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一年时间,江榆楷凭借大方和豪爽的性格结识了不少人,可惜大多都不在同市,所以他的假期还是和以前的高中同学与国际部的朋友度过。将他们互相介绍到一起认识,相处还算愉快。
江榆楷挑朋友不过分计较,在大事上却还是小心斟酌。知晓沉未晴的人嘴巴很严实,像粘了胶水,至今未曾吐露出任何情报,令他很是放心。这个毅力,该引荐他们去当间谍。
他既决定要走,谁也拦不住,只嘱咐他打扮得好看点。
江榆楷把耳骨环拿过来,塞到沉未晴耳朵上。男款尺寸略大,戴着还有些沉甸甸的,她微微一晃,便掉回手心。
“算了。”江榆楷耸肩,抬手放回原位,“看起来也不太适合你。”
沉未晴穿他的衣服,特别是以前的篮球队服时,江榆楷总觉得性感无比,忍不住想东想西,戴上他的耳骨环,却觉得除了违和就是违和。他瞄向她光秃秃的耳垂,发现两个细微的小孔。上次在她家其实就注意到了,一直没问。
“什么时候打的?”江榆楷捏住那里,柔软的触感,令他没忍住揉两圈。
“大一刚入学。”沉未晴未曾躲避,说。
夏天打耳洞怕流汗,冬天太冷怕生疮,趁秋天温度合适,她便寻个机会,去医院的美容科穿了孔。
“现在好看的耳夹那么多,你不怕疼呀,还特意去打。”江榆楷的语气竟能听出几分心疼。
沉未晴直言:“当时没想那么多,而且有耳洞能戴的款式更多。那段时间正好流行耳线,没孔戴不了。”偶尔她也会做个普通的、追逐流行的人。
“我还以为你不在乎这些呢。”
“谁不喜欢漂亮的东西。”她瞥到他的银色耳钉,男生能戴的款式更加受限,基本上不是一个点就是一个环,论性价比还不如她,“你不是也打了吗,而且比我还早。”
江榆楷强词夺理:“那我不一样啊,男子汉大丈夫,为了好看受这点皮肉之苦算什么。而且,我好不好看,我自己又看不到,还不是照顾你。”
“打个孔的事,说得好像受了多大的伤一样。”
他却坚守自己的立场:“只要是发生在你身上的事,就算是掉了一根头发,我也很心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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