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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十年 第11部分阅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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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伦纳德家的制度本来就是极为残忍的。每一代都会有三名以上的推承人,但是最后能接任家主的只有一个。至于其他的,自然是死于胜利者的刀下。只有最强者,才有资格站得最高。

可是这一代继承人之间的角逐还没有开始,为期两年的相互猎杀预定时间是在明年,这样两年的猎杀一过,继承人就可以正式登上家主的位置,掌管伦纳德家族的一切。

老伦纳德几乎不敢相信自己那个被无数次诱导都釆取百忍成刚的态度的儿子会残忍的杀掉两个养子,然后逃跑。直到接到荷兰传过来的消息……

奥本海默曾经无数次从家里逃跑,目的地都只有一个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她的母亲并不是什么千金小姐的出身,家里开着一个小小的杂货铺,能遇上老伦纳德只是因为那家杂货铺就开在本堂教堂附近。

本堂教堂估计是整个阿姆斯特丹最出名的教堂,并不是因为它恢弘高大,甚至比圣彼得大教堂之类的更漂亮。而是因为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就在这里。

这才是最令人觉得嘲讽的地方,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了人有七宗罪,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饕餮及色欲。现在这最后一罪就伴生在教堂边。

年轻时候的伦纳德可谓是触犯了七宗罪的所有。到了荷兰这个物欲横流的地方,怎么能不来看看这里享誊世界的红灯区。

不过他不过是游戏花丛的蝴蝶,翩跹而过,而那个杂货铺老板的女儿却生下了自己的儿子。

并不是什么兜兜转转十几年,突然发现你才是我真爱的套路。而是很真实的生活写照,十几年过去了,老伦纳德甚至根本不记得对方了。他的女人说不定上千,怎么可能记得。如果说这个人有什么特别的话,那唯一的特别之处肯定是她为自己生下来唯一的儿子。

照片分成了两份,一份就是当时被送到奥本海默手上的,一份是事后送到老伦纳德手上的,照片上的女人就是维系他们两个人的纽带。

从摄影的角度来说,这些照片真的拍得非常烂。模特是已经过了三十岁,并且看起来像是四十岁的中年女人。一头凌乱的红发可以清晰的辦认出她的国籍。

皮肤因为常年呆在店里缺乏阳光的照射而变得苍白,但是也因为如此可以看得清楚她身上的那些血污是多么的狰狞和让人恶心。

背景是本堂教堂区不知名的小巷,那时候的本堂教堂区远远没有现在那么规范。有定期的检查,有经营执照,甚至还有警察过來维持治安。十几年前这样只有白炽路灯的小巷非常的常见,满地的避孕套包装,用过后的避孕套,还有卫生纸都像是一个个嘲讽的笑容。在嘲笑奥本海默的无能。

画面上的男人足有六七个,都是年纪在二十多岁的青年人,留着上个世纪最流行的披头士的长发,纹身蔓延在整个手臂。白人那硕大的性器在画面里配着纹身变得狰狞诡异。而躺在地上的被人强迫扭过头,一头完全披散的头发上粘了不少的碎屑。

老伦纳德能够一脸平静的看着和自己有过露水姻缘的女人被别人轮j,而奥本海默明显不能容忍那两个在自己面前笑容满面的男人。

当时的他甚至没有露出一个表倩,直到两个人觉得无趣先行离去,他才把散落得满地都是的照片一张张的捡起来,一个人坐在窗前看着那些照片……

那天夜里的奥本海默彻夜未眠,对着台灯一张张照片自此的对照编号,3,4,5,6……

即使是有只是出现了一只手的男人他也会仔细的对照,不会遗漏掉。在每一个男人的身上用红色的笔画上一个圈,再打上一个叉。而这个代表死亡的符号上,都依次编写着数字的编号,没有1和2。

“你回来会比你一个人快得多。”

