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重生之沉云夺日作者:肉书屋
耽美重生之沉云夺日第11部分阅读
验过了,许成宏那头上的根本是两处伤,受的那致命的伤还早了近两个小时。警方也在另一个楼房巷子找到了血渍,证明是许成宏的——”
徐警长看了看程辰凶狠的眼神,扬声说:“今早——今早就收到消息了,那个杜宜芯昨个儿在新区一所楼房里烧炭自杀,还留了封遗书,把犯案过程都解释清楚了,连真正的凶器都找到了!”
什么……?
程辰整个人一震,睁大了眼,嘴里喃喃:“不……不可能……”
“你说……芯姐死了?芯姐死了!不可能!不可能——!!”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有点晚了……
挨着胃疼更新……
颤颤地抬手……怎么我觉得我勤劳了,留言反而却少了呢……
第八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第八回
李玲是我在大学时期的学妹,换句话说,也是王筝的学妹。
她是个看去有点少根筋的女孩儿,性情也很天真烂漫,和她选修的专业不太符合。李玲整个人完全让人感受不到一点凌厉,不过做起事来还算是一板一眼,嘴巴却是个管不住的。
算起来,李玲应该就是我在大学时期少数的朋友。
至于是怎么认识的,我记得还挺清楚的。
似乎是在一个交际舞会上,我收到请帖的时候,上头标明的是变装舞会。其实,大学那几年,我很少受到这类的邀请,估计是我这个人太沉闷,不管再怎么健谈的人,和我总说不上几句话,就会饶头绕开。
变装舞讲究的是新奇的打扮,我平时没什么娱乐,看到这份请帖,心里有点跃跃欲试的,还翘了两堂课,去找了些样本,最后把自己扮成了南瓜人,顶着一顶南瓜帽,一身橙红色的长袍,还带着一个南瓜杖子。
到会场的时候,才踏出计程车,我就僵在那儿。
所有人都穿戴整齐华贵,这哪里是变装舞会的打扮。当瞧见一群人围在一块儿窃笑的时候,我才醒悟过来。戏弄这种事情,似乎是不计年龄的游戏,而且多得是人乐于此道。当时王筝也在会场,皱着眉头瞧了过来。
那两年他对我基本除了冷言冷语,就是没什么好脸色,看见我这模样,明显是恼火了起来。
我觉得那是因为我丢了他的面子,毕竟再怎么说,大家眼里我就是王筝的小跟班,我这幅样子,摆明就是给王筝难堪。
正当我打算直接回头离开的时候,一个女孩儿突然过来挽住我的手。
她也是一身稀奇古怪,头顶上是一大朵的向日葵,手边还抱着一个向日葵种子的装饰,看过去很是滑稽。
她裂嘴一笑,我还记得她说:『南瓜兄,太不够意思了,自己先来了怎么不带着我!』
『今晚的最佳拍档奖,一定是我们的!哦耶——!』
然后举起我的手,大声欢呼,颇有一股要征战千里的雄伟气势。
那晚上,我们两个人拿到了年度烂苹果大奖,场面很是壮观,几乎是众望所归。
毕竟一个向日葵和一个大南瓜一起跳华尔兹,本身就是幅很冲击眼球的场面。
李玲毕业之后,来到任氏工作。
李玲实际上很能办事,能力和其他人比起来,也算得上是顶尖的了。她当年还是靠着奖学金念完大学,虽然鬼点子多了点,却很是刻苦耐劳,在王筝身边干活最合适不过。
李玲一直都是个很精神的人,老喜欢做梦,乖仔出生那会儿老说自己也要生一个。
两个月后,她还真嫁了人。
一年后,她也生了个女儿。
李玲的丈夫在房地产公司上班,我见过几次面,看过去很是斯文聪明的人。
李玲那会儿挺着大肚子坐在我办公室里的沙发上,说:『总裁,我们就结个娃娃亲,我这照过了,是个女娃娃,左看右看,以后准是个绝——世——大美女,配你家那位小公子儿,不过分吧?』
我告诉她,这事儿得我儿子自己做主。
李玲整个人一蹦,那可不好,肚子一疼,女儿就这么生了。
产后,李玲弱弱拉着我说,看看你媳妇儿,是不是绝世大美女——我当时候让她吓得三魂七魄去了大半,当下急急点头。于是,就这么把儿子卖了。
我曾经觉得……
李玲能补缺我所有的遗憾,因为我永远没有她的那份勇敢。我得不到的,她能争取到。然后,我们会一起共享那份快乐。
李玲喜欢穿着长袖衬衣,她以前喜欢穿着裙子,也换成了长裤。
脸上的妆化得越发浓厚,我曾经开玩笑地说——脖子和脸快成了两种颜色。李玲却一句话也没回,脸色大变。
后来,李玲突然在公司里昏倒,下身还留了血。
我赶紧送她去医院。
医生出来的时候,看着我的眼神有点怪。他问,你是她先生?
