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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第11部分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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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官生活(穿越种田文,温馨)作者:肉书屋

大明小官生活(穿越种田文,温馨)第11部分阅读

经常把衙门当后花园吗,怎么这会子又装起客人来。

“呵呵,新知县到任,有些事还是避讳些比较好!”

魏良摸着鼻子笑道,他在衙门纯属帮忙,属于非在编人员,处事还是小心为妥。

“恩,也是,现在好像都在看新知县的第一把火怎么烧,”胜男想起老爹的交代,也笑了,“王老爹的案子结了,他是冤枉的,无罪开释,房产归还原主,卖房子的钱不用交回,算是对他一个月牢狱之灾的补偿!”

正主都抓住了,还冤枉人家干什么呀。再说牢房有限,把几名山匪一关,牢房有点不够用。新知县也开恩,干脆把无关紧要的人该放的放,需要责罚的,打一顿板子也放了出来。

王家的房子原本是被山匪买去的,但李捕头作证,说是王家为了支持官府破案,主动配合卖房,于是,房子物归原主,银子也归王家人。

“呵呵,那就好,过几天就又可以吃到王老爹的豆腐了!”

魏良也开心,他虽然不指望能做什么大事,但帮乡邻们做点小事还是好的。

“吃豆腐?!嘿嘿,恩,好嫩的豆腐!”胜男想起王家丽姐儿娇滴滴的样子,一脸的坏笑。

“去你的,一脑子黄|色废料!”

两个人说说笑笑的离开县衙,胜男想起弟弟的请求,顺路跟他去西点房打劫了两斤泡芙和两斤南瓜饼。

一进家门,老爹似乎不在,小弟也还没有下学回来,她便拿着点心来到正房,听到里屋里有人聊天:

“娘,你们也太惯着小五了,我都听说了,那个玫瑰酱和玫瑰酒就是小五和三姑奶奶捣鼓出来的……我听堂叔说,他们那个作坊一个月能挣好几十两银子呢,一年就是几百两呀。你们怎么能让她把钱全拿着呀……我知道,您和爹爹考虑的长远,可是女生外向呀,您看现在才进城几天呀,就勾搭上魏家的不肖子……现在趁着消息还没有传回玫瑰镇,您和爹爹可要按住咯,否则,老家的人不笑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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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初入公门第十八章荒山大开发(一)

“招姐儿,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五丫是你亲妹妹,什么勾搭不勾搭的,这是你一个做姐姐的该说的话吗?”

苏氏有点生气的说道,她虽然有点偏心,但五丫也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女儿,不是大街上捡来的,更不是小老婆养的。她之所以让五丫照顾下姐姐,也是希望五个女儿都过得好。可并不意味着,身为大姐的招姐儿,像个看热闹的路人一样评价自己的亲生妹妹。

“娘,我不是担心嘛,咱们家也有玫瑰园,小五怎么就便宜了外人呢?”

招姐儿没有料到母亲会有如此反应,她不是一向不喜欢五丫头吗,前天她说买五丫的山地,娘还说她帮着说项,怎么现在一副回护的样子?!

“外人?”苏氏想起中午自家大爷的话,再看看女儿仿若吃了大亏似的神情,心里突然泛起莫名的失落,“三姑奶奶怎么是外人呢,老爷和老太太在老家,我和你爹不能在身边服侍,还多亏她照顾呢。行啦,招姐儿,玫瑰作坊的事你就不要再提了,免得让你爹听到生气。”

“女儿知道了,”招姐儿的声音顿了顿,然后接着说道:“娘,这是女儿给您绣的帕子和荷包,您看看可喜欢!”

“好,我瞧瞧!”

胜男听到这里,用手搓了搓脸,笑着喊道,“娘,我回来了!”

说着,她抬腿来到屋里,见到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少妇,忙打招呼:“哟,大姐回来啦?”

“呵呵,是胜姐儿呀,来,让姐姐看看,”招姐儿正跪坐在炕上,给母亲翻看自己绣的活计,一看胜男穿着一身捕快官服进来,脸上闪过一抹不自在,也不知道这丫头什么时候回来的,自己和娘说得话她有没有听到,又听到了多少。

“大姐,啥时候来的呀,姐夫呢?”

胜男把点心包放在炕几上,然后依偎在母亲身边,虽然苏氏平时有点偏心,但刚才地几句话还是让她很安慰。

“哎呀,我也是进城过来买点东西,家里的地刚种上,你姐夫在家看着呢。”招姐儿瞄到点心纸包外面的印章,便笑着说:“哟。这是县城西点铺的点心吧,听说可贵啦。呵呵。咱们胜姐儿当了差就是不一样。都知道买东西孝顺爹娘!姐姐没本事,也沾沾光——”

嘴里说着。手上也没有停挑开纸包外面地线。直接把纸包打开了。捻出一个嫩黄地小泡芙,“恩。好吃!”

