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接它回来。”江榆楷想也不想便道。
这样说着,他在家里巡视起来,思考需要携带的物件。但他看半天,随身的背包还挎在肩上,该有的都在里面,没什么需要额外添加的。
足够了。
“现在?”见他一副急忙动身的模样,沉未晴诧异。江榆楷回国,福多当然是要交还给他的,她本就是帮个小忙,没打算把它据为己有。可他才下飞机,还没在家里歇一脚,就又要出去,有些操之过急。
“没必要那么着急,福多照顾得挺好的,你先安顿好,明天再去也来得及。”她劝道。
江榆楷却选择固执己见,若不是沉未晴还在面前站着,恐怕已开始换鞋:“不行,我等不了。”
越这样说,他越肯定这个答案。
尽管飞机上睡得并不踏实,也尚不到恨不得沾枕头就倒的程度,存留的精力完全足够支撑他去接福多回家,此刻江榆楷一秒钟也等不得。
他点头肯定着这个决定,自顾自地绕过沉未晴,拿起搁在玄关柜的钥匙。®ōù®ōùωù.xУⓩ(rourouwu.xyz)
“为什么?”沉未晴拦下他。
就算是要走,连地址都不知道,他又能跑到哪里去。
“你说呢?”江榆楷反问,声音里压了隐隐的怒意,尽管不是为她。
他不信她不明白。
“小雨伞,那是我的狗。”江榆楷再度强调。
对于福多更偏向沉未晴的事实,他从未有过任何意见,因为当初这只狗本就是她选的。认识沉未晴时,江榆楷还是个小学生,看待比他大一岁的初中生都像看成熟的英雄。
特别沉未晴向来表现得沉着冷静,他更是对她言听计从。
他想养只宠物狗,本来选的是哈士奇。不是因为热爱,只是以他小学生的贫瘠知识面,知道的品种就那么多,哈士奇算是当时的热门选项之一。后来在寻找犬舍的途中,无意发现这个看起来很相似的种类。
“我更喜欢这个。”沉未晴指着阿拉斯加的图片,“它的尾巴是卷的,感觉很机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