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个兽人大爷作者:肉书屋
傍个兽人大爷第3部分阅读
来到了这个世界,无法选择的面对了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无法选择的情况下,能有这么一个人对自己,他还有什么好挑的?
林俊琪给自己开导了一番,伸手拉起诺恩的手掌贴到自己脸上,诺恩的手很大,几乎能盖住自己整张脸,手心热乎乎的很暖和,让人很安心。
诺恩开心的笑了,他抱起林俊琪坐到自己腿上,亲亲他的脸,捧着小小的棕毛熊,一边玩一边教他用兽人族的语言。
阿父说,要让小家伙每天都好忙,这样他就没空胡思乱想了。
林俊琪的日子充实起来,他早上起得很晚,有时候诺恩都已经打猎回来了,这个时候诺恩会给他擦脸漱口,然后将温在锅子里的蔬菜肉末汤拿出来喂给他吃。如果诺恩还没回来,林俊琪就自己擦脸漱口吃饭,不过没坚持几天,他就不肯起床自己动手了,醒了也不起来窝在被子里等诺恩回来。
诺恩非常喜欢照顾自己未来的小伴侣,这表示伴侣对自己的依赖和认可。当然,他觉得赖床等自己回来才肯起来的小家伙可爱的无与伦比,特别是用乌黑溜圆的眼睛巴巴的看着自己的样子,简直让他恨不得把小家伙揉到心里去。
起了床,吃过早饭,林俊琪还有个任务——喂小熊,他给小熊起了名字,一个叫哼哼,一个哈哈。诺恩给小熊煮了骨头肉末汤,林俊琪给哼哼哈哈的盘子里倒上一些汤,看着它们吃完,再一起玩上一会。比如把小熊拎着在原地转上几圈,然后放手让它走,可怜的小熊软着腿,走的东倒西歪还巴巴的往林俊琪身边跑;又或者在小熊身上涂点蜜,看着另一个小熊闻到味道把它推到在地使劲的舔,另一个死活站不起满地挣扎。
总之,林俊琪很恶趣味。
林俊琪玩的开心,诺恩就很放心,他利用这段时间整理家务,并把猎物处理出来。
等诺恩处理好食物,林俊琪就跟他出去活动活动,这几天他都跟着在学收集盐。这里有一种矮树,被太阳晒后会从叶子上分泌出一种粘滑的液体,把这种液体收集起来后放在水里使劲煮,就会有白色的丝状物浮起来,用布料将这些丝状物过滤出来,剩下的就是干净的盐水了,把盐水煮干或晒干就能得到盐了。
部落里一些守寡的、还没打算要伴侣的单身雌性或年老的没有孩子的兽人会专门做这类工作,300多人分工合作,捡柴、收集、过滤、煮干或晒干,把收集起来的盐包起来买给别人换取兽皮或食物。一包盐能用二十天左右,能换两只狮子那么大的猎物,一帮人一天能制作出200多包盐。
诺恩本来是来买盐的,结果林俊琪看着新奇,自己动手,花了几天折腾出了半包盐。
第13章
在部落里活动的时候,诺恩会顺带着利用身边的事物教林俊琪这里的语言,这段时间里,林俊琪的兽人语突飞猛进,现在不用比划,诺恩的话已经基本能听懂了。
只是依旧只能用单词说话,一句话说的跟破烂一样,可怜的要死。不过在诺恩眼里,努力用单词来描绘自己意思的小家伙,是那样的可爱啊!
