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看。”她把头凑过去:“你怎么有画纸和笔?”
“一个学生给的。”
“男的女的啊?”她酸溜溜地问。
沈烈这才抬头看她一眼:“都聊什么了?”
“就随便聊,我跟他好久没见了,他大三还没读完就出国了。”
“那些画是怎么回事儿啊?”他声音轻飘飘的,带点沙哑,陆明净听着,这心又一荡一荡的。
“这事儿有点复杂。”
“说来听听。”
“他喜欢我,喜欢了很久。”
画笔忽地停下来,他抬眼看她:“继续。”
“大二那年我们到这儿玩,我特别喜欢白族建筑,当时就开玩笑说想以后退休了到这儿买个房子养老。”
结果,林森就帮她把这个梦想实现了。
“我真没想到会这么巧,大理上万家客栈,居然会订到他家。”
因为这家客栈完全是按着她的喜好设计,这也就说得通了。
“致青春。”沈烈念出客栈的名字。
陆明净有些伤感,这是一部电影名称,当时他们一起看的,没想到他会拿来做客栈名。
这个下午,时光仿佛倒退,他们一起回到大二那年。
她痴恋沈烈,林森痴恋她。
当时商雯总是用夸张的语气评判他们:“孽缘啊!真是孽缘啊!”
她比沈烈狠,每次对着林森,她说的话做的事比起沈烈对她要狠上10倍不止。
林森也是执着,无论她怎么轰赶,他都舔着脸讨好她。
在爱情里,有些人可以高高在上,有些人永远卑微。
这就是陆明净伤感的地方。
她那么努力地追,终于让沈烈的步伐跟她一致,可林森呢?
“这么多年就没有交过女朋友?”她问。
“没有。”他摇头,神情落寞,又贪婪地看着她。他不明白,这种莫名其妙的缘分为什么要被他碰上?为什么要让他们重逢?他明明已经躲到这个地方来。
更可恨的是,她的爱情被成全了,那谁来成全他?
“我们明天就搬走吧。”陆明净窝在沈烈怀里,提议道。
“为什么要搬?”他问。
“我……”
“我觉得这里挺好。”
她从他怀里仰起头,恶狠狠地问:“送笔给你的那个学生,是男是女?”
“男的。”他将那画笔抵在她唇上,眯了眯眼:“过去,坐那儿。”
“做什么?”
“画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