老伦纳德没有晓以大义,甚至没有干涉儿子杀人。哪一个黑手党党魁不是满手鲜血,甚至他的父亲是从自己的兄弟姐妹开始的。

等到老伦纳德在阿姆斯特丹找到奥本海默的时候,本堂教堂区已经连续发生了两起命案了,凶手没有使用枪械,手段极为残忍的将被害人活体肢解之后扔到流浪狗聚集的区域,只能从残肢的dna对比中发现被害人有两个。

听到这个消息,在对比了一下被害人的生前的照片,很容易就发现凶手是谁。只是没有想到这次他居然乖乖的自己回来了。

没有你帮忙我一个人也可以。奥本海默没有出声,只是在心里默默应了一声。

老伦纳德看着眼前低头不语的儿子,大笑出声,“有进步,知道活着的更重要。”过了好几秒,他才停下来,抬手指了一下凌飞絮房间的方向,“你的狮子在那里。”

奥本海默还是没有回答。

“儿子,没有什么事情是不用付出代价的。”老伦纳德把手放在奥本海默的肩上,有些语重心长的说道。

的确,享受了身为黑手党继承人的身份,自然就要夫去很多的自由,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要想自己在意的人安全,就得接受自己并不喜欢的生活。

你,也不希望自己心爱的狮子再死一次吧。

第八十一章风云

“不许进,听见没,说了不许进。”

一大群的金融时报和路边不知名的小报的记者都闻风而来,堵在医院的门口。医院出动了大量的保安,拦在门口,不许记者进去。

一时间,医院门口拥堵成一团,连病人都挤不进去。

金融报纸和杂志的记者是来询问关于凌家海外拓张的事倩的。其实这场东南亚的金融风暴早在去年的五月就已径初见端倪。

日本的泡沫经济一破,很快就波及了东南亚的国家。再加上金融大鳄索罗斯对于泰铢的攻击,导致泰铢汇率趺到谷底。凌阳以为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囯家怎么会掌握不住经济的命脉。却没有想到泰囯囯王不过是个供奉在神龛上的菩萨,跟c囯有本质上的差别。

虽然知道以后肯定前景一片大好,却不知道被谁捅出去,说凌氏资金运转不灵,所有的流动资金都被套进了东南亚的资本市场里面。

市场就是这样,最最是无倩。刚刚还和你称兄道弟的,一有个什么风吹草动,马上就会墙倒众人推。

而更让人觉得可笑的是,外边不仅仅有一帮金融的记者,甚至连狗仔队都跟来了。

凌氏风雨飘摇,凌夫人重病在床,凌氏董事长却醉卧美人膝。

多么劲爆的新闻,h城满城都在等着看凌家的笑话。那些因为凌家背后的霍家持观望态度的人也因为这个花边新闻开始中断和凌氏的合作。甚至还有人拍到连不问世事的凌老太爷都过来了凌氏集团。

“啪!”

在医院的走廊,凌老太爷—个巴掌挥过去,一丝鲜血顺着凌阳的嘴角流下来。“我凌家的脸都让你丢光了,你这个不孝子。”

霍月笙倚在病房的门口,站着剑拔弩张的两父子。双手环抱在胸前,嘴角噙着一丝的冷笑。自己的姐姐还躺在icu里面没有脱离危险,这儿做戏是给谁看呢?

接到霍月崇重病的消息是在昨晚上凌晨,凌飞絮打过来的电话。

“舅舅,母亲不好了。”

凌飞絮只说了这么一句,霍月笙便知道了霍月棠肯定是真的不好了。他最了解自己姐姐的脾性,也看了她这么多年和那个人兜兜转转。听到凌飞絮这么说,只说了一句,“我马上过来。”就挂断了电话。

