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将手腕甩开,曹之楠抓了个空,表情一僵。
就算是害羞,也不能在外人面前这么不给他这个丈夫面子。
顾宗华负手看着他: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就是那位在婚礼之前逃婚的新郎曹公子吧?多报纸上都用大版面登了这条消息,你不愿屈服于包办婚姻,堪称新时代年轻人的表率。现在提到你,谁不夸一句志向远大。
不像有些人,嘴上说要打破封建家长制,结果看到妻子生得漂亮,马上就把破除旧思想扔到九霄云外,一心一意的过起了小日子,可谓毫无立场,没有骨气,见色起意,下贱至极。”
这番话说得曹之楠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现在他不知应该怎么办才好。
顾宗华后半句话可谓戳到他的心窝里,虽然曹之楠认为自己是被刘嘉的风度与内在所吸引,但她确实很漂亮……那不就成了别人说的那种见色起意了吗?!
如果真有那么多人知道他逃婚,还视他为反封建的表率。
要是被人发现他又跟刘嘉在一起,岂不是很丢脸?
本来曹之楠觉得只要再多说几句,刘嘉就会放下害羞,相信他的诚意,然后再投入他的怀抱。
毕竟他们已经是互换过庚贴、双方父母都知道的关系了,不算不告而娶,严格遵循礼数。
可是,现在他很为难。
在法国有很多华人,如果被他们撞见自己和刘嘉在一起,那岂不是吐了吃,会被人嘲笑。
先贤说得好: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名声要紧。
可是,刘嘉又确实很好。
好到超过他以前见过的所有适龄女子。
那些旧式小姐和官家小姐就不说了,懦弱到无趣,跋扈到吓人。
与他同校的女同学,要么把读书当成增加嫁人的资本,要么根本就不像个女人样,天天就想着要推翻旧世界,男女平等,这种女人太野了,哪个男人敢要。
不像刘嘉,知书识礼,痴情又坚强,即不完全依附于丈夫,也不天天想着爬到丈夫头上。
这年月,能把握住这个度的女人不多。
何况刘嘉还长得这么漂亮,那种温婉娴静的优雅之美,比起那些把头发烫成鸡窝,嘴巴涂得像刚吃过小孩一样的女人强多了。
这才叫宜室宜家!
这才是娶回家当正妻的最佳人选!
就这么放弃她,实在不甘心啊。
曹之楠犹豫半天没吭声。
刘嘉非常诚恳地说:“男儿志在四方,将来会有与你相配的淑女与你在一起,何必为我一介蒲柳而污了你的清名。”
“是我对不起你。”曹之楠快要感动哭了,刘嘉果然是处处为他着想。
“你放心,我不会不管你的,到法国之后,你在家里主内,外面的事,都由我负责打理。”曹之楠信誓旦旦地保证。
什么?他还不放弃?
刘嘉揉了揉额角:“既然你要实现理想,肯定要经常出席一些社交活动,我听说已婚的人,被邀请时,都是夫妻双方一同出席。”
曹之楠马上回答:“这个我已经想好了,到时候,我可以找别人帮忙,听说法国男人毫无礼仪廉耻之心,不管是不是有夫之妇,看见漂亮女性就会骚扰,这也是为了保护你的安全。”
找别人帮忙,他还真会想,屋里藏一个,出席社交活动再带一个,真是不闲着。
刘嘉微微低下头,免得忍不住翻白眼,要是翻得太用力卡着回不来就亏了。
“可是,我们在法理上,并未成婚,名不正言不顺,怎么能让你照顾我?请曹公子不要再说了,请你好好追寻你的梦想,不要被小家绊住了脚步。”
“那不行,你一个女孩子,孤身一人在海外,人生地不熟,我怎么能……”
一旁听了许久的顾宗华忽然开口:“放心,我会照顾她的。”
曹之楠从未想过有男人竟然敢在一个女人的丈夫面前,公然宣称要照顾她。
“你你你……无耻之极!”曹之楠指着顾宗华的鼻子,声音都在颤抖。
顾宗华正色道:“无耻?这是从何说起?你与她只有婚约,而你又在约定的婚礼之前跑了,以契约精神来说,代表你放弃了这份婚约。我未娶,她未嫁,我照顾她,与你何干?”
“她既然与我有了婚约,那便生是我曹家的人,死是我曹家的鬼!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规矩,从来如此。”
曹之楠已经快要被气疯了,大声嚷嚷证明自己才是刘嘉的合法丈夫。
“从来如此,便对么?自己逃婚,还要未婚妻为你守节。”顾宗华遗憾地摇头,“本以为你是个打破旧社会枷锁的进步青年,没想到,身上还散发着五千年的尸臭味儿,我奉劝你一句,心里长着辫子,无论你去法兰西还是去美利坚,都是被旧思想束缚在棺材里的腐尸。”
其实曹之楠看得书不多,主要是听别人的演讲,一时间热血沸腾,才会冲动逃家。
骨子里还是因循守旧那一派,自然也无法做出有力的回击。
他的目光移到刘嘉脸上,他希望刘嘉此时站出来,维护他做为丈夫的权威,这样顾宗华做为一个外人,再怎么舌灿莲花,也不能说什么。
此时的刘嘉低垂着眼眸,清冷的月光照在她的脸上,整个人如同白玉雕成一般。
在曹之楠眼中,她是爱恋周穆王的西王母;是痴缠着襄王的巫山神女;是为穷书生红袖添香,不离不弃的美艳精灵。
她是文人笔下所有美好女子的化身。