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的秦远是看着凌飞絮执掌凌氏大权的,凌飞絮对凌氏的付出、对她那些所谓亲人的压制秦远都是看在眼里的。如今的凌氏一片混乱,凌飞絮为什么毫无反应?从恢复记忆以来,秦远一直没有单独的去见过凌飞絮,一方面是凌飞絮忙于各类事情,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凌飞絮。他想告诉凌飞絮他爱她,一直都爱,却害怕这一世的凌飞絮已经不爱他了。而且,他不知道凌飞絮有没有前世的记忆,甚至不知道凌飞絮有没有看到那些他和凌飞雪的照片。秦远甚至在想凌飞絮若是看到了照片会不会吃醋,为什么不来质问自己?若是能来质问自己,那么自己就可以解释,可以告诉她我爱她了。
秦远一直告诉自己凌飞絮还是爱着自己的,即使订婚之前凌飞絮对自己说这只是一场假订婚,可是在秦远的心里,凌飞絮早就是自己的妻子。她对自己的所有冷漠不过是还不知道自己是爱着她的,只要她知道了,她就会回到他的身边。
就在秦远还在纠结着要不要去看凌飞絮的时候,远在海岸另一边的有人已经下定了决心。
灿烂的朝阳跃出海平面,早潮的声音伴随着咸湿的海风传入房间,hk的黎明难得的宁静。少年懒洋洋的坐在椅子上,晨曦照亮了他精致的脸庞,本就魅惑的凤眼里射出比朝阳还要明亮的光芒。
一贯早起的苏行推门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他知道少年从霍青离开就一直坐在这里,整整坐了一晚上。现在看来,他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
果然,霍征帆对他说了这么多天来的第一句话:“我要回h城。”
多日没说话,少年的声音带着点不正常的嘶哑,却字字请晰,无比坚定。而苏行也没有丝毫意外,笑笑就说,“好,我派人送你。”
苏行的声音带着不出所料的笃然,霍征帆不由得皱皱眉,却出乎意料的没有拒绝苏行的帮助。如今的c国怕是布下了天罗地网等着抓自己这个试验体二代,没有苏家,自己怕是连岸都登不上。
秦远还是来到了凌家,那栋带给他无数回忆的白色建筑,却发现那里多了很多人。凌飞絮的身边一直是有霍家的保镖的,那些人秦远也不认识,可是现在多出的这些人却让秦远隐隐觉得不对。这些人都有着看似普通,甚至是一转身就会忘的长相,眼神也没有霍家人的锐利,似乎是温和随意的,有一个人在听到他的名字后甚至调笑了句,“原来是凌小姐的小未婚夫”。可是这份随意却让秦远肯定了他们不是霍家人的事实。霍家的保镖永远是整齐的黑西装,除了汇报工作都没人能听见他们说话,但随时瞥过来的视线又带着无比的高傲与冷冽。霍家有多讨厌秦远,秦远心知肚明,他们和霍征帆是一样的,总觉得自己这种比一只兔子强大不了多少的存在根本配不上枪械、阻击得到霍月笙亲自指导的凌家大小姐。这样的调笑,若是能出自霍家人的口中,那么天上就该下红雨了。
还没等秦远想明白那些是什么人的时候,他就看见了凌飞絮。凌飞絮从楼上缓缓走下来,似乎是刚刚睡醒,已经瘦得不成样子。两辈子也未曾如此瘦过的凌飞絮让秦远心疼的想马上将她拥入怀中。可是还没等他有所行动,凌飞絮一句话就把他钉在了原地。
“你来做什么?”凌飞絮的语气冷冷的,眼底深处燃烧着不正常的光芒。
秦远不由得怒从中来,凌飞絮总是能一句话就挑起他的怒气。我来干什么,我是你的未婚夫,你的丈夫!你凌飞絮怕是从来没在乎过我秦远吧,有事从来就没想过依靠我秦远!
忍了忍,泰远还是温和的说:“最近凌氏股票被抛售的事,你是怎么看的?”
凌飞絮却笑了,那笑容在秦远看来无比的讽刺,“这关你什么事?还是你那无时无钊不在想着吞并凌氏的爷爷让你来问问我还有多少股票可以卖?他要接手?”
秦远一瞬间简直不敢相信,“这些股票是你卖的?你疯了!”他一直以为凌飞絮是在乎凌氏的,那毕竟是凌阳的心血!他也一直笃定着,就算是为了凌氏,凌飞絮也一定会和他结婚的。可现在,他听到了什么?凌飞絮竟然要卖掉凌氏,那等于是毁掉凌氏!她要做什么?切断两人间仅剩的联系吗?跟奥本海默远走高飞么?!她为了奥本海默连凌氏都不要了吗?