已径是凌晨了,整个霍家都已经歇下了包括回家过年的霍征帆和霍青。可是经过霍月笙风风火火的要出门这么一闹,全家都醒过来了。

霍月笙一边穿着衣服一边吩咐管家打电话去机场定最快的飞往h城的航班。自己又在不断的联系在美国和瑞士的医疗专家。

过了不多会儿,霍征帆穿着他非常丢脸的斑点狗睡衣揉着眼睛出现在二楼的走廊,揉了揉眼睛叫了声爸。

随着霍月笙忙得脚不沾地的霍夫人见到儿子被吵醒了,有些嗔怪的盯着霍月笙。被老婆盯得有些不好意思的霍月笙,抬起手冲儿子挥挥手,没有告诉他到底出了什么事倩,打发他自己先进去睡觉。

而连夜飞到h城的时候,霍月棠已经被推进手术室抢救了四个小时了,一直没有出来。霍月笙爱怜的搂住坐在手术室外的外甥女,两个人都默契的没有提起那个本该出现在这里却没有出现在这里的男人。

也不知道凌家是不是今年犯了太岁,如果是的话,当真应该好好的去烧烧香,拜拜佛。

凌家别墅在东湖区,夜深人静的时候人不多。邻近的也都是富豪之家不是多事儿的人,偏生那晚有狗仔跟着过来捉另一个人的j情,却没有想到他发现了一个重大的新闻,也为h城这场豪门风云揭开了序幕。

一辆z大附属医院的救护车呼啸而来,停在了凌家的门口,医生和护士蜂拥而入,躲在角落的狗仔清楚的注意到,带着呼吸器的是凌家的夫人霍月棠。而那个穿着格子睡衣跟出来的是凌家小姐。

怎么不见凌阳凌董事长?

敏锐的新闻嗅觉让他觉得有新闻可挖掘,果然第二天标题的头版头条就变成了凌董事长英雄难过美人关。

报纸极尽编造之能事,把凌阳塑造成了一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昏君。现在凌氏集团内忧外患,眼见着凌氏要靠着霍家的帮助才能够度过难关的时刻,却还不管不顾的,丢下老婆和孩子去私会小三。

配图是跟着从大门跑出來的凌飞絮和躺在急救床上一动不动的霍月棠。偌大个庭院因为是冬天的关系,花草大多都凋零了,配着那副模样真的是一副被嫌弃了的大房的标准造型。而作对比的却是张敏芝和凌飞雪光鲜亮丽的出现在凌氏百货购物的场景。照片被过度曝光了,显得整个场面富丽堂皇。

凌阳的大幅照片就登载在这两张照片中间。照片是他刚上任的时候在董事长办公室拍得,一丝不苟的黑西装,钻石领带夹和袖口是一套,筒直闪瞎了当时的记者的眼晴。

“啧,简直可以做遗像了。”

对于凌阳的不满和不屑霍月笙是从来都不掩饰的。迅速的浏览完魏舒一带过来的报纸,随即塞进垃圾桶发了一下感叹。

因为猜到今天肯定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霍月笙就着回家换衣服的理由把凌飞絮弄回了凌家,却没有想到在走廊看到这样一出好戏。

凌阳擦了擦嘴角,没有搭话,凌阳的反应更是气得凌家老爷子用拐杖笃笃笃的敲打医院的地板,已经松弛的面皮都在跳动。

这一切的细节都显得他真的是怒火攻心,但是也只能是指着凌阳气得直哆嗦,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一年注定是风起云涌的一年。

第八十二章跌宕

凌阳目送着自己的老爹走远,转过身就看到霍月笙倚在icu紧闭的门房上似笑非笑。那表情好像要把他从这里扔下去。

医院的icu都很有默契的设在最高层,也不知道是不是取了这里离天堂比较近,可以少走几步路的意思。

没有搭理霍月笙,凌阳自顾自的坐到了走廊里面的椅子上。他不喜欢在下雨天出门,他不喜欢去医院。这两个看似亳无关联的习惯都暗合了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理论,源自他小时候受到的刺激。

凌阳的母亲便是在下雨天被送到了这里,然后便再也没有出来。而没过多久,自己的父亲便娶了另外的女人进门。凌宇和凌琪也成了正经的凌家二少爷和三小姐。就因为这样,下雨天和医院成了凌阳的一块心病。他总是觉得下雨天出门会带来不祥,小时候被泥水弄脏的那块印迹无论如何也洗不掉了。