到中午,诺恩就会带林俊琪回家,做上美味的烤肉,烤一些蔬菜或者煮一些汤,把林俊琪喂饱,逗上会哼哼哈哈,消消食,然后带着林俊琪睡午觉。
睡上约莫一个小时的样子,诺恩就会叫醒林俊琪,白天不能睡太多,不然晚上就会睡不着的。
下午的时间,诺恩一般会用来打磨保养一下他的打猎工具,这个时候是林俊琪一天中最兴奋的时候。
这里的狩猎工具一般是用猎物的骨头打磨成的,诺恩有把匕首,是用野兽的角打磨的,刀身狭长,暗青色,长约9分米,宽约6公分,略微有点小弧度,刀把上缠着||乳|白色兽筋,很漂亮。
林俊琪喜欢的不得了,每次都摸着刀不撒手,可这刀对诺恩来讲是匕首,对林俊琪来说就跟西瓜刀差不多了,又重又不方便带身上不说,还找不到东西砍,拿在手里忒手痒,每次诺恩打算收起来的时候,林俊琪就一脸的羡慕,这个时候诺恩会摸摸他的头,亲亲他的脸。
小家伙喜欢自己的匕首,诺恩不可能不知道,每次拿着自己的刀就一副要流口水的样子,可爱的不得了。
自家的小家伙爱好真是与众不同,居然喜欢这种东西。
诺恩特地猎了一只勾尾兽,准备给小家伙制作一把合手的匕首。这种动物的体型比较小,尾巴却很锋利,六只脚爬起来很快,不好抓,壳硬又没肉,最爱吃果子兽,诺恩抓了十只果子兽专门设了陷阱抓了一只。
勾尾兽的尾刺,色泽黝黑扁平,比一般的兽角兽爪之类的要轻,弯的弧度很小,从第一个骨节卸下整个尾刺,匕首的雏形就有了,用药水泡好兽筋备着,利用晚上林俊琪睡着后偷偷的打磨,诺恩对这个小小的比自己手长不了多少的小匕首很费心,力争将它打磨成一把漂亮的小匕首。
保养完匕首,如果时间还早,诺恩就带林俊琪和哼哼哈哈去村外围走走,快出晚饭的时候再回来做饭。
晚饭过后,天微微黑下来后,部落就会热闹一些,在珍宝村中间那块巨大的空地上,族人们会燃起几个火堆,烤着香喷喷的兽肉,在地上铺上洗干净的巨大叶子,摆上自酿的酒水和新鲜的水果,唱歌、跳舞,或者打架。
如果想找一个合适的伴侣的话,那就请去中间的火堆附近,如果只是单纯的想出来玩玩聊聊天什么的,那就只要呆在周边的火堆旁。
来参加聚会的多半是年轻的没有伴侣的兽人,已经结成伴侣的兽人就算来也只会呆上一会,他们更乐于忙着制造小兽人,而不是看别人乐,还有一些年纪比较大的兽人也常会来这里坐坐,聊聊天看看年轻人们的开心快乐,回味一下从前。
林俊琪很喜欢这里的夜晚,很热闹,洋溢着年轻人的朝气、老年人的安详,和大家对生活的热情。
在这里,他认识了不少人,例如烤肉非常棒的提提拉,他是个很年轻的雌性,会做很多事情,甚至能单独出去猎上一些危险性不大的小野兽,会自己收集盐,会织布,虽然不漂亮,但追求他的人很多,只是他似乎还没打算有个伴侣的样子,对前来献殷勤的雄性完全性无视。提提拉性格温和,他总是会放慢自己说话的语速,会认真听林俊琪用单词说话,对他偶尔蹦出的中国话很感兴趣,并学习了几个成语,烤上几串美味的肉请他吃,然后非常不客气的吃着诺恩给林俊琪带来的水果。
还有做衣服很棒的欧瑞,他也是个雌性,不过不是单身的,他的伴侣帮他去其他部落购买一些具有其他部落特色的布料、送别人定做的衣服的时候,他就会来这里玩会才回去。欧瑞长的很漂亮,第一个伴侣死在了几年前一次暴动的兽潮里,那次兽潮据说路过了两个大部落,几个小部落,大部落死了不少雄性,小部落完全覆灭了,是很严重的一次兽潮。欧瑞很乐观,性格很跳脱,经常会小小欺负一下林俊琪,像学林俊琪说话什么的,让他一头黑线。或者故意说话很快,让林俊琪需要想一会才能将话的意思捋出来,美其名曰锻炼他。正是有他在,林俊琪很快恢复了心态,眼见得一天天的开朗起来,乐的诺恩对他小小欺负自家小家伙的事都包容了。
凯亚是提提拉的追求者,和诺恩差不多高,总是带着一点点笑意,看起来又温和又稳重又憨厚,怎么看都是标准的老实人,不过这个家伙追求的很含蓄,他会专门给提提拉猎上一只味道不错的野兽,还有特地摘好的水果,处理好后让自己带到聚会上,找提提拉在的火堆坐下,把准备好的食物拿出来给大家吃,他有个正当理由保证自己不会因此被无视——他有个雌性弟弟,他每次让弟弟先来,拉着提提拉坐一起后,他才会带着食物出现,所以提提拉对他没有抵触,还会对他露出友好的态度。以此为契机,当提提拉偶尔遇上难题需要雄性帮忙时,第一个会想到的人就会是这个他潜意识里已经接受存在的凯亚了。只是凯亚的司马昭之心是周围人皆知了,提提拉竟还是没有发现,不得说,这还是挺有趣的事。