“凌飞絮,我告诉你你休想,有我秦远在的一天绝不会让你这么做!”秦远几乎再次陷入前生看到奥本海默带走她遗休那一刻的绝望,差点吼出来。可是话到嘴边他又咽了下去,如今的他似乎没有立场这么说。
可是凌飞絮还是被他激怒了,看着他的眼神宛如看着一粒尘埃,“我就是疯了也轮不到你秦大少爷关心。小娟,送客。”
送走了秦远的凌飞絮回到楼上,躺在了洁白的床上,却再也无法入眠。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缓缓起身,给田晶打了一个电话,“田姐姐,明天把那些股份全抛了吧,不管是什么价格。前面卖出去的那些钱,都转到你的名下吧,算是我替我爸爸谢谢你这么多年的认真工作。”
田晶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却仍是回答:“是”。
不问不说一直是做秘书的规矩,田晶从来不自作聪明的给老板什么建议。不过她也知道大小姐这不是要退出凌氏的经营,这是要毁了凌氏啊。但这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前期卖出的股票数量虽然不多,价值却很高,那些钱比当初凌阳留给凌飞雪的还要多,足够保证自己和孩子优渥的生活了。
夜幕渐渐的降临,风呼呼的吹响了凌飞絮的窗帘,天气预报说明天h城要迎来一场台风。而这个夜晚注定了是暴风雨来临前最后的平静,明天,h城甚至整个c国的经济都要迎来一次地震。
而在这个晚上,霍征帆也回到了这个明明没有离开多久,却恍若隔世的h城。
重生之十年第一百八十章归家
路灯总是昏黄的,这点估计全世界都是一样的。可是走在小区空无一人的小道上的的霍征帆,听着自己的脚步声,却觉得这路灯的光芒格外的熟悉。似乎还曾看着这样的灯,想着会不会有晚归的人呢。没想到,如今真的有晚归的人,是自己。
那是什么时候呢?霍征帆难得有感性的时候,能看到路灯想到归人,一定是无聊到极点。霍征帆慢慢的停在了路灯下,从裤兜里掏出烟,点燃,就像以前无数次怕凌飞絮发现自己抽烟躲出来时一样。霍征帆一边缓缓的吐出烟圈,一边想,那时候的自己抱着她不敢睡也不敢动,只敢看着窗外的路灯。真是好傻,却傻的那么美好。若是有可能,霍征帆真的不介意就那样傻一辈子的。
霍征帆不可能回夜色,凌家更是去不得,他回了当初凌飞絮买给她的三居室。自从凌飞絮搬回凌家,霍征帆也没有回过这里,他总是固执的认为没有了凌飞絮的气息,这个房子冰冷得可怕。可是没想到,这里竟成了他现在唯一的栖息之地,就像凌飞絮,成了他如今唯一的信仰。
楼下的防盗门可以用密码打开,楼上的却只能用钥匙,霍征帆身上自是不可能有钥匙的,好在,凌飞絮曾经将备用钥匙压在了门口的地毯下。霍征帆一边用钥匙开门,一边回想。“这样,我不在的时候,你也不会被锁在门外了。”她似乎是这么说的,带着点宠溺的表情。
可是,飞絮,你才是我归家唯一的钥匙啊。
我生本无乡,心安是归处。
这个房子张经理一直有派人打扫,所以并不脏,一切还保持着主人离开时的模样。霍征帆大步
穿过客厅,走进某个房间。这个房间曾是杂货间,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杂物,后来凌飞絮搬进来就给清空了,为了给凌飞絮做一间琴房。隔音板都已经钉好,琴凳也已经准备好,可是钢琴还在运来的路上,那个弹钢琴的女孩就离开了这里。
霍征帆没有管自己满心的酸涩,他卸掉了墙角处一块不起眼的隔音扳,从里面缓缓地摸出了3把枪。
就像有凌飞絮的地方一定会有钢琴一样,有霍征帆的地方也一定会有枪。当初凌飞絮搬来的时候张经理把那些明面上的枪械全部运走,有一些却在装隔音扳的时候被霍征帆藏了下来。年少时的爱恋,总是让我们不自觉的将本性隐藏起,只留下我们认为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在爱人的面前。霍征帆的爱无法说出口,所以他总是扮演者乖弟弟的角色,将自己所有的冰冷、暴戾和嗜血埋藏起,希望凌飞絮看不到。而渐渐的,似乎是扮演的太久,霍征帆也开始将自己当做一个普通的少年,一个成绩不好的高中生,那些枪械和那些普通模型一样,沦为了玩具。知道这种自欺欺人的平静,被一次次打破。