我还没回话,医生就捏了捏眉心,说,这夫妻之间有什么问题,也不能动手,妳太太她压力太大,肚子里的孩子保不住了。
我一怔。
李玲侧躺在病床上,微微蜷缩着。她身上换上了淡色的病人服,脱去了伪装,整个人显得单薄无助。
我坐在床边。
她说——总裁,这算不算病假?
我点头。
她说——不用补请假信吧?
我点头。
她笑了笑,手上是满满的伤痕,额角脸角也有些青肿。
她说——总裁,你回公司吧,现在公司里状态有点紧张。
我抓着她的手,摇了摇头。
她顿了顿,又说——他其实对我很好的……最近景气不好,所以才……
——总裁,你不要再管我的事情了。
——我不想让你看见我这模样。
李玲和我渐渐疏远也是后来几年的事情,一直到后来,我们能坐在桌子面前好好谈话,是在公司出事那段时候。
李玲是给我交辞职信的。
她的女儿豆豆已经五岁,很是漂亮可爱,铁定能长成绝世大美人。
李玲说:『人生中的一些画面,是时间冲淡不了的。往往,消磨的只有那一瞬间的感动。』
『总裁,你还记不记得我们见面的时候。』
『我家里穷,爸妈早年连公民权都没有,家里几个姐姐都送给人养。我爸要把我送走的时候,我抱着他的腿,跟他保证,我一定会有出息。』
『我很努力念书,还做兼职,后来好容易靠奖学金上大学,但是没什么人看得起我,我交不到什么朋友,因为我一有空就去打工,赚来的钱,大部分的寄到家里,我可以一个月都只吃面包,把一点点的钱省下来……』
『后来我收到一张请帖,那是我第一次收到请帖,是变装舞会,我从来没参加过什么酒会。我想,哈,这次我终于能去了。既然是变装舞会,衣服我能自己裁,我有好多好多点子,一定可以做件最出色的衣服……』
我苦笑着。
李玲又自顾自地说:『结果呢,才知道是让人耍了。很多人都看我闹笑话,我差点哭出来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另一个傻子。』
『他是一个瘦瘪瘪的南瓜,站在那里,显眼的不行。』
『后来,我和南瓜一起跳了一整晚的舞,虽然没有拿到最佳拍档奖,可是我们也拿到了一个奖项,虽然大家都看我们的笑话,我还是很开心。』
李玲看着我,突然小声地说:『其实我有一个秘密。』
我凑近她。
她神秘地看了看四周。
『南瓜兄跳舞的时候虽然很帅,可是跳得实在不怎么样,我的脚都快被踩烂了。』
她噗哧一笑,就像回到了当年。
我也不由得笑了起来。
然后,李玲垂了垂眸子。
『总裁,那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公司出了这么大的事,总裁知道,是谁在幕后操控的么?』
我……即使心里有底,当李玲说出来的时候,我还是觉得周身冰冷下来。
——是王筝。
王筝。
我难以自制地抚了抚额,尽量克制全身的颤抖。
但是,李玲的下一句话,终究是打碎了我对这一切仅剩的信任。
『总裁。』
『是我把公司的商运资料,提供给总经理的。』
李玲喝了口咖啡,时间就像是停止了一样。
她别过眼。
过了很久。
李玲回头看着我,语气很轻。
总裁,对不起。
总裁……真的、真的很对不起……
豆豆他爸没了工作,总经理许诺会给他一个管理的职位……
总裁,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
对不起。
真的很对不起。
真的很对不起啊……
豆豆拉着她,说——
妈妈别哭。
妈妈……别哭。
那应该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李玲。
后来,我只看到一盅骨灰。
——到底发生什么事,怎么想不开就直接走了呢……
——就是……吞下一整瓶的药,唉——老公也没什么用,只会打她,看样子也是撑不下去了,才想不开啊……
——可怜啊,剩下一个女儿。
豆豆拉着我的袖子。
『叔叔,妈妈在哪里?她说要给豆豆绑辫子的。』
『叔叔,你怎么了?』
『叔叔羞羞,叔叔哭红鼻子,叔叔羞羞——』
芯姐的葬礼,是程家帮忙操办的。
芯姐举目无亲,又牵涉了凶杀案,葬礼也只来了寥寥数人。
遗书有两封,一封是投给警方的,一封是给程辰的。
程辰让我念给他听,他说,他书没好好念,很多字不认得。
我一字一句地念。
不断地循环。
最后,程辰把信握在手心里,揪成一团。
程辰说:“那天……我去找芯姐,胖仔,你记得么,要走到芯姐住的那栋楼,要过一个巷子。”
“就是在那个巷子,我看见……芯姐坐在地板上,衣服都是血,手上拿着砖头……许成宏那个混蛋就躺在那里……”
“芯姐她……很爱那个混蛋——我不明白,芯姐为什么这么傻……”
“我早该知道的……我早就该看出来的……芯姐她受不了了,早就受不了了!许成宏那个混帐是活该,为什么连芯姐也要搭进去!为什么!为什么!”
