我不要去……”冥念玉苦着一张脸,可怜巴巴地望着自己的相公,博取同情。当年他们以为给巴国皇室留下一个孩子就够了,却不想是双生子,一下子打乱了两个人走遍天下的梦想。想了半天,留下了蓝眸的玉嗣,带走了黑眸的玉宸,通过阡陌得知,玉嗣简直继承了他爹的百分之百的优良血统,好学、勤奋、博识、勇敢……嗯,最主要的小小年纪便懂得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相比之下,由他们亲自带大的玉宸就顿感惭愧,这孩子长得漂亮,小小年纪就学会了招蜂引蝶,他家门口那两只花狗总是因为自己的儿子起争执。每次走失,都会带回来一群粉丝上他家参观,导致冥念尘不得不屡次搬家……
花姑不得已挺身而出,她是玉宸的奶娘,深感这一家子十分诡异。女子不爱化妆,整日里男装扮相到处游走,男子更是因为面部受伤过,总爱带着厚重的斗笠,不过这二人却鲜少分开过,整日里粘在一起,才导致每次被丢的都是儿子……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却觉得他们十分幸福,或许因为女主人的那双手,即使是在吃饭的时候,都爱挂在男主人身上的缘故吧……而且她的笑容,明亮得让大地失色。
灵夏不情不愿地将男孩交给眼前的女子,心底涌上淡淡的不舍,玉般的孩子,真是惹人喜爱。
玉宸擦干净嘴角,站直了身子,仰头看着灵夏,甜甜道:“姐姐,你家的东西真好吃,我还会回来找你的。”
灵夏微微一笑,蹲下身子,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说:“好,一言为定。”
玉宸愣了下,小身子向前倾了半步,闻了闻,腼腆道:“姐姐的味道好像娘亲,我很喜欢,等我长大了,就来娶你吧……”
灵夏身子僵了一下,背后传来海福无法抑制的笑声。她身上的味道不过是千岛湖周边的芦苇香罢了,当年念玉说这种味道十分别致,可以用来做胭脂。想起关于那个女子的种种,灵夏的心口泛起了淡淡的疼痛,曾几何时,她活着的欲望竟是为了一个女子。只是如今漠北已定,楚国还算安康,她不想为了一己之私挑起战火……
玉宸小大人似的卸下身上的虎佩,放在了灵夏的手心里,正经道:“姐姐,这枚玉佩就是信物!”说罢,转身开心地跟着花姨姨走了,心里笑得甜甜的,又讨来了一个老婆……
灵夏看着他蹦蹦跳跳地离开,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视线停在手掌上的虎佩上,忽地愣住了,胸口像是要涌出什么东西,久久无法平息,千万思绪徘徊在大脑里,竟是哽咽地说不出话,这枚玉佩……
那一夜,暮色沉重,繁星灰白无光,冥念尘脱下布靴,蓝眸中泛着淡淡的暖意,轻声说:“半炷香,所佩玉虎为赌……”
灵夏疯了般向门口冲去,攥着拳的手指尖留下了淡淡的血痕,白净的面容上满是泪水……
原来这是她的儿子……
(全文完)
丑女念玉第2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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