好在,这些枪不是真的玩具,虽然比不上那把丢在沙漠里经过特别改造的,却也是世界一等一的武器。
将枪藏好,霍征帆将自己埋入柔软的床铺,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没有人知道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入眠了,在苏家的时候,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问,闭上眼睛,还是睡不着。如今,回到了这个有她的地方,呼吸着和她一样的空气,霍征帆的心终于慢慢的平静下来,进入了梦乡。
梦里,满满的也都是她。
而此刻的秦远,却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去见霍月笙之前凌飞絮还在猜测过秦远会不会也是重生的,不然怎会对小雨那么好。可是去过塔克拉玛干之后她觉得那些都不重要了。是与非,有那么重要么?不管有没有前世的记忆,秦远和她已经是陌路,无爱亦无恨。
而秦远最害怕的就是凌飞絮的“陌路”,他跨过了生死,重活了一世,求的不是凌飞絮的“陌路”,而是两个人的相守。他有太多太多的不确定,所以他只能把握好她和凌飞絮的每一个羁伴。他希望一切可以顺理成章的发展,凌、秦两家合作,需要联姻,而他娶了凌飞絮。
唯一的不同就是他会对凌飞絮很好,他们会有一个孩子。女孩子凌飞絮一定会叫她弹钢琴,而他一定会给她买最好最漂亮的衣服,把她像公主一样宠着。而男孩子他一定要教他担当,父子两个共同守护着他们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女人。这些是他午夜梦回时无数次构想的未来,那么美好,他根本无法放弃。
秦远本就是一个偏执的人,认准的事情谁都无法改变,同时他也是一个再自私不过的人,他认准凌飞絮是他的妻子,不想承受失去的痛苦。他就一定要拽着凌飞絮,不管他给的幸福是不是凌飞絮需要的。
如今,凌飞絮,你不要想那么轻易的脱身。这是秦远最深的执念。
夜晚再漫长,也有结束的时候。虽然由于台风的侵袭h城的太阳并没有高挂天空,可是对于大数人来说,忙碌的一天又开始了。
那时候互联网和电脑还没有大范围普及,炒股的人仍是会集聚在股票大厅里,区别只在于散户拥挤在楼下大厅,看着大屏幕上红红绿绿的数字,排队争抢有限的几个窗口挂单,而大中客户则会在楼上,有一个专门的位置,用电脑操盘。
早上八点五十,距离开市不足十分钟的时候,大家都在等待又一天的股市拉开序幕,这个时间是股票市场人最多的时候,大家都懂的,一早就会奠定一天的格局,赚钱要抢占先机。特别是连续几天涨停的凌氏,不知道能不能给大家带来惊喜,甚至很多散户已经桂上了很高的价格,打算一开盘就买进。
果然凌氏以极高的买盘,极少的换手量在一开盘就涨停。凌氏的股票持有者开心极了,开盘时就涨停横盘,这意味着这只股票肯定会继续涨下去的。
可是这份乐观在下一秒就灰飞烟灭。因为不知从哪里来的巨额数量的凌氏股票一下子砸进了市场,和如此巨大数量的卖盘相比,那所谓的极高的买盘不过是沧海一束。根本无法阻拦凌氏股票价格的下跌,凌氏瞬间便跌停。散户疯狂的去抢交易商口,挂单买入的要撤单,持有凌氏股票的要清仓,整个h城,不,甚至整个中国的股票交易所都陷入了疯狂。
凌家人本是不太关注凌氏的股栗的,本来么,像他们这种大股东,股份又不会卖,价格时高时低根本与他们无关,他们只需要关注凌氏百货有没有嫌钱,年底有多少分红就是了。可是这几天大家都在收购凌氏的股票,他们每一个人也都梦想着能多拿些股份,所以他们都在第一时间看到了凌氏由红转绿的刹那。
与散户不同,他们手下的人接到的命令是有多少买多少,可是如此数额的凌氏股份,早已超出了他们所有人的范围!凌琪马上打电话给董事会的常任理事,可是董事会的人也在找人想要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么多的股份怎么可能流入市场!即使是董事会成员想要退出,一般也是和其他董事商讨,将自己手中股份私下转移到其他人手中,根本不会这样不管不顾投入市场的!这是要干什么!这……这简直是要凌氏下地狱!