“呃……”胜男欲言又止,“怯怯”地看看苏氏。故意小小声地说:“这个泡芙。那个,是给三姐儿婆婆买的。”

“呵呵。看你。都是当娘的人了。还这么嘴馋!”

苏氏楞了一下,然后抽出帕子给招姐儿擦了擦嘴。

“呵呵,女儿再大,在娘面前不也是孩子嘛?!”

话是这么说,可招姐儿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哼,同样是女儿,自己吃块点心,母亲都心疼,却把大包大包的东西送给那个老虔婆,偏心!

“就你会说话,”苏氏苦涩的笑了笑,她从小看招姐儿长大,她脸上的那点子怨气自己怎么会看不出,唉,自己总想着一碗水端平,可女儿们却总认为自己偏疼了哪个,“胜姐儿,今天的差事还顺利吗?”

“恩,挺好的!”胜男见自己的小心眼有了作用,心里暗爽,你不是说我勾搭男人吗,这只是小小的回报,她解下腰刀,然后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两口,“恩,挺好的,杨知县还在忙着和张县丞核对粮库和银库的账务,班房里也没有什么大事,我就随便在辖区转了转。爹爹呢?”

“恩,你爹去铺子了,”苏氏想起家里的那摊子事,也心烦,“咱们家一共有两个铺子,一直经营得还不错,可自从去年开始就不顺,不是这个铺子出了问题,就是那个铺子赔了本钱。唉!”

“哦,咱们的铺子都是做什么的呀?”

胜男一直没有真正融入到这个家里,自然不知道家里的具体情况。其实也不能怪她,她刚来几个月,还没有熟悉过来,就被送回了老家,感情都是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才能培养,她回来后也开始努力融入这个家庭。

“恩,一家杂货铺在东市,一家果子铺在西市,掌柜的也是跟着李家干了几十年的老掌柜,可不知道咋回事,以前每个铺子年底还能收回一百多两银子,可去年年底居然只收回了三十多两。前两天更出了稀罕事,杂货铺的仓库居然失窃,哼,我看有些人真是以为咱们李家失了势,想落井下石!”

苏氏柔和的脸上也露出些许的愤恨,这两年大爷身体不好,衙门里的捕快们也见风使舵,弄得县城里好多人都以为大爷离回家“养伤”不远了,所以各路小鬼也都冒了出来。

“就是,这些人也太势力了,”招姐儿又吃了几个泡芙,喝了两口水,然后用帕子擦了手,帮腔道:“爹爹还没有卸任呢,这些人就干暗地里使绊子,哼,这次让爹爹好好收拾收拾他们!”

“呵呵,不说这个了,”苏氏拍拍胜男的手,“荒山的事情办妥了么?”

“恩,已经改了地契,明天就能开工了,娘,等荒山开垦好,我就种上果树,到时候就放在咱们铺子里卖!”

“好呀,呵呵!”

“嗳,五丫,听说你把南山都买下来啦?”

招姐儿听到胜男的话,眼睛里一亮。

“恩,破案的时候路过那里,感觉那里荒山还挺不错,如果买下来也能种点粮食什么!”

胜男也没有藏着掖着,她相信,大姐不会只为了玫瑰作坊的事才回娘家,南山才是重头戏。

“就是,这年头,还是手里有地踏实,”招姐儿慢慢的说着,“五丫,你人手找了么,呵呵,要是人手不够呀,姐姐庄子上还有不少佃户呢,现在正好刚刚播种完,夏收前还有闲时间能出来做工呢?”

“谢谢大姐,还是姐姐照顾我,”胜姐儿笑眯眯的说道,心说话想帮忙是假,想要她的地是真吧,真要是用大姐家的佃户来开垦,估计开垦出多少地,她就想要多少地,“不过,人手已经找好了,明天就开工。如果这些人手不够的话,我一定找姐姐帮忙!”

“行,咱们都是自家姐妹,有困难随时去找我!”

招姐儿勉强笑了笑,她准备晚上不回家,和娘一起睡,让娘帮忙说项,南山边的土地可靠近官道呀,来往的客商也多,要是能“买”下附近的几亩地,建个客栈盖个小酒馆,也能挣不少钱呢。

“恩,谢谢大姐!”