托凯亚的福,林俊琪知道了兽潮的意思,兽潮是指每年秋末,食物匮乏的时候,所有的野兽会进行的一次迁徙。食草动物需要去找有草和水的地方,食肉动物就会跟在食草动物后面使劲的吃,不管需不需要冬眠,他们都需要为即将到来的冬天储存好能量,迁徙的动物如果过于靠近部落范围的话,雄性就需要将这些动物驱赶开,同时,他们也需要在这次兽潮中猎取足够的食物以过好冬天。所有的食肉动物大量聚集的威力是恐怖的,当他们发现自己的食物和生命都遭受到威胁时,如果发生暴动,攻击部落的话,那就是后果很严重的事了,不小心的话很可能被灭族。
第14章
那年的兽潮就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导致的动物暴动,大量的动物从小部落直接踏过,被抵抗的兽人冲散了开,一部分野兽冲到了诺恩的部落,部落抽出一半的成年雄性阻挡,野兽们被杀的改了线路,雄性们也付出了100多人的死亡数。
瑞米是凯亚的弟弟,清秀的雌性,性格文静,唱歌好听。林俊琪听说话还可以,一听那带着曲调儿的字音,就基本不大翻译的过来了,那感觉就好似咱听周董的歌,明明念出来都懂,他一哼就只能猜出几个单词了,不过曲调倒是好听。
兽人族的乐器还是有几样的,比如各式大小长短的鼓,绷着筋的有点像竖琴、月琴、二胡之类的乐器,用金属片做出来的像梳子一样由短到长的扁片,用手指拨动后会发出有些微颤音的声音,这种乐器用兽人语来发音叫菠萝,还有三角铁,以及各式大小的铃铛,不过除了部落大型的聚会,这些乐器很少看到,瑞米会做竖琴样的乐器,凯亚会做很多种鼓,林俊琪去过他们家看过。
另外几种乐器是兽人偶尔带到聚会上看到的,他们把新谱的曲子弹给大家听,然后一帮人帮填词,有满意的就记录下来,林俊琪有幸观赏了一下兽人文字,杠杠叉叉圈圈点点外带一点象形文字,比当年在书上看到的甲骨文有点类似,又画得完全无法理解。
玛努、凯尔、罗西、拉菲、库洛几个是经常来这边坐坐的兽人,他们在这儿聊会天,然后会换个地方继续找人交谈,林俊琪跟他们不太熟。
虽说不太熟,但有两个人却必须提一下,这两个人……
呃,首先说下玛努,玛努是个难得只比林俊琪高了一点点的雌性,他看起来很秀气,皮肤苍白,偏瘦,总是一副软趴趴的样子,不爱说话,胆子小,没什么拿手的活,也不怎么会照顾自己,感觉有点楚楚那啥的,让林俊琪恍惚看到了林黛玉。
在那林俊琪的感觉里,这种软趴趴又不会照顾自己还楚楚可怜,看起来很需要一个强大强壮强健的人照顾的雌性,应该在这个社会很吃的开的。而事实上会照顾一下玛努的单身雄性还真的很多,他们会将自己的猎物最嫩的部分送给他吃,还会顺带给他摘点水果,甚至雌性都会对他比较照顾,会送件衣服或送点盐什么的。但也仅限于此了,雄性们会照顾一下他,却不会选择他做伴侣,因为他看起来不够强壮,很容易生病的样子,人也太娇小了,又那么瘦,很可能会无法生育出后代,相比之下雄性选择伴侣多半会挑选那种身体健康性格活泼点的。
让林俊琪吃瘪的是欧瑞的一句话“阿琪,知道吗,你刚被诺恩带来的时候看起来比玛努还要娇弱,怎么看都很不好养活的样子!我们都很担心你会回到密林的怀抱呢!”所谓回到密林的怀抱,就是死掉的美称。
林俊琪觉得有点儿难堪,他其实也是一爷们,虽说在这里被弱化了,可要说比林黛玉还要娇弱,这让他面子上有点火辣辣的。好在欧瑞后面的话让他感觉好了很多,他说:“不过现在好多了,人活泼了很多,而且还会新奇的游戏!”
所谓新奇的游戏,其实就是丢手绢,当年林俊琪在幼稚园玩过的游戏,现在教会了兽人们,怎么玩,就不多说了,相信大家都懂的。
另一个人叫拉菲,同样是个雌性,但如果把玛努比作林黛玉,那拉菲绝对是卡门,这位男士身材高挑,样貌俊美,一头飞扬的红色长发,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舞跳得很棒,眉眼狭长,四十五度角扬脸的时候眼尾会挑起,显得很妩媚,性格活泼开朗热情自信,又带着宠儿惯有的一点骄傲和任性,爱笑又爱闹,追随者在后面排出去一个加强连,可他偏偏对诺恩一片死心塌地。
认识拉菲和玛努是在同一天,也就是前一天的晚上。
那天在聚会上第一次碰面,拉菲鼻子扬的高高的,带着两个雄性兽人拉着胆小的玛努,挑着眼尾对窝在诺恩怀里的林俊琪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最后甩了一句:“看起来一点都不够健康!”
