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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十年 第24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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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十年作者:肉书屋

重生之十年第24部分阅读

突然说不出话来。他其实庆幸无比,这一次出事的时候自己终于在她身边了。这样的想法胜过了一切,他甚至觉得,刚刚飞过来的不是玻璃,而是子弹他也会去为凌飞絮挡的。

我可以为你生,我可以为你死,这样的承诺不是空口白话,我是真的可以为你奉献一切的。

霍征帆这样紧紧握着凌飞絮的手的举动已经超过了一个表弟应该对表姐做的,一个正常的表弟也不会在千钧一发的时候会不顾性命的扑过去救表姐。这样的危急关头所流露出来的感情是那样的明显,明眼人一看便知。但是正是因为这样的关头,霍征帆甚至觉得他们或者都要死在这里了,没有压抑自己那绝望的禁忌之恋。相应的,呆滞的凌飞絮,皱着眉头的霍月笙都没有注意到霍征帆那反常的神情。

一脸无怨无悔的爱恋。

136黄雀

霍月笙皱着眉头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由于是乘坐私人飞机过来的,霍月笙并不是和自己在c城的亲卫一起过来,用的是留在hk的雇佣兵。也不是说他们不好,那么多年下来,自然也是信得过的,而且这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单兵作战的能力更高,对武器的了解很深。

“boss对方用的应该是200。”

关于200研制霍月笙也有所耳闻,这款枪械的主要是为特种部队设计使用,功能主要在于打击长距离的目标,最长攻击范围可以达到3000码,号称可以打下卫星的狙击枪。但是霍月笙却不知道原来已经研制出来,还用自己试枪。

想到试枪这个两个字,霍月笙突然愣了一下神,对讲机另一边传来的消息他都没注意听。

霍月笙心不在焉的,但是旁边开车的保镖却注意到了,一脚踩了油门就开到前边,沿着公路向前开去。

原本是三辆一模一样的加长林肯,对方并不知道霍月笙在那一辆里面,只是尝试性的狙击了中间的那一辆。没想到前后两辆车看到势头不对,掉头就离开,这就说明了霍月笙肯定不在中间那辆。

浅水湾一代原本就是旅游胜地,有很多的游客,商场也很多。突然一声爆炸,惊得附近的游客惊声的尖叫起来。热浪不仅仅冲破了凌飞絮乘坐的那辆车的车窗,隔得近的大楼的店面也被震碎了玻璃,里面购物和吃饭的顾客疯狂的逃窜,以为是世界末日来临一般。

站在楼顶上的狙击手迎着猎猎的海风,冷笑了一下。原本他并不清楚剩下的两辆车里面,他要寻找的目标到底在那一辆车里面,但是刚刚有一辆车突然加速,赶超到另一辆车前面,飞快的下了丽景道,转到浅水湾道上。

轻轻地拍了一下手里面这架最新研制出来,还没有经过试验的200超长的射程真的是很舒服,对方根本不清楚自己到底在哪里,即使知道了也不能反狙击。虽然没有一般枪械的瞄准器,但是对于世界上顶尖的杀手来说,盲狙才是高手。

因为在丽景道上出的事故,且丽景道两边的高楼更多,相比较而言浅水湾道相对应适合狙击的狙击点比较少。可是却不曾想到对方正在浅水湾道上的楼顶等着他。

200型狙击枪主要打击目标是软体,但是对方却为了狙杀特地换了轻型穿甲弹。准头虽然会有所下降,但是打中油箱就会是轰天的爆炸,里面的人也会跟着死骨无存。

这么专业的杀手,用的是还在研制过程中的武器,很容易就知道来的人不是凌宇派来的,对方是东南亚大毒-枭的杀手。

凌宇的确也是找了杀手的,只是凌飞絮一直寸步不离的跟在霍月笙身边。身为黑道的霍月笙在hk这个黑-社-会横行的社会,自然是保镖不离,整栋别墅一直都开着红外线系统,稍有不慎等待自己的就是死无葬身之地。所以跟过去的杀手一直在等待时机,根据凌宇的消息,霍月笙每年都会去浅水湾祭拜,所以凌宇的杀手们索性就在浅水湾等着霍月笙前来,趁着那个机会暗杀凌飞絮。却没有想到还有另一波人。

两伙杀手的目标其实并不一样,但是却并不相互认识,如果知道一个的目标是霍月笙一个的目标是凌飞絮的话,说不定还可以通力合作,但是若是两伙人看上了同一个目标的话,便要先决出一个胜利者。

顶尖的狙击手靠的不仅仅是视力,更多的是一种感觉。站在楼顶的狙击手突然看到浅水湾道旁边狙击镜一闪光,顿时明白了还有另一伙的狙击手埋伏着,稍稍的转动了一下,原本瞄准打头的那辆黑色林肯的枪口瞄准了那一个反光点。