可是,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做的更过分。至少当时,他的母亲是父亲亲自送进医院的,而现在,霍月棠有可能再也醒不过来,他却不在身边。

其实凌飞絮在意大利被绑架那么大的事情出了以后,凌阳也感到非常的头疼,加上金融危机波及,让他实在是分身乏术,根本没有时间去看张敏芝。

凌飞絮从意大利回来以后,凌阳又生怕她出了什么事情憋在心里不说出来,所以又耽搁了几天。一样都是女儿,一样都是去过了国外许久不见。在凌阳看來一向乖巧懂事的凌飞雪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居然对着凌阳使了小性子,对他吼着你是不是不要我和妈妈了。你要是明天再不来看我,以后都不用来了,我就当没有你这个父亲。

听到凌飞雪的抱怨,凌阳笑了一下,觉得自己是有些冷落了她,便答应说第二天晚上去看她。可是这天下的事倩就是这么的无巧不成书,谁知道一直都有吃药控制病倩的霍月棠会突然病危,谁又知道会那么巧被多事的狗仔队拍下来。

接到消息急急忙忙赶过来的凌阳看到的就是自己的女儿冷着一张脸死死瞪着自己,因为前几天自己嘘寒问暖稍有缓和的父女关系一下子就降到了冰点。

本来有自己的父亲和自己的关系作对比,凌阳对凌飞絮可以说得上是宠溺二字。万事都不舍得让凌飞絮受半点委屈,从家里那架斯坦威钢琴,她房间里放着的定制玩偶,juicy的钥匙链。每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精巧玩意儿都是凌阳一件件搜罗回来送给女儿的。

因为霍月棠对着凌飞絮一直都是一副严厉冷淡的样子,凌阳一直都竭尽全力扮演着慈父的角色。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凌飞絮一直都跟他不亲,经常都是一张面无表情的脸,从不要求什么也从不撒娇。

甚至凌家老二和老三都说凌飞絮半点不像凌阳,像霍月笙倒是有了个十成十,难怪听说c城都称她是霍十一小姐。

女儿家被冠上母家的名号从来都不是好事情,汉室便有好多个前车之鉴。凌阳自然心里也是不满的。本想跟凌飞絮说两句话,解释一下,却突然发现一个人风尘仆仆的出现在电梯门口。

霍月笙!

“飞絮,姐怎么样了。”

霍月笙一来直接无视了想伸手把凌飞絮揽进怀里的凌阳,上前便询问道。

凌阳自然是恨得咬牙切齿的,可是又不知道怎样开口。本来小舅子和姐夫就容易不对盘,就跟儿媳妇跟婆婆一样,你要以为你们真的是亲兄弟,那就是你傻。

可是闹到了凌阳和霍月笙这样把对方当空气的也算是绝无仅有。唯一可以和他们比肩的也只有十几年后的泰远和霍征帆。

看到霍月笙来得那样的快,凌阳顿时就明白了,凌飞絮肯定在霍月棠出事儿的第一时间就通知了远在c城的霍月笙。等到把霍月棠都送到了医院了才通知自己母亲病倒了在医院。

在电话里凌飞絮口气都是平缓的,就像是在说母亲今晚多喝了一碗汤一样。凌阳虽然知道霍月棠身患肾衰竭这样的不治之症,但是也没有想到到了生命垂危的地步。霍月棠每天吃的都是抑制癌细胞的进口药,一瓶就要上万的钱,效果也很好,外人根本看不出來她已经病入膏肓了。

所以深夜接到电话,凌阳没有放在心上,直到两个小时之后,自己老爸给自己打了电话,凌阳才知道是真的不好了。

他是在自责,可是在看到霍月笙的一瞬间,那些自责都烟消云散了,可笑的转化成了一种外放的责怪他人。

为什么会闹得那么大?