我抓住他不断捶打着自个儿头颅的手,程辰哭得一塌糊涂,他靠在我的肩上,泪水打湿了我的肩。
那股重量……沉重得有些难以负荷。
我说:“让芯姐好走吧,看你哭的,芯姐躺在里面,听到了又要伤心的。”
程辰点头,泪水越擦越多。
灵堂前摆着芯姐的照片。
程辰说,那是芯姐最漂亮的照片,是结婚的时候拍的。
身上是水蓝色的晚礼服,漾开的笑容,明艳动人。
我突然有些哽咽。
这样美好的人,真的不在了。
曾经有人为她们建筑美丽的梦,然而,却也是同样的人,粉碎了她们的梦。
不管是芯姐,还是李玲。
芯姐的事情过了也有半个月。
一切似乎都归于平常,程辰还是改不了有点吊儿郎当的性子,不过骨子里总还是有些变化的。
程伯伯曾经找过我谈话,说得也是关于程辰之后升学的方向。
程伯伯的语气里透着欣慰,说:“那小子做的最对的事情,就是有你这个朋友……祺日,程伯伯就拜托你,多多看着他。”
程辰和我填了一样的志向,法律系。
我很是意外。
虽说这对程辰而言是个远大的目标。
不过,我认为,神迹总是能够在一定的时候彰显的。
比如,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神迹。
结束了将近两个月的考察,白君瑞总算要带着舒媛回去美国。毕竟是任氏的贵客,任老太自然少不了又摆宴,把华人的好客发挥到了极致的地步。
这个送别晚宴定在国际酒店,去的人自然不少,多得是商界政坛名流。
任三爷理所当然地以不适为由缺席了,分家和王家的人倒是来了一个不少。
任老太和任三爷的冲突也不算是新鲜事,早有耳闻任老太积极地召开董事会议,若两个人真的对上,任老太毕竟还是任氏名义上的董事长,任三爷即便大权在握,难免还是有些劳累。
白君瑞是今晚的主角,和我打了招呼,就又让人支走。他又是一身白色西装,温文儒雅,双眼却是一如既往地凌厉,俊逸帅气。
说实话,白君瑞确实是个不错的朋友,也是个从商的料子,做事从来不会让自己吃亏,要不是碍于性向问题,该是舒伯伯的理想女婿。
舒媛今夜打扮的很是妩媚成熟,又带了点属于少女的俏丽和娇美,和王筝站在一块儿,仿若一对璧人,再是合适不过。
王筝看去脸色倒是不好,想来是最近学习紧张,大考在即,再加上社团的事情,又得哄着舒媛,总是有些□乏术。
这些时候我都回到主宅住着,平日也故意避开王筝。
他现下不时地往我这方向看来,眼神着实有些吓人。
今晚估计是躲不过了。
王筝找到了空档,风风火火地往我这儿走来,我总觉得凉飕飕。王筝手里拿了一杯葡萄酒,示意我到外头。
王筝咬了咬唇,拉下脸说:“我……我有话和你说。”
我顿了顿。
说实在话,有时候我还真不知道怎么拒绝王筝,尤其是他咬着唇,一脸委屈的时候。
总感觉我欠了他似的。
想想……还真让人憋屈。
阳台的景色极好,是个适合调情的处所,我怎么看怎么心凉。
王筝这些年生得越发漂亮,五官渐渐成熟,和上一世一样,整一个祸害。
“你最近……好不好?”王筝有些窘迫地别过脸,又说:“我从我爸那里听说,你又扯上了麻烦事。”
我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王筝毕竟不知道详细的事情,我苦笑一声,说:“还挺好。”
“你——祺日……”
“你以后要修读法律,是不是?”
他的口气扬了起来,我当下皱了皱眉头,这事儿没几个人知道。
王筝有些阴沉地接着说:“奶奶不会肯的。”
我微微叹气,冷风吹得我的头有些晕,“我……先进去了。”
我走没几步,王筝猛地扬声说:“我——我就要去英国了。”
我怔了怔,下意识道:“那……那是好事啊。”
“好事?你觉得那是好事?”王筝蓦地急道:“任祺日,你难道没有其他的感觉?你觉得我要离开……这里到英国,是件好事?”
我顿时语塞,王筝咬着下唇,猛地走来扯住我的手,说:“祺日!我知道你一定是生气我那天……我——”
我如遭雷击地甩开,王筝退开一步。
“那天的事我早就忘了,你……王筝,出国念书是件好事,我知道你有些不安——”
王筝猛地抬眼瞧着我,慢慢地扬起苦笑。
他深吸一口气,喃道:“你什么也不知道。”
“你就是这样,把人耍得团团转。”
不等我回话,饮了口手里的那杯葡萄酒,然后递给了我。
“任祺日。”
我迟疑片刻,便也接了过去,仰头饮尽。
末了,我抹了抹嘴角,轻声说:“王筝……”
我咽了咽口水,“我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