胜男脸上堆满笑,心里却鄙视,南山边的土地的确很不错,她也会开发,不过肯定不会给大姐。

第二天,招姐儿一脸失望的跟接她的下人回去了。胜男并不知道,她一早就去衙门点卯,点完卯,吃了点早饭就放出悍马,骑驴出了城。

悍马憋在葫芦里好几天,终于又重见天日,兴奋的一路狂奔。原本半个时辰的路程,一刻钟就赶到了。

来到南山,魏良也已经带着工人赶到,山根儿前的平地上聚集着好几辆马车,马车上放着各式的工具,有铁锨、铁犁、土夯,还有成车的石料。

“嗨,老大,早呀!”

胜男下了驴,喂了悍马两颗糖球,然后来到临时搭建的棚子下,魏良正和几个工头模样的人交代着什么。

“早!”魏良没有回头,继续和工头交代着。

胜男也没有打扰他们,和馒头一起在四周溜达着,“好像工程有点大,现在不是以前,什么都是靠人工,如果盖房子和种果树、垦荒地一起进行,这些人手好像不够!”

“应该差不多,”交代完工作的魏良跟了过来,他听到胜男的话,颇有信心的解说道:“咱们盖房和垦荒山同时进行,先把果树种上,荒地稍后再开垦。”

“恩,行,你安排好就成,”胜男没有意见,她既然选择相信魏良,就不会质疑人家的能力。

“我家的房子也建在山根儿,和你家挨着,”魏良指了指位置,笑得阳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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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初入公门第十九章荒山大开发(二)

胜男听了他的话,拿过设计图,图上用炭木笔画着南山规划的草图。南山一共五座山,成环状包围着一块平坦的土地,山间还有一条溪水,从最高的山上流下,这条小溪把整个南山群一分为二,东南面三座,西北面两座。按照约定,胜男的地盘是东面的三座外加连接起来的坡地,而魏良家则是西面的两座和周边的一倾地。

胜男选择盖房子的是三座山中最南面的那一座,也是小溪的源头,这座山地势奇特,一面坡地平坦,另一面则山势陡峭,非常适合作为根据地,也是山匪原来的“老巢”。

而魏良也选择了自己两座山中最大的一座建房子,从图上的位置看,正好跟胜男的房子成直角,只是中间隔着一道山溪水,如果架上桥,两家真的可以算是毗邻而居了。

“恩,这个位置也不错,”胜男比划了一下,既然他们都是想用山庄来做安身立命的保护地,那么水源是最重要,小溪水从南山群流出,最终汇聚到护城河里,她指着溪水流出的两座山口,“还有,咱们可以在这里修筑一个大门,这样才是真正的堡垒。”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魏良点头,“不过,不能修明晃晃的大门,否则县衙又该怀疑咱们想占山为王。”

“那,没有大门,咱们这里还是很危险呀!”

胜男看了看图纸,又抬眼瞧了瞧远处的山地。

“呵呵,出口不是有一块平地吗,咱们可以按照五行八卦的位置种上一些桃树……”

“靠,你想当黄老邪呀!”

胜男也觉得弄个大门有点夸张,可真要是按魏良的意思弄个桃花阵,人家佃农怎么进来呀?!

“呵呵,其实我更想当唐伯虎!”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这没问题,可是你弄个桃花阵。以后除了我们两家人,佃户和雇工怎么进来?!”

难不成这么大的地自己去耕种呀。累死也干不完呢。

“恩,要不就在咱们这两座山前弄?!”

魏良也觉得刚才的想法有点欠考虑。

“呵呵,也行”胜男突然想起一件事,笑着说道:“咱们现在房子还没有呢,谈论大门是不是有点早呀?!”

“也是!”魏良前世一直都是跟父母住,属于自己的空间只有十来平米的卧室,自从拿到三顷地的地契后,他有点飘飘然,脑子里满都是如何如何把自己的庄园建设的尽善尽美,却忘了现在连地基还没有打呢。

“好啦,位置选好,咱们还是先干活吧!”

胜男理解他的心情,如果不是她有宝葫芦的空间,乍一拿到这么多的土地,她也会兴奋得不能自已。

“好!”

魏良敲定好位置,便开始吩咐工头准备开工。一时间,十几名雇佣的青壮分成两路,抬着工具来到指定的地方,开始运工具、材料,然后打地基。

“嗳,你说这里是山匪的老巢,这房子下面会不会有什么密道或者金银珠宝?”

胜男抱着馒头先来到自己的地盘,魏良也紧跟其后。她看着山坡上那一溜石头房,异想天开的问道。

“呵呵,金银珠宝就不知道了,但是密道只有那一条!”

