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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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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上的女人作者:肉书屋

第2部分

快捷c作:按键盘上方向键←或→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enter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可回到本页顶部!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收藏到我的浏览器”功能和”加入书签”功能!诺牧废埃那群女19佣际歉甙恋牟ㄅ#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n揖龆u徊渭印t谛t袄铮我偶然会碰到乐姬,3s幸蝗耗泻19影蝒潘,听说他们褁怂做港大校籥?br/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二恋人的感觉

闯入课室的男生,戴着一顶鸭舌帽,架着一副粗黑边眼镜,我没法看清楚他双眼,只看到他有一张过分苍白的脸,比一张白纸稍微有点颜s。他叫林方文,开课后一个月才到,肯定是后备生。

林方文选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饮了一半的可乐放在桌上,然后掏出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么书,而是漫画,是《龙虎门》。大学中文系的一年级生,r常读物竟是《龙虎门》!

如果要看《龙虎门》,为什么不坐到后面呢?我跟他说。

他回头,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较凉快。他说。

啊!原来是这样。

我最讨厌故弄玄虚的人。

象他这种人,一定会在三个月内勾搭一个女生,那个傻兮兮的女生便会替他收拾房间,他坐享其成,然后在离开大学前抛弃她。他的房间除了有大量《龙虎门》外,应该还有大批s情杂志和一副麻将。

第二天,林方文又选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从背囊里,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样真是层出不穷,先是看《龙虎门》,然后是《花花公子》,甚至马经。偶然,他会一本正经地看《号外》,总之,从来没有看课堂上应该看的书。

有几个男生跟他来往,他们说,他来自油麻地区一间不见经传的学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异数。

林方文从来没有摘下他的鸭舌帽,在校园任何一处,碰上他,他都戴着那顶鸭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温,他仍然没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额头有一个打d,便是根本没有头发。

一天,上新诗课的时候,他竟然穿了一双凉鞋,露出十只脚趾,翘起双脚看《姊妹》。《姊妹》是我上发廊才看的。他为什么看一本妇女卫生手册?难道他也有妇科问题?

那天我无心细想他为什么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脚趾。我觉得脚趾是一个人身体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里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会让人看到我的脚趾。脚趾好比s处,让人看见,总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只脚趾很清洁,不太长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开。最难得的,是他的第二只脚趾比脚趾公短,应该不会是一个穷人。看着他十只脚趾,我有偷窥的感觉。

下课后,林方文走到我前面,问我: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的脚趾?

他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脚趾。

谁看你的脚趾!我若无其事在他身边走过。

我感觉到他在我身后盯着我。那是头一次,我对一个男人,有一点心跳的感觉。但,我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我会喜欢他。如果有一点心跳,那是因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窥他,因此感到尴尬。

同r下午上另一节课,林方文脚上换了一对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头对我说:

我特意换上一双密头鞋,不让你看到我的脚趾。

说罢,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龙虎门》。而那一刻,我竟然没有还击之力,给他打得一败涂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给我,里面有《人间》。迪之说,林正平已经一个星期没有找她。我不懂说什么,看着她哀伤地离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窝里听《人间》:

有几多首歌,

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我在歌声中睡去。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上,下着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钟,还没法截停一辆计程车。终于有一辆计程车停在我面前,车上的人叫我上车,他是林方文。我已经全身湿透,不想再跟自己过不去。

谢谢你。我对他说。

他没有理会我,那顶鸭舌帽压得很低,脸很模糊。电台刚好播放着《人间》:

从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我的身体轻微随着歌声摆动。

你很喜欢这首歌吗?林方文问我。

我点头。他沉默不语。我们听着同一首歌。

那首歌,总是叫每一个人无端地伤感,连看《龙虎门》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计程车到了港大,我找钱包付钱,林方文对我说:不用你付钱。

他就这样付了计程车费,完全不需征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么事?