“嘣。”

子弹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击中眉心。因为是轻型穿甲的,所以并没有停在颅内,又飞快的穿出来打在后面的灯柱上,溅起一篷血雾。

不过是电光火石之间,刚刚还在的车辆趁着这个机会转弯又下了浅水湾道上了泳滩道。不过好在对方并不是离自己越来越远,而是越来越近。

这栋楼是这附近最高的写字楼,苏氏建设的总部。这也是老板特别要求的,说是必须要在苏氏建设的顶楼狙击霍月笙。虽然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顾客就是上帝,老板说要在苏氏建筑顶楼,还提供了上佳的武器,自然会尽力满足。

写字楼大多都是住宅和办公混用的,所以要上来也并不太难,拉着一个小皮箱,装作是居民,很容易就上来了。

在准备狙杀之前他查了一下霍月笙的资料却没有发现对方有什么问题,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要杀他。黑色的车辆越来越近,他估算了一下车辆行进中大约的码数,瞄准……

脑后突然的一痛,前来的杀手到死都没有回头看到杀他的人到底是谁。来的人用的是达姆弹,这样的子弹已经被人道组织禁止使用,正是因为它杀伤力巨大,太过于残忍。而乘坐电梯直达顶楼的人抬手一枪用的轰掉了杀手的半个脑袋,然后拿出银灰色的手绢擦了擦枪口,把手绢扔到地上,重新揣到怀里,转身回了自己的专属电梯。

“老五,找两个人上去楼顶处理一下,”一身细条纹定制西装的男人从电梯出来,丝毫没有半点刚刚杀了人的感觉,脸上一直挂着温和的微笑。“对了,等会儿那个人上来的时候,直接让他到办公室来找我。”

被男子叫住的人突然愣了一下神,那个人?那个人是那个人。突然,他向是从梦里面惊醒了一样。难怪刚刚老大笑的如此温柔,原来是那个人来了。隔了十多年,他居然来了苏氏建筑。

难道天要下红雨了?还是过几年真的要世界末日了。

“停下吧。”

两辆林肯稳稳的停在了苏氏建设的楼下,门口的保安赶紧上来为霍月笙开门。霍月笙随之跨出去,整理了一下西装,又弯下腰对车里面的霍征帆和凌飞絮说道,“你们在这里等着,我一个人上去。”

凌飞絮这时候已经彻底清醒了,帮霍征帆简单的查看和清理了一下伤口,发现没什么大问题。只是,就这么大大咧咧的停在这里不是活靶子么?

像是看出来凌飞絮的疑惑,在霍征帆走远以后,那个中东过来的保镖,用不太流畅的中文和凌飞絮交谈,“大小姐放心,没有人敢在这里动手,再没有比苏氏建筑更安全的地方了。”

苏式建设,虽然是顶着建筑的名字,但却是hk货真价实的龙头老大。当然也在香港拥有不少的地产和开发项目。但是这些所赚的钱却不如苏家在委内瑞拉和中东的军事基地赚的钱的万一。

苏家现任的当家是上任当家的大儿子,能力卓绝,一路顺风顺水,被人赞不绝口,都说他是年轻有为。其实苏家上一代的当家也是一位能力卓绝的主儿,现在也没有去世,而是呆在老宅养养花草虫鱼。自从小儿子出事之后,他便把家业传给了大儿子,再也没有过问过哪些纷纷扰扰的事情。

苏家以前的小少爷是苏家所有人的掌上明珠,从小就被大哥和三个姐姐捧在手心,苏老爷子是老来得子,更是当做心尖尖一样的在疼惜着。

那段时间hk还有其他的势力,苏家也没有一家独大,颇有些混战的意思。苏老爷子的二女儿和三女儿都死在那段时间的一起爆炸案中。为了保护小儿子,苏老爷子把小儿子送去了国外,直到十多岁才领回来。

一直在国外长大的苏小少爷整个心都被浪漫和自由包围,用苏老爷子的话说就是这小子在国外玩野了。

不过剩下的不管是大哥大姐还是苏老爷子都特别疼爱他,也就是笑着说你小子真的玩心太重。

苏小少爷喜欢在世界各地旅行,反正上面有哥哥姐姐,苏家也家大业大,就是他想去火星也可以供得起。走遍了埃及,印度,巴西热带雨林,那些神秘的古迹他都去过了,而离自己最近的那一个却没有去过。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他每天就吵着闹着一定要去大陆看一看。那时候正是c国最混乱最暗黑的时代,说是人吃人也不过分,怎么能放他进去。苏老爷子就是在怎么宠溺也不会答应的,却没有想到他一个人偷渡去了大陆。