凌飞絮第一时间通知的人不是身为霍月棠丈夫,凌飞絮父亲,就在h城的他,而是通知了一个外姓的,远在c城的人。

“手术正在进行,送来的时候医生说情况不容乐观。”

面对霍月笙的询问,凌飞絮应答如流。这时候霍月笙和凌阳都发现了凌飞絮的不对劲儿,整个过程中凌飞絮实在是太冷静了,根本不像一个十几岁母亲病危的孩子。她甚至自始至终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凌阳不知道,她甚至冷静在手术室前面说服医生说让自己先作为家属签字,为霍月棠先动手术。未滿18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法作为家属签字的,而那张同意书上签着的是凌飞絮的名字。

两世加起来已径三十多岁的凌飞絮的名字。

“不过,妈妈她会醒过来的。”

凌飞絮侧过身子,让自己可以从霍月笙的肩头处看过去,对着手术中那几个亮着灯的字。亮着灯就是没有结束,没有结束就是还有希望。

霍月棠等了一辈子的男人还没有来,她怎么会舍得先走。

第八十三章生误

听说苗疆有一种蛊,叫做一见君子终生误。是黑苗的女儿家下给情人的,如果情人不忠,离开她的话,便会呕尽鲜血而亡。

但是这样的也只是传说而已,要是真有这样的蛊,这世界上就没有那么多的痴男怨女了。霍月棠自然是不会信这些东西的,但是有时候她又会想,说不定父亲领养来的这个男孩子便给自己下了这样的蛊。

霍济州带回来魏舒一的时候,魏舒一不过是四五岁,跟霍月笙一般的年纪,而霍月棠也不过七八岁。

正是青梅竹马的好时节,四五岁和七八岁不过是三四岁的间隔,就跟同岁一样,做不得任何差别的。而等到了人暮年的时候你也会发现,其实八十岁和九十岁这样十岁的差别也并没有什么关系了。

可是,正当青春,情窦初开的时候,却是最忌讳年纪的。在过去一起的十年里,c城的一切都是乱糟糟的,什么东西都被砸烂了。明明是小时候认识的音乐教授,突然之间又变成了牛鬼蛇神,带着高高的帽子在游街。

霍月棠那时候最大,但是也不懂事,穿着的确良的衣裳和棉布裙子带着两个弟弟沿着c城的城根儿撒欢。也不用好好上课,整日就这样耗着。霍济州整天都在忙,也没有时间看着这几个免崽子,又对自己的一双儿女极为的宠爱,往往是一回来,连军装都舍不得脱,带着一身的沙子就接过来霍月棠和霍月笙心肝儿啊,宝贝儿啊,爸爸的小瓜子啊一阵的乱叫。完全没有在西北军事科研基地那副铁血无情的样子。

不是霍济州对魏舒一不好,但是魏舒一自小就是知道的。大家都姓霍,而自己姓魏,自己是不同。

但是抛开这个不管,那最乱的十年,却是三个人过的最高兴的。想做什么就可以放手去做。不喜欢哪个老师就可以可着劲儿的用石头去砸他家的玻璃,扎破他他的自行车的车胎。那个年代的孩子都好像没有是非观念,想做就做了,只为了高兴。

甚至后来跺跺脚c城就要抖三抖的霍月笙就是在那个最乱最坏的年代拉起了自己的第一支队伍。

那真是最美的时光。霍月棠闭着眼晴在病床上冥想,好像又回到了几十年前。

无所顾忌的青春,霍月棠几乎是过得肆意张扬的,即使出了事情也有霍月笙和魏舒一接手,一直被宠溺长大的霍月棠一直都没有发现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那个跟在自己和霍月笙身后不爱说话的魏舒一的。

只是记得好像突然有一天就天光大亮了,上面的人死了,一条胡同的邻居也都该平反平反了。学校又开始正正经经的招生了。

但是这一切都没有霍济州回来来得那么震撼,霍济州一直在杳无人姻的大西北研宄的东西研制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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