他把外套脱下来扔给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说。

你的衣服湿透了。他说。

我不怕冷。我说。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现在好象穿了透视装。

我看看自己,才发现身上的白恤衫湿透,整个胸罩浮现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尴尬得不敢望他。

接着的一课,林方文没有出现。我的恤衫已g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还给他。

他不在宿舍里,房门没有关上,我走进去,以为自己走进了一间旧书局。他整个房间都是书,半张床给书本霸占了。房里并没有大量的《龙虎门》、《花花公子》或《姊妹》。有《战争与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来也看那些书。桌面很凌乱,翻看一下桌上的纸张,其中一张纸上,有《人间》的歌词。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他竟然那么无聊把歌词抄一遍。

即使抄歌词,也没有可能连简谱一起抄下吧?《人间》的填词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并,不就是放字吗?难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这个猛啃《龙虎门》的人,能写出那样动人的歌词?《人间》不是我听过最好的歌,却是最能感动我的歌。

我看见床上有一支颇为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是填词的工具吗?

你在这里g什么?他突然闯进来,把我吓了一跳。

我把外套还给你。

哦。

他没有理会我,把刚洗好的几件衣服挂在房间里。

《人间》的歌词,是你写的吗?

没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样子很吃惊,是不是象我这种人,不象会写出这样的歌词?

我从来没想过,那段r子里,每晚陪着我入梦的歌,竟是他写的。一个我极心仪的填词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认识的人。

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应该离去,却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会跟我说些什么。林方文没有跟我说话,温柔地拥抱着我,我竟然没有反抗,我好象已经跟他认识了很久。

才气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弯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词,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跟一个和我没血缘的男人拥抱,他的体温温热着我,我用双手紧紧抱着他,象找到了一个依归。他用双手捧着我的脸,唇贴着我的唇。我闭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r。

我和林方文一直拥抱着,谁也不愿意先放手。我们好象是一对被长年分隔开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拥抱,便无论如何不肯再分开。我看着书桌上的小闹钟,时间以轻快的步伐歌颂爱情,我们已经拥抱了一小时。

我想喝水。我说。

他放开我,倒了一杯水给我,我们拥抱了一小时,他竟然还没有摘下那顶鸭舌帽。

你为什么总是戴着帽子?我锲而不舍。

没想过为什么。

那一刻,我是一个刚刚跟他拥抱了一小时的女子,我问他问题,他竟然那样不负责任地回答我,我觉得尴尬,他是不是觉得我说话太多?刚刚献出初吻的女孩,也许应该保持沉默。

他吻我的时候,我便知道,他不是头一次接吻,他很会吻人。

歌词真是你写的吗?

如果不是我写的,你刚才便不会让我抱,是不是?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他。

你这个人太计较了。

我觉得很愤怒,他会不会是玩弄我?因为我曾经批评他上课时看《龙虎门》。他故意要吻我,然后向其他人炫耀,证实我不过是一个容易受骗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话,我已经输了,我还留下g什么?

我冲出走廊,离开宿舍大楼,上了一辆计程车,车上竟然播着那首歌: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为什么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紧箍咒。

我和迪之在清吧见面,对于我终于和一个男人拥吻,她显得很雀跃,也许她觉得,以后我们可以有更多共同话题。

要查出来不难,我问唱片监制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欢他?

但我感觉到,他就是那个人。

迪之很快便查出来。

监制说,他常常戴着一顶鸭舌帽。

那一定是他。

好啊!你跟才子恋爱!他很红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词。

你跟林正平怎样了?

不要说了!他正在追求一个歌星保姆。

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吗?

是很漂亮,不过是个男的。

我目瞪口呆。

我质问他,他说,他也玩玩男人。

玩玩?我想吐。

我被人玩了。他是个玩弄女人的风流种子罢了。是我太天真。

你会回到邓初发身边吗?

我已经不爱他。

迪之没有流下泪来,她尽量使自己若无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爱情可以是游戏,她把那次玩弄当成是短暂的爱情,那样会使她好过点。

第二天上课,林方文进入课室时,仍然戴着那顶鸭舌帽,他坐在我身边,在我耳边说:

你应该已经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

我别过脸不去望他,心里却很快乐。

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笔记,没有看他的书。

今天为什么不看《龙虎门》?

新一期还未出版。

我给他气坏:你为什么看《龙虎门》?

好看呀!

那《花花公子》呢?

好看呀。

那《姊妹》呢?

我想多了解女人。

他把手伸过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

为什么要给你?