魏良也站在房前,看工人们拆房子。

“哦,你看过了?”胜男也是发现地道那天,仔细的看了看,拿到地契后就一直没有时间过来,今天还是第一次作为主人过来呢。

“恩,五座山头,我足足逛了一天,”魏良倒背着手,他的银子有限,如果没有调查好,不会轻易出手,“山匪们在这里聚集的时间并不长,估计也就十来年,能挖一条通向县城的地道就已经是非常不简单。而且,那个地道你也爬过,匪首选择王家和那个小山坡,也是有原因的。”

“没错,王家或者说马六家在县城边上,是城区里最靠近城墙的一条民巷,而作为出口的小山坡也是五座山中最靠近护城河的地方,所以,在这里挖是最短的距离。可惜,这条密道已经被县衙当众推入石块儿堵死了!”

“不可惜,真要是发生战事,咱们这里是通往济南府的必经要道,县城会在第一时间被攻破的,”魏良转身,遥望远处的县城,“如果还有那条密道,咱们这里也就不安全咯。所以,密道必须毁掉!”

胜男点头,现在虽然是盛世,可他们既然知道二十年后有场祸事,那就必须做好准备。自己虽然没有经历过战争,可战争的电视、小说看了太多,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尤其是没有人权没有民主百姓命如草的古代。

“慢慢来吧,咱们有二十年的时间呢!”

胜男叹了口气,然后继续在山上晃荡。馒头也眯着小眼儿四处踅摸,主人说了,这里以后就是她们的家,它可要好好看看,确保这里安全无隐患。

“恩,没错,”魏良表示同意,既然来到明朝,那就竭尽所能的好好生活,“对了,你的树苗什么时候运到,决定种在什么地方?”

“哦,很快,要不先让帮工们把树坑挖好吧,等树苗来了可以直接种!”

胜男算了算时间,又划定了栽种蓝莓的区域,然后对魏良说。

“行,反正我会一直盯在这里!”

有了魏良的保证,胜男就把盖房子的事情全权委托给他,自己和馒头在山上逛着。自己有三座山,准备都种上果树,但山上也有不少野果树,具体是什么她还不清楚。为了避免重复,她决定还是先看看山上可以利用的资源。

“恩,这个好像是枣树吧!”

面前的这棵树,高不到两米,树身碗口粗细,细长的树枝上长着一些刺,胜男不太确定的自语道。

“喵呜!”不认识!

馒头一跃上了树杈,它保持和胜男一样高的视线,可惜它也没有见过没有结果子的枣树。

“呃,看来咱们还是先等等吧,”胜男虽然种过菜,但对果树就一窍不通了,现在又是五月份,枝头上倒是开了不少花,可惜她都不认识。

本来她还想把山上的野果树都砍掉,然后重新种植上自己喜欢吃的水果,可今天这么一逛,她发现山上的野果树还是挺多的,万一有哪种是后世推崇,现在还没有人发觉的植物,平白砍掉那就太可惜了。

于是,从山上转了一圈,胜男反倒有了主意,她决定了,只种不砍,把荒山上空闲的土地补种上野都柿,或者其他果树,原有的果树一概保留。

“喵呜!”主人,这个树上结果了,很好吃哦。

胜男辨认了半天,终于放弃,正当她准备下山的时候,馒头突然从一堆草丛中叫唤到。

“咦?这是?”胜男蹲在馒头身边,看着矮矮枝头上的像葡萄似地挂着一串小红果子,她疑惑的摘下来闻了闻,“难道是小西红柿?!”

胜男把小红果在衣服上擦了擦,送到嘴边——

“哎,住口,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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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初入公门第二十章第一家佃户

胜男听到声音,忙回过头,说话的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穿着一身破旧的深蓝色上衣和土灰色的裤子,脚上的旧布鞋已经露出了两个大拇指,手肘和膝盖上打着大大的补丁。男孩儿个头不高,却背着一个大大的竹筐,手里还拿着一把镰刀。

“你说这个有毒?”

胜男举起手中的小红果,迟疑的问道。

“恩,”小男孩一脸畏惧的看看她身上的青衣,又担心她不信自己的话,吃了有毒的东西妄送性命,便用力的点点头:“没错,我第一次来挖野菜和采野果的时候,是我爹带我来的,当时还是腊月,这果子就红了,我爹说这是毒果子,人吃了就活不成。”

“你爹?”胜男闻了闻果香,她越来越确定这就是西红柿的一种,“你爹又是怎么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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