然后叉着腰做茶壶状对他留下宣言:“哼!就算诺恩喜欢你,但是只要你们还没有举行结礼,我就不会放弃的!哼哼,不要得意的太早,诺恩一定会发现我比你好的!”
说完甩着长发拉着玛努带着追求者扬长而去。
当时林俊琪完全没有反应过来这个一副傲娇样的男人说的到底是什么,倒是欧瑞凑过来取笑他被宣战了。通过介绍讲解,林俊琪算是间接认识了这两个特殊的雌性。
等一帮人围着火堆坐了好一会后,林俊琪终于将那段话翻译来,彻底黑线了。
也是那个时候,林俊琪才开始有了点危机感,什么都不会就算了,如果连健康都不能保证的话,那他真的是一无是处了。而且按照这边的择偶标准,他林俊琪的本身条件是那种不在别人考虑范围内的,如果不是诺恩把他当宝贝的话,这个部落估计就没人要他了。
林俊琪被打击到了。
当天一回去,林俊琪就给自己制定了一个强身健体的计划,每天早上早点起来,围金翼村跑跑步,还想着先不给自己定必须跑多少路,毕竟身体才好,还虚了点,跑到吃力了就停下来。然后等诺恩回来吃早饭,中午出去的话多走会路,也算是在一种锻炼。下午睡觉起来后跳跳操什么的,对了,可以让诺恩给自己搞个绳子跳绳。
这里安排的一套一套的呢,第二天早上睡到自然醒,睁眼一看,诺恩已经打猎回来了,看林俊琪醒了,一脸温柔扶他坐好帮他打理起来,穿衣、擦脸、漱口。
等林俊琪彻底清醒过来,自己都已经在吃早饭了。
于是早班计划泡汤,只能等明天了。
第15章
吃过早饭,喂好哼哼哈哈,诺恩带上一早整理好的上好皮毛,抱着林俊琪打算出门,林俊琪不乐意,硬是要求自己走,诺恩无奈,只好顺着他,拉着他的手出门。
这次诺恩打算带林俊琪去欧瑞家,眼见着小家伙一天天好起来,气色好了,性格也活泼了,闲着没事还会没事找事搞点麻烦了,诺恩原本只想把林俊琪的身体养好了的心思也开始转起来,摸着小家伙嫩嫩的手,看着小家伙翘翘的小屁股,诺恩心里就像有只小爪子在挠啊挠啊挠的他直痒痒。
想想自己也快60岁了,早该有个伴侣了,早些年没结礼的想法,也就没觉得有啥特别的,现在有小家伙了,不早点把结礼办了,迟早会把自己憋出病来。
今天就是带小家伙去做衣服的,他留了两张最大的白色金条纹的兽皮做被子用,这种兽皮是在他在密林深处居住的那座山上才有的动物,生活在有积雪的地方,身体庞大,力气也非常大,皮毛非常的厚,冬天垫一张在床上,再盖一张当被子,小家伙就不会觉得冷了。
做衣服用的皮毛是他这几年积累下来的漂亮兽皮,除了够漂亮还很轻便和温暖,比如说五十多张果子兽的皮,还全是纯白的,他现在抓果子兽都抓出经验来了,还有金色的,毛尖泛白,如同洒满雪花一样的皮毛,还有黑白两色相间的、火红色的、金棕色的,各色的皮毛他都准备了不少,于是背起来就是一个超级大的包袱,看起来相当壮观,他可想好了,结礼上拿出来的皮毛一定要够多够漂亮,让所有人都羡慕一下他家小家伙。
林俊琪不知道诺恩打的什么算盘,只是一心儿颠颠的看着他后面那个包袱,就怕它掉下来。可事实证明,他根本不用担心诺恩,能把自己顾好就阿弥陀佛了。
平时诺恩爱抱他走,所以一直也没啥概念,真正轮到自己走了,才发现自己走两步的路诺恩只用走一步,诺恩倒是有耐心放慢脚步跨着小步陪林俊琪走,可往常诺恩走二十多分钟就能到村口的路,林俊琪花了一个小时才看到村口,虽然很想给自己争口气,可长时间不运动的身体吃不消了,两条腿跟灌了铅似的重,脚底板也一着力就疼,到底撑不下去了。
旁边诺恩一看自家小家伙累的有点呛了,伸手将人捞了起来抱着赶路,速度一下子成了刚才的四倍。
林俊琪明白了,怪不得只要走的路远点,基本上都是雄性抱着雌性走,原来是马力不同,为了节省在路上的时间来的!