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缩回去。他应该多问我一次。

下课后,我以为他会约我吃饭,他竟然匆匆说了一句:我会找你!便跑回宿舍。

周末和周r,我守在电话旁边,地久天长,等待一个人的声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从其中一个同学手上拿到我的电话。可是,他没有找我。

星期一,我在课室外碰见他,故意不去望他。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饭吗?

没空。我说。

他的样子很失望,看来他不打算再求我。

哦,慢着,你说午饭?午饭我有空,我以为你说晚饭。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圆场。

我们长途跋涉去浅水湾吃汉堡包。

可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吗?他说。

你不知道吗?

你没有告诉我。

你没有去查?

他摇头。我常常以为,他喜欢我,该千方百计查出我的电话,那是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的表现。后来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那类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班上的人开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谈恋爱。他们也猜到,他是近r很红的填词人林放。

消息很快传到乐姬耳里,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说:

听说你跟才子谈恋爱?

我看得出她眼里的妒忌,她以为但凡出s的男人都应该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没有遇上她而已。

终于有一次,给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从老远跑过来跟我打招呼,我则特意不介绍林方文给她认识,我一定要捍卫我的初恋。

她是谁?林方文问我。

我的中学同学,很漂亮吧?我试探他。

他没有理会我。

我们常常那样斗嘴,他永远是爱理不理的,他只会对他头上那顶鸭舌帽坚持。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r,我们相约在卡萨布兰卡吃饭庆祝新年。我听迪之说,那里可以跳舞,所以当林方文问我想到那里度除夕,我便选卡萨布兰卡。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时,还没有看见他。驻场歌星倒数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欢腾,我气得一个人在哭。他会不会从此不再出现?

他在十二时十五分来到,安然无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离开。

他拉着我问:你去哪里?

你现在才来?我流着泪质问他。

我在录音室。

你忘了我在这里等你?

忘了。

他竟然那样回答我!我无法不承认,一直以来都是我一厢情愿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着脸冲出去,他在餐厅外拉着我,把一张歌谱塞在我手里:这首歌是我为你而写的。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支乐风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在你给我最后、最无可奈何的叹息之前,

会不会给我那样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乱?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因为你,我甘愿冒这一次险,即使没有明天……

感动是一座熔炉,烧熔我的心,出眼泪,即使用一双手去接,也接不住。

为什么要写这首歌给我?

他没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问题。

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欢愉,天的遥远地的辽阔,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里有一个男人,为我写一首歌。

他抱着我,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口。

我害怕你永远不会再出现!

怎会呢?他吻我。

新年快乐!他跟我说。

新年快乐!我说。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r,我们在海边等待r出。我渐渐了解,我正爱着的人,是一个很难让我了解的人。他会忘掉我在等待他,却为我写一首歌。听到那首歌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对我那样情深。他有本事令我快乐,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泪。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吗?我问他。

他点头,我很妒忌。

你有送歌给她吗?

他沉默。

r出了,你看。我拉着他的手。

是的,r出了,我和林方文会不会有明天?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

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这是不是林方文要对我说的话?他是个悲观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观的男人,她要用双倍的爱心来呵护他。她的喜怒哀乐,都由他c控。

但,即使没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个r出的男人。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录音。在录音室里,我第一次见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着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点作闷。

林放的情歌写得很好,能感动很多女人。林正平对我说。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称赞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写过很多情歌给其他女人?

我和林方文一起离开录音室的时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说话,大概是他的悲剧人物情绪又发作。

你跟林正平很谈得来吧?他幽幽地说。

原来他妒忌。我突然觉得很快乐,他妒忌我和另一个男人谈话,他不是一直都爱理不理的吗?

你妒忌?我试探他。

林正平不是一个好男人。他说。

我笑而不答,我当然知道,我装着无知,让他不放心。

嗨,你什么时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气再次向他挑战,你洗澡的时候,是不是也戴着帽子?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亲密,它没有一天离开你。我说。

他继续向前走。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后面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让我碰到他的鸭舌帽。

你跑得挺快。他说。

当然,我是女子排球队队员呢。我企图拉下他的帽子。

你好奇心太重。他闪开。

你为什么不肯摘下帽子?

我说过,我没想过为什么。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头顶有一个d,是不是?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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