只有凌烟第一时间想到了该是凌飞絮做了什么,这些股票只有凌飞絮手头才有,其他的董事想联合起来用抛售的方式毁掉凌氏也绝不会做的这么坚决,这种杀敌一万自损八千的方式只有那个不管不顾的疯丫头才敢,想起凌阳葬礼上凌飞絮拿出的那把枪,凌烟到现在都在后怕。
其他的董事会成员虽然没想到凌飞絮会自毁城墙,却也在第一时间打电话到凌家。虽然凌飞絮还没有入主董事会,可是她毕竟是第一大股东啊,出了这样的事情,只有她站出来了才能彻查。可是他们发现,任何人都找不到凌飞絮。
打电话?电话早就被凌飞絮切断了。
去凌家?霍家的和国安的人在距离凌家还有3千米的地方就把他们拦了下来,请他们回去。
甚至请出了凌家现在最老的老太太,却也没能接近的了凌家那栋白色建筑。那座层层苍翠掩映下的白色房屋,就像水中月镜中花,美的如此真实,却无人可以触碰。
所有人都在找凌飞絮,想知道她到底在哪里。其实她就在家里。弹弹琴,种种花,看看电影,张婶有时不经意的看到凌飞絮的侧面都会不由得心惊,那样的凌飞絮宛如霍月棠重生。
凌飞絮不像凌阳是个死宅,也不像霍月棠,简直用实际行动演绎了标准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古代仕女生活。两世的凌飞絮除了生病的时候都没能像最近一样悠闲。前世的时候她忙于工作,即使难得的休息,她也宁愿去旅行去打枪去骑马,很少在家里对着凌阳或者秦远。这一世她根本就没能得到空闲。
如今,全世界都因为她乱了,而她却获得了难得的平静。从心灵到身休的自由。
霍征帆是一个很能赖床的人,与霍家以前的男子不同,他没有经受过军营的洗礼,自然养不成那种准时的六点起床,六点半洗漱完毕还要把被子叠成豆腐块的习惯。霍月笙虽然总是用军队的方式管理手下,却由于经常出差而对霍征帆少了些不得不做的严厉。楚韵更是一个将慈母这一形象贯彻到底的女人,所以霍征帆少有能醒的如此之早的时候。
他以为自己睡了很久,也做了很多很多的梦。一会儿是凌飞絮害怕的远离他,说他是怪物;一会儿是凌飞絮微笑的摸摸她的头,叫他“三儿”;一会儿又是凌飞絮冷漠地看着他,然后转身离去头也不回,任凭他如何的追赶,也不能触摸到他的衣角……
霍征帆看了一眼表,发现才睡了不到3个小时,他望着头顶的水晶吊灯,却无法再次安然入眠。“梦里不知身是客,一响贪欢。”不知怎么,这句诗就突然映在了霍征帆的脑中。当然,以霍征帆的性格,自是不会背什么古诗词的,他甚至分不清什么是诗,什么是词。不过这个李煜的名句他是在凌飞絮的逼迫下记住的。
“你不是让我划必考点么?我告诉你,这就是必考的!李煜的词上次考得《虞美人》,这次肯定会考这个。”
“才一分……”
“一分,一分怎么了?你别告诉我你一分都拿不到!”
“……”当时的霍征帆也只能一边的背他完全不懂的东西,一边默默吐槽这个什么鲤鱼不好好在水里呆着跑出来写什么诗……
如今,只有梦里才能看到你,可是我却,怕了梦中你的冷漠。
霍征帆躺在床上许久,无奈的发现自己还是睡不着,只得起来洗漱。浴室里放的毛巾牙刷还是凌飞絮和他一起买的那些,他搬回夜色后买了一套一模一样的放在那边,他的和她的。当初魏舒一看到他竟然在用粉色的毛巾牙刷时那宛如吃了苍蝇的表情还历历在目,霍征帆不由得开心起来。其实,再可笑的事情,因为一个人,也可以成为幸福的证明。两个牙刷还依偎在一起,这点让霍征帆很是开心,他心情愉快的拿起那个粉红色牙刷,幻想着凌飞絮在厨房做早餐,自己洗漱完就可以吃到她煎的蛋。
就这样一直无所事事的在房子里晃荡到七点多,正好是上学高峰期,霍征帆穿着普通的格子衫牛仔裤,背着书包,还不知从哪里找到了一个平光眼镜戴上,遮住了自己那双再明显不过的凤眼,慢悠悠的出了门。就像一个在普通不过的高中生一样等在公交站,甚至嘴里还叼着一个从便利店买来的面包!
电视里杀人越货潜逃都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可是霍征帆偏偏觉得那简直就是让人看到就会认定你不是好人,带着枪跑在大街上就是给人瞄准的。唯一的好处可能是不会伤及无辜,可是坏人有必要在乎无辜么?那不过是满地乱跑的人质罢了,对警察来说反而是阻碍。现在整个c国的国安特警都在找他,他偏偏让自己混入一群高中生中,在行人做多的时候出门。当一粒沙子混入沙滩的时候,你根本看不出这粒沙子和其他沙子有什么区别,更何况霍征帆就是一个高中生,还是成绩不好从上学路上起就开始犯困的那种,更引不起特别人士的注意。
重生之十年第3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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