这一去就是好几年,揭开了一场悲剧的序章。当然,苏家小少爷当年也是快活过的,觉得自己享受到了梦中的那种绝对的自由,相交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一生的挚友。

137遇之

hk的民众多迷信,下葬的时候要找风水先生给寻找一出宝|岤安睡百年,出生的时候要找一个算命先生给批一下八字。苏家小少爷这两点都完美的做到了。

苏少爷名牧,字遇之。这遇之二字说起来便是大有学问的。

当时,苏家老太爷请来的是有名的算命先生,当然在苏少爷的满月宴上有哪个不长眼睛的敢说苏少爷八字不好,自然都是扯开了赞美的。但是要是什么都说全了,那不是要成仙成佛了?所以来的铁口神算话锋一转,说苏少爷命里有一个劫。

谁的命里都是有一个或者很多个劫的,算命的却说起苏牧小少爷的劫不同于常人,他会遇到一个人。说是苏少爷年少多漂泊,直到遇到那一个人才会安定下来……

当时厅中的人众多,有人听了不住的点头,唯有留洋的大少爷觉得这些都是信口胡说的。喝了几年洋墨水的他信奉的唯物主义,认为只有经济才是一切。

“苏家的小少爷会年轻多漂泊,这是在暗示我苏家要败落么?”

众人一听说苏家大少苏行这么一说,也都觉得不是味道。苏老爷子老来得子定然是当个宝贝疙瘩捂着的,又怎么会让他吃一丁点的苦。要说真的会漂泊的话,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苏家败落了。

算命先生也不多解释什么,把接下来的一半话吞回肚子里面,转身走了。宾客如云的宴会厅又开始热热闹闹的,大家该喝酒喝酒,该跳舞跳舞。

这件事情很快就被人忘了,但是等到出了后来那件事情,逼着要把苏牧送到国外的时候,苏老爷却没有忘掉这茬,给年少的苏小少爷取了字:遇之。

遇之,自然是希望早点遇到他,那个命中的贵人,安定下来,意思是希望他早日渡劫一生和乐。苏老爷这个字是取得好,苏牧遇到了命中让他安定下来的那个人,可是那个人才是他的劫。

现在说起义气两个人不过是招人一哂而已,可是在多年以前,是真的有所谓的意气相投的。在男人的心里哥们就是自己的手足,甚于一切。

话说当年十多岁的苏少爷悄悄地偷渡去了大陆,从后来的深圳河蛇口一带登陆,顺利的到了他心中古朴神秘的大陆。

一开始这件事情就是惊险刺激的,那时候几乎到处都是一片混乱,说是饿殍遍野也不为过,就是拿着钱也买不到东西。可是就这么隔着一条河的地方确是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管他对面是不是万恶的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主义,至少可以活下去。

在一个人要死的时候没有什么事情是比活下去更重要的了,所以很多人会在深夜的时候选择游过深圳河,偷渡去hk。苏少爷却是反着过来的,他在黑暗里面游过去大陆。

后来他说起来的时候是笑着的,说那一晚真的好惊险,下着暴雨,却没有想到那么多人都会以为无人巡逻方便偷渡,结果人反而更多了。以前可能有一两个的时候,边防军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不想要条活路呢?可是那么多人就不得不开枪绞杀了。

黑暗中的火舌尤为明显,苏牧不敢抬头,憋了一口气在深圳河里疯狂的游,有一次冒头换气的时候突然撞到了一个东西,一睁眼看却发现是一具刚刚死掉的尸体。也多亏了这具尸体挡住了苏牧,他才只被打中了一只手臂就游到了对岸。

说起来好像是惊险万分又痴傻无比,好像只有白痴才会放弃好好的富家公子不做非要去找罪受。但是在苏牧看来却又有意想不到的意义,给予了他一种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兴奋。

他爬上岸就到了蛇口,附近的人都逃得差不多,没人给他治疗那个伤口,他只好找了一个空屋子,用尖刀挖出子弹,随便找出来一柄尖刀剜出来子弹。以前苏牧从来不知道他自己可以如此的坚强。

好在那个时候什么都要钱,只有交通非常的便宜,可以免费坐火车去c城。那时候的c城是所有人心里的圣地,那个全知全能的伟人在那里,举着他的语录,或者运气好可以看到他对你挥一挥手,人生也就圆满了。

苏牧花了好大的劲儿才从s市一路北上到了c城,几天的舟车劳顿下来,苏牧都要饿脱形了。事实证明所谓的c城的人很实诚,好心人很多都是扯淡。苏牧下了车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只能跟着铁轨一直走,为了躲避也就走到了废弃的那条铁轨道上。