欧瑞住在珍宝村,这个村里住的多半是做点生意的,方便大家交易,便聚集在这个村居住了。
没花多久,欧瑞家就到了,门口有个兽人挑了两大筐的东西在和欧瑞说着什么,等诺恩走到门口,那兽人的交易也完成了,将几个红色的叶子钱币丢进箩筐,咧着大嘴走了。
筐子里是些黑克的圆形果实,一个有自己两个拳头大的样子,顶端有点尖,裂了一条细缝。林俊琪没见过这种果子,有点好奇。
欧瑞向两人挥了挥手,“快来,怎么现在才到,等你们很久了。”顺便指挥丈夫丈夫布鲁把两筐东西抬回家。
欧瑞家很大,有个很大的院子,院子里晒着不少皮毛,院子左边是居室,右边是欧瑞的工作室。
一直以来林俊琪就觉得这个世界的人文明程度已经很高了,他们会自己纺纱织布,会用金属制作一些日常用具,还能看到一些简陋的陶器,不过他们对这些东西的需求并不高,制作出来的东西都是生活中的用品,比如陶器是用来腌制和盛装食物用的各式碗罐坛子之类的,金属用来制作钱币、锅子、剪子、火钳子、针之类的东西,连武器都甚少制作,比起金属武器,他们更喜欢把野兽身上的武器制作成自己用的武器。布料一般都是麻料的,有的比较细腻柔软,有的比较粗糙,雌性穿的一般都是皮毛,只有夏天才会穿这种相对比较粗糙的麻料衣服。
这里很多在生活中需要的东西都出现了,但还有一些东西,比如纸张,林俊琪就没看到过,还有蚕丝,其他什么的,还有待继续研究发现。
这里的食物以肉食为主,蔬菜之类的一半都是村子附近野生也长的,果子是从林子里摘的,他们不兴耕种养殖,倒跟印第安人有些类似,到冬天就囤积足够的食物,靠这些东西熬过去。
这个世界毕竟跟地球不一样,光是动物植物就是一个很大的区别,还有可以驱虫的动物的眼睛,诺恩家晚上照明用的珠子据说也是动物的眼睛,不过必须用药物将眼珠封起来,防止在空气中腐烂。用来做窗户的材料,有的是大型甲克虫类的蜕,有的是昆虫的翅膀。
林俊琪在这里住了这么些时候,光是诺恩的家都还没研究透,越是研究,越是觉得自己似乎可以做点什么,省的天天那么无聊。
话题扯远了,回归正传。
诺恩把带来的皮毛下,欧瑞一边清点一边表示着自己的惊叹,他算了一下兽皮的多寡,给列出了一个清单,斗篷两件,衣服五套,大衣三件,帽子可以做三个,靴子五双。
确定好可以拿衣服的时间,欧瑞带着林俊琪逛自己的工作室,工作室有三件,一间堆放着各种杂物和布料,另一件全是皮毛和成衣,中间一间是欧瑞做衣服的地方。
做衣服的地方堆着剪刀和一些皮毛碎片,还有不少的麻线和扎在一个兽皮团上的几根针,然后就是一张大桌子一张椅子。放成衣和皮毛的地方也没什么稀奇的,这里的衣服都是差不多的款式,皮毛也没什么好看的。
放杂物的的那间就有趣一些,里面堆放着很多刚才看到的那种果子,布鲁正在用一个薄薄的金属片塞进果子顶端的裂缝里,然后一拧,果子就开了,露出里面白色的一大团东西。
林俊琪对那很眼熟,凑过去捏了个扯开一看,乐了,这个不就是棉花嘛!不过这个棉花的样子不一样,要大很多很多,棉花中间团着一个果实,把果实抠出来就是一大团棉花,欧瑞告诉他,这个是塞在细麻布料里,垫在兽皮下面当床垫用的,林俊琪很感兴趣,也要了一床棉花被。
第16章
两人在欧瑞家吃了午饭才回来,一进门,哼哼哈哈就凑上来呜呜的叫,诺恩去厨房给两个小家伙搞吃的,林俊琪就坐在院子里一边戳小动物玩一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