那时候这样废弃的铁轨是半大的少年的胜地,不用上学不用工作,那些剩余的体力都发-泄在这里,发-泄在打架上面了。霍月笙也逃不脱这样的规律,军队大院里面的孩子尤其是好勇斗狠的,又自以为跟着警卫员或者自家老爹学过几招就练成了绝世神功,牛x得不得了了。

霍月笙那时候简直是可以拉出来做典型的,他不但参与打架斗殴,而且自己还组织了一堆军属大院里面的兄弟,收编了附近几个小学和初中的学生做小弟。每当有个风吹草动,当然没有风吹草动他也是要找人打架,所以,其实那一天没有什么不同的,那样的群架他几乎每周都要来一场。

如果硬要找出一点不同寻常来的话,就是那天他捡回来一个人。那时候孩子们打架其实没什么深仇大恨,打赢打输也不是最重要的,就跟放学后的游戏一样。等到打完了也就该散了,是打输的先走,赢的可以后走庆祝一下。

霍月笙这边有不少都是武将家庭出身,不说以一敌百,但是还是要比一般的少年厉害的,他自己可以一脚踹倒一个。好勇斗狠好像就是他那时候的标签,完全看不出来他多年以后会变成一幅温文尔雅的模样。那一天自然是赢了的,不过赢了也没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地方,大家收拾了自己的家伙带过来的板砖木棒或者偷偷藏起来没有被弄去大炼钢铁的铁棒什么的,然后扶起认识的兄弟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真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就跟苏牧脑袋犯抽非要跑到大陆一样,都很无聊,可是却是必须要走的经历。霍月笙身为大哥,总是要伪装深沉走在最后的,正是因为它他是走在最后,突然才发现铁轨上剩下来一个人。

这小子穿的不错就是弄得脏了点,这是霍月笙对于苏牧的第一印象。那时候没什么好布料,大多穿的都是粗布,过年能穿得上纯棉,春秋没得选择,就只剩下的确良了,当然,夏天你可以选的,继续的确良或者不要穿。

但是苏牧穿的不一样,那时候hk虽然还没有后来那样的纸醉金迷,遍地都是奢侈品,但是苏牧穿的是纯棉夹丝的衣衫,是霍月笙以前只能在隔壁阿姨的画报上看到的款式。

穿的那么好连个朋友都没有,肯定是哪个人刚从国外接回来的孩子吧。那已经是七十年代末期了,开始呼吁高级知识份子回国报效祖国,有不少人放弃了国外的优越条件回来,和后来人人都想奔去万恶的资本主义不一样。

霍月笙以为苏牧就是跟着爹妈这样回来的小海龟。也正是因为刚回来所以被打晕在地上也没有人理。为了让知识分子能够安心的搞科研,科学院的一般也都住在军属大院里面或者附近。给苏牧安上这么一个身份的霍月笙自然而然的把苏牧算成了自己的小弟,把他从铁轨上扶起来拖回了自己的家。

其实苏牧真心挺冤枉的,他一个人站在铁轨上,不知道前面为什么围了一群人,他还以为是故事书上记载的什么祭祀活动,刚想走上去看个所以然就被一板砖给拍晕了。还好,在打架的时候打架都是移动作战的,苏牧处于战场的外围,基本不会被踩踏到。

在霍家醒来的第一件事,苏牧没有报上自己的名字,也没有说自己是怎么来的,他只有一个想法:找吃的……

霍家妈妈早逝,霍老爹霍济州在祖国的大西北开发武器巩固国防,霍家就三个孩子说了算,见霍月笙拖回来一个小孩也没有那么多常识要问清楚别人的八辈祖宗。其实就是他们问了苏牧也说不出来,苏牧是不会说京片子的。他只会说粤语或者英文,而霍月棠和魏书一那时候都还是土包子呢,根本没有人能够听得懂。所以苏牧就成了霍家人心疼的小哑巴。

不过苏牧有一个好处,就是他英文说得很流利,比c国银行换外汇的那些漂亮姐姐还要好。这样的他总是能够很顺利的换到钱和粮票,大大改善霍家四人的生活状况。

以前霍家总是魏书一一个人下厨,大部分是酱菜京味,苏牧却会煎牛排,做葡国菜。虽然味道不咋地,但是要的就是一个人无我有的新鲜感。

就这么住到了几个月以后霍济州回来那时候的苏牧已经会说京片子,虽然不地道,但是也能对话。跟着那么多孩子整天瞎混,他也知道大家是误会他的身份了,索性在霍济州询问的时候就用这个理由胡诌了过去。

那个年代经常都有父母不在,把十几岁的小孩一个人扔在家里的情况,霍济州也就没有反对,让苏牧继续住了下去,这一住就过了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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